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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劈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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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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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些东西才压下了恶心的感觉。

  洗了澡,吹干了头发。梳妆台上有只小巧的安娜苏圆腰镜,黑色的镜身妖娆的缠满了细溜溜的蔓草,公主气十足。丛衡衡并不喜欢安娜苏的东西,艳丽有加却并不实用,价格不便宜,质量却无法和真正大牌的彩妆相提并论。这柄镜子是个例外。她把它放在梳妆台上,总觉得那就如同是白雪公主故事里会说话的魔镜,所有的心事只有这面镜子才懂,所有的妖娆也就变成了必然。

  水晶般的镜面中照出一张疲惫的脸,尤其是放近了,可以看见一粒粒隐藏在皮肤中的痘,一片片眼角处的裂纹,以及一道道唇边的法令纹,更可怕的是眼里的光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淡没了。手里的镜子仿佛真是面照妖镜,所有的原形显露无遗。拿着这面镜子就好像看见了自己的前半生,一直妖娆的旋转,妖娆的开放,忽然间,一切都变成了笑话一场。

  这多半年来她丛衡衡老了何止十岁。人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未老而心却依然枯萎,再多的养分也滋养不回了。

  睡不着,夜深人静时,寂静的空间格外的狰狞。

  丛衡衡从书架上随手取下了一本书,三毛的,随便翻了翻,却看到了那首诗:

  “楼高日尽,

  望断天涯路,

  来时陌上初熏,

  有清风万里卷潮来,

  推枕惘然不见,

  分携如昨到处萍漂泊,

  浩然相对今夕何年,

  谁道人生无再少,

  依旧梦魂中,

  但有旧欢新怨,

  人生底事往来如梭,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觞,

  禅心已失人间爱,

  又何曾梦觉,

  这些个千万生只在,

  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

  区区几十个字,丛衡衡却惆怅了起来。似乎是上天的旨意,冥冥间指点了前路。纵使是“醉笑三万场”的豪爽,到最后也只能长叹“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不过是一场“旧欢新怨,人生底事往来如梭”的无奈。

  此意境就如同张爱玲最后终究也只能恹恹的对胡兰成说,我自将萎谢了。

  我自将萎谢了,于事无补,于情无益。情爱来说,不过是场恼人的戏,谁能看清那尘世间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世景荒芜,人情薄凉,谁又是自己最终的依靠?

  显然不是卫驰的怀抱,也不会是其他男人的,就如同那个才华横溢的女子,最终一个人孤独寂静的长眠于红地毯上。

  丛衡衡的眼角湿润了,昏黄的灯光下卧室半明半暗,影影憧憧的家具,静默如这个世界。兜兜转转这么多年,好像先前还是快快乐乐的,转眼间是剩下寂寞一片,形单影只。前一刻还相拥在一起的爱人,转眼间就松了手,只余下自己一个人独自面对黑暗和恐惧,这些千万生只在,踏尽红尘何处是吾乡?

  丛衡衡爬在梳妆台上,悄悄地哭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丛衡衡发现自己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应该是他把自己抱上来的吧。什么时候回来的?居然回过家。

  丛衡衡觉得头有些涨,想必是头天晚上哭的过多又爬着睡着了造成的。镜子里面的女人苍白颓废,眼睛套了个红圈般的高高鼓起,下巴处更是毫不留情的冒了个红通通的硬包,摸上去针扎般的疼。

  真这样出去也不用见人了。粉底液、散粉、腮红、睫毛膏、眼线液、眼影、口红,再配了付黑色眼镜框,镜子里面的女人终于变得精致而充满活力。丛衡衡满意的点了点头,做了个加油的动作,“战斗进入了白热化阶段”。

  人刚进了办公室椅子还没有坐热,宋晓已经以迅雷不及QQ旋风的速度粘了上来,依旧是惯有的神秘兮兮的样子,只不过今天宋晓笑的有些贼,活脱脱一只偷了腥的猫。

  “亲,昨天谢谢啦!那个,那个,帮偶再创造创造机会啦~~~”

  宋晓的话让丛衡衡联想起了肖丹,本来已经轻松了些的头豁然间变的更疼了,神情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了厌烦,口气也生硬了起来:“宋晓,你知道你自己在干什么吗?你没看见人家无名指上的戒指吗?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哎呀!衡衡,你什么意思吗?我只不过是想和他亲近亲近,要不是把你当朋友,我还不跟你说呢。”

  “就是因为把你当朋友,我才说你的!人家是已婚了的,你这算什么?别逼着我说出不好听的来。”

  “你今天犯什么毛病!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宋晓不满的嚷了起来,尖锐的女声引的办公室中不多的几个人侧目。

  丛衡衡有些心虚,想来自己被卫驰和肖丹两个人刺激的有些草木皆兵。宋晓是什么样的人她自然明白,不过比较爱玩而已。她低下头,脸上有些烧:“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那个,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你知道……”

  “成了,”宋晓快速的打断了丛衡衡,一脸的不屑,“本大小姐是什么人,一个已婚的老男人根本入不了我的法眼。”说完昂了头,骄傲的小母鸡般转身走了。

  丛衡衡脸色有些灰败,自己还真是不一般的失败。本来是好意却得罪了同事,果然是人不如意步步衰。

  办公室的工作一如既往地繁琐。邮箱里塞了二十几封未读邮件,除了山里侯和陆平的,还有的就是其他人的往来邮件CC到了她的邮箱。

  粗略翻看处理后已经到了10:30,一个上午就那么无声无息的溜走了。

  丛衡衡揉了揉有些僵硬了的颈椎,手按处酸疼的感觉袭来,真是老了。

  MSN上梦露烈焰红唇的形象跳跃闪烁不停。丛衡衡皱眉,果然是个不安分的家伙,刚才还在想他怎么放过了自己,看来还是高兴的太早了。

  [忙吗?]

  [还成。]一个摸能量可的答案,也是最好的答案。如果回答“忙”,对方会说“真的这么忙吗?是不是该工作的时候开了小差?”,回答“不忙”,对方又会说“是不是给的工作太少了?看来下次要加量了”,总之两头堵,两头都有理。

  [累了,下去喝杯咖啡。]祈使句,没有任何让人回转的余地。

  丛衡衡有些无奈,毕竟是昨天说好了的,这个时候也不好反悔,只得任命的回了个[好的,楼下休息室见]。

  公司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既不是那种动辄纳斯达斯上市,一个分公司就有成百上千人的大型跨国公司,也不是那种只有十几个人,挤在个拥挤的空间内的小型私人公司。总体说来在国内的软件行业中也算是能排得上号的。工资不见的多的令人眼热,但福利确是实打实的摆在那里,无不让外来的人垂涎。

  紫红色基地,高大明亮的落地窗,一人高深绿色阔叶景观植物,原木色咖啡桌,若有若无的背景轻音乐以及空气中弥漫着的咖啡和奶油蛋糕的香气。如果不是公司内部职员,恐怕无人敢相信这真的只是一家公司的休息室而已。

  由于日常的工作繁忙,丛衡衡并没有真正享受过这里几次。想必其他人也大多如此。休息室里有些冷清,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

  陆平带着她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没等她开口就自主取了两杯咖啡和一小碟撒了糖霜的曲奇饼回来。

  “我一直觉得曲奇和咖啡是最相配的,要是奶油蛋糕的话就腻了,”陆平一边说笑着一边把碟子往丛衡衡那边推了推,“你尝尝,味道不错。”。

  丛衡衡笑着拈了块曲奇,往咖啡杯口放处了下,又犹豫了下缩了手,放在嘴边咬了一小口:“是不错,香醇酥脆,和蓝堡的味道挺像。我看外国人吃的时候总喜欢把饼干在咖啡里泡一下。”

  陆平悠闲的端起咖啡杯,银色的小勺呈顺时针方向缓缓搅动:“那可是个技术活,稍不留神饼干就会碎在杯子里。”

  “所以我刚才就没敢往杯子里泡,要真是碎了就恶心了。”丛衡衡好脾气的笑了笑。

  陆平没说话,自顾自的专心一小口一小口喝他的咖啡。丛衡衡也觉得无法可说,气氛顿时有些不上不下,尴尬了起来。

  总这么干着也不是事儿,丛衡衡决心打破僵局说些什么,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正恰撇见陆平手指上的戒指,借机把话题转到了八卦上面:“你手上的戒指很别致,从来没有见过,哪里买的?”

  陆平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无所谓的笑了笑:“结婚的时候随便买的,好像是个国外牌子具体什么我也不懂,我家那口子非逼着我戴,就这么一直戴着了。”

  果然是个已婚男人,丛衡衡松了口气,自己却也不知道为什么。既然开了口,索性接了下去:“你结婚几年了,有孩子了吗?这次在北京待这么长时间夫人该着急了吧。”

  陆平斜嘴笑了下,挑眉斜睨了眼丛衡衡,把球踢了回去:“怎么一直在问我,不说说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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