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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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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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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妮子,找打。

  大雁端着碗,往后坐了坐,一脸防备地看着光头,一点都不怀疑光头会打死她。

  光头扭头看向一旁的娇爷:“臭小子,你吃饱没有?老子这里还有点。”

  娇爷表示:“我向来只吃大烟碗里的,别人碗里的东西,我坚决不会吃。而且……我也吃饱了。”

  没吃饱也不要。

  爷不爱吃元宵,更不爱吃怪味元宵,你一个人好好享受吧。

  “二妮子,碗拿过来,爹给你夹几个。”光头就看向大雁,心想着给大雁弄过去三个,自己再咬牙把另外三个也吃了。

  大雁表示:“我吃饱了。”

  大烟不等光头说话,直接怼他:“不想吃就甭吃,老让人吃你的剩饭碗,有毛病。”

  光头:……

  不想吃来着,可光头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从前饿多了,食物对他来说无比的珍贵,哪怕再是难吃,也舍不得去浪费。

  一咬牙,狠心吃了起来。

  嘎嘣脆。

  又是放了糖晶的。

  光头松了一口气,虽然是硬了一点,但好歹是甜的,仔细嚼着,其实勉强还是能接受的。

  只是接连的四个,却是一言难尽。

  要不是最后一个还是糖晶的,光头都想要暴走。

  看到光头把元宵都吃完后脸都扭曲了,大烟与大雁对望一眼,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一旁的娇爷也笑了。

  单氏心虚得很,没敢笑。

  光头面色变了又变,视线在几人面上来回审视着,总算是明白了一件事,自己被耍了。想到刚吃下的怪味无宵,感觉肚子都在翻腾,那滋味简直难以言喻。

  “臭小子,是不是你出的馊主意?”光头瞪向一旁的娇爷,伸手就把人揪了起来。

  娇爷一脸无辜:“不是我。”

  单氏面色变了,冲着光头大声道:“你干啥,赶紧把女婿放了,别仗着自己有点力气,就整天想欺负女婿。”

  光头见单氏生气,赶紧松了手,但还是恨恨地说道:“这小子蔫坏,给老子整了那老大一碗怪味元宵,差点没把老子吃坏。”

  “你不没坏么?”单氏心虚来着,但声音却很大,“再说了,小九也没干啥坏事,就只是给你做了三个加了糖的元宵而已。”

  光头一脸愤恨:“糖的又咋地?差点铬坏老子的牙。”

  单氏:“我还包了三个咸的,你要不要也把我给打死?”

  光头:……

  大雁见势不好,一溜烟儿跑了,“我去洗碗。”

  大烟淡定道:“我做了三个苦三个酸的,你要打死我吗?”

  光头:……不敢!

  掰手指头算了算,除了这些以外,还有三个辣的,十有八九是大雁这个死妮子干的好事。

  “我知道,还有三个辣的,是小姨子做的。”娇爷微笑地看着光头,“爹不是那种欺软怕硬的人,对吧?”

  光头:……不是。

  其实他想说是,舍不得打单氏,打不过大烟,但他能收拾大雁那死妮子。可女婿都这么说了,他要是说不的话,似乎不也不太好。

  眼珠子落在娇爷身上,其实最想收拾的,还是这个混账女婿。

  娇爷微笑:“爹,糖晶好吃吗?”

  光头想说不好吃来着,但话到嘴边的时候还是咽了回去。有种感觉,要是自己把这话说出来,以后可能会没糖晶吃。

  “好吃。”光头说得咬牙切齿。

  单氏还是有点心虚,同情地看了他一眼,问:“还吃元宵不?都是甜的,没怪味儿。”

  光头:……

  有心理阴影,不敢吃。

  一个个蔫坏,给他整那么难吃的元宵,他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难吃的玩意,简直要了老命。

  “再吃点吧,还有不少。”单氏到底是担心光头没吃饱,给盛了一大碗过去。

  光头看着元宵,不太敢吃。

  头一次肚子很饿,却不太想吃东西。

  大烟好笑地看了光头一眼,对娇爷喊了声:“走,咱俩出去消消食,顺便到大青城逛逛,凑凑热闹。”

  娇爷点头:“这元宵节是前文阁主规定要过的节日,大青城应该有不少的花灯,和别的小玩意。”

  大烟跟娇爷出门,路过厨房的时候,朝里面喊了一声。

  “大雁,去大青城看花灯,你去不?”

  “去,我去!”

  大雁扔了碗就跑出来,看花灯这种好事情,怎能不去。她听许仙儿说过不少次,元宵节县城也是很热闹的,只是她压根就没机会去。

  现在有机会去大青城,哪能错过。

  “注意着点,小心人贩子。”光头正着吃着元宵,听到三人的说话,面色变了又变,忍不住就开口提醒了一句。

  说完后,还是没忍住:“要不你们都别去了,太危险了。”

  大烟回头看了他一眼,见他面色不太好看,不免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多理会。

  要是大雁能把自己弄丢了,也是活该。

  至于她么。

  谁敢打她主意?嫌命长吗?

  “蠢爹,你丢了,我都不会丢。”大雁回头,恶狠狠地瞪了光头一眼。

  光头面色又变了,很是难看。

  不过大烟三人都没再理会,都没用船,直接坐在八爷龟壳上。

  在天刚黑下来的时候,就到了大青城。

  大青城一片灯火通明,人山人海,看起来十分热闹。

  “前文阁主还提出来元宵节猜灯谜,写诗会友,放花灯,不过因为文字才兴起,灯谜这种东西,也是最近几年才流行,写诗会友这种事情,根本兴不起来……”娇爷一边小心躲避着人群,一边与大烟说话。

  大烟对前文阁主起了兴趣,不过人都死了好几年,再有兴趣也不能把人从棺材里拉出来。

  “一个色中饿鬼,能懂得这么多东西,让人挺意外。”大烟只能这么说。

  娇爷不知想到什么,神色怪异,欲言又止,但想到现在并不方便,到底还是没说出来。

  本想着等回去以后再说,不料回去后就忘了。

  大雁买了个花灯,高兴得直蹦跶,看起来好大的一个姑娘,走路还蹦蹦跳跳的,没有半点姑娘的样子,像个傻小子。

  不过话说回来,大雁只是个子高,岁数还是很小。

  才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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