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艾米尔得奖作品的展厅中,为了配合不同的作品,每间展室的灯光都做过重新的装潢。
这里不乏褐发碧眼的俊男美女,但当入口的两扇门被推开,一对很是般配的黑头发、黄皮肤的年轻男女携手走进来的时候,还是赚来了不少视线。
女孩子穿一件宝蓝色纱质地的小晚礼服,胸下束紧的设计,两鬓的头发被极细的一字型发卡别至耳后,露出圆润精致的耳廓,脸上画的妆很淡,气质婷婷秀秀,站在她的男伴旁边,显得很是乖巧、可人。
评委会主席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的,他亲切握住了年轻男人的手,嘴里叫的名字是Ken。或是许久未见,两人寒暄了很长的时间。最后主席和男人拥抱了下,才离开去招呼其他来宾。
这时——
“顾大哥、岑晓,你们怎么这么晚啊?”穿着黑色正装的宋谦,今天显得尤为英挺俊朗,快步来到他们面前,很着急地说:“快点吧,要开始了。”
岑晓和顾惟野对视了一眼,即跟着宋谦走入比较靠里的一间展室。
这里满室皆暗,唯有那副十米的影像长卷之上有白色光柱投射下来,清晰地把照片中的每一处细节,呈现在众人眼前。
顾惟野护在岑晓身前,拨开好几层人群,才把她带到了最前面。有司仪把麦克风递到她手中。
“这副作品叫《万象》,耗时三个月完成,不仅仅是我的心血,对我和我先生而言,也有着很特别的纪念意义。”她走到画面起始的部分,习惯性地从人群中寻找到他的身影。在从他眼中得到鼓励,方继续说道:“它的主题来自我生活多年的城市,也就是中国的首都北京……”
在她的叙述里,顾惟野的记忆翻到最先的一页。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岑晓。
她走进大堂摘掉小黄人口罩时,他正和自己所救孩子的家长准备招待会可能会被问题的答案。
记得当时好像是自己的助理Ben上去招呼她的,简单地对过口风后,Ben离开,留她一个人坐在那儿等待。
不经意抬眼,顾惟野看到她仅仅是安静的坐在那里,长长睫毛低垂着,左手握着只卡片数码照相机,右手握笔在摊在自己腿上的小本子上,不停地涂涂画画。
离得太远了,他看不清她画的是什么。
不过,直到现在,他也说不清道不明,当时那种行动的感觉为什么会那么强烈。强烈到他甚至很想草草尽快结束掉谈话,走上去看一看,她究竟在那只封面花哨的本子上都涂了些什么……
……
华丽的展厅中,岑晓对自己作品的讲述已经过半。
这幅作品是她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把城市里对她具有特殊的意义的场景,以多重曝光的拍摄手法记录下来,最后再经过缜密的后期合成为一幅长卷,并取名《万象》。
这次她虽然没有像顾惟野当年一样,在艾米尔取得金奖佳绩。但作为本年度唯一一位在艾米尔奖取得名次的女性摄影,也是唯一一位亚洲摄影师,能得到银奖的殊荣已是很值得骄傲的事。
在《万象》里,没有以往重曝作品里司空见惯的迷幻风格。她以观之入微的女性视角展示在人们眼前的,是城市最为积极明媚的一面。但也有异数,那就是长卷的最后一幅饱和度拉得很低的画面。
那,已不再是喧闹的城市街头,而是一副俯拍的温馨室内全景。
平底女鞋缓缓移到最末的画面前,她眼眶微微红了,“最后一幅场景,我为它命名为《夺目》。”
同传翻译把这个名字转达给下方的媒体后,有记者不解地打断了她:前面有那么多色泽鲜丽的画面,为什么偏偏这一副看起来很不打眼的却会被叫作《夺目》?
满场身份各不相同的看客都和这名记者有着差不多的疑问。然而,惟有一个人在听到这个问题时,唇角轻轻弯起弧度。
后话全部堵在了喉咙里,她有些哽咽,竟一时间回答不出记者提出的问题。
“这里的热巧克力味道很一般,以后我带你去尼曼翰明路上品尝,那里有家口感很不错。”
“我回去休息,或者你想让我留下,也可以。”
“我没想过放弃。岑晓,我会一直努力追求你,直到你点头同意为止。”
“口香糖虽然不会融化,亿万年不腐,可却改变不了它早已乏善可陈的事实。”
“我口中所说,也就是我心中所想,你永远不必猜。”
“你说的对,我们见面次数不多。但在有限的相处中,我们解除了误会,彼此有了初步的了解,一同经历了危险的关头,也共同分享过愉快的时光。”
“而我也想来见你,一分一秒都不想多等。”
“其实我现在身材还是一样好,不信你抱抱看。”
“爱因斯坦说,同样是一小时的时间,当你和一个美丽的姑娘在一起的时候,你感到时光飞逝,而你听我讲课,却觉得度日如年。这就是相当论。”
“以前看过一部美剧,里面有句话,大意是说,你回首看得越坦然,向前看得越远。我准许你不忘记。与其花费时间来忘记他,不如多用点心来爱我,尽管拿我和他比较,渐渐地,你就会发现他一文不值。这些都是一定会发生、自然而然的事,何必勉强?”
“我带你去买好看的裙子,还有一些时间,这次你可以一件件地试。”
“你如果不嫁给我。还想嫁给谁?”
“你对他来说,独一无二,无可取代,所以你让他怎么把别人当成你呢,嗯?”
“这世界上缘悭一面的男男女女太多。我们能遇见两次,是因为连上天都不忍心让我们错过。”
……
“可能在场的各位都有同感,”微微调试到妥帖的情绪,她终于很慢地说出后来的话,“作为摄影师,每年总有很多时候,不能和家人相伴。有时因为职业需求,甚至还会遇到生命危险。可是我们还是很享受我们的职业,不仅是外面有很多吸引我们的动人景致值得记录,还因为我们清楚的知道——走得累了以后,我们就可以回家。和自己爱的人团聚。
在我的心里,最夺目的并不是外面的万千风景,而是最爱我和我最爱的那个人。”
说到这里,她看到了他投递过来的温存眸光,像是在心田中绽放出一道绚丽的旌虹,招展耀目。
如这世间诸般皆为空相,却至少还有你,照在我心涧上的那抹光,永不褪色。
作者有话要说:这应该是一篇,特别适合22:00之后读的文。不必费脑筋,情节简单,带着微微的困意读完后,陷入梦境再好不过。
下面一篇没想好是现代还是古代。如果是现代,那肯定是堂哥顾行光的故事跑不了。那篇构思甚至比《夺目》还要早……循例放个专栏链接,点击过去收藏我,新文到时可以早知道了。
:)
此外关于《夺目》番外的小片段会不定期发布到微博上。
——————————————————感谢你们读到这里的满城疯语 于2014.7.6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