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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赤色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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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良政或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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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以前其实就有想过,到底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夫多妻更顺应时代。

  春秋时代其实就有三妻的说法,还是一段佳话;到了汉朝,实际上采用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这个制度会延续一段时间,然后三妻四妾制度才真正确立。

  在汉律里面,小妾甚至都不能算是人,朋友之间互相赠送小妾并不奇怪,甚至让小妾招待贵宾也是常有的事情;小妾的儿女自然也没有继承权,这也是李文没办法进入陇西李氏族谱的主要原因,若非他是李陵之后,只怕甚至还得不到同族的关注。

  三妻四妾制度中,三妻四妾所出,都有继承权。当然小妾的地位低下,这点不管什么时代都没什么区别,直至到了近代小妾的称呼消失,‘姨太太’大行其道后,妻妾之间的差距才得以消弭。

  对婚姻制度下手,这是李煜一直很想做的事情。也有想过彻底的消灭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但当时私下讨论的时候,不管是林铭还是杨浪其实并不赞同。

  开枝散叶一直都是华夏的主流思想,世家大族有娇妻美妾者不计其数,到下面富农甚至是中农,说不得有条件都会纳一个妾。想要从根本上彻底消除这个制度,社会阻力太大。

  战乱,糟糕的卫生制度是最好的帮凶,封建时代的百姓,甚至就算的世家官宦,也很难保证能活得长寿,婴儿的夭折率太高,刘宏贵为皇帝,都夭折了好几个皇子。孩童的成年率太低,使得人们总想着多生几个以防万一。

  另外还有一点,正是因为有妾室的制度,所以战乱的时候,一些流民逃难到外地,女性成为了别人的侍妾,如此或许能够保住一条小命,否则要么就要卖入青楼,要么就是客死异乡,某种程度来说,侍妾制度反而是让她们存活下来的唯一保障。

  换言之,一夫一妾多妾制度,其中牵扯到医疗水平的改善,社会福利的保障,甚至是社会道德宣传问题,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至少也要好几代人的努力才能搞定。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若真的要贯彻一夫一妻制度,现有的那些有好几个侍妾的存在,那些侍妾该如何自处?和离还是宣布婚姻并不合法?

  社会的阻力比想象的要高得多,但李煜完全能够曲线救国,为什么不设置一个过渡制度?于是三妻四妾制度的想法就出来了,当然却也不是生搬硬套,他打算有所改进。

  到了191年7月初,人大代表大会召开,商议的内容便是婚姻制度的改革。

  具体的改革措施已经装订成册,发送到每一个人大代表手中。三妻四妾制度,准确的说三妻者在春秋时代就有,不少人在开会前就做了功课,但大汉甚至华夏共和国的法律里面,沿用的依然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大家却没想到,李煜居然要搞三妻四妾制度。

  世家在这个制度里面看到了危机,毕竟一夫一妻制可以确保嫡系只有一支,但三妻之后,其他两个平妻偏妻所生是否也该算是嫡系?诚然,三妻四妾制度,意味着他们能够和更多的世家进行联姻,让原本只能成为侍妾的女儿,至少也能混到一个平妻的地位,但对于家族内部的稳定,似乎却有很大的影响,尤其的侍妾的儿女居然都有继承权这点。

  这简直就是在煽动这部分存在,和嫡系争夺家财话事权的制度!

  “咳,看来大家都已到齐了,那么这次会议就正式开始吧!”李煜亲自登台,只因为这次会议是他提出的,他有必要亲自为大家解释,制定这个制度的理由和目的。

  “大家手里都已经得到了关于这次会议的文件,想来大家已经知道这次会议的内容。”李煜环视了周围各个代表,“这次会议的内容,就是讨论婚姻制度的变革。”

  顿了顿,继续说道:“大家都清楚,华夏共和国的婚姻制度用的,是大汉的制度。说穿了,便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制度。侍妾说是妻子,不如说类似附属品一样的存在,可以买卖,可以送人,甚至就算打杀也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我也知道大家担心什么,也请各位要了解,华夏共和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一直在提升,医疗水平也在提升。孕妇的难产率已经明显下降,婴儿的出生率已经开始提高,夭折率却是在下降。

  在这次婚姻制度改革的措施里面,也有针对合法结婚年龄的限制。附录的数据表里面,就有详细说明,根据准确的数据说明,只要孕妇的年龄在十八岁以上,那么难产率就会下降,这对母婴而言都是好事。

  当然,这就意味着,女子的结婚年龄,至少也要在十八岁以上。放在以前,其实已经有点晚,毕竟卫生条件不好,儿女能健康成人的概率并不高。为了避免绝后,所以大家都习惯,只要女性有了葵水就能出嫁,甚至有条件的,家中十五岁的男孩都已经有妻有妾。

  这点也请各位看看附录里面的数据表,根据调查结果,十八岁以上才娶亲的男子,身体素质会比十三四岁就娶亲的男子,要高出许多。根据调查结果,健康的婚姻也能提升男子的寿命,只娶一个妻子的男子,往往能活到七十岁。但妻妾众多的男子,就算有补品供应,往往也只能活六十来岁。

  就算是为了各位的儿女考虑,男女必须要年满十八岁才能嫁娶,这点各位是否同意?”

  李煜本来一开始打算就提出三妻四妾制度,但看着大家都沉默了下去,于是向来了个曲线救国。而有了那么明显的数据,所有代表也没办法不动容。

  的确,最近的医疗水平的确是有了很大的提高,是故婴儿的夭折率的确是很大的下降。甚至就算有什么病痛,好歹也能够及时进行医治,儿童的存活率也有所提升。

  至于夭折的那部分,尤其是孕妇难产的情况,仔细想来就如同附录的数据一样,正是因为太早就怀孕生子的关系。有个别代表甚至有点自责,若是再迟几年再让女儿出嫁,或许就不会难产而死,一尸两命了。

  对于结婚年龄的提议,大家并没有异议,于是同意把合法婚姻年龄提升到十八岁。

  “之后就是我之前所言,侍妾制度的不合理部分。”李煜趁胜追击,“既然母婴问题,甚至是婴孩的成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那么盲目的开枝散叶,我个人认为就没有必要。

  更别说教育资源会直接朝着嫡系的儿子那边倾斜,庶出的往往没办法得到足够的教育资源,这无疑是不公平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岂能因为是庶出就差别待遇?

  我个人的提议是,庶出儿女也有继承权,侍妾应该具备妻子的一部分权利,至少不应该是男人的附属品,可以任意打杀或者转卖转送!”

  在场的,其实只有李煜是穿越者,多少有点一夫一妻的观念,仅仅不排斥三妻四妾。但其他人基本上都是这个时代的土著,尤其是那些世家出身的存在,庶出儿女获得继承权这点无疑会侵害到他们的利益,关键还是破坏家族的稳定性。

  也有一些人会反思,比如庶出的陈韬和杨浪等存在。好在代表大会上,也不都是世家出身的存在,有不少其实还没有家族的概念,嫡庶的概念也还没有根深蒂固。李煜那句‘手心手背都是肉’,也的确是让他们有点动容。

  最后表决的时候,到底还是超过三分之二的人认可这个制度的实施,于是庶出子女也具有继承权,关键还是侍妾的地位提高这点,也得到了认可。

  比起庶出子女获得继承权这点,侍妾地位的提高反而也符合不少人的利益诉求。有些人的妻子往往都是联姻的对象,所以夫妻的关系并不美满。反而是小妾最为贴心,但这个时代小妾的地位低下,说不得妻子都能棒杀小妾。

  男人事业为重,岂能时时守护在旁?某天回来,却发现小妾被棒杀了,那真不知道哪哭去……换言之,侍妾地位的提升,反而阻力的最小的。

  与此同时,正所谓破罐子破摔,连带着三妻四妾制度也得到了落实。三个妻子就三个妻子,反正既然庶出的都能争家产,庶出的都能够继承爵位,那再多两个平妻也无关痛痒。

  “最后我要提议的是,婚姻自由和重婚重税原则!”李煜对结果很满意,最后才开始宣布重点,这个提议其实也是最有争议的,所以放在了最后。好在大家已经妥协了那么多,再妥协一些,似乎也不至于有太大的麻烦。

  婚姻自由,那就是禁止强迫迎娶女方,或者胁迫女方嫁给自己,甚至因为欠债用女儿抵债的情况。真正的婚姻自由,现阶段的条件还做不到,但至少也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女方的权益。

  重婚重税原则,便是迎娶一个以上的女子,第二个开始每年要缴纳一部分的重婚税。法律规定,男方最高只能迎娶三妻四妾,换言之最高限度被钉死在七个。与此同时,多娶一个就要缴纳更多的税赋,连续迎娶七个,每个月缴纳的重婚税可不少,不是家财万贯者,只怕都没办法坦然面对。

  这笔税赋,可以完全作为扶贫专款,帮助地方百姓脱贫。只要百姓脱贫有了固定的收入,那么要找一个妻子也会容易许多。

  这姑且算是一个过渡政策,显然阻力就小了不少。最后获得了三分之二的人同意,于是得到了顺利落实。这个制度会在公元192年春节那年开始实施,则是考虑到政策的下达和宣传需要。

  对于那些只娶一个妻子的人来说,这个制度和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其实真正损害到的,不过是世家那部分的利益。在世家之中,对新的婚姻制度的评价为‘不亚于推恩令’。

  在世家那里,这个制度如同恶政。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却是无所谓,最多就是抱怨为什么非得十八岁才能娶妻和嫁人,想早点抱孙子都不行什么的……

  这项制度到底算是恶政还是良政,也需要时间来慢慢鉴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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