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完美学神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十二章 准备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录节目花的时间比预计的要短的多,从电视台出来时甚至还不到吃午饭的时间。迪甘看着高兴地一直咧着嘴的卡卡,问:“卡卡,饿吗?”

  卡卡摇摇头,摸着肚子道:“早餐吃太饱了,不饿。”

  他们这两天吃的都是正宗的英式早餐,那份量对于成年人来说都非常足,更别说小孩了。迪甘点点头,拉了拉博斯科的衣角。博斯科正跟妻子窃窃私语,两人脸上都是完全停不下来的笑。

  见儿子召唤,博斯科连忙弯腰问:“儿子,累了吗?要不要抱?”

  迪甘用力摇头,能走以后他就没怎么让父母抱过了。他张望了一下,道:“爸爸,我想买本笔记本电脑,还有数码相机。”

  博斯科愣了愣,道:“笔记本电脑?买台式不是更好吗?相机的话,还是爸爸的这台专业,我还带了好几个镜头,你想拍什么都可以。”

  “台式是需要买,不过我更愿意自己配置一台。笔记本我另有用处,数码相机也是。我想写一个程序拿去买,有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更方便。”

  博斯科点点头:“是你自己赚的钱,我相信你能处理好它,只要不是乱花就行。”

  迪甘向爸爸露出一个天真可爱甜蜜的笑容:“谢谢爸爸。”

  博斯科乘着儿子不注意,弯腰用力地在儿子胖嘟嘟的脸蛋上亲了一口,不等他大声抗议,挥手道:“走吧,儿子,爸爸带你去买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

  现在的台式电脑,CPU也就是386、486,笔记本的配置又能好到哪儿去?不过迪甘也就把它当个工具,顶多用两个月,也就将就了。如果现在电脑,还有手机不差,他还得另外想赚钱的方法呢。

  不过不得不说,虽然现在的笔记本配置低到了垃圾的地步,价格却一点儿也不低,比16年的顶级配置还要贵的多。就这样,买的人也不算太少,毕竟现在能玩电脑的,都不会太穷。

  东芝是第一个推出彩色笔记本电脑的品牌,CUP用的自然是386,内存2MB,硬盘200MB,重量达到了8.6公斤,外形丑的没法说,色彩还原能力差,拖尾现象非常严重。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迪甘真是下不去手买这样一台电脑。然而,这已经是现在能找到的最好的一款了。

  IBM也出了彩色笔记本电脑,外形比东芝好看也有限,重量略轻一点儿,只有6公斤,然而硬盘只有40MB,试用感觉还不如东芝。其它品牌就更不用说了,压根就没做出同类产品来。

  就这破烂玩意儿,还花了一千多英镑才拿下来。博斯科看着儿子一脸嫌弃,再看看售货员一脸“我的产品这么好肯定贵啊”,掂了掂电脑的重量,默默地庆幸儿子之前坚持先买了个小行李箱,不然这么沉还真不好搬运。

  转场去买数码相机,现在能买的也只有柯达了,他们是第一个推出数码相机的公司。如果他们能坚持往这个方向发展,而不是死抱着胶卷不放,也不至于到破产的地步了。

  这时候的数码相机没什么好挑的,外表还好,跟普通胶卷相机差不多,只是像素低的让人发指,如果不是有用,迪甘才不会吃饱撑的买它呢。这价格,直接买单反再带几个镜头都够了。

  买完了东西,众人都松了口气,随便找了家饭店吃午餐,一边商量下午要怎么安排。他们定了傍晚去曼彻斯特的火车,亚当斯先生将派司机到火车站接他们,中间还有几个小时不知道怎么打发。

  迪甘表示他随便,要是实在不知道要去做什么,就呆在酒店里也行,反正已经买了笔记本,他可以开始工作。

  卡卡则想找块草地练球,他这几天都没摸球,觉得非常不习惯。而且弟弟这么厉害,他也要加油练习才行。

  于是最后决定,博斯科陪卡卡去公园踢球玩——出门时卡卡往自己的小行李箱里塞了一个——西蒙妮去逛街,迪甘对足球和逛街都没兴趣,宁愿自己呆在酒店写程序。十月就是日本房地产做空的最好时机,他得在那之前把程序写出来赚够本钱才行。

  好在之前他就在意识空间里写过一遍了,现在不过是照搬而已。普通软件都不是一个程序员普普通通就能随便写出来的,何况是他想做的这个东西。如果不是在意识空间里写过一次,对他来说这个也不算是开发什么新软件,靠他一个人不知道要几年才能做出来。

  就这,迪甘也要赶时间,才能在10月以前把东西给做出来。到时能卖多少钱,一要看他的完成度,再就要看谈判水平了,相差一点,他可能就会少赚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

  主要是现在还是90年,电脑跟95年相差太多了,他修改了不少地方,不然386和486的电脑,恐怕带不动windows95系统,好歹95年奔腾处理器出来了。

  是的,迪甘要做的就是windows95,然后拿去卖给微软。虽然是拿人家的东西再卖给人家,但好歹提前了5年,也能让微软多赚很多钱了,而且节省了很多开发的人力和时间,倒也谈不上太内疚。

  不拿这个赚钱,他还真想不出什么方法能在两个月就赚够本钱去股市里捞一笔。就靠他那百来万?就算这回做空日本房地产利润能达到100%,那也不够干什么的呀!

  沉浸在一件事里的时候时间通常过的很快,迪甘都觉得自己没写几段程序呢,家人们就都回来了。他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肩膀,关机收拾电脑。行李其实都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直接退了房就可以离开。

  对于英国的火车,印象自然是从各大侦探小说里来的,无论是福尔摩斯,还是波洛或者马普尔小姐,都没少坐火车,甚至有命案发生在火车上。而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包间一般的车厢。

  华夏的火车,只有卧铺会隔成小间,他还从来没坐过隔成小间的硬座呢。

  两个孩子一人一边地占据了窗户的位置,一起跪坐着向窗外张望。西蒙妮伸手扶着迪甘的小身子,嘴角噙笑,难得看到小大人似的小儿子露出这种小孩子样模样来。她想了想,朝丈夫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把相机拿出来,偷偷拍上几张留个纪念。

  英国乡村的风光很漂亮,如果不是外面已经很暗了,而数码相机又不给力,迪甘这会儿肯定也在拍拍拍了,然而现在他只能等下车后,拍拍静态照片,挑一些漂亮的拿去做桌面和屏保。

  快门的声音心动了两个孩子,他们下意识地转头,两张十分相似的脸上还带着笑容,其中一个还缺了个门牙,另外一个则因为姿势问题有些不稳地挥舞着手臂想要稳住自己。“咔嚓”一声,一张堪称是黑历史的照片就这么被留了下来。

  迪甘稳住自己,满脸黑线地看着爸妈,无语了一会儿,道:“妈妈,我饿了,三明治拿出来先填填肚子呗。卡卡,你要吗?”晚餐肯定是去亚当斯家里吃,也不知道几点开饭,现在先吃点东西垫垫也好。

  卡卡摸摸肚子,端正地坐下来,点点头:“要猪排的。”

  英国的火车向来以晚点闻名,而晚点理由也是极为奇葩。一点儿都不意外地,他们乘坐的这趟车晚点了将近一个小时,本来七点三十五就能到达曼彻斯特,等火车停下时,已经八点二十了。

  亚当斯派来的司机已经等在了车站外,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留着整齐八字胡的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确认了双方的身份后,司机把他们请上了一辆豪车——虽然迪甘没认出来是什么牌子什么型号,但很显然这车便宜不到哪儿去。

  汽车行驶在乡间的公路上,道路两边是宽阔的田野,间或几间农居一闪而过。今天折腾了一整天,迪甘已经有些困倦了,这个身体还太小,真希望能早些长大。然而时间问题,是再发达的科技也难以控制的。

  从曼彻斯特到利姆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迪甘打了几个哈欠后,干脆闭上了眼睛,准备睡一小会儿,免得到了地方没精神,晚餐的时候太过失礼。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