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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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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八章:番外:卢辞篇——我的一个王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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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名的小山村里迎着春雷一声乍响,淅沥春雨便降了下来,浸开了干涸了一个秋冬的土地。

  野草比农家还喜春,未等农夫锄地,它们便争先恐后地钻出地面,抖动着嫩黄的新芽。

  归来的燕子穿雨衔泥,筑巢檐下。两年前归来故里的卢辞捧着一碗粗茶,笑看了一会儿巢中几只雏鸟,见那燕子窝摇摇欲坠,放下粗茶,搬了一把梯子爬上去,加了几根树枝架在下面,稳稳当当地托着那

  鸟巢。

  邻居家的孩子蹦蹦跳跳地跑过来,虎头虎脑地问:“卢叔叔,俺爹叫俺来问你,去年的白菜种子您还有多吗?”

  “有,我去给你拿。”卢辞扶着楼梯慢慢往下,摸了一把那娃娃的脑袋,进屋拿了一包种子递给他。“卢老弟啊,又麻烦你了。”孩子的母亲走过来,在围裙上擦了一把浆洗冬衣的水渍,笑问道:“隔壁村那张家可又托我来问话了,卢老弟,他家姑娘长得标致得很呐,这十

  里八乡的,可多得是求亲的人,你真不去看看?”

  卢辞连连摆手,笑道:“李嫂子可不要再打趣我了,张家那姑娘人长得标致,性子也好,我是高攀不上了。”“这叫哪里话,卢老弟,来给你说媒的人,怕是要把你家的门槛都踏破了,你到底喜欢个什么样的,跟嫂子说说嘛,嫂子帮你张罗着,你瞧你这一个人孤伶伶的,早点成家

  也有个伴儿呀。”

  乡里乡亲的人都淳朴热情,他在此定居后,颇受他们照顾,家里缺个什么物事儿,不用等他开口,大家伙儿就主动替他张罗好了。李嫂子是个爽利嘴快的女人,说起话来也像是咬着夏日里的瓜果,干脆利落得很,跟他提了好几次成亲的事,上次是陈家的侄女,这回是张家的闺女,都是顶好的姑娘,

  清白的家世。

  但卢辞都没应下,李嫂子便不知道,这看着脾气温温和和的卢老弟,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女人。

  她说这几户人家的女子,个个都是持家的好手,勤快能干,吃苦耐劳,又品行端正,怎地他就是看也不去看一眼呢?

  卢辞将放在一边的那碗粗茶又端起来,坐在门边的一把竹椅上,半天不说话,只是笑着。

  “卢老弟?”李嫂子拉着她儿子的手,疑惑地喊了一声,“问你话呢,你跟嫂子说说,你想讨个什么样儿的媳妇儿,嫂子才好帮你打听着呀。”卢辞靠在椅子上,已被劳务磨砺得有些粗糙的手指许久没有提过笔,没有写过字了,上面布满了薄茧,这粗糙的手指抚过茶碗沿,低声呢喃的音调里有着轻轻慢慢拢来的

  回忆:“我有一个朋友……”

  他有一个朋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还品行不端,惑乱天下,千夫所指。

  好在那时,卢辞也认认真真地扮着一个佞臣贼子,竭尽所能地帮着他的这个朋友作恶为害,戕害匡扶朝政的忠臣,荼毒本就摇摇欲坠的朝庭。

  这位朋友若是说要一斗珠,他便费尽心力地寻来一斛珠,若说是要一匹纱,他便搜刮天下成千丈绸,若说是要起高台,他便可以哄声说唱摘星楼。

  只要这位朋友说要一,他就给这位朋友十,百,千。

  将她本就贪婪的性子,更是蛊惑得欲壑难填。

  把一个人教坏,多么容易,更莫提这个人本性就不纯良,让这个人在堕落中不断地体验堕落带来的极致快感,和毁灭性的刺激享受,就更加轻而易举了。

  他时时伴着这个朋友,知她喜伏在地上摆弄那些万世不易寻的玉件事当玩具,知她喜甜忌苦不爱吃的各种食物,知她爱听家乡小曲讨厌靡靡丝竹。

  偶见她执着罗扇扑蝶舞,翩跹裙摆抚过花叶时,她回头笑喊:“卢辞快过来,帮我抓住那只蝴蝶,我重重有赏!”

  她笑靥胜花,额间有薄薄粉汗,一双笑眼盛得下天地间最璀璨的光华,倾洒的青丝长发缠绕着成网,何必要去扑蝴蝶,她只需坐在那里,自有蝶来寻她。

  大抵是她真的太美,美到容易叫人忘了她是妖后,也容易叫卢辞忘了他来到她身边,是为了蛊惑她多做恶事,多害苍生,多断殷朝生机。

  卢辞都要记不清,是在第几次这样的叫人容易忘记里,悄然心动。有一年好像是盛夏,仲夏夜里的星空璀璨得叫人心醉,他正在自己家中观星也观心——他常常观心,在不断地抛却良知与道德的路途中,他需要时时谨记自己只是在扮演

  奸臣,所有一切只为了一个好的结果,如此方能说服自己,认真作贼。

  宫里来人匆匆传他,说是王后找他,立刻进宫。

  卢辞换了衣裳随人进宫去,却不是去了王后的凤宫,而是一处凉亭。凉亭前面的湖水有月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清辉柔丽,越歌抱着双膝坐在长廊上,未着珠翠,藕色长裙在月色下都薄如轻烟,她清丽得像是一株芙渠,不与世间任何欲望相

  沾。

  “下臣见过王后。”卢辞一路小跑,有些气喘吁吁。

  “卢辞,你看那儿。”越歌纤细的手指指了指湖对面的高楼。

  那是摘星楼,楼台上歌舞正酣,细听之下,有丝竹之声隐隐传来,还有女子娇声喘息,吟笑不绝。

  越歌下巴靠在膝盖上,痴痴地目光望着那里的声色靡靡,粉幔扬笑,眼底写着比欲望更深的寂寞和委屈。

  “王后娘娘?”卢辞试探着唤了一声。

  “今日白天,我同殷王说,能不能将宫中的女子都赶出去,我不喜欢。”越歌轻声道,“他说好。”

  卢辞大概明白了越歌因何难过,宫中女子的难过,大多都只会为一个人而已。

  那可真是太无趣了。

  但他只是低头,恭顺道:“王上一向宠爱娘娘的。”“对啊,他一向偏宠于我,我说什么,他都说好,从不拒绝,不管我的要求多么混帐,多么荒唐,他都会答应的。”越歌说着低笑,像是满足的神色,但转瞬眼神又落寞:“

  可是他白天才将那些人送走,晚上又找了这些来。”

  “卢辞,是不是你们男人,都喜欢美人环绕的感觉啊?”

  “娘娘说笑,天下岂有美人能与娘娘绝色相提并论?”

  “有啊,怎么没有了?那方觉浅不就生生将我哥哥的魂儿都勾走了吗?哼!”

  “但王上心中,只有娘娘一人。”“可是他身边有很多女人。”越歌负气道,“我不喜欢她们,我讨厌她们,以前我觉得她们在宫里挺好的,殷王就不会一天到晚待在我这儿烦我,我还可以多一点时间想我哥

  哥,但以前是以前,以前我不喜欢殷王,现在……”

  卢辞默然不说话。

  他已能隐约知道,越歌对殷王动了真心。

  说来荒唐,当他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心中竟隐隐生起酸涩之意。“我今夜本来备了一壶好酒,还有几个小菜,想着等殷王过来了,我就拿出来同他一起赏月色,我宫中赏月是最好的,花也开好了,我觉得他一定会来找我的,但最后,他

  却在这里。”

  越歌叹了声气,“卢辞,你说,我该不该上去找他,让他来陪我,而不是跟那些女人听曲起舞?”

  她的样子看着,落寞极了。

  那张颠倒众生,艳绝天下的小脸上,写满了委屈。

  卢辞明白,她是想去找殷王的,可是一直以来,都是殷王哄着她多一些,纵着她多一些,好像爱着她也多一些,从来都是殷王来找她,她鲜少去找殷王。

  此刻若是让她去,岂不是要拉不下面子?

  不在乎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在乎了,便会计较谁多一些谁少一些,而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付出得少一些,得到得多一些的那个。

  越歌也不例外。按说,卢辞应该跟她说,去找殷王吧,去胡作非为吧,去闹得天翻地覆吧,自己好好当个奸臣,她好好做个奸妃,他帮着越歌作尽坏事,腐烂掉殷王的骨头,也腐蚀掉殷

  朝。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样做的。

  但大概是那晚的夜色实在太美,月色太迷人,卢辞站在那里,看着蜷缩坐在回廊上的越歌时,只想摸摸她的头发。

  “娘娘,在下臣的故乡,人们喜欢在这样的满月夜里,折了纸船,点上一盏烛,放进河面上,顺流而下,寄许愿望,今日月色如此美好,我们来许愿吧?”卢辞笑着说。

  越歌回头看他,在越歌的记忆里,卢辞很少说这样的话,他总是顺着自己的心意,在他看来自己做什么都是对的,有时候,他比殷王更加放纵自己的贪婪和欲望。

  月光下的卢辞笑容清和,面色宁静,眼底还映着月色。

  “好啊。”越歌站起来,走到卢辞跟前,笑说,“那我就许愿……”

  “愿望不能说出来的,说了就不灵了。”卢辞道。“是吗?我偏要说,我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我许愿殷王一心一意只爱我一个,宫中再也没有别的女人,许愿我可以和他白头偕老,多子多福。卢辞,我想给殷王

  生个孩子。”

  她歪着脑袋,好一副偏生要逞强的倔强娇憨模样。

  那天卢辞陪着越歌折了好些灯船,星星点点浮在水面上,像是天下的星落下了凡间,取尽月光,摇摇晃晃,盏盏醉人。

  后来,卢辞知道了,殷王从未爱过越歌。

  从未。

  你看,愿望真的不能说出来的,说了就不灵了。

  白头偕老,多子多福更是笑话。

  知道殷王真面目后,卢辞处处多长了一个心眼,终于发现,越歌进宫之后的一个月里,连食了整整一个月的绝子药,都掺在饭菜里,旁人不得知,从此她不能再有身孕。

  殷王不止不爱她,殷王甚至从来没想过要给越歌一个孩子。

  是啊,她只是殷王的一块挡箭牌,一个用以蒙骗天下人的障眼法,一个等到一切水落石出时,送上断头台的祭品,殷王怎么可能会允许越歌有他的孩子?

  得知此事后的卢辞大醉了一场。

  你不能看清一个人脆弱的本质,看清了之后容易心生疼惜,涌出怜爱。

  但看清了,怜爱了又能怎么样?

  卢辞甚至无法将这件事说给任何人听,没有人会在意越歌的死活,也不会在乎她的命运,小公子他们更不会放在心上。

  不论是在谁的谋划中,越歌,都是必死之人。

  殷王也好,小公子也罢,方姑娘也是,谁都好,谁也没准备放过她,只是看她怎么死而已。

  这等小事,无足挂齿。

  她生来,便是一首挽歌,唱尽天下色,世人敛声无,她是这天下头号疯魔人物,于极处,不疯魔,不成活,欲成活,失疯魔,不得活。

  卢辞深切地感受到命运的强悍之处,凡人的渺小无奈,他的心底是翻江倒海的波澜,他的面上是恭顺谦卑的奸臣。

  做个忠臣难,做个佞臣易,你只要舍得出卖你的灵魂和良心。

  但做个披着佞臣的忠臣,便是难比登天,在你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良心之后,来再遭受一次灵魂与良心的拷问。

  他本是一书生,别无长处,只有两样东西入了小公子的眼,一是根骨刚强,意志坚定,二是心比玲珑,擅言长辞。

  于是被安排进凤台城来,谨记着小公子的话,也谨记着小公子的提携之恩,一步步走进了殷朝朝庭,又一步步走到了王后身边,成为了世人所憎的大奸大恶的佞臣。

  因他知道,小公子所行之事是对的,于是他做再多恶事,都问心无愧,他知道,他最终只会是成全小公子的理想,而小公子的理想是于天下人之德之益之长处。

  那他受尽谩骂与诅咒都无甚要紧,他忍得住,咽得下。

  只要有一息执念不灭,生便有缘由。

  他做不成像殷九思那样的大德之臣,但他终是走出了自己的一条路,给自己求了一个圆满。只是偶尔回想起来,那些轰轰烈烈的大业都已模糊,远处传来了许多关于小公子的事迹,人们赞美他,歌颂他,一如赞美歌颂一位仁德无方的圣人,果然是他的记忆开始

  模糊了吗,不然怎么会有人把小公子当成圣人来颂扬?

  唯一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朗的回忆却只是关于那个扑蝴蝶,折纸船的女人。

  他一边怜爱着这个女人,一边一步步送她入棺椁。

  本质上,他与殷王并无不同。

  区别在,殷王未曾爱她,自己却深恋那夜的月色。

  “卢老弟,你那朋友怎么了?”李嫂子见他出神半晌未曾言语,走上前来笑声询问。

  卢辞抬首,满目沧桑败春色,尽是苍凉不堪活。

  “我有一个朋友,皎皎如明月,不当悬空照,枯尽一身辉,河间灯船伴。”

  “你说的这是些什么呀?”李嫂子听不明白,皱着眉头问,又笑,“算了算了,你总是神神叨叨的,我家那口子喊你一起去地里下今年的新种呢。”

  “好。”

  卢辞戴了一顶破了沿的斗笠,披了身蓑衣,踏入无边春色中,仿似一段枯木。也许某一天,枯木再逢春,也可生出嫩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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