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情深义重还不清
“麻药?那是什么?”
宋傅文颇为疑惑的反问,差点把江浅夏噎死。
她来这个时代的日子不算短了,大乾绝对是这个时代,这个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如果真要进行平行对比,那绝对是盛唐时代!
但以宋傅文的医术,都反问她麻药是什么,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时代,真的还没有麻药出现……
江浅夏现在很崩溃,虽然她知道,历史上最早出现在汉代的麻沸散,其实估计真没什么麻醉作用,如果有用,应该也是一种能造成肢体麻痹的毒素,对人体没有一丝半点的好处。
但她在询问之前,依然抱有一定程度的幻想,现在这种幻想,也被宋傅文干脆的打破了。
见江浅夏神情复杂,宋傅文也忍不住紧张的小声问道:“麻药很重要吗?你说说在哪儿能找到,我马上派人去取。”
“麻药,就是能让人的身体暂时失去知觉,好方便处理伤口,让人能平静的接受伤口治疗……”
“你说的,是安魂散?”宋傅文不确定的道。
听见安魂散,毒秀才马上献宝似的掏出一个小竹管,笑道:“这东西能用?我这里就有!”
宋傅文一看,马上有种进了贼窝的感觉。
安魂散这种东西,只有以武乱禁的游侠才有,听说材料昂贵,一般没什么名号的游侠连配方都没资格知道。
也就是说,军帐里这个生面孔,是个游侠,还是个能说得上名号,估计还有案底的游侠!
江浅夏没有宋傅文的顾虑,接过竹筒狐疑的闻了闻,问道:“这东西吃了能让人失去知觉?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毒秀才皱眉想了想,不确定的看着洪涛和柳红娘道:“我用这东西没几次,尝过还能从我手上活下来的人,最后好像都变得看破红尘了,你们那儿呢?”
洪涛拍了拍自己的斩马刀,示意他下手就没活人,用不上这东西。
柳红娘倒是用毒高手,轻笑道:“什么看破红尘,就是痴傻了一些,人呆呆的反应慢点儿,不过比傻子还是要强得多。”
江浅夏忙不迭的把竹筒丢还给毒秀才。这玩意儿肯定伤脑,脑子都被麻住了,身体当然不觉着痛了。
要是给古黎用了这种三无产品的药,古黎醒过来第一件事,估计就是先掐死她算了。
叹息一声,江浅夏无奈的让人去煮了盆花椒水,她离开前留在军里没带走的花椒,被一股脑全煮了。
麻的刺鼻的花椒水被端上来后,江浅夏又硬着头皮把浸透了花椒水的帕子覆盖在古黎的肩膀上,等了半刻中,才狠心的把化脓腐败的地方,要么切开放浓,要么直接割去。
处理好这些,江浅夏取了万宝阁做好送来的缝合针样品,艰难的开始给古黎缝合伤口。
缝合的方法,她早在来的路上就背熟了,可针往肉里戳,她还真是第一次。
诡异的触感加上紧张,江浅夏缝合的伤口像蜈蚣一样歪歪扭扭,丑的看不下去。
不好意思的飞快抖了伤药把伤口遮盖起来,药童很有眼力劲的接手,利索的用绷带,把古黎的半边身子都裹了起来。
宋傅文和三个游侠看的眼睛发直,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的皮肉,也是能用针线,像缝衣服一样缝起来的。
只是江浅夏用的造型古怪的针,和里外不一样的缝合线,让四人有种高山仰止的崇敬感。
处理好伤口,江浅夏擦了一把汗,手覆盖在古黎的额头上。
热度还是很高,喝中药见效太慢,怕古黎再烧下去,很可能被烧成傻子。
在心里哀叹一声,江浅夏极其哀怨的从贴身的衣袋里,掏出一个手帕折叠成的小包,掀开帕子,露出里面十几粒白色的药片。
依依不舍的把药一股脑的塞给宋傅文,江浅夏咬牙道:“两粒大片的加三粒小片的,给他用水吞服,两个时辰后再喂一次,要是没发热了,大片的就还我,只给他再吃一次小片的就行。”
大片的是退烧药,小片的是消炎药。
就这十几片药片,她小金库里的所有金银和珠钗首饰,就全贴进去了。现在古黎给她的那箱子宝贝,就只剩下一堆占地方还不值钱的铜板了。
宋傅文好奇的捏起一片药来,仔细闻了闻,发现自己竟然闻不出是什么药材制成的,钻研的心思一起,下意识就想把药片塞嘴里尝尝。
“住嘴!你知道这药有多贵吗!”
江浅夏尖叫着把药从宋傅文嘴边抠出来,又不放心的重新把药抢回来自己揣着。
宋傅文神情尴尬,顿了顿,又不服气的道:“价值几何?我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薄有家产的,你卖我一粒如何?”
“……这药全天下只有我有,而且每一片,我都得付出数十贯的代价……数十贯!”
抓狂的咆哮一声,江浅夏恶毒道:“你尝了也没用,这药就不是现在能做出来的!”
说了句似是而非的话,江浅夏把药给古黎灌下去,才又取了挂吊瓶时买的输液套。
当着几个大男人的面把衣袖撩到手肘上,江浅夏用烈酒在胳膊肘里擦了擦,又在古黎的胳膊上消了一次毒,才淡定的把锋锐的针头插进自己血管中。
血液瞬间顺着胶管就冒了出来,江浅夏一把掐住胶管,飞快的把另一边的针头接在古黎身上。
站在矮凳上,江浅夏半举着手,让自己的血能更顺畅的进入到古黎的身体中。
“你你你……你要把自己的寿命,给将军?”宋傅文从震惊,变成了心酸哀叹。
不仅是宋傅文,目睹了这一幕的三个游侠、主将亲卫、药童,和外面围着的兵卒、刚进来的肖酒,都一副悲从中来的模样,用看将死的伟人的眼神,注视着江浅夏。
江浅夏恍惚了一下,才意识到,古人好像十分坚信,鲜血和寿命挂钩,君不见血流多了,人无论多年轻都得死吗?
血气旺盛,说明身体好,把自己的血气过给别人,就等同于把自己的命,换给了别人。
江浅夏自问和古黎的交情还没到能干脆赔上一条命的程度,只能没好气的解释了一下什么叫输血。
“也就是说,所有人流点血都是没大碍的,反而能促进身体的造血。而古黎这种失血过多的情况,输点血给他就行。”
宋傅文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见江浅夏脸色已经白的不正常了,连忙把手袖挽起来,道:“既然如此,那不能只用你一人的血,我来接替你!”
有宋傅文带头,所有人都嚷嚷着要来接这个班。
江浅夏懒洋洋的摆摆手,笑道:“不成的,人的血型最少有五种,把血给血型不一样的人,反而会害了他。”
“那你怎么知道你和老大的血型一样?”肖酒难得聪明了一次,狐疑的问道。
“无所谓啊,我的血型是丙型(O型),算万用血,基本上谁都能用,所以用我的血,是最方便的了。”
江浅夏笑的一派随意,军帐中的人都忍不住默默的看向气息平稳下来的古黎。
江姑娘对将军实在是太有情有义了,还好江姑娘是个温婉的女子,要是将军承了男子这么大的恩情,估计恩人要造反他都只能跟着了。
不过,对身为女子的江姑娘,将军要怎么报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