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程家村
程远和程勇走到村子后面的小山坡上,这里地势高,一眼望去,可把整个村子收入眼底,甚至左右两边相隔的村子也能看全。
把这个小村子收入眼底,程远有些感慨,这村子虽然小,但确是在这一片十里八乡,算得上比较牛的村子,因为这里出的大学生多,出的人才多,出的老板多,出的官多,再过个十年八年,百万、千万富翁出了几个,亿万富豪也有一个,在官场上甚至都出了个市长。
村子现在虽然只有三栋钢筋水泥建的楼房,但是往后到2010年前,就只剩下两三栋瓦片房了,其他都是小洋房,外出拼搏的人赚了钱,都会在老家这起一栋新房,过年大部分男丁们会回来一起过个热热闹闹的年,那时杀猪宰羊还神拜祖公,是家家都要做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祖坟那边的风水好,从程建国那一代起,到程远这一代,再到程远的下一辈,连续三代陆陆续续有人考上大学,还不少,清木、燕大的就出了三个,重点大学的也有一些,这对于周围这一片穷苦村子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
或许是有人起了头,做出了好榜样,激励了其余人,其他年轻人也努力向这条路走,程远记得村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就是考上了燕大,是他这一辈的一位老大哥,年龄比他老爸还要大。
程远更是想起村里的辈分挺乱的,这条令他挺头疼,在村里不能看年龄算,他在同辈中是最小的,是最后一个,所以,他的辈分可大可小,辈分小是因为他上面有四十个左右的“哥”,排在前面的都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想到自己以前对着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喊着哥的场景,忍不住乐了下。
辈分大是因为,不少同龄人或者年龄比他大的人见到他,还得对他喊声叔或者叔公,程远记得他很小的时候,不少小孩见到他都已经要喊他叔公了,这个时候辈分估计已经提升到了太叔公。
他以前过年回来,因为全村的人都是亲戚,他根本认不了那么多人,见了面都不知道怎么称呼对方,那就只能等对方先喊他,如果对方不喊他叔之类的,那么肯定就是他的“哥”了,喊对方哥就准没错。
如果喊错的话,那么对方就要坐蜡了,赶紧说清楚是他的侄子辈,不然就是对长辈不敬,毕竟是他们见到“叔”不先叫的。
程建国的辈分更高,他的同辈没剩下几个了,到后世更是只剩下程远大伯一个,这也是村里很多人其实知道程建国以前不靠谱,但是在他回来时都不敢当面说他什么,实在是辈分不足于教训他啊,哪怕他们再有钱,哪怕他们官做得再大,哪怕是同龄人或者比程爸大,可面对程建国,那辈分就平白矮了一辈两辈,哪敢教训他,不被他反过来摆长辈的谱就不错了。
村子有些封建思想一直到后世都还是保留了下来,对辈分这方面挺讲究。
想起这些有的没的,想起不出几年,村子就是来一次大变样,小小读书无用论的程远也不得不承认,读书并非无用,还很有大用,对在穷苦地方生活的人来说,读书或许就是最好、唯一、性价比最高的选择,是他们改变命运的出路。
程远扭头看到站在他旁边的程勇很沉默,闷闷不乐的样子,于是开口问道:“四哥,烦恼什么?”
“哎!还不是在想要不要出去,外面的大城市我也看过,我高中学历都没,出去还不是只能进厂或者去当保安这些!”程勇有点兴味索然说道。
程勇个头不矮,与程远相仿,村里的人,从几代前分有四房,程远他们是属于第四房的,这一房不知从哪代开始,男丁身高普遍都不矮。
其他几房的人很少有超过一八零,大多都是有个一七多点,不至于被人说三等残废身高就不错了,程勇的身形却比现在的程远要壮硕多了,肌肉不像那种健身房加蛋白粉练出的,看上去很匀称,爆发力应该很强,这是他当兵五年练就而成。
程勇此刻感到非常迷茫,除了想陪在父母身边,还有就是这个没有自信因素,他的战友们此时还在部队里,而他则是因为犯了错误,被提早退伍。
若有得选择,程勇更愿意呆在部队里,那里才是他才能发挥的地方,在那里他才能继续战斗,退伍回来后,他感到非常不适应。
程勇眼神迷茫继续说道:“小远,你们都是读书人,现在你也考上了大学,以后肯定有出息,我这种大老粗到外面打工最多也就混口饭吃,我一家人连高中毕业的都没,我们这房还好有你和小叔,不然我们在村里人都抬不起头。”
程远听了无奈,心里暗忖:大学生还不是就那样,出到社会后,成功的当然有很多,但是毕业后浑浑噩噩的更多,他也见不少,像我们村这种一大波读书混出息的,归根究底是以前这里穷,他们穷过苦过,只能靠读书来改变命运,他们更珍惜得来不易的机会。
在大城市里,只有小学、初中毕业文凭的大老板同样多得是,他跟过的老板其中有两个,其中一个还不经常说:我只有小学毕业又怎样,大学生、硕士博士生还不是来给我打工,给我赚钱。
说到底,想要成功,那张文凭不是决定因素,更重要的是性格、能力、眼光、机遇、运气等综合要素组合一起,其中最重要的是把握住机遇再加上一点点运气,或许就成功了。
上辈子自己机遇没抓到,运气不太好,能力也有不足,说扑就扑街了。
程远想起自己前世的创业之旅就心里发苦,自身能力不足导致最后环节出了错误不说,好运气也没有。
这辈子,这时代机遇很多,凭借先知要把握住很容易了,但是自身的管理能力不足,倒是要补一补,不然指不定还会扑街。
想到这,程远笑了笑,拍了下程勇肩膀,说道:“四哥,虽然说有时候,很多事已经注定,但是,你要相信人定胜天嘛,别顾虑太多。”
沉吟几秒,接着说:“你现在想留下或者出去都行,若是要留下,我给你想点主意,找点事做,留在这也不是只有干农活这些!也不是一定就赚不到钱。”
不等程勇开口,继续说:“你要想出去,到时候就来帮我好了,我有点想法,过段时间会找些项目做做,需要自己人。”
在程建树夫妻回来前,他们三人聊天中,程勇就已经知道他们回来的目的,也知道他们是开着车回来,程远没说具体他怎么怎么赚钱,但是却让他知道程远现在可不是小孩子了,最少比他这个大老粗有能力得多。
程远此时想法倒是没有太过复杂,挺简单的,他对程勇这位堂哥观感很好,能拉一把就拉一把,他想留下,那只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了,这里的山也没有什么好项目做,最多就是承包一两座小山做果园,种种果树那些,这个以前或许是赚的,但现在赚不了什么钱,这几年的水果市场价格,程远记得挺低的,比如一颗一斤多大红芒果只需要几毛钱,后世在城市水果倒是老贵了,可毕竟现在不值钱。
既然靠山吃山不行,赚不到钱,那么,这里近海,可以让他去养殖生蚝去,或者养殖螃蟹之类的,这个并不难,也有人在做了,程勇不懂同样可以去取经,这个是可以一直做到后世都是有赚头的,本钱自己也可以借给他。
若他决定不留下也行,程远觉得自己重新开始创业,能走多远,做多大他不清楚,但是,身边要有信得过的人,程勇不懂其他,但最不济也能保护他人身安全,不被别人耍手段让他出意外吧。
程远在社会上混了十几年,这里面的黑暗他也清楚,也见识过不少,商业上的竞争,互派卧底潜伏那是小儿科,这些是属于文的,可若是不小心得罪了人,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别人来给你用武的,暗地里让你出点意外什么的也不是没有。
重生回来,程远觉得,还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人身安全,免得什么时候不知不觉得罪人,被他们背后给阴了!虽说想法有点多,也早了,可未雨绸缪也没什么错!
最主要的还是,他可是知道自己这位堂哥服役的部队不是一般的部队,从程勇身上他都感到些许压力,在他眼神里,还感受略带“杀气”,好吧,这是都是程远夸张想的,无稽之谈。
程勇没说他在哪服役,但是也给程远透露出,他是特种兵种,在边境真刀真枪见过血的,当然不是现在这时候的程勇说出,是程远后世一次回来和程勇喝酒的场合下,程勇酒后无意中诉苦吐露出来的。
在程远的想法里,若程勇跟他出去,那么他自然也不会亏待程勇,自己有肉吃,他就有汤喝。
“你也不用现在就决定,我和我爸还会留下来几天,考虑清楚再说。”程远真诚说道。
不管程勇如何选择,大伯一家,他肯定要拉一个起来,让他们也摆脱这种苦哈哈的日子,而他的两个堂哥中,他肯定选程勇,另一位观感实在太差,或者说,由于自己童年经历,程远对好赌的人观感都会差,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他爸爸就是最好的例子,而他那位大堂哥有些好吃懒做,堂嫂更是差不多,夫妻两人是半斤八两,绝配!
对好赌之人,程远是厌恶的。
程勇说:“好,我想想吧,现在不说这个,把车钥匙给我,我开开过过瘾。”
程勇看到禾堂上的奥迪,早就心动手痒了。
程远笑着把车钥匙递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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