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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儿不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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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九章 剜心肝 调血酒 祭孝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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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中的唐王闻声探出身子来,却是不识得钱谦益,更不知他说的这先入城还是先谒陵有什么关系,故在那有些犹豫,不知如何作答。

  这也不能怪唐王,他自小便与父兄被爷爷关在黑屋,连学都不曾上,更险些被活活饿死。好不容易得到自由之后却又开始长达十多年的颠沛流离生活,很多时候甚至连一日三餐都无法保证,又哪里有机会去读书,去知道车外那老人所言乃是他燕藩成祖皇帝“靖难”之后入南京的一幕故事。

  唐王错愕的看着周士相,不知道是应先谒陵还是先入城。

  周士相那边其实也不知道成祖典故的,只是钱谦益这句话却提醒了他,先谒孝陵和先入城登基再谒孝陵有着巨大的政治意义区别。若先谒孝陵再入城登基,乃是报于祖先,向天下宣示唐王得位极正,非承之于永历;可若先登基再谒孝陵,在法统上便绕不过永历,这对日后唐王政权的合法与正统性很是不利。

  故周士相脱口便道:“殿下此行正为谒陵!”

  钱谦益立道:“请殿下谒陵!”身后王夫之、黄宗羲等筹划谒陵的一众儒生同时齐呼,数千太平军将士也是齐呼。

  太祖皇帝孝陵便在钟山,身为太祖子孙,唐王理当前往谒陵,见百官要他谒陵,周士相也要他谒陵,军民更要他谒陵,便同意先谒陵再入城。

  唐王未有多想,只以为此是成例,若他知道当年成祖皇帝是谒陵后便行登基为帝,那恐怕是万万也不答应的。

  唐王既同意先谒陵,周士相也不耽搁,立命亲军转向,文武官绅簇拥唐王浩荡往孝陵而去。

  钟山风雨起苍黄!

  郁郁葱葱钟山,雄伟城关便在眼前。周士相双眉微挑,牵住缰绳,远眺钟山。旌旗在空中飘舞,发出呼呼啦啦的声音,身后是威武的将士大队人马,眼前路旁是匍匐拜倒的人群,心中万千感慨。

  这一切,都是因他而改变!

  路上,周士相得张长庚提醒,既监国先谒孝陵,便速提岳乐六人至陵,好祭太祖高皇帝。周士相自是同意,即下吩咐,将岳乐六人速速提来。

  车驾和文武百官浩浩荡荡来到孝陵祭祀。行至陵前,周士相上前请献俘,唐王自无不答应。于是拉出岳乐、孙可望、朗廷佐、朱国治、梁化凤、额色黑六人到陵门外,唐王也痛恨鞑虏和汉奸,谕曰拿下。

  “奉殿下令,将六贼活剐,调血酒、剜心肝,以祭太祖高皇帝!”

  周士相大呼一声,立时就有原南京刑部数名刽子手和从军中选出的两个好手应声而出,一人带两助手行至被绑缚六贼身前。

  活剐?

  郎廷佐愣在那,他知道自己必死,可没想到周士相竟是要将他们活剐凌迟!

  饶是朱国治死心为大清,这会听了活剐二字,也是浑身哆嗦。

  额色黑两腿已断,是直接被给绳子硬绑在木桩上的,左近军士看的明白,这位满州大学士裆下已是湿了。

  梁化凤倒是硬气,被绑在那一声不吭。

  孙可望闭目待死,死到临头,倒也有几分当年英雄豪气。

  岳乐两眼发呆,六神游离,竟是不知他的命运,兀自在那傻傻的看着眼前的行刑手。

  文武百官连同士绅百姓听说要将岳乐等六人活剐,有兴奋,有惊讶,有震憾,亦有不以为然的。监国殿下献俘陵前,按典制为斩首,何以来活剐的?这与祖制不合,也让祭陵之举太过残酷,太过血腥。

  唐王没读书不假,可却知活剐便是凌迟。崇祯朝的督师袁崇焕便是受此酷刑而死。他天性仁厚,有些不忍这酷刑,意直接将人斩首便是,周士相却道此六人身负汉家百姓性命千万条,不活剐他们如何对得起死去的汉家百姓。

  周士相执意活剐,唐王也不便再言。唐王不反对,又哪里有人敢反对。钱谦益与一众士绅也是想的明白,左右都是要杀,既然粤国公执意凌迟六贼,那便凌迟好了。没必要因这小事和粤国公发生冲突。

  张煌言却是激动,当日破满州,他终是亲手刃了两满州鞑子,偿了平生夙愿。今日又能得见满州亲王大员被凌迟处死,想来定西侯泉下有知,足以瞑目了。

  “行刑!”

  瞎子李兴奋的上前大喝一声,数位行刑小刀手立即上前。其实他们无一人曾行过凌迟之刑,只是听说这凌迟刑如何做。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的,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的,要割二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的,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罪犯才应毙命。在此之前罪犯要是死了,那行刑的刀手便会受到责罚。

  如此苛刻要求,意味着行刑过程中不能有任何误差。每块割下来的肉大小都必须差不多,要不然,根本凑不了行刑所需刀数。刀手在行刑时必须平心静气,心中不能有任何波动,更不能心燥气浮,否则,这刑便行不下去。

  好在,太平军对这些刀手没有硬性要求,只让他们活剐,多少刀却是随便,这就让刀手们有了底气,要不然真定个标准刀数下来,他们可完不成。

  昨夜周士相走后,六贼便吃了一顿好的,行话便是断头饭。这会一个个被拉上前去,缚在一人多高的木桩之上,动弹不得。

  活剐是酷刑,然这世上就没有比活剐更酷的刑法了吗?

  当日,陈公子壮又是如何被大锯活活锯杀的!

  陵前酷刑,便是要告诉那些满州鞑子和甘为他们走狗的汉人,不是老天不收拾你们,只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你们的下场比死都不如!

  “上刀喽!”

  一个年长的刀手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然后手中尖刀一晃,便削去了面前两江总督大人胸前的一片肉。郎廷佐嗯了一声,却竭力做出视死如归的模样,但嘴唇颤抖不止,脸上也掩不住的恐惧。胸口片肉飞出,一线鲜血的血便从那凹处射了出来。血顺着刀口边缘下落,染红了他的身子。一刀又一刀,一片又一片,很快,郎廷佐的胸前就没有一片完整的肉,俱是被削了皮的红肉。

  郎廷佐真能忍,他一直紧咬牙关,他双眼也不看眼前的刽子手,更不看脸前,只抬头看天。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将恐惧降到最低。然而,几声细微的呻.吟声还是传进了刀手耳中,让刀手知道自己是对一个活人在动刑,而不是一个毫无知觉的死人。

  边上,另一个刀手正在对大清的满州亲王岳乐动刑。这刀手有些年轻,乃是替郎廷佐行刑的刀手徒弟。年轻人头一次赶鸭子上架,心中难免紧张,所以第一刀就割的重了,一下削出了巴掌大的一块肉,吓得他呆在好久,直到师父向自己投来勉励鼓舞的眼神,观刑的太平军也没有出声喝骂指责,他方才小心的再下第二刀。

  安亲王没有傻,他只是封闭了自己,或者说他不愿接受眼前的事实。因为傻子是不会知道疼的,可安亲王知道疼。

  岳乐疼的直喘粗气,他不知道刽子手对自己下了多少刀,只知道眼前的一柄尖刀不断的落下又扬起,带起的除了血液,便是一块块他身上的肉。一刀刀的下去,年轻的刀手显然是越来越熟练了。岳乐的胸膛上肋骨毕现,骨头与骨头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隐约可见。

  孙可望的表现让刀手感到佩服和惊讶,因为自始自终,眼前这个犯人都没有发出一声号叫。

  梁化凤的表现也不错,除了开始时的两刀,他发出了几声若有若无的呻吟之外,往后他就不出声息了。然而无论多么强悍的男人,只要把他的档中物一去,他就再也威风不起来,这就跟剪掉烈马的鬃毛和拔掉公鸡的翎毛一个道理。

  梁化凤的意识很清晰,他发现对他动刀的刽子手突然低头打量自己的下身,后面观刑的太平军嘴角满是狞笑。他一惊,意识到什么,他想缩,可却缩不了。他感到那玩意儿似被突然拽直,然后一凉,宝贝便离身而去。

  “啊!...”

  梁化凤的嚎叫十分的吓人。不,是六个人同时发出了惨叫声,因为他们的宝贝疙瘩都被割了下来。

  岳乐的声音很是疹人,如半夜鬼叫,又如发情的猫被猛的踹了一脚;郎廷佐的声音很尖,像是瞬间变成了女人般;额色黑“呜呜”的叫唤着,疼得浑身扭曲,身子在木桩上不停的蹭;朱国治则如同被阉了的公狗般惨叫;孙可望也终是没那么英雄气了,他开始惨叫。他的英雄气早在那日雨夜降清就已不在,这一刀只是割去了他最后一点男人的底气。

  六贼的凄惨嚎叫,让在场观刑的官员士绅中不少人吓得扭过头不敢再看。唐王也转过头去,实在是太惨了。他见过很多惨绝人寰的事,可是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大活人被活生生的肢解成一具白骨。

  周士相的视线却从未远离过六贼,他的心中有一股快意。这是仇恨得报的快意,这是告慰父母妻儿的快意。

  岳乐连声嚎叫,身体扭曲,那颗清晰可见的心脏跳动得特别剧烈,“嘭嘭’的声音清晰可闻。孙可望的脑袋也前后左右地大幅度摆动摇晃着,他的脑袋撞击得执刑柱发出沉闷的声响。血洇红了他的眼睛,他的五官已经扭曲得面目全非,谁见了这样一张脸一辈子都会噩梦连连。

  “畜生!”

  郎廷佐不知哪来的力气竟然大骂起来:“贼秀才,贼秀才!我生不能杀你,死后化为厉鬼也要取你的性命!..你如此待我等,将来亦必受此刑!...”

  “活人我都不怕,还怕个死鬼吗?至于将来,我从未想过。”周士相冷冷的摆了摆手,命令刀手:“割去此贼的舌头!”

  听到周大帅威严而恼怒的声音在脑后响起,刀子怔了一下,他看向眼前受刑的原两江总督大人,发现他的嘴里“噗噜噗噜”的全是血沫子,根本就没法子下刀。然而周大帅的命令却不容违背,于是刀手将小刀子叼在嘴里,双手提起助手接过来的一桶水,猛地泼到了郎廷佐的脸上。

  一桶水突然朝脸上泼来,使得郎廷佐的鼻子一时无法呼吸,那刀手瞄准机会,一下伸手捏住了郎的喉咙,往死里捏,郎的脸憋成了猪肝颜色,嘴一下张得老大,舌头吐了出来。刀手一手捏着郎的喉咙不敢松动,另一只手从嘴里拿下刀子,刀尖一抖,就将郎的舌头割了下来。

  “人犯舌头已割!”

  刀手用手托着郎廷佐的舌头示众,他感到手里的舌头颤抖不止。血从郎廷佐的嘴里喷出来。他的身上,血和水混合在一起。没有了舌头,他还在骂,可是骂的什么,却没人再听到了。

  一刀又一刀,岳乐、郎廷佐、孙可望、朱国治、额色黑、梁化凤一个接一个的成了白骨。他们全身上下一点肉也没有,只有血淋淋的骨头,骷髅头里的两颗眼珠子已经转不动了。

  陵前摆设的长桌上,供奉着六贼的心肝,几坛子早就开封的酒里满是他们的鲜血。

  在唐王祭祀完毕后,周士相突命人在长桌上摆满大碗,将血酒一碗碗的倒满。

  他走到长桌边,端起一碗血酒一饮而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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