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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王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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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受骗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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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监狱正门的驱鬼门环,我也是得绕道走。

  带着小猫咪来到一边的巷子,穿过墙壁进入省城监舍。

  好在这里省城监舍还很干净,也很宽敞透气。不像是县城的监狱简直和茅厕没有两样。

  不过石墙两边隔,人在两重天。坐牢的滋味并不是人受的。

  这里的蟑螂蚊虫,鼠蚁跳蚤就是很闹心的。

  何况牢房四面通风,夏天炎热,冬天寒冷。囚犯都在草地上躺着,很多时间久了得皮肤病的,各种瘟疫的,能在牢房里顺利的度过三五年的很少见。

  后面有点钱的,俗称赎罪银,一路去打动官府,把人就给偷偷的减刑,在就到时候就给放了。

  虽然说官府明文有规定不殴打虐待囚犯,可是为了索取一些人的小费,这些来当狱卒的,没一个不黑心的拿囚犯的好处的。

  加上这些管府当差的,不是好酒就是好色好赌,每个月几两银子基本用不到几天就没有了,新来的还拿不到几两。

  所以狱卒克扣囚犯伙食费,炭火钱,都是很正常的惯例。

  到时候,能让家人递送棉被和冬衣,都得要点打发才让送进来。

  加上服刑的囚犯还外带杖刑的,这就更有敲竹杠的。

  不想皮肉多受苦,多拿银钱来替补。

  所以一旦囚犯按律在大堂判了杖责,必须在一定时刻打完的,这些狱卒就会提前来问有没有辛苦费。

  拿了足够的银两,自然在刑房打的时候会雷声大,雨点小。

  这杖责的时候,除了在大堂立刻决杖刑的,不能回避老爷和外面来看的民众,可是附加的杖责会在一边的刑房执行,这里面的潜规则就很多了。

  规定是犯人的家人,直系亲属必须和原告家属都被传唤到刑房外等着。

  时间到,犯人被带进刑房,捆在刑凳上,脱尽了下体衣服一阵打。

  等外面的人听着衙役发力的下棍杖,犯人撕心裂肺的哀告求饶......噼里啪啦的打完,囚犯被驾着拖回囚室,或者丢给犯人家属带回去。这案子就正式的了结。

  所以这收了钱的衙役,会把负责验刑的师爷等买动,银子都打点到,吃不了大亏,这事就过了。

  这清朝的知府衙门本身各种盗匪冤案就多。

  有请人在大堂代替人挨板子收钱的,不过这也是打得比较轻的一种障眼法。

  堂上的囚犯清一色的号服,原告在官府当堂判定罪犯受到杖刑时,都得在堂下等候。因为大堂这么一点地方,站不下几个人。

  上面原告一转身下去时,堂上替打的人就把罪犯立刻换到一边去躲着。

  他就被人背着原告跪着,当堂被打完板子就给收监狱了,其实是后面侧厅,拿着辛苦钱,就摸着红肿的屁股走了。

  这是做给人看的,责打时,只听声响不见伤,表面过去了就行。

  十五岁的王树汶上得堂口,跪在下面时,县令马翥也不是瞎子,能看不出这孩子鸡都不一定杀得死,所以问了几句......

  “堂下所跪何人?多大年岁?所犯何事?”

  “在下胡体安,今年......二十一岁”。这娃老实,差点说自己是十五岁了。这上堂一阵惊堂木拍得啪啪山响。

  使得他看着两边十二个皂隶,手里拿着的红漆青头枣木棍也是心里发抖。

  是的,这皂隶是负责用刑的,一般手里不是拿着打屁股的竹片板子,而是木棍子,一头红漆,落地的一头棍头略微粗一点是黑漆。

  而打屁股杖责的板子则是反过来的,手上的一段是黑色,下面是红色。

  拿木棍站堂,是维持公堂秩序的兵器,把公堂上喧哗和闹事的赶出去,就是用这个打腿和背部。

  真正用来责打的刑具,用木架放在一排衙差的身后。

  棍子,板子,夹棍.....各种型号大小的都有,都是成2、4、6的数量排在木架上,打人的一端朝上,下面都是圆形棍头,好拿在手里使力。

  如果堂上老爷说用重型,那么大一号的板子会被抛过来,丢在犯人的身前,让你看看木杖的样子,亲身体验一下打在身体的份量。

  这也是问案子的一种攻心术。

  若果顽抗到底的,等红蓝签子下来,就得皮肉受苦了。

  不等到数量打完,熬刑完毕,这个过程是不会终止的。

  一边的刑名师爷就把整个文案的过程,包括用了什么刑罚,都会记载下来。

  不是电视剧里,说不到三句话,把人不分男女老幼,摁倒了就打。

  官府断案,枉死了平民,上面的刑部和府衙追查下来,是要严处的。轻者丢官,重则下狱。这天子脚下,任何人违法处罚都一样。

  即使是刑讯逼供也是三木之后,不得加刑。

  三木,就是指一般审讯犯人时使用的刑杖、夹、桚、之具。

  这里的刑杖是指责打大腿的棍杖,比竹板子的棍头大一点,还有有就是责打臀部的木板子和竹板子。竹板子是在棍头中间裂缝,嵌入的竹片头。

  比木板子回力要大,打人生疼,一般用来逼供,而且板子数量打得较多也不至于伤到筋骨。

  不过官府衙门的潜规则,谁历来能看得透彻。

  历来数朝,官府胡乱判案,不明就里就打的多的是,冤狱丛生,民怨载道。

  而且如何用三木之刑也是看官老爷心情。

  历代的文献书籍,对各种刑讯的描述,也是记载的只有刑责数量,没有具体的施加的部位方式的描述。

  其实都是在回避很多的东西。

  就拿窦娥冤里面的杖责,看来都是板子棍子一起下的。

  棍子落在大腿上,才使得肉肿。板子落在臀上,才是皮开,

  往往重刑迫供,都是责打五十左右,这也是当时考察到的,一种人体能承受的一个极限。

  但是体弱的人必定是有性命之忧患。遑论窦娥是女子。

  这十五岁的孩子上来,县令一看就不对路,问了几句,这王树汶就结巴了。毕竟少不更事,这县衙是公堂,即使见过世面的这堂口风也经受不起恐吓。

  所以马县令正因为这案子被上峰盯得紧,加上气不打一处来。

  一手探过去,拿着火签就要下......

  这一边的毛师爷立刻就拦住,因为他在背后说过,王树汶仅仅坐牢三年,过堂不打板子,坐牢不吃苦,每天有酒有肉有得好去处安身。

  这一打就乱了套了。

  王树汶不知道自己这一回顶包的会是一个杀了之前商人,又抢了很多富户的土匪头子,自然不知道其中的厉害。

  换这种悍匪,一定是不问是谁,上堂问明白了正主,就能打最少四十杀威棒。一般给地方搞出大事件的,这种棍杖是少不了的。

  这是满清律法的规定,凡事大案的犯人归案,斗杀、谋害、抢夺、致命的,上来问明白了是这人干的,就能打了再问。

  不过毛师爷是拦住后一边低声说:“这犯人已经同意直接认罪,我们就不要把事情让全部人等都知道了,何况这一伙强盗余党可能就在附近,要是闹上来唯恐对老爷不利。”

  其实这马翥是个靠亲属为道台,私下走路子买来的官。

  道上的叫拿银子捐来的官位。

  当时朝庭用钱的位子很多,地方的乡绅土豪要是肯拿钱在地方修路搭桥,修建水利,那么县级官员是可以给一个当的。

  最初是虚名,副职,后来正品的都给暗中了,成了一种习惯性的买官卖官。

  所以几乎过堂不到三句话,这作为劫匪胡体安的王树汶就被送去了大牢,并且第二天天不亮就押解了。

  进入囚牢时,果然是王树汶单独的关在一个死囚区的大笼子里。

  有四个狱卒在外面玩骰子守夜。

  他披着重枷锁,还不知道自己是死囚,以为在这里关三年就可以回去了,还戴着脚镣重具在哪里睡了。

  吃的东西不像是有什么酒肉,不过是有点吃得饱了。

  其实一般刑部下案子不会这么快,正因为上面的河南巡抚涂宗瀛臬司衙门都在关注,而且递上去也快,下来就快。

  刑部因为在光州附近多几次的劫案,所以批示时以为判缓刑轻了,就批了斩立决。

  此刻问这孩子估计已经不可能,这班的衙役看得紧,这里我是施展不出来什么法术的。

  只有等天亮找机会再说了。

  未曾料想,这第二天一早就要下雨,阴沉着天。

  行刑这一早就得提堂验明正身。

  犯人全部脱光衣服在囚室洗白净了,换了新囚衣上来,当着新来的县令,被衙役脱光衣服抬起脸,验明正身,说自己是胡体安,他此刻还不知道被插上斩标是拖去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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