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回到水木
第四章回到水木
第二天三月跟着村子里面的村民出了西山,到梓城后赶上了回水木的最后一趟航班,除了桃花运外她的运气一向不错,天气转晴冰雪融化,航班刚好今天恢复。
她坐在窗边的位置,窗外碧蓝的天空和层层的白云成功吸引了她的目光,她是有多少个年头没有这么早回过水木了,上大学时时忙于兼职,工作后是忙于支教。
原以为会思绪万千,没想到竟睡得很沉,还做了个好梦,醒来看看时间,向空姐要了点食物,想着吃完也就应该快到了。
三月拖着笨重的行李箱走出机场,她仰着头,吐出一口浊气,又深深吸了口气,这久违的熟悉感让她清醒的知道,她已身在水木,这个让她百般逃避又热爱的地方。
思念入髓,那人那事那青春。
打开门看到提着行李的自家姑娘,谢妈显然没有想到三月会这个时间回来,打量了好几遍,确认是她家姑娘无误,才接过她手中大大的箱子。
“妈,好想你。”说着对着谢妈妈亲了一口。
“你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回来,好让你爸去接你,这么大的人了做事情还是这样冒冒失失的。”谢妈一脸欣喜,嘴上责怪,显然不赞同三月招呼都不打的行为。
她也知道她这么大的人了,还老拿她当小孩子对待,说“西山大雪压境断电,我也是临时决定回来,匆匆忙忙的,没来得及。”三月换了鞋,朝里面喊了声:“爸,我回来了。”
谢爸此刻正在研究棋谱,对女儿的回来并没有什么表示,只淡淡应了声,可手里的棋落错了几颗,对于他爸的反应三月很不满,没想到她一亲生的闺女还比不上她爸那盘破棋。
她洗完澡自觉的去厨房打下手,谢妈妈一向觉得女孩子就应该有女孩子样,在厨房里该是如鱼得水,三月离这个标准相去甚远,谢妈妈遗憾女儿没遗传到她的天份,所以更加注重后天的培养。
三月也只有在一个人生活的时候,才会感谢妈妈的培养,让她不至于饿死,自己动手,温饱不愁,叶梦笙对此很是佩服她妈的远见,似乎预见了她将单身很多年。
“妈,你知道沈晔要结婚的事吗?”她妈一向对这种事热衷,谁家女儿结婚了,谁家又添孩子了,在她这里总是能得到最准确又及时的消息。
果然谢妈妈不负所望,开口称赞道“这沈晔也是个有福的人,男方不仅家世好,人长得挺拔,能力也不错,一看就知道是个壮实的,搁以前就是一好的劳动力。”
三月听了乐不可支。她妈真的是太逗了,只要是挺拔英俊的男青年,她总能想到劳动力上面去,估计看上他爸,就是这个原因。
可惜他爸就是人看着伟岸,实则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就是一文弱教书先生,看来婚后没少失望,好在她爸老实又听话,弥补了不少遗憾,两人恩恩爱爱了大半辈子。
“怎么沈晔没通知你,你回来也不给人打个电话。”这么大的人了不懂一点人情事故,熟练地把最后一道三月最喜欢吃的红烧肉倒进锅里。
“那倒不是,我不是没见过她对象吗?好奇。”这样也好,免了去问,到显得刻意,勾起沈晔不愉快的回忆,照她妈这样描述,她十分肯定不是那个人。
王浩是个漂亮中带点阴柔之气的男人,精致的五官,瘦瘦高高的身材,眼神是阴鸷沉郁,印象中并不太爱说话,整个人说不出凉意,就像是冰冰冷冷的蛇,不知什么时候会咬你一口,这样的男人绝对跟她妈口中的劳动力沾不上半点边。
砰的一声。
呜,三月回神捂着受创的头,一声痛呼,幽怨的看着拿着冒着油光的锅铲的谢妈妈,一脸不满,都这么大了,能不能别动不动就挥锅铲。
以前隔三差五被油铲打,她不秃顶已经是个奇迹了,谢妈妈没把她的不满放在眼里,端着菜边走边说:“好奇,好奇你也给我带个男人回来,不要只是说说,你以为你还小,今年老老实实去相亲,要是还嫁不出去,以后就别进这个门。你是没看到沈晔妈高兴得,你呀!是要把我气死,我要是还不为你的终身大事操点心,到死你都是一个人了。”
听这语气,是铁了心要押着她去相亲了,她反感这种事,这跟封建社会有什么两样,三月把手里的菜放在桌上,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饭桌上等吃的谢爸爸求助。
“爸爸,你不是一向主张以事业为重,你看妈又逼我相亲。”语气力尽可怜。
谢爸帮自己倒上一杯酒,谢爸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喝上两杯,这一点三月是知道的,他爸这人含蓄,她回来看着不怎么在意,心里指不定怎么乐。
对家人她始终亏欠良多,这次回来可以多陪陪他们,她真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
谢爸爸小小咪了一口,无比满足地说:“那是几年前你年龄小,我觉得还可以拖一下,现在我完全赞同你妈的说法,闺女咱们要务实,要求不要太高,爸这样的就好了。”
这两人摆明态度是要逼她上梁山,好一个妇唱夫随,三月此刻反对无疑等于反对无效。只有埋头苦吃,自古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也可以见招拆招,船到桥头自然直。
吃饱喝足后在谢妈妈喋喋不休的念叨中回到房间躺着,刚好接到沈晔的电话,不知道哪里得来她回来的消息。
沈晔轻笑:“我也不过是碰碰运气,看来运气不错,是不是我不打电话给你,就不打算联络我们了。”
“我这不是刚回来就被我妈念叨吗,刚想给你打就接到你电话了。”三月心虚地回应,她本想好好睡上两天再约。
“沈晔,你幸福吗?”这是她收到请柬后一直想问的事。
那边明显一愣,会不会幸福,现在她还不知道,良久沈晔答道:“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我喜欢宋颂。”
是呀!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痛苦的,只有爱一个人才会有绵长的痛苦,爱不得最后嫁一个喜欢的人,这种结局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苏小叶在随缘定了包厢,晚上出来聚聚。”沈晔告诉她。
听到随缘二字,三月下意识想要拒绝,可是找不到理由搪塞,又不想扫她们的兴,难得一聚。
自从和那个人不在一起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这种地方,她曾经无数次陪着他出入这种场合,过这种偏离她一贯生活轨道的日子。
那时候整条街的小混混都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叽叽喳喳的叫着她嫂子,一个恶迹斑斑的街头小混混,一个引以为傲的尖子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可她就是喜欢他的放荡不羁,与生俱来的王者之风,爱得那样的无所畏惧,甚至于想要将一生付之于他。
记得小时候和沈晔她们一起看《古惑仔》,迷恋陈浩南到不行,在尚不懂得安稳是女人一声的追求时,希望有个盖世英雄与之展开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无疑那个身上具备了所有她对英雄的幻想。
苏小叶曾这样说过她,顺从仅仅是他表面,她的内心绝对是自我主义,冒险主义。世俗的观念无法控制她,骨子里的我行我素,注定会爱上不一般的人。
真的是应了沈小叶的话,她终究是脱离了轨道,开始了一段浪漫又惊险的恋爱,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那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日子,也是一条不归路。
他所处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充满诱惑和吸引力,她好奇不已,慢慢接近,最后沉溺至死方休,不得自救,用尽了往后数十年的激情。
一个人的激情有多少,她不知道,可她太用力了,激情过后只剩下无尽的疲劳,只有将爱折腾光了才会明白,稍行差踏错,就是粉身碎骨,王达权是陈浩南,可她却不是小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