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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成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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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初见苏安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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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有爱过苏安谟,但不代表她没有向往过,他就是那种令所有女孩子都向往的男生,干净俊朗,不识人间烟火,随便一站,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苏安谟一进校就引起了不小轰动,迎新会上,他作为新生代表发言,翩翩佳公子,遗世而独立。

  那天他穿着样式讲究、面料上乘的黑色小西装,精致的脸在礼堂大厅灯光的照射下更加熠熠生辉,在人群中一脸淡定,脚步不紧不慢地走上讲台。

  在场的女生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沸腾了,时不时地向他投去爱慕目光,苏安谟皮肤白皙,样貌清俊,在一群灰头土脸青春痘横行的高中生之中,显得脱颖而出。

  军训分班的时候,三月发现他们竟然是一个班的,十六岁的女孩子没经历太多人事,容易被美好的东西吸引,所以她也像其他人一样,被他吸引住了目光。

  这样的男孩子谁不喜欢,队列之中有这样一种存在叫苏安谟,明明和所有人一样,站在太阳底下留着汗,可他一点狼狈都没有,看起来依是一幅美好的画,美好的让人词穷。

  军训完后,所有人都黑漆漆,唯独苏安谟,仿佛阳光对他格外眷顾,依旧白皙,后来两人同桌后,三月才知道他晒不黑的原因竟是一只昂贵到离谱的防晒霜。

  可见苏安谟有多注重形象,自然不会注意到平凡无奇的她,可那样的岁月,她也曾心存幻想,刻意去接近过这个好看的男生。

  选班干的时候,由于成绩拔尖,三月理所当然地成了学习委员,一个跟同学接触频繁的职位,初生牛犊不怕虎,大着胆借职务去跟他搭讪。

  未想过被冷落不屑是何等的尴尬。

  她的那点心思不外如是,苏安谟自然能一眼看穿她,嘴角再漫不经心扯出一抹嘲讽,生生的把一颗少女心撕得粉碎,他的淡漠让她望而却步。

  站在光亮中的人都知道,灯光太亮就看不到他人,千万不要爱上一个光芒太盛的人,他看不见你的。

  她喜欢过苏安谟,只是为抵达爱。后来的时光她常常想,没有爱上他,何其不幸,何其幸运。

  她在一开始就被这耀眼的光灼伤了,为了保护自己避而远之,她也是骄傲的女生,绝对不会拿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她从来不是一个给自己难堪的人。

  尽管冷淡,可苏安谟女生缘依旧很好,身边不乏献殷勤的女生,少她一个对他校草的位置没有任何动摇。

  苏安谟不拒绝不接受的性格让渐渐三月有点看不起这个人,他不过是仗着别人喜欢他,慢慢的她对苏安谟由无感变成了不屑。

  后来才知道人家是懒得拒绝,拒绝就不会有趋之若鹜之人了吗?不会,像他那种得天独厚的男生只会招徕更多的追随者。

  不同道路的两个人各自学习生活,互不干扰,两个人唯一的交集就是每次考试,苏安谟第一名三月第二名。

  三月也不在意名次,更没有想反超他的心思,她并不是那种非要考第一名的女孩子,虽然以前她一直是第一名。当然她也努力读书,可并不是为了考第一才去读的,她只是觉得学生就应该把学生应该做的事情做好,过程永远比结果重要。

  后来苏安谟非要跟她坐同桌的时候,惊诧莫名,在过去的高中生活里,她自认为和苏安谟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也深信一直很低调,没有做出过任何让苏安谟注意到她的行为。

  三月想,如果苏安谟当时多注意她一点,或许一切彻底改变了,可如果不成立,到现在,好好坏坏,都罢了,都过去了。

  在她的回忆中,没想到竟一夜好眠。

  沈晔的婚礼如期而至,三月和沈小叶前一天就赶到了沈家,沈小叶又负责化妆,沈小叶连伴娘都包了,她说自己是不婚主义者,当多少次伴娘都没关系。

  三个人晚上躺在一张床上,就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没想到她们认识已经二十年了,明天沈晔就要嫁人了。

  沈小叶把腿架在沈晔和三月身上,看着天花板顾自感慨:“我一直以为我们中间最早结婚的那个人会是三月。”

  结婚这种事得看缘分,前后难道还得分人,这是什么逻辑,三月好笑:“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从小到大,你都是按照一个乖乖女的标准走的路,读完小学读高中,高中完了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工作就是结婚,可是你并没有。”从小她就羡慕三月这种人,一生顺风,无忧无虑。

  是呀!她曾经也是这样认为的,一辈子就这样平淡的按部就班的到白头,可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不知什么时候给你使了个绊子让你狠狠栽个跟头,痛定思痛,此后每一步都要思量一番,于是之后的每一步都走得艰辛。

  听到沈小叶呼吸声渐匀,一直沉默的沈晔才发问:“三月,你现在还不结婚,是不是因为王达权。”

  “不是,我和他这一生已经是不可能。”那两年的牵绊已是累人,余年只想躲得远远的。

  她不是没想过结婚,转眼就三十,时间等不了谁,也不是没有碰到过好男人,可往往在最后打退堂鼓,可能是不想随随便便找个人凑合,那样对别人对自己都不公平。

  “三月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我到底错过了什么,你为什么会和王达权分手?”这些年三月对王达权只字不提,她不说她就不问,可终究做到不闻不问,曾经那么相爱的人怎么能说分就分,凡事有个缘由。

  分手还能为什么,不爱了,是他不爱了,是她太爱了,所以在一起很痛苦,而且不止于此,如果今天她说出来,痛得就不是她一个人。

  “他有别的女人了,我忍受不了。”这是她能启齿得最大程度,还有些事大约这辈子都不能说。

  毫无预警沈晔从背后一把抱住了她,猜测道:“这个人是杨悦。”三月不说话就等于是默认,她也是知道杨悦的,但她一直以为杨悦是在他们分手后才和王达权在一起的。

  没想到她不在水木的那段时间三月经历了这些,最好的朋友最难过的一段时间,她竟不能陪在她身边,心中满满的亏欠,轻轻的在她耳边说:“一切都过去了,对王浩我曾经以为我忘不了的,可是现在我真的不恨了。”

  今夜之后,忘却所有,她们都要好好过。

  这是那件事以来沈晔第一次提到王浩,没有恨意,没有愤懑,如今那些一切都过去了。有些事又何必说出来让自己在乎的人跟着一起痛,三月睁着眼睛躺在床上,脑子里不由控制的胡思乱想。

  想起从前,她还没认识王达权的时候,爱情于她很远,后来,认识王达权的时候,她爱得死去活来,也痛得死去活来,再到现在,老死不相往来。

  这一路想想三月就觉得苦不堪言,她不知道其他情侣是怎样谈恋爱的,怎样分手的,但她的恋爱来去都太过轰轰烈烈,以至于用力过猛,血溅五步,至今未能痊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对于过去的事三月还是没能想出个因果,只知道是孽因孽果,沈妈妈的声音打破了四周一片寂静,天快亮了。

  沈小叶大展身手的机会到了,她站在旁边看沈晔上妆,看她穿上白婚纱,看她笑靥如花,看她含泪与父母告别,今天她的好朋友沈晔要嫁人了。

  准新郎官一脸温和,整个人意气风发,眼睛炯炯有神,宋颂虽然没有苏安谟那样惊为天人,但也算得上是俊朗不凡,站在沈晔身边两人很是般配。

  沈家在当地的小镇上颇有名气,沈晔二伯父早些年出在经商赚了大钱,饮水思源大手笔回报家乡,又是修路又是建学校的,大家都念着沈家的好,连枝连蔓的亲戚和邻里把路挤了个水泄不通。

  祝福声浩大,有这么多人的祝福,沈晔你一定要幸福,才不辜负人心。

  三月看着这巨大的接亲车队和气势庞大的送亲群众,考虑上哪辆车才不显得突兀,突然被人拉住了手,回头看到了熟面孔,他怎么会也跟着来接亲,他看着可不像是喜欢凑这种热闹的人。

  “你怎么来了?”三月在人群中扯着嗓子喊,看他穿的并不是很正式,应该不是伴郎,他要是抢着要当伴郎,估计宋颂也不答应,这不是要把新郎官的风头全给抢了。

  苏安谟开了车门,附在她耳边说:“先上车再说。”温热的气息打在的脸上,三月脸一红,忙别开脸急忙上了车。

  苏安谟看着三月的动作笑了笑,自顾自地绕到另一边上车,见她伸着脖子光顾着看热闹,安全带也不系上,提醒道:“把安全带系上。”

  低头一看果然没有系,论细心她真的不及苏安谟,虽然以前读书的时候就见识过了,把题做得那叫一个滴水不漏,全校第一名当之无愧,她这个全校第二名也是心服口服的,没想到生活上也这么细致,真的是个不错的男人。

  “唉.....”这么大的人了,还是个小孩样,苏安谟忽然俯过身子帮她把安全带系上,动作一气呵成,再自然不过。

  由于苏安谟的靠近,三月看着他英俊的侧脸,心头一阵猛跳,再一次红了脸,不自在地朝旁边靠了靠。

  苏安谟发动车子后,一抬眼就看到三月微红的脸,轻轻扬起嘴角,心情大好,没有哪一刻像此刻一样,让他觉得,她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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