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隔壁的男人
可是,这只是一个传说,千百年来,不知有多少能人异士前去无忧城找寻这件神兵,可从来都是有去无回,落得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下场。
当然,时昔也曾听说过这样一个传说,但是她是不大相信的,仅仅凭借一件兵器就能够号令天下,这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无论何时听到有关这件神兵的故事,时昔也都是听听而已,一笑了之。
近来,不知道朝云圣母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这件神兵就在大历靖北侯世子莫小邪的手中。
所以,时昔这次奉师命出宫,目的就是为了接近靖北侯世子,取得其信任,查清楚莫小邪与无忧城的关系,最重要的当然还是从莫小邪手中取得这件神兵。
莫小邪和桂阳公主婚礼上的那件惨案,当然也是离恨宫的人策划的。不过,来之前师父就曾告诉时昔,为了保证时昔的表情和行为更加真实,并没有告诉时昔这件事情的全盘计划,而是只说了一些她该做的。
师兄说,到时候宫里自会有人接应她,想来应该会是那个大婚之夜的凶手吧。对于莫小邪,时昔说的基本上都是实话,她的确实在进入永安宫的时候发现的刺客,那刺客也确实向她发了一枚暗器,时昔曾私下里研究了好长时间,也没有搞清楚那个黑色的丸子到底是什么东西。
自己被抓了,也不知道莫小邪是什么反应,时昔兀自叹了一口气,想要逃命还要靠自己啊。
只是想什么办法呢?这里是一个山洞,一般人应该是不会到这里来吧,自己都不知道抓自己的是什么人,可人家却把自己的老底打听的一清二楚,也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荒山野岭的,怎么逃生呢?
荒山野岭,时昔忽然眼前一亮,对呀,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没有个虫鱼鸟兽的,这样才算合理嘛。深山大川,偶尔出现个毒蛇猛兽,也算得上正常。
毒蛇猛兽,时昔狡黠的眸光一闪,抬头望了望守在洞口的黑衣人。黑衣人焦急的站在洞口,背对着时昔东张西望,看来一定是在等他的主人。
时昔轻轻弹了弹裙摆上的灰尘,不经意地又瞥了一眼黑衣人,没回头。
时昔一把撩起自己的裙衫,只见裙衫内侧密密麻麻的绣着各色的花朵,大大小小,若是细细查来,必有百十多个。
时昔眸光一垂,一边警惕着黑衣人,一边细心的查看着自己裙衫上的花朵。
终于,时昔的眼眸一亮,目光停留在了一朵拇指大小的青莲色百合花上。端起右手,纤长洁白的指甲轻轻在百合花的一边一条,紫色的丝线脱落而出,极细的一团淡紫色的药粉不偏不倚的恰好落在时昔的指甲上。
时昔又抬眼望了一下黑衣人,对方仍旧没有任何动静。
时昔拔下插在秀发上的一只合欢花钗,缓缓拧下钗头,一股蜜色的液体在微弱的灯光下闪闪发光。
深山之地,难免有毒蛇之物,既然无法对对方下蛊,那就只能用其他方法来对付他了,作为离恨宫的使者,时昔身上有着各种各样的蛊虫和药粉,她身上所秀的大大小小的花朵,正是装这些东西的最好的口袋。
时昔刚刚所取的正是吸引剧毒之蛇黑虎蛇的一种药粉,这种药粉是离恨宫的药理大师司胜仙君所研究出来的,对于吸引毒蛇极其有效,可是研制出来的成品不多,即使是司胜仙君,也不过才有五两而已,而时昔这次出来带的也不过只有八分之一,来之不易,不得不珍惜啊。
方才时昔挑开藏药的绣花包,为了防止药粉洒落,到时候得不偿失,不得不再次把绣花包封合起来,而那钗头中的蜜色液体,就是用来密封绣线,保存药粉的。
封存好药粉,时昔又将钗头带到头上。
抬头看了看黑衣人,他似乎等的有些急了,不停的在洞口踱步,张望着深沉的夜色,可黑漆的夜浓浓重重,除了不时有风拂动树影,哪里有人的影子。
时昔提着裙摆悄悄站起,一步步走向不远处地壁灯。
脚下踩着不平地石子,时昔的脚硌得生疼,却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站在微弱的火光前,时昔不放心的又朝洞口一看,黑衣人并未主意自己,时昔堪堪扬起右臂,就好像有双眼睛看着自己,回头张望,哪里有人的影子。
是自己想的太多了,虽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可时昔的心里却又一种不安的感觉。
指甲轻轻落在壁灯上方,淡紫色的药粉在炽热的烛火下迅速融化,并扩散到空气里,鼻腔中一会儿就传来了一阵清淡的奇异的香。
时昔嘴角微翘,一对圆圆的酒窝若隐若现,黑虎蛇不一会儿就会被吸引过来,这种蛇毒性巨大,全身呈现黑色,在黑夜中根本就不好辨认,要是被咬伤一口,嘿嘿……
时昔一边嗅着逐渐在热气中扩散的香味,一边得意的想着黑衣人被咬的样子。
“好狡猾的小丫头。”冷不防身后忽然飘起低沉的男生。
时昔一震,整个身子都僵住了,糟了,被发现了。
时昔苦着脸慢慢转过头来,咦?黑衣人还在洞口徘徊着,哪里有男人的影子?
时昔朝着背后细细打量,没有什么可以藏人的地方,也没有什么出口啊。这是怎么回事?自己产生了幻觉?不,绝对不可能。
贴在对面的石壁上探索,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
“别找了,本公子在这儿呢。”优雅的男声再次响起。
时昔循着声音发出的地方望去,粗略一看,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贴上去仔细一看,才看到凹凸不平的石壁上竟然有一个恍如豆点般大小的圆洞。
时昔好奇的将明亮的眼睛贴在圆洞上。
只见圆洞的另一端,一个布衣蓝衫的年轻男子斜倚而卧,懒懒散散的梳着一个公子髻,修长的英眉乌黑浓密,黑如晶石的眼睛似乎还裹着一丝狂放和不急,棱角分明的鼻梁高高挺立,薄凉寡淡的唇角微微翘起。
一身衣袍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袍襟一半搭在石凳上,一半落在身上,手中紧紧地握着一个赤红色的酒葫芦哦,腰间斜斜挂着一只玉箫。猛地一仰头,一口烈酒顺势流进咽喉,活脱脱一副纨绔公子哥儿的模样。
虽然只能看到他的侧脸,但时昔还是觉得这个年轻俊俏的公子有几分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沉默了半晌,男人忽然转过头来,嘴角挑起一抹轻薄,“怎么,还没看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