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逃兵的觉悟
“作为继承了【Hephaestus】这一名号的吾等,每一件出售的武器都必须是由神火淬炼而成的精品。只有这样才能不辱于大陆第一锻造师的称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六岁那年爷爷突然间带着所有的兵器离开了。尚未学到神文的妾身,即使有着再出色的锻造天赋也无法锻造。因为没有锻造所需的火焰【k】,仅凭一般的火焰所打造出的兵器是对妾身一族的侮辱。事情就是这样,所以从那年起妾身就制作服装打发时间的同时也为家里做些补贴,虽然并没有卖出过几件就是了……”
原来如此,雪莉尔想了一下:“如果我传授你这魔法你就能帮我打造兵器了吗?”
闻言阿加莎一愣,随即激动的点头道:“当然!如果汝愿意将神文传授给妾身,妾身必当免费为汝打造兵器!”
“这就好办了,你这有纸笔吗?”
“稍等一会妾身这就去取。”阿加莎转身走向了一间紧闭的房门,不一会就拿来了一张羊皮纸和羽毛笔。
“那么你看好了,所谓的神火其实就是一种古老的言灵魔法。通过体内魔力游走刻画出一个【k】,接着以不同声调的吟唱驱使空中的魔法元素为己所用。”
看着羊皮纸上那个透露着玄奥轨迹的文字,阿加莎陷入了沉思。这文字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魔力,明明步骤和其他言灵魔法相差无几,但效果却天差地别。
小心翼翼的将羊皮纸收好后,阿加莎问道:“那么现在来说说汝所需求的武器吧,具体有哪些要求。”
“我要打造一把剑,首先必须要轻!锋利和硬度是其次,还有一定要能承受多重附魔!”
“其他的还好但是能承受多重附魔这点…有了!用紫杉木制作怎么样?紫衫有着非常好的魔法承受力,用它所制成的兵器不仅重量轻而且十分坚硬。而且紫衫有着死亡与破坏的属性,用来制成魔杖和刀剑天生就有着强大的攻击力。”
诶?这个世界的紫衫木被魔改成这样强大的材料了吗!
不过这样也好,具有强大攻击力的话制成木剑就不太合适了,那就改成木刀吧。反正到自己这个境界无论什么武器都无所谓了,用木刀的话劈砍起来更加方便一点。
胡思乱想了一会后雪莉尔开口道:“那就用木刀吧,记得在刀柄上写【洞爷湖】三字~哦,对了用这个字体写。”
说完雪莉尔拿起另一张羊皮纸,用中文写着三个大字【洞爺湖】。嗯~这样就对了,说道木刀怎么能不想到银桑的爱刀呢!
虽然不知道雪莉尔写的是哪一种文字,但是那复杂的一笔一划让阿加莎本能的感到一种古老的历史沉淀味。看来又是一种远古文字,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从哪学来的这些。
“没问题,交给妾身吧。淬炼材料需要花上三天时间,再加上刻画阵法大概一周的时间吧。到时候汝记得来取,接下去汝等自便吧,离开时记得把门带上。”话音落下阿加莎就一头钻入了小房间,开始忙活去了。
阿勒阿勒真是性急呢~
……
走在返回军营的路上,塞琳娜有些不解:“大人您就这样将魔法教授她了吗?就不担心她反悔吗,要知道以她的实力即使是艾莉莎少将也未必能获胜。”
轻抚了下塞琳娜柔顺的发丝:“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选择了她就不必想这些。况且如果她想要的话大可以实力硬来,完全不用交易。”
这次大意了,本以为在城内应该是安全的,没想到阿加莎实力那么强。所幸的是阿加莎天性善良,要是遇到心怀不轨的魔法师,知道自己会卢恩文字说不定就真的会做出些让自己后悔一生的事。
总而言之还是实力的问题,要是有着足以碾压一切的实力的话什么事情都不需要担忧。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骚动,只见一大群人围在一家店铺面前激烈的争吵着。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尤沵见此顿时就兴奋了起来,扯着雪莉尔的手臂撒娇道:“呐~雪莉尔我们去看看吧~”
轻柔的声音让雪莉尔浑身一阵酥软,这磨人的小妖精:“好吧,那我们就去看看,记得别乱跑,不要惹事上身。”
“知道啦~”
缓缓地靠近人群,通过缝隙隐约可见到其中的景象。
两名手持长枪的士兵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口,任凭面前的老妪如何指责都纹丝不动,仿佛一座雕像。雪莉尔看着士兵身上的军装感觉有些眼熟,与军营中的不同这是一套整体基调为蓝色的看上去十分精致美观的军装。
美观到就像是随时准备去参加宴会,而不是踏入沙场与敌人厮杀。
“你们两个小崽子还不让开!难道要看着我们被饿死吗!”
“库克、泰勒你们这是要作孽啊!这些商人和城主这样肆意的提升粮价,你们身为城卫军不守卫城市反而助纣为孽,你对得起你这身军服吗!”
听着四周沸沸扬扬的指责辱骂,库克和泰勒宛如未闻。自从三年前面对抉择时两人选择了城卫军的那一刻,穿上这身观赏大于实用性质的军装起,两人就清晰的明白了。
没错啊,自己是个胆小鬼,在沸腾的热血冷却后,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以及四周遍布的躯体。手中于战场上无数次拯救自己性命的利剑摔落在地,颤抖的右手再也无法握紧那柄沾满血污的利剑。
因此两人选择了长枪,既然一只手无法紧握兵器的话就让两只手来握住好了。然而兵器可以寻找替代的,但是失去的勇气却无法挽回。
军装?呵。
这也配叫做军装,回想起昔日军营里的同伴如今看向自己这身华丽的装束时,眼中那复杂的神色,两人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尽管心中唾弃了万次,但是依旧脱不下来。穿上的那一刻起自己就不再是军人,更不是所谓的“城卫军”,而是一条被饲主豢养的狗。
没错一条隶属于城主戈斯·纳尔森的忠犬。
早就做好了被唾弃一辈子的准备了,这些本就是我们应该得到的待遇,逃兵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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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出去逛漫展了,这章是昨天码的,今天剩下的一更看咱什么时候回家吧,也许会有点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