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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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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四章 只能慢慢来(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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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京城师徒私房菜后厨。

  崔小眠半靠在藤椅上,闭着眼睛听着厨师们的炒菜时,抻面声,还有小二们催菜上菜的声音,这是她最喜欢的,也是她每日的工作。

  “小掌柜,乙字号雅间有金咭,他们写了蒜焖白鳝,您看是您做,还是让叶大厨做?”

  崔小眠睁开眼睛,道:“我来炒吧。”

  “好哩,白鳝都给您杀好了,等您掌勺。”

  崔小眠从藤椅上坐起来,接过小丫递过来的罩衣和围裙,手脚麻利的穿上,边穿边问:“除了蒜焖白鳝,还有几个私房菜?”

  小丫的小嘴像连珠炮一样,劈里啪啦:“昨天订出去三十道,叶大厨和宋大哥做了十三道,另有十七道加上今儿个的,总计还有二十三道。”

  ......

  一个时辰后,崔小眠终于走出后厨,脱下罩衣,解下围裙,爱惜地抖抖身上的浅红色褙子,这身衣裳虽然并不名贵,却是李妈妈花了三个晚上给她做的,她很喜欢。

  她梳着双螺髻,髻子上扎着两条同衣裳颜色一样的丝带,夏日里穿得单薄,玲珑精致的锁骨露在外面,脖子上挂着一只小巧可爱的玉锁。

  她只有十三岁,尚未长成,却已有几分颜色,如同一朵亭亭玉立的小花骨朵。

  肥仔一直趴在后厨门口,见她出来便立起身子,扬起两条前腿拍拍她,崔小眠蹲下身子,用脑门撞它一下,一人一狗相跟着来到走廊尽头的一间雅间。

  雅间的门虚掩着,一位年轻公子正在等着她。

  “浣之哥哥,你等了多久啦?”

  浣之微笑:“我刚刚到。”其实他已经足足等了一个时辰,他就在城西的书院里念书,其实对他来说,在哪里念书都一样,只是这里离崔小眠更近一些。每天放学后来这里等崔小眠,然后送她回家,是他的工作,也是他最喜欢做的事。

  “浣之哥哥,你饿了不,我去给你炒个菜。”

  “不用了,天黑了,我送你回家吧,李妈妈该等急了。”

  “嗯哪。”

  开食肆的就是这样,别人吃饭时,他们在做饭,别人吃饱喝足,他们还要打扫收拾,然后趁着灶还未冷,再给自己弄口饭吃。

  崔小眠不用等到那么晚,她是老板,而且李妈妈肯定已经煲好汤煮好饭等着她呢。

  月亮已经爬上枝头,皎洁的月光把两人一狗的影子拉得长长的。那两个人影并肩而行,却隔了两个拳头的距离。

  “浣之哥哥,你到我家吃饭吧,李妈妈说今晚蒸素馅包子,你一定爱吃。”

  浣之茹素多年,后来因为崔小眠才开了荦,但还是喜欢素食。他在京城读书,就住在书院内,书院里雇了人给寄居在此的先生和学生做饭洗衣。苏家有的是钱,早已给书院捐了一大笔银子,浣之读书也不为科举,纯属个人兴趣,书院里最喜欢这样的学生。

  “还是不去了,我回书院吃吧,出来时没有告诉那边煮饭的妈妈,一定煮了我那份,浪费不好。”

  “浣之哥哥,过两日就是书院的休沐日,我们去看荷花吧。”

  “......我答应了夫子,休沐日帮他刻印试卷......对不起,要不我去回了夫子。”

  崔小眠扁扁小嘴,言不由衷:“不用了,其实荷花还不都是那样子,每年都是一样的,又不是没看过,我想起来了,那日铺子里有喜宴订桌,很忙的。”

  回到家里,李妈妈已经把素包子端了出来,看到只有她一个人回来,奇怪地向门口张望:“苏公子呢?”

  崔小眠没精打采,手都没洗,拿起包子咬了一口:“浣之哥哥回书院吃饭了。”

  李妈妈叹口气:“早知道他不肯来,咱们就蒸肉包子了,你和白菜都不爱吃素馅。”

  “不要紧了”,崔小眠拍拍李妈妈的手背,挤出个笑脸,“浣之哥哥没有口福,其实我小时候常吃素包子的,我师父爱......我最爱吃李妈妈做的素包子了。”

  李妈妈心疼地捏捏她的小脸蛋:“喜欢就多吃两个,明天妈妈买肉去,给你们蒸肉丁包子,保准儿不比你蒸的差。”

  崔小眠嘻嘻笑:“没事没事,有现成饭吃,又不用自己动手,本大厨不知道多开心。”

  见李妈妈出去,她脸上的笑容隐去,小脸蛋挂下来。她知道浣之哥哥挺喜欢和她在一起的,可又有些躲着她,总是不敢和她太亲近。

  她回到京城一个月了,和浣之每天都见面,但就是他送她回家,两人连小手都没牵过呢。不过也是有进步的,浣之哥哥和她说话时,已经不结巴了。

  她知道,浣之没有男朋友,只有她这个“女朋友”。唉,什么事都需要一个过程,铁管子弯了还要用大锤子砸,才能扳直了呢。

  浣之哥哥那里可禁不住大锤子,所以只能慢慢来,再说了,像浣之哥哥这样水晶雕成的人儿,只要远远看着就很赏心悦目了,哪还舍得去砸呢。

  崔小眠安慰了自己那颗缺爱的小心肝,而李妈妈则蒸了一盘子腊肉端过来。

  “素包子配腊肉,这样你就爱吃了。”

  知我者李妈妈也。崔小眠夹了块最肥的腊肉夹在包子馅里,大口吃起来。其实她小时候的确常吃素包子,不过那是小叶寺有名的素膳豆腐皮包子,贺远的最爱。

  吃完晚饭,崔小眠靠在床头看戏本子,这才发现床头多了一盏小灯,那灯非常别致,外面一层水晶灯罩,点燃灯芯,光亮从灯罩里透出,便有一幅幅图画转动起来,有桃花含春、富贵牡丹,荷塘月色,秋菊飘香、枫叶霜花,还有冬梅咏雪,崔小眠越看越喜欢,她虽然来自现代,可是像这样别致的灯也只能在工艺品商店才能看到,价钱贵得吓死人。

  侍候过皇妃的人就是不一样,李妈妈的品味就是独到,这么精致的灯一定很贵吧,不知道她给的家用够不够。

  崔小眠太喜欢这盏小灯了,她从小生活不安定,小时候看到精致漂亮的东西即使有钱也不敢买,因为买了就只能随身带着,她和贺远都是孤魂野鬼。后来在桃花城安顿下来,那时贺远正被通辑,两人日子过得紧巴,贺远又是个大手大脚的,她也舍不得买这些精巧东西,况且桃花城是小地方,像这样的灯别说买不到,就是想看都看不到呢。

  整个晚上,崔小眠连戏本子都不看了,就是趴在床头看着那盏小小的水晶灯,直到眼睛酸了,眼皮再也睁不开,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崔小眠起床遛狗,见李妈妈正在院子里浇花。她讨好地走过去,从后面抱住李妈妈的胳膊。

  “李妈妈,那盏灯我真喜欢,一定很贵吧,你从哪里买的啊?”

  李妈妈被她忽然一抱,只好放下手里的水舀子,笑道:“你喜欢就好,小姐的闺房里就要摆这样的灯,把人照得越来越水灵,这灯不贵,李妈妈在路边买的,一个老婆婆自己做的,很便宜的。”

  崔小眠放心了,如今离开王府了,李妈妈和白菜都拿不到以前的高工资,她能给的薪水有限,她给的家用并不多,李妈妈却常给她做衣裳鞋袜,买这买那,她知道李妈妈有积蓄,可也不想让她老人家自己贴钱。

  “李妈妈,我给的家用够不够啊,铺子里生意不错,我手上挺宽裕的。”

  李妈妈道:“就咱们三个人一条狗,能吃多少花多少,足够了,不够时再找你要。”

  崔小眠上午去铺子上班,临出门前还不忘再看一眼那盏小灯,啊,真是越看越喜欢啊。

  一一一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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