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水晶庵
“为什么收他的钱?”
离开凤凰新区,李无归终于忍不住问道。
其实李无归比燕飞扬更喜欢钱,不过李无归也很有原则,知道那些钱能拿那些钱不能拿。一个立志要成为“偷王之王”的人,如果没有这种自我约束的原则,那么很有可能走上歧途。
做贼的走上了歧途,几乎注定就是一条不归路。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偷的。
比如这一回,说好了是还人情,和萧雄两清,就不该收他的钱。
燕飞扬沉声说道:“萧观很可能近期有灾,就当是为他消灾弥祸吧!”
“啊?我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
李无归吃了一惊。
“他的凶兆隐在骨相之下……”
李无归顿时恍然。
虽然他和燕飞扬一样,都是年纪轻轻就臻于三脉术士的境界,然而所学颇为不同,论到相人之道,他只不过学了点皮毛而已,远不如燕飞扬那么精通。
面相手相他还懂点,说到骨相,那就真的两眼一抹黑了。
“小家伙挺有意思的,要不……”
李无归试探着说道。
术师胡乱干扰天机,乃是大忌,很容易招致天谴反噬,危险殊甚。一般人就算有大灾大难,术师也绝不轻易点破,以免泄露天机。
不过萧观是萧潇的亲弟弟,情形自又不同。
燕飞扬摇了摇头,叹息说道:“天机遮蔽,卦象不显,就算想插手,也没有好办法……只能听凭天意如何了。这个事,说起来还得怪在萧雄头上,偏门捞得太厉害,祸及家人了。”
李无归点点头。
在卫周市,萧三爷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人物。
两台自行车向右,拐进了老-城区凹凸不平的残破街道,七拐八弯的,来到一栋老房子之前停了下来。
这是一栋十分老式的青转建筑,墙壁上爬满了青苔,木板门上的两个大铁环锈迹斑斑,在在都昭示着这栋房屋的古老陈旧。
整条街道,有一多半是这样陈旧的老式建筑。
时间还不算太晚,大门旁的窗户里透出昏暗的灯光。
这是一间厢房,有一扇小门进入,倒像是个传达室。
燕飞扬和李无归将自行车架好,就向那扇小门走去,还没举手敲门,“吱呀”一声,木板门就自己打开了,一个瘦弱纤巧的身影,出现在门边。
“婆婆!”
燕飞扬和李无归连忙躬身行礼,恭恭敬敬地叫道,语气之中却透出无限的亲近之意。
谷婆婆每次都这样,只要他们一到,哪怕他们再轻手轻脚,谷婆婆都能感觉得到。一般来说,老年人的感官都会退化,变得比较迟钝,谷婆婆却是个例外。或许,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敏锐直觉。
“都来了,进来坐吧。”
谷婆婆微笑着招呼道,显然彼此之间都非常熟悉了。
两人举步进门。
这是一间很小的厢房,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两张竹椅,就塞得满满当当的,家具铺盖都很陈旧,却异常干净整洁,几乎可以说是纤尘不染。
就和谷婆婆身上穿得衣服一样,很陈旧的粗布衣裳,浆洗得干干净净,清爽异常。
谷婆婆约莫七十岁左右,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却只见慈祥,不见苍老。
“婆婆,我们又来了,我们要吃牛皮糖。”
李无归笑嘻嘻地说道。
每次到谷婆婆这里来,都是完全放松的,以至于李无归像个孩子似的,主动向谷婆婆要糖吃。
“好……”
谷婆婆微笑着答应,从一个陈旧的木箱子里端出一个洁白的瓷碟,里面摞着一叠焦黄的糖块。
谷婆婆做的牛皮糖是一绝,甜而不腻,糯而不黏,筋道,有嚼劲,却绝不会粘住牙齿。不过谷婆婆的牛皮糖从不出售,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品尝得到。
当下燕飞扬和李无归也不客气,伸手抓起牛皮糖,就送进嘴里,吧嗒吧嗒大嚼起来。
谷婆婆笑吟吟地望着他们,满脸慈祥。
吃完牛皮糖,燕飞扬拿起档案袋,从中取出那两万块钱,交到谷婆婆手里,说道:“婆婆,这次的功德,请你写上萧观的名字。就是观音菩萨那个观字。”
“两万?这次功德不小啊。这位萧施主是个什么人?”
谷婆婆也略略吃了一惊。
燕飞扬和李无归不是头一回到她这里来捐功德,自从一年多前,燕飞扬将一名弃婴送到他这里,就隔三差五会到这里来,每次带过来的功德也不相同,有时候是几百块钱,有时候是食物,但更多的是中药。
水晶庵里收养的孩子,大多是弃婴,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身体疾患,去大医院治疗的话,不知要花多少钱,谷婆婆压根就没有这样的经济实力。
燕飞扬带来的中药,就变得至关重要。
这孩子年纪不大,医道却极其精通,每每用药如神,普通的小毛病,一剂药下去就立竿见影。除了那些先天性的隐疾,一般的病症,就没有燕飞扬治不好的。
但一次性捐两万块钱,却还是头一回。
“萧雄的儿子。”
“哦……”
谷婆婆就点了点头,她虽然年岁大了,不问外事,对这位声名显赫的萧三爷,也还是有所耳闻。
“婆婆,您在菩萨面前多给他诵几卷经文吧……我刚给他占过骨相,近期内有大凶之兆。”
燕飞扬郑重其事地说道。
“好。”
谷婆婆也很认真地点头应诺。
这水晶庵本就是观音菩萨的一处道场,规模虽小,历史却很悠久了。多年前,曾经香火兴盛,如今却只剩下了谷婆婆一个老人在苦苦操持。
谷婆婆拿起一摞百元大钞,从中抽出二十张来,递给燕飞扬。
燕飞扬笑了笑,说道:“婆婆,这不是我的功德。我只是转交。”
谷婆婆微笑说道:“婆婆知道,但你每次带那么多中药过来,总也要花钱的。只要是花在该花的地方,就是功德!”
燕飞扬一笑,也不客气,伸手接过了这两千元钱。
“小铃铛他们几个都在里面玩呢,你们要不要进去看看他们?”
稍顷,谷婆婆收好了钱,说道。
小铃铛就是燕飞扬一年多前送到水晶庵的弃婴,因为襁褓上挂着一个小铃铛,所以就得了这么个小名,燕飞扬每次来水晶庵,都要去看她。
“好。”
燕飞扬和李无归对视一眼,笑着点头。
半个小时之后,两道人影离开水晶庵,骑着破旧的老式单车,向卫周一中而去。
接下来几天,都风平浪静。
这一天放学之后,叶小桐在楼梯口等着燕飞扬,想要邀请燕飞扬去她家做客。燕飞扬曾经说过,搬到新家之后,他要去看看。
很不巧的是,萧潇也在。自从萧潇和燕飞扬同桌之后,几乎每天都是同进同出。中午放学之后,一起去食堂吃饭,原先的两人帮变成了三人帮。
其实萧潇的饭量不值一提,却每天都带了很多肉菜到学校来,两个保温盒都装得满满的。
燕飞扬和李无归的饭量可是惊人得很。
每次看他吃得那么香,萧潇就特别开心,比自己吃还要高兴。
“燕飞扬……”
叶小桐低低叫了一声,瞥了萧潇一眼,有点怯怯的。
虽然这些天姜鸿盛都不再来纠缠她,叶小桐的内心深处,还是充满着对萧雄的畏惧,连带的,也有点怕萧潇。
燕飞扬停住脚步,见了叶小桐欲言又止的样子,便即了然于胸,问道:“搬到新家了?”
“嗯。就在红旗路,离我们学校很近。”
“红旗路?那里有很多歌舞厅啊,晚上吵死了。”
不等燕飞扬开口,萧潇就插话说道,满脸诧异之色。
明年就上高三,准备冲刺了,怎么却搬到那种地方去住?
叶小桐咬了咬嘴唇,说道:“我们在那里有房子,以前买的……燕飞扬,你今晚上有时间的吧?”
“嗯。我晚上去看看。”
萧潇马上说道:“干嘛晚上啊?现在就去呗。红旗路那边有很多小吃店,味道不错。咱们一起吃饭,我请客。”
小丫头瞬间就打定主意,要和他们一起去。
这大晚上的,燕飞扬单独跑到叶小桐家里去,算怎么回事?
这样的事情,萧大小姐既然知道了,就绝不允许它发生!
“我请客吧……”
叶小桐低声说道。
“我请!”
燕飞扬一锤定音。他一个男人,怎能让两个女孩子在这里争来争去谁请客?
“好,那就给你这个机会……”
萧潇抿嘴一笑,说道,有意无意间,身子几乎靠在他的身上了。
燕飞扬不由得有些头痛。
同桌几天,身体上的接触自然不可避免,但也很正常,谁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这时候当着叶小桐的面,燕飞扬心里顿时就有点古古怪怪的感觉。
“那我们走吧。”
叶小桐连忙略略低下头,移开了目光,推着单车往前走,心里头也有点乱糟糟的。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刚才就不该邀请……可是,这几天,萧潇几乎和燕飞扬形影不离,下课在一起说话,中午在一起吃饭,连半点机会都不给她。
短短几天,同学间已经在传言说,燕飞扬和萧潇是“一对儿”。ps:求推荐票!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