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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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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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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鸦”、“大棒”、“天象”三人,好像早已习惯了以寡敌众。伍长“乌鸦”,迅速的扫视众黑衣人。敌人大约有三十人,包围的距离约有二十步远。这次的黑衣刺客,不同于第一次的伏击,带弓箭的人数明显增加,占到了敌人半数。“看来,这次他们学聪明了。”“乌鸦”心中暗道。

  几乎毫无预兆的,三人同时行动起来。“乌鸦”、“天象”冲先拉开弓弦的两名刺客射了过去。箭矢响处,敌人应声而倒。飞羽军的弓马箭术绝非浪得虚名,尤其是“乌鸦”、“天象”二人,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而“大棒”则右手持矛,左手持盾护在宋烨身前。正统的神州骑兵可没有持盾的习惯,一则因为臂力所限,只有双手才能将矛、戈等长兵器运用自如,二则不便御马,双手持不同兵器,重心不稳,很容易跌下马去。可这对易于常人的“大棒”来说,着实不是问题。默契的三人配合得天衣无缝,一齐向南方冲杀。这正是久经沙场的飞羽军从狼族那学来的战法。

  北地各部族上百年的互相攻伐,令其战法也极速蜕变着。只有最实用、最精湛的技艺才配留存下来。而这其中的精华,就是北地狼族的骑射。当神州人还沉浸在缓慢的排兵布阵之时,狼族弓骑兵早已如旋风般席卷了北地。他们最锋利的獠牙就是手中的箭矢。费心得来的铜铁等物都化作了箭头,稀缺的树木都制成了箭杆。没有了箭矢,即便再勇武的狼族勇士,也敌不过神州士兵的利剑。但有箭矢和马匹,他们就能所向披靡。神州骑兵由于不善骑射,也不会运用盾牌,在狼族人眼中,不过是狩猎的移动靶子。而神州的持盾步兵和弓箭手,又怎能追上来去如风的北地狼骑兵。正因如此,赵广才将飞羽军变成了神州的“狼”,比北地更凶猛的“狼”。

  赵地的死士们,虽增加了弓箭数量,也具备赵地习练弓骑的传统,可此时,依旧敌不过能战胜狼族的飞羽军。“乌鸦”等人自然明白人数的优势,因此一路护着宋烨向南,边骑边射。不出一刻,便使追击的三支十人小队仅剩一半人数。最可怖的是,“乌鸦”、“天象”二人,一直在射杀刺客中的弓箭手。现在没了弓箭手的追击死士,反倒成了待宰的羔羊。

  一直护着宋烨的“大棒”早就技痒了,他的弓骑术向来不佳,可抵御箭矢的能力却十分强悍,所以他常常充作盾牌,护在赵将军左右。此时见黑衣弓手都被纷纷射落马下,他便立时收起插满箭支的盾牌,返身向追击的敌人冲去。

  “乌鸦”、“天象”二人,显然早已习惯“大棒”鲁莽的作战方式。因此他们只扣着弓弦,引而不发。这样不仅能节省许多箭支,而且时刻会给刺客以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他们必须分神,提防冷箭。

  冲向十多名刺客的“大棒”,竟如虎入羊群,大杀四方。第一次夜袭,由于没有坐骑,他手中的长矛并没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可此时凭着战马的冲势,“大棒”就像股飓风般,在敌人中席卷冲突。剩余的追击刺客,根本无法招架他势大力沉的长矛。仅凭长矛带着呼啸的风声,就已令刺客们感到恐惧。实在躲闪不及,硬接这铁矛的,无一例外,一个趔趄就栽倒马下。

  其实单凭以上三人的实力,官职早应在百夫长之上。只不过常因承担“亲兵”这一特殊的重任,才不被外人所熟识知晓。

  “快回来!!”伍长“乌鸦”和“天象”几乎是在同时呼喊。这令正杀得兴起的“大棒”突然一愣。因为追击的赵地死士仅剩下五、六人了。一旦杀光他们,众人便能安然逃脱。可顾不得多想,“大棒”必须遵从军令,纵马加速返回。

  离“乌鸦”等人近些,他才发现众人神色不对。“大棒”顺着他们的目光望去,在天色将明未明之处,正黑压压的奔来上百人。那些人,正是围住和亲营地的剩余赵地死士,而纵马在前的人,就是那已丧失心智的辛霍本人。如果说应对三十死士尚有胜算,那相敌上百的刺客,无异于以卵击石,四人顷刻间就会灰飞烟灭。根据先前死士的配置,这次追赶的弓手不会少于五十人。没有任何的屏障,单凭手中的盾牌,这四人恐怕很快就会变成刺猬。

  跟在三人身旁的宋烨,见状叫苦不迭。他原本以为能逃出生天,谁想自己虽是螳螂,可身后依然有那黄雀。“看来今日真是要命丧于此。”他心中暗道。

  已服毒草的死士马匹,不知疲累的加速奔驰,转眼间,又将这四人围在当中。驰在前头的辛霍简洁而冷酷的问道:“公主在哪?”

  “乌鸦”见辛霍眼中闪着寒光,杀气腾腾,知道营地剩余的禁军和百姓必然都已惨死。他依旧沉默,代替回答的,只有射出的一支利箭。

  “爹,为什么非要我学箭法啊?”十岁的少年正拉着满弓瞄着靶子问道。

  “我的痴儿,你没听乡人说过,陇西赵家,辽东张家吗?”答者正是少年的父亲。

  “怕那又是爹,你自己编出来的吧?我是听过赫赫有名的陇西将门赵家,可从没听过后半句有咱们张家啊?”少年闻言,颇为不屑的质疑道。

  “痴儿,那是你少见多怪。咱们张家的箭术也十分了得,你把家姓拆开看看,不就是‘长弓’二字?”父亲见少年不信,竟解起了字。

  “可爹啊,那又怎样?你还不是摔废了双腿,没成为辽东守将。”少年依旧不给丝毫颜面的揶揄道。

  这时盘坐在地的父亲,轻轻抚摸着已残废的双腿,幽幽的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你瞄的姿势又不对了,静心屏气,排除杂念,心中只有靶心!”可他又免不了再次叮嘱瞄准的少年。

  转眼间又是六年,此时的少年已箭法大成。且其天资聪颖,目力超群,实是位不可多得的青年才俊。又到了每年征兵入伍的时候,少年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懵懂的孩童。他只想凭绝学,替父亲赢回当年的辽东太守。

  “风儿,如你再嚷着入伍,我便废了你的弓,一头撞死在柱上!!”少年的父亲比六年前更加羸弱了,可他硬是撑着木棍,依墙站了起来。

  名叫张风的少年,不知父亲为何执意不许他入伍。既然如此,又为什么让他习得一身武艺?少年愤怒的离家出走,整日以饮酒为乐。

  半年之后,张风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苦心。那燕地的王竟然背叛了神州,勾结北地的狼族谋反了。身为神州,同时也是燕王的臣子,当时的辽东太守无论作何抉择,都将成为乱臣贼子。不出一月,叛乱即被镇压下去,辽东太守也随着燕王被灭了三族。至于他手下的将士,则死的死,伤的伤,许多兵士被派往更加偏远的苦寒之地。而且那北地的狼族,终是虎狼之人,又怎能错过燕地虚弱的时刻。他们背信弃义,沿着燕地边境一路烧杀掳掠。终于,战火也烧到了辽东。

  此时的少年已半年未握过弓,长时饮酒竟使他手抖的如筛糠一般。当他醉眼迷离的回到家中,却只看到一地的尸首和永远无法在脑中抹去的鲜血。被插死在墙边的父亲,临死前仍保持着射箭的姿势。而他手中死死攥住的,正是那柄少年曾用过的弓。张风,只剩下撕心裂肺的嚎哭。

  “我只杀狼族人,行吗?”张风入飞羽军时只说了这一句话。

  “当然,我们只杀狼族人!”招募官正是那赵广,那时的他还不是将军。而那时的张风,也不是伍长,不叫“乌鸦”。

  这就是“乌鸦”鲜为人知的故事,只有赵广、“大棒”等少数几人,才清楚其中的原委。当少言寡语的“乌鸦”看到赵敢和羽二人时,分别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曾经的影子。赵敢的天赋异禀、桀骜不驯,以及他那显赫的家世,都同自己何其相像,他只期望赵敢不会再有自己一样的遭遇,而是早日成为神州的名将。而对于新兵“娃子”呢?张风又很难说得清楚,他只觉得羽那嫉恶如仇、锄强扶弱的态度,正是支撑自己活到如今的理由。是否羽那少年,也曾有过与自己相似的经历,他再也不可能知道答案了。因为一支利箭,已射穿了他的胸膛。射箭人,正是那回击的辛霍。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自知命不久矣的“乌鸦”,按住胸口的热血,竟唱起了燕赵熟知的歌谣。他的声音苍凉悲壮,和着北风,令赵地的死士也不禁动容。

  燕赵原本就为一体,即便曾上百年的相互攻伐,却依旧对彼此认同。他们尚武、信义、不惜死,也正因如此,一听到“乌鸦”口中的歌谣,赵地死士们纷纷停止了攻击。

  漫天的大雪终于下起来了,也许再早一刻,这四人便能安然的没入风雪之中,可此时,他们已被上百的赵地死士团团围住。“乌鸦”望着天色初明下的大雪,忽然想起了远在辽东的故乡。“不知那里是否也已下了大雪。”

  被利箭穿通胸肺的“乌鸦”,再也止不住的咳出鲜血,洒染在洁白的大地上。他实现了毕生的承诺,倔强的死在了北地。

  “让他们三个也死的痛快点。”辛霍显然也受到了触动,吩咐手下尽快动手。

  此时的“天象”、“大棒”,也已身中数箭,就连礼官宋烨也不能幸免。虽然他想供出孟萦动向,但见辛霍语气中,并不想留下任何活口,索性也放弃了那个念头。

  “看来,你算得并不全都准呐!”“大棒”临死之前,仍不忘和“天象”打趣。在“乌鸦”逝去之时,他并没有失去理智。没有愤怒的咆哮,也没有失声的痛哭,甚至外表看起来,没有丝毫的动容。

  究竟是怎样强韧的神经,才能筑起这样的飞羽军?也许在他们入伍之时,就已看轻了生死。他们,才是真正的神州义士,他们,才是真正的不朽长城。战死北地是他们的夙愿,佑我神州是他们的心声,最深的情感不发出任何声响,正如他们选择忘却自己的姓名。

  在苍茫的天地间,忽有一支利箭穿破了疾风暴雪,直射向辛霍。在这风雪中,十步之外就不可见物,即便强如辛霍又怎能躲闪得及。令众人惊异的是,这弓手竟以同样的方式射穿了辛霍的胸肺,只是这箭支的力道更为强横,它穿过辛霍之后,也将其身后的死士一同射倒。“难道这是死去的飞羽军在复仇?”赵地的死士们显然有些慌了。可谁知这仅仅是个开始,更多的利箭从同一方向射来,更多的赵地死士中箭而倒。还在马上的死士,眯起眼向射箭处瞧去,越来越多的人影从风雪中显现出来,那正是赵广率领的剩余护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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