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齐人之福(任性的四万字)
蔺小仙自己回自己的别墅换衣服清洗,赵安和李清歌一起。
赵安还是简单的多,洗头冲凉,然后换上衣服,李清歌照样多花了一些时间才出来。
“晚上我们是在房子里恩恩爱爱呢,还是去街上吃饭?”赵安问道。
这么说,李清歌的选择毫无疑问是后者,李清歌看着赵安欲言又止。
赵安坐在沙发上伸着懒腰,然后站起来拉了李清歌过去,等她坐下后,手掌搭在了她光滑的肩头上。
“有什么事情想说?”赵安看着李清歌的神情问道。
李清歌摇了摇头,尽管是男女朋友了,可是不好意思。
“说吧,老夫老妻了,有什么不好说的?”赵安挠了李清歌的痒痒。
李清歌笑了两声,打了赵安一下,“谁和你老夫老妻了。”
“那你快说。”赵安继续挠她痒痒。
闹得李清歌面红耳赤了,笑个不停,李清歌这才按住他的手,然后看了看房门,压低声音地说道:“蔺小仙……你觉得她漂亮吗?”
这种问题真的是没有回答好,没有在回答的时候掌握好神情和语气,那就是作死,赵安这么想着,李清歌也果然是在观察着他的神色,于是赵安先皱了皱头,然后才说道:“还行吧,有点像个洋娃娃,但是身材比例有点失衡。”
“你是说她胸太大吧。”毕竟是男女朋友了,讨论下这样的问题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李清歌这么想着,所以直截了当地说道。
赵安点了点头,“确实,太大了,我们中国人很少有这么大的,基本上只在日本动漫里见过。”
李清歌捧着赵安的脸,让他抬起头来,不让他看着她的胸部,不然的话这时候两个人讨论的是蔺小仙的胸部问题,他就一定会在心里比较她和蔺小仙的胸部。
“是的,太大了,那么重,挂在胸口都嫌累赘。”李清歌其实感觉过蔺小仙胸部的分量,确实沉甸甸的。
“像清清的就最好了,虽然丰满,但是不会觉得是累赘。”赵安眼馋地说道。
“说正经的!”看在他算是称赞自己的份上,而且符合自己的心意,李清歌不和他计较,“那你会喜欢摸蔺小仙的胸部吗?”
“当然不会。”这种原则性的问题,赵安必须严肃认真坚决地回答。
“你又没摸过,你怎么知道?”赵安的回答是让人满意的,但是李清歌还是寻根究底。
“那么大,压手……你看那些小电影里啊,男人摸女人的胸部都是抓来抓去的,那么大那么重,抓一会肯定就嫌累,怎么会喜欢摸呢?”赵安有理有据的分析。
说的也是,李清歌也点了点头。
“我就喜欢摸清清的。”赵安有些幽怨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免疫赵安装模作样,有点儿脸红,不信任地看着赵安,“哼,说不定你摸了她的以后就喜欢摸了……而且你也没有摸过我的,说不定你摸了我的以后,就不喜欢摸了。”
赵安感觉机会来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促使李清歌在意这些问题,但是自己的女朋友琢磨这些是好事啊,赵安连忙说道,“她的好不好摸不管我的事情……不过你的嘛,给我摸一下就知道了,肯定喜欢的,不信你让我摸一下!”
“你当我是花痴女吗?我就是这么说说。”李清歌哼了一声,站了起来,“走,吃饭去!”
赵安顿时大失所望,果然李清歌不是那种花痴无脑的女孩子,要想攀登那柔软的山峰,并不是一蹴而成的事业。
唐代杜牧有诗云: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总有一天要吟诗的,赵安这么想着,和李清歌一起出门吃饭去了。
赵安和李清歌选择了去坡子街,赵安是肉食动物,而李清歌更是不偏食,只要好吃的都吃,在家里吃的偏清淡一些,和赵安在一起也能够选择一些好吃的肉食满足下口腹之欲。
李清歌本来就是那种很难吃胖的身体,而且身体健康,并不会怎么在意什么油炸的,胆固醇高的食物让人一边吃一边担心。
很多时候,就是这些油炸的,胆固醇高的,糖分高的东西才好吃,人活着如果总是担心食物不健康而不敢大吃特吃,那做什么中国人啊!
“瞧那些美国人,吃的那些西餐,难吃而毫无烹饪的艺术享受,还不是各种肥胖高血糖高血压的毛病?就要做大吃特吃的中国人。”李清歌吃着在口里爆炸出油脂的烤串说道。
“你这种话被某些向往自由民主空气,感慨国内食物充满污秽和化学物质的人听到,就会说你无知愚昧了。”赵安比李清歌吃的更多,李清歌点了烤串和手抓骨,赵安点了爆炒鳝鱼,菜心dune河蚌和闷烧鸡。
“我们普通老百姓,其实吃饱了喝足了,好好锻炼身体,记得经常体检,大多数都是幸福的,遇到天灾人祸命运多舛的话,其实在哪个国家都一样。”李清歌皱了皱眉,“我们干嘛讨论这么严肃的话题,等会我要吃冰激凌。”
“随便聊聊,不过……你也算普通老百姓?那我算什么,我算第三世界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煤坑里的贫民了。”赵安没有想到李清歌的自我定义居然是“普通老百姓”,要是蔺小仙的自我定义就是“要嫁给宇宙之主的小仙女”。
“夫凭妻贵,本天道门门主赐予你普通老百姓的身份。”李清歌说完有点不好意思,顺嘴说的溜了。
“老婆。”赵安可是那种顺着杆子就能往上爬的人,马上喊了一声,然后嘻嘻笑地看着李清歌。
李清歌害羞地瞪了赵安一眼,只是不好意思,但是并不反感,还有些砰砰心跳,她毕竟是个生活在父母羽翼下的女孩子,还并没有那种要独立生活去和别人组建成另外一个家庭的意识,被人喊老婆自然是会羞涩的,而且有些新鲜和奇妙的感觉。
在李清歌的爱情观里,并不是说谈恋爱了,就一定要结婚,但是对她来说,自己找的恋爱对象,一定是要可以持续发展到结婚的,如果只是想着随便谈谈,并不在意对方是否适合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李清歌不会有这样的认知。
“喊老公。”赵安继续嬉笑着,喜欢看李清歌被他逗的脸红嗔怒的样子,大概这是每个男人的乐趣。
“小安子!”李清歌不许蔺小仙那么喊,但是李清歌自己可以喊,因为这是男女朋友间的玩笑,“哼,那个是古代的太监的称呼。”
“古代的太监的称呼是什么?”赵安疑惑地问道,不过他当然是知道在古代“老公”是用来称呼太监的。
“自己去查资料。”李清歌不是笨蛋,哪里这么容易上当。
“在古代,像我们这样的,基本上你就可以算是我的女人了,非君不嫁的那种。”其实扯起古代的这些东西,赵安当然也不会比李清歌差。
“在古代,我父亲就是封疆大吏,我妈就是诰命夫人,我是官家大小姐,你……你是半夜爬墙的书生……”李清歌想了想,觉得挺好玩的,接着构思,“不对,你是半夜爬墙的武林高手!”
“半夜爬墙的武林高手,爬进你家里,那是采花贼。”赵安很遗憾地说道,“其实我想当淫贼的,可是我压根就没到手,只能说是采花贼了。”
“哼,你这个采花贼,居然敢夜闯官邸,你可知道这是死罪,本小姐可是天道门掌门人,还不速速束手就擒,或者本小姐可以暂且饶你一命,交由官府从轻发落!”李清歌兴高采烈地说道。
“小姐……不,也就乌鹊这么叫蔺小仙,李家小姐,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我看你就别把我交给官府了,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干脆就把姻缘结了吧,你瞧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借此良辰美景,洞房花烛如何?”赵安更是高兴地说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说的有趣,李清歌也笑了起来,“懒得理你了,就会说荤话,等会儿我真打你了哦!”
李清歌巧笑嫣然,眉目间还带着淡淡的羞涩,这一刹那的风情让赵安仿佛看到了唐妩的影子。
吃完饭,赵安牵着李清歌的手散步。
吃饱了,有些懒洋洋的感觉,两个人走的也慢,天气依然炎热,但是握在一起的手并没有谁想要放开的意思。
肩膀时不时地靠一靠,看看,聊聊,街边的灯光变幻着,李清歌的音容笑貌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候,总能够给赵安不同的感觉。
所谓恋爱,大概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人,什么也不做,只要在一起就会很舒服,做什么,都不会觉得无聊。
两个人慢慢走着,就来到了酒吧街,这里和坡子街本就领着。
“将来,这里会新建一条街道,以古风建筑为主,店铺的装修风格也会统一,成为新的游玩景点。”赵安指着充满旧城风格的太平街说道。
“不错,我让妈妈介绍郡沙负责市政建设的副市长给你认识?”李清歌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因为她知道如果赵安觉得真的有必要,她也可以真的这么做。
“随便说说,满足下嘴巴市长的感觉。”赵安笑笑,他只是想起了后多年后这条街的风景,他在网上看到了一些照片,有些怀念郡沙时的感觉。
“男人是不是都喜欢当官,大展拳脚,掌控一个城市,一个区域甚至一个国家的感觉?”李清歌好奇地问道。
“也许吧,男人天性是有野心的生物。”赵安点了点头,“绝大部分男人都是。”
“你呢?”李清歌认真起来,“我觉得你比我爸强多了,他就会摆官架子。”
位置不一样,环境不一样,眼界不一样,自己的父亲就是封疆大吏,在李清歌眼里,这个父亲没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她也不会觉得走到她父亲的位置有什么困难的。
“傻瓜……你父亲能够到现在的位置,除了他的背-景,你外公家的支持外,他这个人本身肯定也有自己的能力和可取之处,否则也不会轮到他被选定为获得支持的人,一个大家族,这样的位置也是炙手可热的,竞争的人也很多。”赵安笑着说道。
“如果你要当官,我妈肯定支持你,我妈支持你,我外公家就会支持你……蔺南秀也会支持你,我妈都支持你了,我爸爸家应该也会出力的,再加上我妈妈在曾家养的那条狗,肯定也会支持你。”李清歌轻轻巧巧地说道,“你就当大官了。”
赵安只是笑笑,说起来这么简单,想起来似乎也这么简单,但是并不是真的就能够这样,赵安倒是有些好奇,“什么在曾家养的那条狗?”
“就是曾绍青啊,他喜欢我妈妈,就算他自己娶了老婆,一大把年纪了也还是贼心不死,别人都这么说他,说他是我妈妈养的狗。”李清歌也是偶尔听来的,一般人不会这么议论曾绍青,但是几个家族的年轻人里,往往私下聊起来就有些肆无忌惮了,对于长辈的一些风流韵事也会热衷。
“曾绍青啊。”赵安眯了眯眼睛,这次针对蔺南秀的事情后,如果成功了,曾绍青大概会一时风头无两吧。
“不说这些了,前面好热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去看看。”李清歌拉着赵安的手往前走去。
这里是酒吧街,慢慢一条街灯红酒绿,路边隔三差五停放着不少豪车,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也往往是各种小众或者昂贵的进口车,一群人围拢在一个酒吧前,似乎还有越来越多的人聚集,旁边有两辆警车,一辆救护车正鸣笛驶来。
警察驱散着人群隔离开来,让医生进去,赵安跟在后边,才注意到这个酒吧正是曾经的那个“曾文”,后来属于他的小弟“周红星”的那个酒吧。
“这个酒吧真是事多啊……”虽然第一次死亡事故有赵安在幕后一手操作,但是赵安还是想说,这种店子如果屡次三番出现这种事情就真有点邪门了。
“你对这个酒吧很熟?”李清歌果然又抓住了别的重点,“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泡酒吧泡妞?”
赵安白了她一眼,“怎么会?只是我恰巧知道这个酒吧,对了,你也知道啊,就是我获得见义勇为表彰的那次,就和这个酒吧有关。”
李清歌响了起来,恍然大悟,“就是那个杀了大哥后,还试图绑架你的赵廷华就是这个酒吧的马仔……对了,那个酒吧老板也叫曾文,和曾家那个倒霉蛋曾文是一个名字,叫这个名字的真是倒霉,有点巧啊!”
“是啊,两个曾文,一个被杀,一个出车祸。”赵安也确实觉得有些巧,“曾文这名字倒霉,反过来曾武就不错了,曾武可是逆天改命了啊。”
“是哦!”李清歌点了点头,事不关己地评论,“不是说曾武现在是得志便猖狂吗?不过呢,感觉在酒吧这种地方出事故,让人难以产生些什么同情心。”
“不知道这次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这段时间周红星赚的钱,只怕又要赔进去了,不过也没什么,他本来就是白得的。”赵安说道。
“要是我是老板,肯定把这地方卖掉了。”李清歌看着这片灯红酒绿,却是感觉一片血红一样,有一种不详的感觉。
“是啊……我想着买下来呢。”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赵安和李清歌回头,竟然是秋蝉月,似乎也是被吸引过来的围观群众一般。
“不过曾武可不是逆天改命,只能说是回到了自己命运的轨迹吧。我们家大少爷本就不幸,二位背后说这种话不好吧?”秋蝉月似笑非笑地说道。
被人当面抓到,赵安和李清歌都有些尴尬,不过李清歌速来是不那么怯场的人,本就不喜欢秋蝉月,只是用漠然的眼神打量着秋蝉月,心想着这个女人怎么还呆在郡沙,她到底在这里干什么,怎么还在这里,时不时地要让自己和赵安遇到,挺碍眼的。
赵安应付秋蝉月不会落下风,略微尴尬之后,赵安也笑着说道:“秋女士今天没有带着曾武出来?我看曾武挺粘着秋女士的,这会儿不见着,估计还是挺想的,秋女士可别看热闹忘神了,忘记了曾武还在等着你呢。”
饶是秋蝉月久经阵仗,被赵安这样隐约刺了一下,还是有些脸红,这个赵安,眼睛果然毒的厉害,只是他必然也没有什么证据,秋蝉月倒是不会就这样退缩,笑着说道:“我可不明白您话里的意思,这个时候他当然是在家里学习功课,怎么会跟着我出来闲逛?”
“他倒是要努力,毕竟成绩本来就那么差,英语刚及格,还留学呢,出了国连句囫囵话都说不出来,也是要好好努力了。”李清歌马上反唇相讥,秋蝉月这是说赵安和李清歌没事闲逛,不如曾武努力,可是秋蝉月帮人说话也不到点子上,更何况在李清歌和赵安面前说努力,说学习?哪来的这个脸。
秋蝉月有些窘迫,知道自己是刚才被赵安刺了一句,乱了心境,一时间说话就没有注意太多了,和谁说学习都行,在湘南省理科第一名和第二名面前说学习,那就是班门弄斧了。
“那我就不打扰二位看热闹了。”秋蝉月不再说什么,转身挤开人群离开了。
看着秋蝉月离开,赵安瞄了一眼秋蝉月浑圆的臀部,倒是觉得曾武还是有些艳福的。
“你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李清歌不明白地问道,赵安为什么突然扯上曾武和秋蝉月亲密什么的,然后秋蝉月就有些尴尬的样子。
“秋蝉月和曾武有一腿。”赵安笃定地说道。
李清歌微微张嘴,惊讶地看着赵安,好像和秋蝉月有一腿的是赵安一样,大大的眼眸子闪动着,然后才长吁了一口气地说道:“秋蝉月和曾武?”
“是啊,我原来也只是随便猜猜,有点儿预感这两个人会发生点什么,刚才试探了一下,秋蝉月的反应毫无疑问说明了我猜对了。”赵安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往这方面想?”李清歌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秋蝉月三十多岁了吧,和妈妈差不多年纪,曾武和自己是同龄人啊,也就是秋蝉月的儿子那么大啊!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时候李清歌倒是没有去想自己平常吃妈妈的醋时那些胡思乱想的理由有多么的不可思议了。
“曾武是典型的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少年,对于这方面的事情无限热衷而充满欲望。秋蝉月也是正值虎狼之年,而秋蝉月的面相本就不是那种清心寡欲的人,看容貌气质就属于那种风流或者说内媚闷骚的女人。这样两个人遇到了一起,还不是干柴遇到了烈火?一个是青春期缺乏自律也不会在意什么伦理道德的少年,一个是大家族里看惯了各种污秽黑暗的熟女,发生这些事情太正常了。”赵安顿了顿,“最重要的是,秋蝉月是曾家的人,她这种人用身体笼络和作为武器是她们的本能,曾武既然是曾家的继承人,秋蝉月想必也早就在处心积虑想着如何亲近或者控制曾武了。”
李清歌很嫌弃地抱着胳膊,抿了抿嘴唇,“其实这种事情我也听说过,感觉在这些人身上是司空见惯的,这也是我特别讨厌曾文的原因,我估计以前说不定曾文也有和秋蝉月搞在一起。”
赵安倒是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东西,不过李清歌提起,想想也确实可能,秋蝉月不会放过曾武,怎么可能放过曾文?秋蝉月这种女人别看容貌不是最顶尖的,真要有心诱惑人,这些年轻男人多半是把持不住的,再加上秋蝉月似乎也是曾绍青的女人之一,那么对于曾武曾文来说,毫无疑问更加多了一种诱惑。
说到曾家的曾文,赵安又抬头看着眼前的酒吧,听着旁边其他人的叙述渐渐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不禁有些感慨,这个酒吧真的是血光之灾浓重。
在救护车来之前,警察就到了很长时间了,期间也有人进去抢救过伤者,但是好像都没得救了,现在救护车来这里也只是走个过场。
三个死者赵安竟然都认识,周红星和欧向思,还有曾文的老婆徐招娣。
据说发现出事了的时候,周红星和欧向思是赤身裸体的,徐招娣也赤裸半身,其中周红星和徐招娣身上中了徐多刀,而欧向思则只有手腕上有伤口,似乎是自杀的。
“周红星和欧向思不是姘头吗?”
“周红星和徐招娣才是奸夫淫妇,欧向思算是周红星在外面养的人。”
“徐招娣毕竟年纪大了,哪里有欧向思骚?”
“主要是周红星把欧向思领了回来,原来徐招娣还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领回来了怎么认得了?”
“还是周红星想享受齐人之福,要玩双飞,徐招娣平常总是打骂欧向思,我看就是欧向思忍无可忍了,报复杀人,然后自杀。”
“说的好像你是亲眼目睹了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周红星也是吃软饭的,这酒吧是徐招娣原来老公的,徐招娣老公死了以后,周红星搞上了徐招娣。”
“这个谁不知道啊,现在人都死了,看警察怎么说,还有法医鉴定吧,这酒吧以后估计没人要了,可惜我前几天才在这里认识个美女,不知道还找不找得到……”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事实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确认的是,周红星和徐招娣,还有欧向思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医生很快就出来了,确认了三个人都没有了生命迹象,然后救护车就开走了。
赵安把自己听到的信息和李清歌说了说,李清歌也听到了一些,对照了一下,两个人听到的旁人的猜测也就是那么几个说法。
“你怎么看?”李清歌问道。
“我又不是警察,也不是福尔摩斯,难道还能侦查啊。走吧,别呆在这里了,这地方血光太重,是大凶之地。”赵安说完,拉着李清歌离开了。
虽然是都和自己曾经有些联系的人,但是赵安并不怎么在意,这些人死就死了,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就是不知道李景华知道了欧向思死了以后,会不会有些感触,不过应该也不会太伤心,毕竟他现在有了凌白,凌白虽然说不上是什么贞洁烈女,但是和李景华在一起后还算是个合格的女朋友,对李景华也没什么三心两意,比欧向思强多了。R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