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卤面
随便在路边找了个面摊,坐下之后连灌三碗凉茶缓解一点饥饿感,再喊上两碗卤面,十三和黄归云一起如同死尸般摊在桌上。
“千万别放香菜。”十三还是撑着最后点力气嘱咐面摊老板,而黄归云则是直接趴在桌上,根本没有力气再说话了。
卤面是鲤城的传统小吃,一碗面中会有面条、香菇、虾、蚝、鱿鱼、猪肉等各类鲜食,再搭配上各种佐料以及独特的卤汁酱料,风味独特。
路边的面摊的铁锅里热水翻滚不断,若是有客人点了面,无论是面条还是各类海鲜、蔬菜,只需稍稍在水中煮上那么一小会立马就可以出锅,方便快捷最适合想要快速填饱肚子的人,这是十三选择在路边面摊吃的一个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便宜。
很快,面摊老板就端着卤面来给客人品尝,黄归云因为热乎乎的卤面传出来的味道回复了精神,端起碗先把汤喝了个干净,温暖自己已经寂寞孤独很久的胃。
十三这是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先让温暖的香味安抚自己的大脑,不过反而更加激起肚子的欲望,赶紧夹起一口面条吹凉就要放入口中。
“啪。”
“哐当。”
突然桌子一阵晃动裂成两半连同两碗卤面一起砸落在地上,满满一大碗的面和佐料全都洒落在地面,黄归云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得倒坐在地上,十三倒是举着筷子夹着那口面一动不动。
不过可不是因为被吓得,而是眼见着到嘴里的美食变成和泥水,十三的心连同这碗面一起砸落到地面,碎的七零八落。
桌子不会平白无故的坏掉,自然是有人来找麻烦,十三低着头想起来件事情——早之前被他吓着的悦来酒楼老板。
从悦来酒楼离开的时候,老板叫嚣着要去报官,至于有没有真的去找,官府会不会理睬就不知道,但是凭着老板和伙计的身手,最大的可能还是本地某个势力的产业,地头蛇要找两个人难度可不大吧。
十三慢吞吞的把筷子上仅存的几根面条吃进嘴里,吸进去一点杀气就放出来几分,再吸再放出来几分,等面条全都吃完之后,历经无数次生死之战而形成的恐怖杀气在十来年之后重新被释放出来。
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不过地头蛇也得强龙几分面子。之前十三只是把人打晕,估摸着这个矛盾应该比较容易化解,所以决定先声夺人亮亮自己的底子。
不料十几道同样的杀气在前方冒起,虽不说气势不如十三凶猛,可是毕竟人多势众,两股气势在上空相撞,激起一阵风浪,十三的杀气瞬间被荡的无影无踪,才站起来一半措不及防又倒坐回去。
十三有些惊讶的抬起头,然而看到站在前方二十七八岁左右的青年,有点怀疑刚才受到的压迫是否真实,然而青年以及后边十来个箭弩拔张手上都拿着兵器的人足以说明刚才的杀气是真实存在的,眼前这些人,估摸着实力都有七八重武境左右……
一个帮会里头有几个高手不是奇怪的事情,然而在这鲤城里头的帮会居然有这么多实力同自己相当的存在,这个帮会恐怕已经不是地头蛇这么简单了吧?只是一个酒楼老板被欺负了而已,需要搞这么大的动静吗?
这场场景已经让十三准备好的“初来贵宝地,无意冒犯”之类的言语都忘记说,似乎现在的江湖变得以前更加凶险了呢。
正当十三思虑之时,站在最前方的青年收手从怀里拿出一张纸摊开,指指上面两个画像其中一个问道:“你是这个人吧?”
还未等十三做出回答,青年又把纸递向还端坐在地上的黄归云,指指另外一个人像:“你是这个吧?”
纸上的人像画的蛮精致的,十三只是粗略瞄了一下就可以确定上边画的确实是自己,黄归云当然也看得出来,被那人恶狠狠的提问之后便傻傻的点了点头。
十三此时很想一巴掌拍晕黄归云,那张纸下面还密密麻麻这些一堆字,虽然青年晃动速度有点快看不到上面具体些了什么,但是最顶上较大的“暗榜”两个字还是看得清楚的,还用红颜料画了个圈,毫无疑问这是一份通缉令啊!
得到两人的肯定回答之后,青年丢掉纸张抽出长刀,略带轻蔑的说道:“那你们就是流云山城的余孽咯?虽然凌家指明要活口,不过打断手脚,留口气在也算活着吧!”
随着领头青年的动作,后边一群人哗哗哗一片都把自己手里拿着的刀剑兵器全都亮出来,场面好不壮观。
余孽?青年用这个词的意思表达的意思自然是把十三和黄归云当成流云山城的人。
“你们会不会认错啦,我们不是流云山城的人!”看着大片明晃晃的兵器,黄归云用脚悄悄的把原本倚在桌子边上的剑挪过来,顺便嘴上说这话借此分散青年的注意力。
黄归云的做法是成功的,青年立即把刀指向他怒气冲冲道:“认错你刚才还点头!看到没有,后面这些朋友都是被你们流云山城暗算过的人!今天不管你们是不是,这口恶气至少我们得先出了,再抓你们去领赏!”
青年的话得到同行其他人的响应:“对,在下此生最大的耻辱便是流云山城所给,今日要如数,不,加倍奉还!”
“加倍奉还!加倍奉还!”
刚才那张通缉令和青年的几句话已经说的很清楚,有人悬赏十三和黄归云,并且是以流云山城余孽的身份,至于是谁呢?
流云山城……还有那个自称林峰的人……
那人既然调动那么多的手下,还杀了那么多的人,便表示黄归云拿到的那把剑对于林峰来讲是个重要的东西。
虽然最后十三选择了跳崖,然而没人会相信打不过的时候跳下悬崖是最好的选择。更何况无论跳下去死或者不死,以林峰带领的人马将崖底翻个底朝天是肯定是没有问题,问题就在于崖底没有十三和黄归云的尸体。
没有尸体就代表人还活着。
如果说昨天有进到流云山城里头被好酒好肉的招待,然后撞上屠杀的事情,被当成余孽还不算太奇怪,可实际上十三先是跟身高十尺的巨人打了一架,又被另外一方的领头人林峰剑气乱轰,然后掉下悬崖,这样被称为余孽可就太冤枉了吧?
不过江湖中的大部分人嘛,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仗着自己有点本事就肆无忌惮,各种事情全都是要先打完再慢慢解释,刚才十三就是打算先声夺人,然而料想不到的是对面竟然有这么多人,气势上立马就弱了几分,黄归云再说话又弱上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