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债主
人家三个条件都接受了,我再也不好意思磨叽着不救人了,不是我对自己的医术没有信心,只是想着拔箭时的血线四溅的场面我的心就凉了半截,我双手在他没入肩头的箭身上比划了半天,找不到最趁手的角度啊,他盯着我微颤的手,揶揄道,“雀神医,莫不是我没有给诊费,你不肯医治吧。”
我白了他一眼,一滴汗从鼻尖滑落,我怎么好意思说神医我怕血啊,我心一横一把握住箭身,手抖得更厉害了,他皱了皱眉头,伸过右手一把握住我的手向外一拔,我尖叫着一手甩开带血的箭羽,而那人早已疼得眉眼揉成了一团。我原地呆立了三秒,随后赶紧将捣好的草药给他敷上,然后从包袱里找出一件干净衣物撕成条给他包扎上。我一边包,一边嘀咕,“这套衣服一两银子啊,我平时都舍不得穿,可惜了。”
他痛苦的表情慢慢缓和,睁开眼默默看着我手中的动作,轻声说,“你到时候去上京向他们要五十两。”我手上的动作一滞,“当真?”顿时心情大好。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还别说他还笑起来的眉眼还真好看,比我在村里看到的所有男子都要好看,唉,我个什么眼界啊,好吧,我承认一定在村子里待久了,鲜见帅哥,才会产生这样的错觉。
他发觉我的失神,轻咳了一声,道,“你还真是有趣。”
有趣,你个小孩说我有趣?我冷下了眸子继续手中的动作,道,“我是怕你太疼,为了分散你的注意力才这么做,不懂别瞎说。”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就没那么难受了,接下来的箭被我一一拔除,估计他也是痛麻木了,紧闭着眼不再跟我说话,我成功的报废了一件衣服将他身上的箭伤捆个七七八八,冲着似有强迫症的蝴蝶结满意的不行。以前跟娘亲学医,她只让我给小猫小狗捆扎伤口,其他时候都是让我打下手在一边看着,一个大活人,还浑身是血的我还真没亲自医治过。看着被我绑成个粽子似的他,心里忒有成就感,这是我出师的处女秀啊,内心里还是挺感激小白鼠同学的,关键是还仗义的将我的十两加到五十两,好人啊。
我再次掏出一粒药丸准备塞进他嘴里,刚碰到他脸上的面巾时,他骤然睁开了眼睛,警惕的盯着我的手,我以为他是担心我看了他的样子,我顿时缩回了手,讪讪的盯着他,道“我没有兴趣看你的样子,但凡蒙脸的人模样都是一个秘密,秘密知道多了,不好,我还不想死在自己的好奇心上。”
他的眼光忽而转向我的面纱,嘿,你不就是在提醒我,我也是一个见不得人的人嘛,随你怎么想了。我将那药丸和水袋放在他的身侧,随即起身背过他,道,“你受了这么重的伤,现在血是止住了,若你今夜不发烧便好,若伤口感染了,发高烧我怕到时候神仙也救不了你,这是我娘亲亲手调制的治发烧的药丸,你怕有毒就不吃好了,但我劝你还是吃了,否则你死了我今天就亏大了,我以后向谁讨债去?”
我听到了背后有吞咽的声音,喝水的声音,有人就喜欢嘴硬,我不屑的耸了肩,没有再搭理他,径直向山洞的另一侧走去,今天太累,心里堵得慌,需要一个好觉来补偿我。
我仿佛又回到了熟悉的小屋,打开门,宋明在电脑前抬起头冲我笑,他对我招招手,“快来,宝贝,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的出国申请已经批下来了,下个月我就可以去美国了,我厉害吧,你替我开心吧?”他站起身来一把抱过我像往常他有什么开心事一样,我就像布偶一样在他怀抱里打转,突感感觉一阵晕眩,手中握着的孕检单被我紧紧的拽在手中,就像那时的心一样揉成了团。
当我耗着最后一丝尊严,开口跟他说的第一句便不再是,你要做爸爸了,我们结婚吧,而是我们分手吧。
他骤然停止了旋转,默默的抱着我,将头深深的埋在我的胸口,半晌没有说话,我知道此刻他在迅速的权衡着出国和我之间的重要性,很快他便有了答案,我知道那不会是我。
他松开手,转过身去,冷冷的说,“你知道的,若你说愿意等我,我定不会先说分手的。”听到这句话,我好想笑,可是眼眶却酸涩得发紧,若我告诉他有个小生命已在我肚子里扎根,那他会不会为此留下,若我告诉他我并非一个无权无势的工薪家庭的孩子,我不愿屈从家里的安排从商、出国宁可自己打工挣钱奔赴梦想,只是想自己活得更自由更有底气,那会不会我的胜算会更大一些。
用孩子,用家世去挽回心里不那么在乎自己的一个人,呵呵,我的理智和骄傲告诉我,我做不到。
“宋明,你以为你是谁啊,我凭什么等你?”
我的愤怒在一瞬间脱口而出,又是场重复上演的噩梦,在睁开眼的一刹那,我对上了一双深邃明亮而略带疲惫的眼睛,他微皱着眉毛,凑在我面前,满是狐疑,“你的眼睛,毒解了?宋明是谁?”
我忽而一抖,立马回过神来,一把推开他,看了眼洞外射进来的几束阳光,谢天谢地,天终于亮了。
我没有理他的质疑,一把抓过他的手腕,看了眼他手背上越发清晰的咬痕,探了探脉,他似乎也才留意到自己手背上诡异的咬痕,不可思议的自言自语,“我什么时候被狗咬了?”
噗的一声,我被呛得满脸通红,我迅速的放下他的手,从包袱里又掏出两粒药丸照例放在他的身侧,起身,整整衣服的褶皱,拍拍手,背起包袱,一个动作下来毫不迟疑便往外走。
他显然没有意料到我就这么走了,在背后急急的唤我,“喂,喂,雀神医,你就这么走了?”
我回过头,没好气的说,“哦,你都醒了,死不了的,我还有事当然得走,难道还要我请你吃早餐啊?”我指指他跟前的药丸、水袋、果子,“这些够你两天的量,就凭你这身板儿,想来两天已够你出了这个山林,哦对了,前面有个分岔路,若你想去最近的村庄就走左边,想去上京就走右边。还有什么,哦,你的伤最好五天内都不要沾水,那个药丸一天一粒,治外伤很有效。行了,该说的我都说了,其他的你就好好养两天吧。再见,哦,不,还是别再见了,走啦。”
他怔怔的看着我离开的背影,嘴里似乎说了一句话,“我想我们还会再见的。”
昨夜,惊心动魄的程度大于我两世累加所经历的,看着林间早发的新芽、氤氲的晨雾、金砂般的晨曦似乎掩盖了一夜的血腥和杀戮,那根本就是一场梦,一场噩梦。我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想到怀中的面具,心里一阵兴奋,急忙顺着山路跑到最近的海子旁。
我俯下身,捧起湖水猛喝了一口,一线甘甜夹杂着化雪的凌冽,顿时觉得神魂清明,我取下面纱,在了一捧掬水扑在脸上,用面纱细细的捻干面上的水珠,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摊开面具,就着水面一点点的将面具覆上我的额头、鼻梁、眼眶、面颊、嘴唇、下颚----想不到我敷面膜的本事用在戴面具上还真没荒废手艺啊。
水面慢慢出现了一张陌生的脸,这张面具居然和我的脸贴合度蛮高的,我都有点怀疑这样的巧合是不是也太巧了一点。心里也忐忑这张面具的主人到底是谁,我会不会因此召上什么祸事,但是这面具的诱惑实在太大,太大,打得我完全无法拒绝,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终于可以不用再装丑女了,终于不用为掩天人之颜而再戴面纱了,就算让我高兴几天来弥补下这三年多的压抑也好,如果真有什么不对大不了丢了面具打回原形罢了。我已下定主意,给自己做主,顶着别人的脸快活的过段日子,能快活多久,管他的,过一天是一天吧。
我仔细端详着自己的新面孔,虽说比自己的真面目还是差了两个品级,但是比起常人来说也算中上之姿了,若略加打扮倾国不成倾城嘛垫垫脚尖还是可以够上的。我愉快的摸着自己清秀中不失贵气的新脸蛋,突然有种画皮的既视感,尤其是这张脸隐隐中透露出的英气让我格外欣喜,雌雄莫辩,甚好,面具中透出自己那双秋水微皱的明眸与粉樱小唇又为这些许冷淡的脸庞增添了一丝妩媚,矛盾美学,甚好。
不知道怎么的,我越看这张脸越喜欢,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那自己眼里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