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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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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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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大明朝的文人书生,崇祯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们。可能最贴切的一句话应该是我去年买了个表吧。

  要说大明的文人们全是坑,那明显是不对的。

  毕竟,其中出过心学的王阳明这种大佬,也出过张居正这种大佬,还出过一个不抽烟不烫头的于谦于少保——他有可能也喝酒。

  可是这坑爹的货色就更多了。

  先不说那嫌水凉和头皮氧的钱大人,也不提辽东第一汉奸兼建奴第一忠狗的范文程,光是这些左一个党右一个复社的学生都让人头疼的要死要死的。

  首先,这些货色们是不纳税的,名下的田地商铺都不纳税!

  大明朝开国的洪武皇帝原本是想给读书人一点儿优待,毕竟这些货们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一个个儿的都是些高分低能的货色,不给优待,还不统统饿死?

  再加上朱老大是马上得来的江山,心里明白要治国可不能在马背上治,还是得靠这些文人来治理。

  所谓“生员”,指的是经过各级考试入府、州、县学者,通名生员,习称秀才,亦称诸生。

  老朱给的优待不可谓不多:

  这些生员们由于已经可以算做是官员的预备役,因此可以免差役徭役,见了县官不必下跪,若违犯法令由教官责惩,情节严重者须申报学政革去生员后才能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责,已经可以算最底层的士大夫了。

  明白了吧?这些货就算是犯法了,都他喵的跟老百姓们的处理方式不一样,颇有些要先开除某籍后再审判的意思。

  唯独有两条学律的规定,让这些读书人很是不满。老朱后来被喷成狗,恐怕跟这两条规定也不无关系。

  一、生员事非干己,勿轻诉于官;二、军国政事,生员勿出位妄言。

  这两条,乃是洪武皇帝朱元璋命礼部颁布的学校禁律十二条的第一和第三条。

  说白了,就是明明白白地告诉诸生员:好好学习,没事儿看看书泡泡妞就得,少吵吵些有的没的,少看热闹少围观,没事儿别特么地天晴了雨停了,你又觉得你行了,别整的大明跟离了你们这些读书人就不能运转了一样。

  当然,老朱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大明的文人们那个尿性劲儿一上来,卧槽,老朱你丫是暴君!

  不让俺们议论时政?不让俺们多管闲事?这还了得?!暴君!暴君呐!

  当然,老朱是马上皇帝,对这些生员们的意见根本就无所谓,反正老子手里有刀子有马仔,怕你去死?

  所以在洪武一朝,读书人们还都乖的很。可是到了建文帝那个蠢货一登基,好么,玩起了削藩!

  你说这些东西们有多脑残吧,你削藩也靠谱点儿吧?

  偏不!

  人家大明朝的文人就是那么尿性,先从面瓜开始来,让牛逼的心生警觉,最后被朱老四来了个靖难之役,结果都知道,一个诛十族下来,读书人又特么消停了!

  等朱老四也挂了之后,这些读书人可算是自由了,放飞自我的后果就是直接各种斗。

  跟阉党斗,跟什么浙党楚党东林党斗,跟皇帝也斗。

  斗到最后的结果很明显,没有人办事儿,崇祯在把自己挂到老歪脖子树上的时候,一个陪同的文官大臣都没有。

  倒是后来,倪元璐举家自杀,算是给大明朝的读书人们留下了最后的那么一点儿脸。

  当然,如果这些货色们只是没事儿瞎发发牢骚,崇祯皇帝这会儿也犯不上生气。

  从后世穿越过来的崇祯皇帝可是清楚地知道键盘候们有多么牛逼,那战斗力,仿佛在键盘上就能治理好一个国家了。

  只是这一次,锦衣卫田尔耕所部从江南苏州府太仓州传过来的消息,是彻彻底底地把崇祯给恶心坏了。

  苏州府太仓州的生员,一个叫张溥的家伙,自小就有神童之称。

  早在天启四年的时候,这货就拉了一群读书人,开始结社评论时政,后来又改为复社。

  天启六年的时候,这孙子参与了苏州抗税暴动,撰写了《五人墓碑记》,把魏忠贤一众阉党大骂了一番。当然,这货因此也出了名了。

  只是这一次,天启七年年末之际,这货又发病了,写了一篇《祭周公文》,话里话外地把崇祯又给骂了!

  文中指明了崇祯收取商税就是与民争利,整个江南号称“一城出观,无不知复社者”,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渐渐有向北方蔓延的趋势。

  更操蛋的是,这货还广收门徒,结交权贵,摆明车马地直指崇祯不应该杀周延儒、侯恂等人,指责崇祯重用阉党,开征矿税——此亡国之兆也。

  根据锦衣卫的密报,此人手上应该有不少南方官员的把柄,以致于南方官员拿这家伙根本就没什么好办法。

  被此人给恶心坏了的崇祯皇帝很愤怒——你想干什么?控制官员,把持朝政?玩什么白衣宰相的手法?朕这皇帝要不要让给你来当?!

  当然,此时的崇祯皇帝还不能真接把这家伙给剁了。

  所谓的“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字文,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这一条,根本不是大明的规定,这他娘的是人家螨清的。

  就算是张居正那位大佬,也只是把朱元璋所定下的“军国政事,生员勿出位妄言”这一条给曲解为“诸般弊病,并不许生员建言”。

  说白了,人家张溥干的这些事儿,除了手里拿捏了南方一众官员的把柄之外,其他的都他喵的合法!

  就算是锦衣卫察觉到这货手里有南方众多官员的把柄,可是他们却没有实证!

  这样一来,可就更恶心了。

  你治他的罪,人家全在大明律的框架里面,人家私底下发牢骚还不行了?你总不能因此就定人家一个“心怀怨望,图谋不轨”之罪吧?毕竟这是大明,不是螨清,脸面还是要讲一些的。

  至于那篇《祭周公文》,人家也完全有理由以自己是不清楚周延儒等人所犯罪过来进行脱罪洗白。

  可是不治这个张溥的罪,崇祯又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毕竟换做是谁挨了骂,都不可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吧?基友教和佛教也没教人那么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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