第四百三十一章 一曲传天地
当宁青冰唱出此曲的时候,她是背对着苏文的,但苏文知道,她是唱给自己听的。+
宁青冰的歌声中没有女儿家的羞怯,也不如这小调原本的豪放气势,但其中的深情,却让人听懂了什么叫至死不渝,什么叫无怨无悔。
柳施施可以一笑倾城,一舞惊世,而她的徒弟,却可以一曲动人。
宁青冰的第三道文位,是曲位。
不知何时,站立于石台下的白燕公子已是泪流满襟,她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与丈夫临别,看着那肃戎金甲,气势豪迈,却盼不到归期。
“待到桃花盛开之时,我会回来娶你。”
白燕不是她的名字,但正如她对苏文说的那样,如果她的丈夫真的死在了疆场上,再不得归,那么她会随着他一起埋在那片土地上,在她的坟前,会刻下他的名字。
所以她隐去了自己的本名,化身为白燕公子,千里迢迢而来,参加十国联考,只愿有朝一日能够踏上他曾踏过的征程。
但此时听得宁青冰的这《上邪》,白燕突然有些后悔,有些害怕,她怕,自己已经迟了。
她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曾早一些诵出这番誓词。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如果他已经听不到了,自己再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此时的白燕很羡慕宁青冰,虽然她不知道她的这曲子是唱给何人听的,但起码她还有机会让对方听到。这或许已经是圣天最大的恩赐了。
……
距离圣城千里之外的卫城汜水关内,一个身穿棉袍的老人。似乎感应到了什么,他将目光从身前那个练刀少年的身上移开。慢慢抬起头,遥望圣天。
他忽然想起了那片崖坪,那片大海,那一叶扁舟,以及,舟上的那个人。
他记得,那一日飞花漫天,碧草连天,那一袭红衣比夕阳更加美丽。
她的本名叫什么他已经忘了。或者说,不愿想起,在他的心中,她永远是那个初见的模样,眼睛便如天边的星河一般动人。
“你可以叫我九儿。”
他与九儿去过很多地方,在旬阳城中吃过最美味的丝豆腐,在白山草原上见过最威风的雄鹰。
他们曾在马背上放声高歌,也曾对着落日海誓山盟。
因为九儿喜欢红色,所以他一直幻想着。等自己迎娶她的那一天,一定要给她做一件世上最美的嫁衣,就如天边的晚霞那般红艳。
最终,九儿如愿穿上的嫁衣。但迎娶她的人,却不是他。
因为他的父亲因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判叛国。从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只留下一个他,被万民唾弃。
那一日。九儿大婚,他在怀中藏了一把匕,想去抢亲,却被一众护卫当场缉拿,被捆住了手脚,如同一条死狗一般,丢出了城外。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她。
从此,他离开了生他养他的故乡,独自一人,踏上了没有希望的未来。
数十年过去了,再也没有人记得他的本名叫做什么,也没有人会记得他曾出身自人类疆土上最强大的天澜帝国。
人们只知道,他是卫国的第一半圣。
这才是真正的叛国。
为了这么一个名号,他挑战了卫国所有的半圣,甚至曾与唐国、济国、庆国半圣数度交手,从未落败。
但他却终身不曾踏入天澜帝国的疆土,不曾去见她。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还不够强大,他知道,自己仍旧敌不过那个自己最想手刃的仇人。
所以他一直隐忍着,等待着,就像是黑暗中的一头孤狼,却从未放弃心中的执念。
为此,他甘愿冒天下之大不为韪,挑战圣者威严,独闯神木山,只是想要变得更加强大。
可惜的是,他失败了。
而且更令他恐惧的是,不知道为何,自己心中九儿的模样开始变得越来越模糊,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道影子,挥之不去,弃之不得。
有史以来,他第二次感到无比的害怕。
他害怕,自己最终会忘了她是谁,忘了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理由是什么。
好在,内战终于即将爆了,三国联军兵临城下,他似乎终于可以让一个人看到,如今的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被扔出城门的死狗。
现在的他,叫做徐焕之,是卫国最强大的支柱。
似乎是察觉到了老师的异样,柴南放下了手中的砍柴刀,有些疑惑地看着老人。
他忽然看到,老师的眼中,突然流下了一行浊泪,显得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是那么的令人心肠俱断。
或许谁都不曾想到,宁青冰的一《上邪》,竟然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阻碍,将其中的深情,传递给了这片天地,更传递给了这片天地上的无数人。
让很多人重新坚定了信念,也让更多的人懂得了什么叫做珍惜。
同一时间,一个满目柔情的少年学子,似乎也感受到了天地间突然传来的情意绵绵,他轻轻翻过手,将手中的一簇鸢尾花抛散在空中,便就如同万千少女的身影,在他的眼前飞舞不止。
自黄鹤楼一役已经过去数月了,他因为一个女子,改变了自己原本应该坚定的立场,随着人类百年前的敌人,到了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与世隔绝。
“老师说得果然没错,一旦动了真情,就真的是万劫不复啊。”
虽然在这数月期间,沈木再也没有见过一个人类,但他却非常清楚地知道人类世界中生了什么。
他知道因为自己的原因。沧澜皇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对庆国宣战,对百花书院宣战。冥冥之中,似乎他才是这场人族内乱的导火索。
因为他。整个庆国将会陷入水深火热的战乱之中,所有百花书院的师生都会变成人人得而诛之的罪人。
尤其是他的老师,汪灏,恐怕已经背上了大麻烦。
“又让您费心了,看来我这个徒弟,还真是不太称职呢。”沈木自嘲一笑,随即叹道:“不过,自您收我为徒的那一刻,恐怕您就应该知道的吧……”
外界盛传。沈木的成名,是因为他用一根藤条活活将一个叫做罗翰的山贼逼得自尽于秋子林中。
这其中,大部分的传言都是真的,但有一点不对。
罗翰并不是一个山贼,他与沈木的仇怨,也并不是因为他杀害了对方的父母。
事实上,罗翰根本没有做山贼的胆子,也没有做山贼的实力,只是一个成天混日等死的小混混罢了。他之所以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只是基于一个非常简单的原因。
因为他经常酗酒。
酒醉之后,人经常会做出一些自己从未敢想的疯狂举动,也会因为酒撞色胆。从而惹上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那一日,罗翰如往日一般醉酒而归,却在半路上似乎看到了一个青楼女子在向自己招手。他颠了颠手中鼓囊囊的钱袋,里面的银子是他先前在酒桌上赢来的。于是罗翰顿时变得有底气了起来。
他酒气冲天的走了过去,耳边已经听不到对方在说什么。大概是嫌弃自己是一个醉鬼吧,罗翰心中这么想着。
但他有钱。
所以他一把抓住了那少女的胳膊,心中已经盛欲难抑。
可惜的是,少女不知道为何,竟然挣扎地非常厉害,而且在拼命喊叫,罗翰心中不快,干脆将其堵住了嘴,绑住了手脚,然后带到了城外的野林中。
让罗翰更加恼怒的是,少女竟然全然不如楼中女子那般温顺,可能是刚刚入这行不久,还不懂得怎么去愉悦客人吧,罗翰心中这么想着。
所以为了让对方老实一些,罗翰随手摘下了一根脚边的野藤,疯狂地抽打着少女,终于,慢慢让她安静了下来。
再也没有出任何声音。
或许是因为自己也打累了,最终罗翰什么也没做,醉醺醺地倒头睡去,等到第二天早上,罗翰才知道,自己惹了大麻烦了!
幸好,那时还没有人现,所以罗翰仓惶地逃掉了,就在他以为一切都已经风平浪静的时候,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于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
少年的手中,握着那日他手中的那根藤条。
后面的事情,沈木已经不想再去回忆了,因为那并不值得回忆,在罗翰自缢于秋子林之后,沈木遇到了一个自称花圣的老头子,说想要收他为徒,于是沈木答应了。
当时的沈木还不曾意识到,那一刻对他是多么的重要。
但现在,却一切都不重要了。
因为经过了这么多年,经过了那么多的女人,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让他遗忘掉过往痛苦的人。
他初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如同回到了自己十四岁的那年,他能感受到自己冰冷的心重新变得火热了起来,他终于再一次感觉到了活着的滋味。
他眼前的世界恢复了曾经的颜色,他手中的花瓣开始变得更加美丽动人。
这一日,闻天地间情曲有所悟,沈木的文心长成了一朵洁白的雪莲花,花道大成,天边,有一缕蓝色才光,翩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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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一章连填三坑,作者君觉得已经心力憔悴了,咱们还是明天再见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