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没用的新功能
吴题仔细感受了一下之后,将手从越界之门上拿了起来,然后满平台的乱转,想要找一个顺手的家伙,他今天说什么也要把这个越界之门给拆了,这混蛋玩意儿把他辛苦得到的异能水晶一声不响的吞了,居然就给他恢复了一个这么垃圾的东西——复制能力。
当然了,你这个复制能力要是像什么技能啊,血脉啊,异能啊,功法啊,经验啊什么都能复制的话,那吴题觉得这异能水晶让你吞了也就吞了,这样的话他不但不亏,相反还赚大发了。但你这坑爹的玩意儿,居然只能复制物品,而且还只能复制普普通通的物品,只要稍微带一点神秘力量的东西就复制不了。那他要你有个屁用啊,他要是想要什么东西呢,还用得着这破玩意儿啊,他自己随便找张图自己就能整了。
更关键的是照他的估计,如果他接受了这异能水晶的辐射,很有可能会让自己的大脑得到进一步的开发,精神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到时候他的实力至少可以翻上好几倍,说不定到时候自己就可以制造那些神话传说和小说中的物品了,想什么少林大还丹啊,筑基丹啊,培元丹、辟谷丹之类的丹药,又或者像《易筋经》、《洗髓经》、《九阴真经》、《天地阴阳大悲赋》之类的武功秘籍,又或者是百年朱果、千年人参之类的天材地宝,或者倚天剑屠龙刀之类的神兵利器,而且看电影里的表现,这能力可是会一直增长的,说不定过不久自己连蟠桃人参果之类的天地奇珍都能制造了。这他*娘的哪一个不比你这坑逼的玩意儿有用啊。他这无敌之路还没开始呢,就让越界之门这坑爹玩意儿截了胡,到头来你就给他了这么一破功能。他能不想把它给拆了吗。
最坑爹的越界之门还给了他一个讯信,说这个功能还没有彻底恢复,等它彻底恢复之后,天地万物不管是什么东西他都能复制。尼玛,退了那么大一块水晶,居然还只给我恢复了一个残缺不全的功能,这更尼玛的坑爹。而且没有最坑爹,只有更坑爹,它丫给的讯息中,想要彻底恢复这一功能,最少需要一件带有世界本源的物品,比如说无限宝石。在得到这个讯息的时候,吴题当时就握草了,那些个玩意儿是他现在能动的东西嘛,就他现在的实力,要真敢把这东西给占为己有,远的像灭霸、猫在阿斯加德的奥丁,单单是神盾局和九头蛇都能分分钟教他如何做人。
目前增强实力的最好机会就这样白白的浪费掉了,吴题那叫一个心痛啊。虽然也有别的东西可以增强实力,比如说那只赋予了屌丝彼得超能力的超级蜘蛛,又或者奥斯本的人体增强素,但这些东西都存在这样重的后遗症,那些超级蜘蛛都是彼得帕克他父亲根据他的基因培育的,只有他一个人能使用,别人要是让那些蜘蛛咬了,别说得到超能力,能保住一条命不被蜘蛛毒死那都算命大。而奥斯本的人体增强素更坑爹,用了之后直接就人格分裂了。还有那些个身体改造的,像阿尔克利实验室的变种人改造。他未来可是准备修仙的,万一要是接受了基因改造,导致以后无法修仙,那他不就亏大发了。所以像这一类的东西他基本不会考虑。
至于说去喜马拉雅找卡玛泰姬找古一大法师学习魔法,他就呵呵了,他还没活够呢还不想去找死。凭至尊法师古一的实力,恐怕自己一露面,就会暴露自己异界来客的身份,毕竟已经有上个世界的教训了。他可不敢确定古一大法师会怎么对他,保险起见还是别去做死得好。虽然还有什么昆仑山之类的地方,但还是同样的道理,不确定因素太多了,在没确定安全之前,他可不会去冒这些无谓的险。
这样算来算去,到最后好像就只有那个花花公子可以接触一下了。毕竟他那身钢铁战衣也是很牛掰的存在,但是估计也是很难弄到手的,毕竟就连他最好的兄弟罗尼中校想要,他都没给,更何况是自己这个陌生人。而且自己一个陌生人出现在托尼的身边,肯定会引起神盾局的注意。考虑了许久之后,吴题一咬牙一跺脚,决定就去找托尼了。反正自己随时都可以离开这个世界,万一要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大不了自己什么都不要直接离开这个世界的了。
吴题突然醒悟过来,对呀,我又跟主神空间的那些轮回者不一样,我是随时离开这个世界的,那我还在这里怕这怕那个鬼啊,万一要是有什么危险,我直接离开这个世界就好了,我就不信这些人还能跑到现实里来抓他不成。那既然安全都已经有保障了,那还怕个鸟啊,还不起来把这世界嗨翻天。
一旦想通了这点,吴题的思维也活跃了起来,他已经想到用什么方法得到托尼的钢铁战衣了,有什么比穿越世界见证不同的世界更有诱惑力的,尤其像托尼这种特别聪明的的人。我想他一定不会拒绝这样的诱惑的。而且不但是托尼,还有其他的,想布鲁斯班纳,他不是一直想要摆脱绿巨人浩克,却一直不能成功吗,既然这个世界不行,那他可以去别的世界寻找方法不是。又或者是蜘蛛侠他不是一直为他本叔叔的死感到愧疚吗,那他肯定希望自己的本叔叔复活吧,拿自己就可以用这个来招揽他。还有其他的许多人都是,总有他们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相信只要自己操作得好,将来肯定能招揽一大批的天之骄子打工的。
既然已经决定了,那就要行动起来,做一个说做就做的行动派,吴题决定先去纽约再说。毕竟他只知道托尼是被十诫帮抓走了,但却不知道他们把他藏在了哪里,所以想救也救不了,你总不能让他一个人跑到大沙漠里去找死吧,所以还是到纽约守株待兔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