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刘备的精锐
眼看着刘玄德下了巢车,向业已列阵完毕的禁军营走去。吕奉先也冷笑着策马转身,预备去指挥自己的军队作战了。
同样眼看着这一幕,巢车之上,诸将议论纷纷。
“那吕奉先有如此能为,并州军竟然击破了声名赫赫的白马义从。这一战说不得,悬了。”
“不要乱说,吕布才上过几次战场?云阳侯出道以来,北定草原,南略黄巾,西定羌、氐。战功赫赫,称得上战无不胜。那冀……上军同样为他亲自训练的精锐之师。
吕奉先虽强,却也绝不会是他的对手。”
“这却不然……云阳侯虽强。然则麾下兵士多是步卒。骑兵止千二百数。吕布麾下,则大半都是精骑。其中如许狼骑竟有千数。
如此精锐,云阳侯怕是……”
“云阳侯虽强,然则吕奉先勇武过人。可不是好惹得。倘若两人各领大军作战,或许云阳侯更胜一筹。然则只是八千对八千的战斗……”
诸多将议论纷纷,最终的结果却大多都不看好刘玄德。
虽然以他们的心情,都看不上耀武扬威,傲慢的目中无人的吕奉先。但是他们仍旧认为,这家伙的赢面大。甚至有人忍不住的产生了吕布虽然狂妄,却也有狂妄的资本,这样的想法。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可惜,这不是真的战场。否则我在战场击败了刘玄德,必能赢得天下瞩目!”
诸路军中,被一众狼骑精锐簇拥的吕奉先心驰神往,心里面如此思考着。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品尝击败了刘备之后的胜利的果实了!
只是,同一时间。
“顺曾听人言,云阳侯用兵沉稳,且势不可挡。如朔望之潮,令人无从着手。此战非同小可,奉先需得慎之又慎。”
在吕布觉得很开心,各种幻想的时候,他身边却是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转身看过去,就看到一脸严肃,甚至可以说是面无表情的高顺,这样认真地进谏说:“我军骑兵虽多,利与攻势,然则——”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虽然高顺的话还没说完,但是吕布已经不想继续听下去了。
他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高顺的话,然后挥了挥手:“大战将起,你快快去指挥兵士吧!”
“这,是。”
虽然还想多说些什么,但是看着吕布这个模样,他只能暗暗叹了口气,而后心里面也忍不住的,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就是说。
“或许这一战败了,对奉先更好一些。”高顺的心里面这么想:
“这样一来,奉先应该能明白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应该就不会像是之前那么傲慢了。”
当然,他也只是想一想而已。有道是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吕布未来如何,谁都不能确定。而高顺也只是这样想一想,便进入了状态。
这一次,他麾下精锐步兵并没有被布置在中路。
虽然他说的话,吕布心里多多少少也觉得有些道理。但是更多的,吕布还是这样觉得的——
“我应该,不,我一定会以最速度,将刘备的军队打垮。以证明我的优秀!”
心里面这么想着,吕布完全没有那么麻烦的试探,或者别的什么意思,超过六千精锐骑兵,被他分成了五个部分,一字排开,呈雁行阵列。
他自帅近千铁甲狼骑精锐,居于正中央。左右两侧,乃是侯成与宋宪二人,各率领一千重骑,拱卫左右。
这一千重骑的武装,比起披挂了全套具装马甲的并州狼骑略逊一筹。
骑兵铠甲的质量略逊。其中一些并不是目前,刘玄德的冀州工厂出产的最新式板链甲,以及精良鳞甲与细密札甲。而是略逊一筹的,更轻量化的镶嵌甲。
他们胯下战马,也只配备了皮革马甲而已——只是在前胸,脖颈处增加了一些铁制甲片。
当然,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与地区,这样配备的骑兵已经完全当得起重骑兵、精锐的称号了。
甚至汉室目前,也是在邯郸钢铁,以及兵工厂不断的,批量出产精良甲胄的情况下,才将这种次级重骑兵,当成中端主力,而并非顶级精锐的。
再之后,是左右两翼再外侧,各有一千五百轻骑。指挥的将军一为张辽,一为曹性。轻装骑兵没什么好说。除了比一般部队的轻骑兵更精锐一些之外,配置武装与战术基本如出一辙。
至于说两千多的步兵部队,则被吕布全都放到了后面去,似乎并没有想要他们进入战场,参与作战的意思。
想来,吕布的意思是单单凭借他麾下铁骑一轮冲锋,便能将对面敌人全部冲垮了,根本不需要步兵部队参与作战。
“还真是被小看了呢。”
与吕布纵马,冲在第一线的不同。刘玄德站在中军巢车之上,总揽全局。麾下五部兵马依次排列。三部步兵共四千五百人,分成了十五个空心方阵。组成了7+8两条阵线。
这两条阵线之中,选锋千人与工兵千人分散成了五十到一百人一组的小队。与各阵附属的弩手一起,配属在各个方阵空隙之间。
至于说刘玄德麾下赤色甲骑一营,则被刘备放在了第二阵。
这样步兵在前,骑兵在后的配置,却是与对面的吕奉先完全相反。
“知道自己的骑兵不多,所以想要采取守备姿态么?”眼看着这一幕,吕布忍不住的冷哼起来:“但是,这样就挡得住我?!”
虽然在这之前,吕布也曾听人不止一次的说起过,刘玄德麾下步槊精锐极强。组成阵列如铜墙铁壁一般坚不可摧。但他总觉得那是假的。
“之所以这样,是他们之前没遇到我!”
心里面这么想着,吕奉先高声呐喊:“全军,出击!”
随后一马当先,向着刘备麾下大阵冲将过去——
眼看着那匹火红色的,显眼的战马冲了出去。吕布麾下并州将士士气大振——
通常来说,主帅选择战马不会选择纯色的,毛发鲜亮的战马。只因为这样太显眼,会很容易被对面的敌人当成靶子射击。
然而,这种“通常来说”对于吕布这样的绝世猛将来说并不成立。
以他的实力,以他的能为,即使是千军万马也奈何不了。也因为这个原因,骑乘战马的吕布,冲在第一线,如此显眼,如此的勇武,往往能最大程度的激发麾下兵士的勇气。
“进攻,进攻!”
铁骑集群冲锋,蹄铁叩击地面所产生的震动,让人闻之色变。
任何人在面对如此威势时,都会感觉发自内心的恐惧与绝望。认为这无可阻挡。
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刘玄德。
“真优秀。”
他这样感叹着,同时一挥令旗。
“预备!”
“预备接敌!”
“架枪!”
虽然喊话各不相同,但表达的意思却完全一致——随着刘备一声令下,他麾下两道阵列,七千精兵,以最快速度进入了临战状态。
一个,两个……总计十五个枪、戟方阵,迅速组成空心方阵,四面对敌。
转眼间,以钢铁,精良的马槊与长戟组成的寒光闪闪的阵线,出现在吕奉先对面——
眼看着这一系列,在阳光下闪烁寒光的武装。即使是吕奉先也忍不住感到发自内心的惊讶,甚至说隐约感到胆寒。
他这一会儿有点后悔。似乎自己的确太过脱大了。但是……
“没什么好怕的!进攻,进攻!!!”
他怒吼着,将手中方天画戟高高举起——与此同时,他麾下两翼速度更快的轻骑部队,已经糟到了极大打击——
包括一千工兵在内,部署在左右两翼的方阵之内,大批弓弩手对准他们发动射击——
强弩的密集攒射暂且不说。对他们这些轻骑兵来说,步弓手的连珠箭杀伤力更大。而且,是大的可怕。
在数十万冀州军中精挑细选的精锐弓手,几乎每个都会三箭连射,甚至五箭齐发的本事。
在他们手中,每一支复合弓的射击速度,几乎不会慢于近代步枪。
虽然杀伤力略有不足。然而凭借射速,精钢的,带着倒钩的箭头,仍旧能对轻装骑兵造成大量杀伤——
面对弓弩手的攻击,冀州军两侧,冲的最快的轻骑兵几乎在第一时间有四分之一兵力,被判断为失去了战斗力。
“——不用怕,不用怕,冲锋,继续冲锋!”
——在战场之上,仍旧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吕奉先,自然感觉到了自己麾下兵士伤亡惨重。
在轻骑兵之后,紧接着损失的便是狼骑军两翼的重装骑兵——他们对于长弓射击的防御力自然不错。但是与之相对的,刘备将更多强弩攒射留给了他们。
随着一组,又一组的强弩攒射,吕布两翼重骑兵也损失了接近五分之一兵力。
“该死的!不过没问题——马上就要接战了!”
随手将两支去掉箭头的弩矢拨落。吕奉先一马当先,冲到了刘玄德大阵前方。
呈现在他面前的,乃是一排一列,密密匝匝的步槊与长戟,组成的钢铁丛林。那模样看上去森然可怕,几乎无可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