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把记忆碾成尘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27章 奇葩权少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说起警察,我倒要提醒你,昨晚混混们言语中透露,那小警察家的老头子好像是湛阳警察局的局长,不过我看他也就是个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罢了,所谓的除暴安良、伸张正义,到了他那里,铁定演变成以强凌弱、仗势欺人,所以你以后碰到他,最好是绕着弯走。”陈琛说起小警察,神情中透着不屑。

  “我看他后来和你相处得倒是不错的嘛,还亲自背你上车。”我则笑嘻嘻地调侃着陈琛。

  陈琛看白痴似地看着我,“男人都是这幅德行,喜欢在女人面前显摆,一想到他在店里时那幅凶狠的模样时,我现在都想去揍他一顿。”

  “你们男人活着可真累,明明私下里恨不得对他那什么白刀子捅进去、红刀子拔出来,可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亲密无间的样子。”我继续调侃陈琛,他也继续看白痴似地看着我。

  “怎么了?我又说错了吗?”我耸了耸肩,不以为然地看着他。

  “在外面混的人,哪个不都是长着一张伪善的面孔,可你叶慎儿做不到,所以我才不准你抛头露面。”陈琛突然换了副神情,极其认真地看着我,“慎儿,我不能时刻护你周全,所以我希望你以后能改变一下自己,至少以不要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你做得到吗?”

  “你陈家大少爷都自降身份和一群小混混们称兄道弟了,我一介弱质女流,有何资格自命清高?”我见陈琛的神情严肃起来,为了不让他担心,也向他保证,“你放心好了,从今往后,就算是为了囡囡,为了所有关心我的人,我一定会好好保护自己,绝对不会再让你们担心的。”

  “你能这样想就好了,明天开始,我从珠宝行调几名保安过来。”陈琛倒回沙发上,以双手枕头。

  “不要,那么小的一个店,若是派保安在门口一站,我还要不要做生意?”我倔着嘴反对。

  “随你,我困了!”陈琛又钻进了薄毯中,一会儿,薄毯里传出陈琛均匀的呼吸声。

  谁也不曾想过,经过这次事件以后,我与陈琛及乐正东的‘友谊之情’发生着与日俱增的变化,这变化,也足矣让我对这位权门子弟游戏红尘的三观大开眼界。

  第二天早晨,我和陈琛匆匆吃了齐阿姨做的早餐后,打车来到店里,下车后,我边走边从包里找锁匙,刚准备开门时,突见一个穿着绿色军大衣、整个脸罩在军帽中,蜷缩成一团的人正躺在小超市门口。

  我吓得连连后退,陈琛将我拉到他身后,蹲下身轻轻碰了碰那人,“先生,醒醒--”

  那人被陈琛推醒,伸了个懒腰后,将帽子拿开,“原来天已经大亮了。”

  “乐正东!”陈琛惊呼一声,我连忙上前仔细瞧了瞧那人,还真是昨晚那姓乐的小警察。

  “可不是吗,陈琛、陈慎儿?早!”乐正东一骨碌地从地上跳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和陈琛道。

  “我姓叶,叶慎儿。”我见乐正东完全没有昨晚那副盛气凌人的架势,又想起昨晚他帮我把陈琛背上的士的情景,别扭地朝他笑了笑。

  “你们不是兄妹吗?你怎么会姓叶?哦!我知道了,你们准是同母异父的兄妹。”乐正东自作聪明地抓了抓头,又为他丰富无比的想象力感到自豪不已。

  “咳,你猜得真对。”陈琛尴尬地敷衍着,又问出了我的疑问,“对了,你怎么会蹲在这里?”

  “呃--,昨晚你们走后,我又有一帮损友来喝酒,结果喝醉了,他们把我扔在烧烤摊就全跑了,没办法,我只得在你妹妹的超市这里打个盹。”乐正东向陈琛解释着。

  我对喝酒喝到夜不归宿的男人最是反感了,遂不再理会乐正东,开了卷闸门和玻璃门后,又打开了里间办公室的门。

  “陈琛,不介意我去你妹妹的店里坐坐吧!”身后的乐正东笑嘻嘻地对陈琛道。

  “当然,请进。”陈琛执情地款待着乐正东,两人跟在我身后进了办公室。

  我懒得理会乐正东,自顾自地忙了起来,陈琛碍于面子,拿起水壶烧起了开水,水烧开后,他先是给乐正东泡了一杯茶,又给我和他自己也泡了一杯。

  我打开了电脑后,便拿起拖把开始拖地,乐正东打开了话匣子,和陈琛聊些他们男人最感兴趣、在我看来却是最无趣的话题。

  我拖过他们身边时,示意两人将脚抬起来,陈琛的脚下我是一拖而过,可是到了乐正东的脚下,我却拖了遍又一遍,所以乐正东的两条腿,是一直悬在空中的。

  陈琛知道我是故意在整乐正东,也没有吱声,到最后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冷着脸出声制止,“叶慎儿,适可而止!”

  我白了一眼陈琛,这才继续朝前拖着,乐正东放下双腿后,便对陈琛道:“呵呵!慎儿这样挺好的,非常有个性。”

  “奇葩!”我就搞不懂了,在我这极其不礼貌的行为下,他必定会觉得我是个没有半分休养的女人的,可是在他眼里,却变成了有个性。

  我将目光挪至乐正东,只不过是用瞪的,他却嘻嘻干笑了两声,不自然地坐直了身子,然后一本正经地喝起了茶,那模样,根本就不像是有个局长老爸的公子,倒像是有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老爸的不成气的儿子。

  后来我才明白,乐正东之所以在我面前忽然从气焰嚣张的局长公子变成粘皮糖似的哈巴狗,其实完全是他心里作崇的原因。

  道理很浅见,就比如一个人,因为已经习惯了一日三餐山珍海味,早已经是食不知味,忽然有一天,有人摆了一碗红烧豆腐在他面前。

  他起初本是对豆腐不屑一顾的,可是看着那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豆腐实在是诱人之极,于是勉强食之,便立即上瘾,不禁感叹这个世界上竟然还会有比山珍海味更好吃的美味。

  我不是想把自己比喻成那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豆腐,只是想用它做个比较形象的比喻而已。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