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酒瓶漫天
这把飞刀采用亚光设计,在黑暗的晚上没有任何反光,让人防不胜防。
幸好陈振武的背后都是暗影的人,六把飞刀都被人用各种方法拦了下来,没有伤到任何人。
飞星看到自己的飞刀建功,立刻抓住自己脖子上的粗大项链,一使劲拽了下来,抓一把上面的钢珠,用漫天花雨的手法打出。
这些钢珠漫天飞舞,发出刺耳的尖啸,让人听了头皮发麻。
飞星一把接一把的打出项链上的钢珠,他的钢珠并不是完全对着陈振武扔出,而是左一下,右一下,将暗影和猛虎的人全部罩在攻击范围里。
fuck!
看着扑面而来的钢珠,陈振武郁闷之极,五米远的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正是钢珠速度最快,力量最大的距离。
被飞星打出的钢珠像是一面墙一样,根本就没法躲,除非是黑客帝国里的人。
只挨打不还手可不是陈振武的风格,他一把拔出胸口的黑刀,对着飞星的后背就射了过去。
为什么说是朝着他的后背呢!原来飞星扔出所有的钢珠,竟然不在攻击,转身就跑,他抛弃了其他的同伴。
打了就跑,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最起码暗影、猛虎特种部队和国安精英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他们竟然不约而同的将手中的啤酒瓶朝飞星掷出,带起呼啸的风声。
将近200多个酒瓶漫天飞舞,呼啸的风声汇聚一起,发出巨大的声音。
陈振武掷出飞刀,立刻选择朝右边一跃,既然不能避免被打到,他选择了一处最少的位置。
在空中,他弯腰缩身,双手护头,将自己缩成一个球形,尽力的减少自身的面积。
噗噗噗!
数枚钢珠击打在陈振武身上,疼的他呲牙咧嘴。
啪啪啪~~~
十几枚钢珠和啤酒瓶子在空中相遇,钢珠轻松的击碎酒瓶,继续朝前射去。
奔跑中的飞星,听到后面传来呼啸的风声,本能的回头望去,
这一眼看的他是目瞪口呆,漫天的酒瓶子像是下雨一样的扑面而来,还有一些酒瓶子是被人抛上天空,呈现一种高空掷物的态势朝他砸来。
动态视力优良的他,发现一个黑点在酒瓶子前面朝着自己飞来,他在奔跑的时候强制转身,飞射出一把飞刀。
“这下死定了!”
他只来得及再说出这么一句话,漫天的啤酒瓶子就将他淹没。
陈振武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像是被打死了一般,他突然双手一击地,人像是弹簧般站了起来,姿势很帅,不过人却是灰头土脸的。
他被钢珠打得浑身青肿,拉开夹克朝里一看,之间他的手枪柄上有着一个飞刀穿透的痕迹。
飞星刚刚的飞刀竟然把钢铁制成的枪柄射透,如果不是他的枪挡住了这把刀子,搞不好今天他的命就留在这了。
想到此处,他就满肚子的邪火,从刚才飞星故意骂自己是玻璃,到意图杀了自己,然后在用钢珠制造混乱逃离,他的一切攻击好像都是为了逃跑。
陈振武怒气冲冲的朝躺下的飞星走去。
刚刚钢珠快打到众人的时候,白衣枪神锐利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孟刚等几名手在里怀里的人,只要他们有一丝躲闪的痕迹,他就会果断出枪。
他和飞星差不多,都是徒手格斗能力不强,一身的本领都是枪上,他担心一会和刘奇的人搏斗,恐怕会被打成残疾,不如有机会掏枪的话就搏一搏。
结果很是令他失望,孟刚等几人的目光一直盯在他的身上,就连飞过来的钢珠都不去关注。
他甚至清楚的看到一枚钢珠朝着孟刚的头上飞去,他相信孟刚虽然注视着自己,但是眼角余光绝对应该看到了袭来的钢珠。
可是孟刚对于飞来的钢珠无动于衷,冷静的可怕,甚至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就任凭钢珠重重的击打过来。
只要钢珠打在孟刚的头上,孟刚的脑袋一定会被钢珠打得微微后仰,他想看看孟刚被击中时,眼睛到底会不会眨一下。
结果却再次令他失望,当钢珠马上要打中的时候,一只巨大的手掌横空出世,孙兴抓住了袭来的钢珠。
不只是孟刚受到保护,几名将手放在怀里的狙击手,全都受到同伴的保护,江恒为了保护身边的人,他的双手都抓向对方袭来的钢珠,而打向他的钢珠,他则是硬生生的承受了。
钢珠的打击,让他哇哇乱叫,不是疼的,是气的。
陈振武走到飞星的身边,看到他身上到处是破碎的啤酒瓶子,整个人像是埋进了碎玻璃堆,身上到处都被碎玻璃割开的伤口。
不过他还是有呼吸,如果刚才不是他飞刀挡住了陈振武扔出的刀子,他现在应该已经没有呼吸了。
一般电影里的人都会把飞星从碎玻璃堆里拽出来,然后在攻击。
而陈振武却没有那样做,他直接剁向飞星的右手。
飞星的右手被无数碎玻璃硬生生的穿透,血像是不要钱一样涌了出来,他的手掌像是个破了的水瓶,四处冒血。
啊!
飞星发出一声凄惨的哀嚎,不等他的哀嚎结束,陈振武再次剁向他的左手。
他的左手同样被碎玻璃穿透,飞星疼的满脸都是泪水,他的这双手已经被废掉,这辈子再也用不了暗器。
“你好狠。”飞星歇斯底里的喊道,强扭过身体,正视着陈振武,任凭无数的玻璃将他的身体割伤。
陈振武看他转过身,一脚重重的踢在他的脑袋上,就见一抹亮光从飞星的嘴中飞出,射向远处。
呸!
看着彻底昏死过去的飞星,陈振武对他吐了一口唾沫,自言自语道:“军队里会用嘴吹飞针的人早就有了,我会被你暗算?”
刚刚陈振武差点被飞刀射死,让刘奇都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如果因为大意,让自己的兄弟牺牲,他绝对不会原谅自己的。
刘奇让暗影成员跟着他,就朝黄胜等人走去。
黄胜没有想过刘奇的人都这么厉害,自己高价找来的人竟然都不是对手,尤其是刚才陈振武怒火冲天的从他身边走过时,他差点没被吓尿裤子。
现在看到刘奇带着30多人朝自己走来,如果不是看到飞星逃跑后的惨状,他就已经抬腿跑路了。
“来,抽支烟。”刘奇来到狼哥的面前,递给他一直香烟。
狼哥不知道刘奇到底是什么打算,他看看了这支烟,没有接过来。
“你抽吗?”刘奇轻笑着,问了黄胜一句。
刚刚刘奇过来,都没有看他一眼,他还以为刘奇能不关注自己呢!突然听到刘奇说话,吓得他一哆嗦,面前的烟仿佛是一直夺命的刀子。
刘奇扫了眼黄胜的裆部,鄙视的笑了笑,原来黄胜的裆部已经有一点点湿了。
啪!
刘奇将烟放到嘴里,点燃后,深深的吸了一口,将烟雾吹向黄胜。
将手中的烟盒递到狼哥的面前,刘奇道:“来一支吧!一会你也许就像地上那几人一样了,再也没有机会抽烟。”
狼哥阴鸷的盯着刘奇的脸,有看了看他手中的烟盒,犹豫了片刻,才从中随意的抽出一根,放在嘴里。
刘奇随手将烟盒扔给曲明礼,拿起火机,主动的给狼哥点火。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狼哥明白这个道理,不过他想不通刘奇到底要做什么?他现在已经属于案板上的肉,可以随意的宰割,刘奇根本用不上什么计谋。
尤其是他看到曲明礼和其他人一人抽出一支烟,点燃后开始吞云吐雾后,更是确定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他看着刘奇手中的火机冒出的火苗在黑暗中忽明忽亮,好似刘奇的想法一样不可琢磨。
狼哥眯着双眼,身体做好随时攻击的准备,拿着烟慢慢的低头朝火机处凑近。
越是这个时候,越的小心,他不知道刘奇会在什么时候出手,难道他在等烟熏到自己眼睛的时候?
预想中的情况并没有出现,刘奇真的只是帮他点烟,一点燃烟后,他立刻收起火机,没有一丝的延误,更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下了他们所有人的武器。”刘奇的目光穿越众人,看向一身白衣的白衣枪神。
白衣枪神知道现在是他最后的机会,不过当刘奇的目光注视他的时候,他竟然感觉到巨大的压力,他根本都不敢掏枪去博这一次。
如果说孟刚几人给他的压力像是面对狼群,而刘奇给他的压力就像是面对老虎。
和孟刚对视,他还敢掏枪博一下,可是刘奇让他一种感觉,刘奇一定会在他拔出枪之前击毙他的。
做为一个常年和枪打交道的人,他的感觉并没有错误,暗影的狙击手他们的枪法是最准的,这个毋庸置疑。
不过狙击的训练,每个暗影成员都会苦练,孟刚等人如果在500米狙击目标,那么和其他暗影成员比较来说,没有任何的优势。
只有当狙击距离达到1500米的远处,他们才和暗影其他人有了区别,当距离达到恐怖的1800米时,他们的准确度就要远远的高于其他人了,尤其是首发命中率。
不要以为做为狙击手是很简单的事情,将敌人套入准星一扣扳机就ok,当狙击距离过远时,你枪口抖动一毫米,子弹兴许里目标就有几米远。
狙击精度只是最低的要求,还有潜伏,情报侦察,战场情况描述能力等等基本的要求。
而刘奇他们这些突击手,一秒钟就决定生死,他们不但注重中短程命中率,更注重拔枪和开枪的速度,所以说在近距离持枪交手中,刘奇他们这些突击手比狙击手更凶猛,更能快速杀死敌人。
由此可知,为什么只有狙击手将手放在怀里,因为近战的突击手对白衣枪声不屑一顾,孟刚等狙击手只能负担起保护众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