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从长安到后来被曹丕改名为许昌的许县,可有段不短的距离,就算只是单独一人骑着匹日行千里的良驹,日以继夜地赶路,也得耗上整二十日的功夫。
更何况吕布军中还带了大量既拖慢行程、又极惹眼的辎重,在路有饿死骨的官路上招摇过市,就算那些个饿绿了眼的饥民和打劫行商路人的流匪有自知之明,不敢惹这些全副武装的兵老爷,旁因连年征战而粮食短缺的诸侯也不可能看在小皇帝的几分薄面就视而不见,轻易放过。
尽管吕布向来有来一个杀一个,随时要横扫天下的超凡霸气,一点不介意被人找麻烦(平日里也的确都是他去寻人是非来得多),可无论是燕清还是贾诩,都半点不想还未到情况不明的豫州就已元气大伤,损失掉来之不易的物质基础,便好生商榷了几日。
当带着比去时还壮大了不少的部队、显然收编了不少曾为牛辅效力的兵卒俘虏为己用的张辽赶回来,不辱众望地献上丰厚战果时,两位军师也终于达成共识,定下了化整为零、改换旗帜、易装而行的策略。
董卓精心养起的那些人马虽虚浮不悍,比起黄巾起义的那些个乌合之众,还是好上何止百倍的。吕布嫌弃地精挑细选了一番,倒也勉强拾掇出五千余人,加上他原先的那批人马,加起来也有万余之多。
别看这年头就算随便拉出在一州内烧杀劫掠的黄巾军,动不动都能号称百万,可那也就数字瞧着唬人,跟经过专业训练,又有精良装备和强将指挥的正规军,是无从媲美的。
否则曹操去年又怎么带着为数不多的人马,镇压住在兖州作乱的“数十万黄巾军”,名正言顺地得了一片沃土招兵买马,又舒服地当上了一州刺史呢?
是以,吕布麾下已有的这些个身经百战的老兵,绝对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强大力量,也是燕清和贾诩半点不想提早暴露的底牌。
既然现今是袁绍一势如日中天,常人不敢轻易招惹,就扮做他旗下的兵将好了。万余人分散成七八只队伍,单个看上去也不过一千出头,分头出发,总比浩浩汤汤地带着上万的大军横行过境要来得安全得多。
好在东汉末年在军队的分辨上还是极粗糙的,消息传递又极滞后,衣甲擦光亮点,再换上袁家旗号,会最先发觉他们的又只是斥候,只需能暂时糊弄住,就算他们回过神来想追赶,凭吕布帐下各个都是急行军的好手的能力,早带着粮草溜号,根本不见人了。
只是在这领兵的人选上,吕布与两位军师的意见则产生了巨大分歧。
依吕布的意思,重光与文远先生的安危乃重中之重,路途又很是遥远,哪怕是交由高顺和张辽,他都无法全然放心,还是跟着他最为合适。
燕清却毫不领情,坚持自己有足够的自保能力——想当初他单枪匹马不都从长坂坡平安无事地来到长安了么,依照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道理,倒应该给做事容易掉链子的李肃当个督军。
而贾诩虽是个货真价实的弱质文人,可他的能耐从来不在拿着兵器上阵杀敌,而是运用计谋杀人于无形上,统率力也颇高,独领一军毫无问题,只消带个武艺较高的副官,再安排些个亲卫保护,许是最稳妥无恙的了。
倘若只有燕清一人,吕布虽说不过他,可届时把脾气一横,强行镇压了非带上他不可,燕清再气急败坏,木已成舟,也是无计可施的。
然而如今还多了个军师贾诩,此计便不成行了。
贾诩虽觉吕布一片护下爱臣之心感天动地,却极认同燕清之见,帮着他来说服起主公来了,吕布心里又气又苦,着实拗不过打算豁出去,大不了原形毕露来个一意孤行了,却被贾诩及时用‘主公切莫意气用事,当以大局为重,否辜负了重光的良苦用心’一句堵死,唯有臭着脸勉强同意了。
“如此甚好。还望主公早些安歇,以身体为重。”
刚捊完虎须,燕清当然不会傻得留下,还颇够义气地带上方才帮腔而功不可没的贾诩一同辞行,哪怕背上狠狠挨了无数眼刀也淡定自如。
在廊上刚行了几步,贾诩就似笑非笑地调侃了:“遂叫重光如了愿,诩却讨了嫌。”
燕清莞尔,知他不过说笑,也轻松回道:“若文和不嫌,临行前可否邀汝来清房中一聚,共饮几杯,以示赔醉?”
贾诩微微眯起了眼,仿佛认真考虑了一下,松口道:“非是佳茗名品,诩定不往。”
燕清哈哈一笑:“赶巧不如赶早,不妨现在就来清房中,亲自品鉴?”
“正合吾意。”
贾诩眉毛一扬,大大方方地颔首作揖,欣然前往。
事后叫几乎是被胁迫着答应与燕清分开一事、颇感闷闷不乐的吕布知道了,愣是当场气得捏扁了一只厚实的铜樽,并将它奋力一掷,砸坏了厅堂那木质的窗棂——自己这俩军师狼狈为奸、联合起来对他试压不说,竟堂而皇之地滚做一堆,旁若无人地睡在了一起!
更可恨的是,连他这个做主公的,都未曾有过被重光邀入其寝室、把酒共樽的殊荣,倒让贾诩这初来乍到的给捷足先登了!
之后的燕清虽听说吕布捏扁了一只酒杯,还愤怒地把窗给砸了,只当他在宣泄心里的憋屈,并未当一回事儿,倒坚定了近日绝对不去自讨没趣的决心,抓紧时间与李肃共议正事去了。
不过,就算他知道了吕布之所以大发雷霆的真相,也只会面无表情地呵呵一笑,坦言道:“文和的睡相远比主公好得多了。”
叫燕清十分欣慰的是,李肃对他这凭空而降的督军可谓是极其客气尊重,该给的便利一概给了,对他的意见也是百般听从,虚心接受。
自是因得知了他这回能死里逃生,虽明面上是张辽救援及时的功劳,归根究底,却是军师燕重光的提议。
否则真叫牛辅得逞,吕布将颜面扫地不说,自己的小命定也是保不住了。
李肃能力只是尔尔,却颇有几分眼力见的,极识时务。就算没这次的救命之恩,冲着吕布对燕清流于言表的爱重,他也只会老老实实地将这大红人捧着,拉拢也不敢做得太过明显,倒真怕有半点闪失。
见李肃态度如此和善配合,燕清也投桃报李,不用管的地方不多加置喙,捡了要事说完,定好明日出发的时间与方向,就要离开。
“先生且慢。”李肃却恳请他再留一会,之后唤了一人过来:“此人乃肃军中至看重之人,姓秦名谊,若先生不弃,便由他暂领了护兵队长一职,负责看护先生安全罢。”
燕清瞬间感觉这名字相当耳熟,却又记不清是个什么人物,不由得多看了稍显局促激动的他几眼,微笑着道:“可。”
秦谊兴奋地领命下拜,多了条小尾巴的燕清随意走出几步,仿佛无意地问道:“不知谊可有表字?”
秦谊怔楞了会儿,很是受宠若惊地答道:“回先生的话,末将表字宜禄。”
燕清眨了眨眼,要不是他定力足够,当下就要站住,回头好好看多几眼了。
——竟然是秦宜禄啊!
说起来,秦宜禄本身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唯二能称得上亮点的,就是他一为吕布部将,二曾被袁术赏识,还欲以汉室宗女相许。
真正叫燕清记得他名字的原因,是他的怀璧其罪——一庸碌无闻的小卒,却有个极美艳的媳妇杜氏。在下邳城破在即时,不仅让义薄云天的关羽看上了眼,多次主动开口向曹操索要,却因太过心机迫切让曹操起了疑心,见了杜氏面后直接连爱才都顾不上了,一下将其霸占,还对这美妾带来的假子颇好。
甚至有书说吕布也曾银过部将妻女,美貌惊人的杜氏多半早就难逃毒手了,不过那记载并不可考,而燕清这些天来与吕布相处亲密,不但被邀过同床共寝多次,还都没见过他妻妾的影儿,白日更是都在军营练兵,便无比坚信那只是为夸大杜氏的美色的胡说八道了。
更何况那时的吕布虽人品不咋样,对军机还是看得颇重的,又吃惯了国色天香的貂蝉这种大鱼大肉,对杜氏这种清粥小菜,他恐怕不会乐意下嘴。
不过……如今貂蝉没了,还是小心为妙,别让吕布轻易见着她,省得没毁在史上的名声在这反倒不保了。
此时胡子拉碴的秦宜禄还不知自己日后本该有次浩劫,亦步亦趋地跟在刚才一本正经地在心中八卦了他一通的燕清身后。没走多远,燕清就意外在校场附近见到了多日来忙得脚不沾地,不见踪影的高顺。
高顺老远就看到他了,挥了挥手,疾跑过来,伸手欲拍他肩,又讪讪收回,改摸了摸自个儿后脑勺道:“重光先生,别来无恙?”
燕清对他印象向来极佳,笑着与他寒暄几句,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伏义所辖之陷阵营中,现有多少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