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所谓抱大腿
都说在宋代有两大现象,其一就是,一言不合占山为王,做一名职业的山贼。比如,为现世人所熟知的行业代表,同时也是《水浒传》里扛把子——“及时雨宋江”的原形。现实中的宋江,原为山东郓城县押司,身材矮小,面目黝黑,仅仅聚众起区区36人,便大着胆子在梁山泊(又名梁山泺)起义,率众攻打河朔、京东东路(治青州,今山东省青州市),转战青州、齐州(今山东省济南市)至濮州(今山东鄄城北)间,攻陷十余州县城池,剽掠至海,趋海岸,劫巨舰——
直到遇到遭海州知州张叔夜伏击,拉风的“起义”事业才告终止。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
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另一个现象就是在宋真宗的,这首于民间广为流传,劝勉学子读书上进的《劝学诗》影响下,出现的另一火热现象——读书参科举考取功名。
众所周知,宋代官员的待遇非常之好。其一,工资待遇不低:基本处于干活的发钱,不干活的也发钱的状态。其二:官员的退休年限,基本和唐代差不太多。而且,休假日比之以前,也更多、更人性化。除了上述的两大基本特点之外,退休官员的待遇,那也是杠杠的。更甚者,宋代还一度准许官员,带职致仕,并领取全俸。这样的好福利,纵观世界古代史、近代史,乃至于到了现代,就算与欧洲的那些高福利的地方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就冲着上述的高福利,高待遇,走官场路线,很快就成了,很大普罗大众的职业首选。所谓条条大路通长安,上述所说的这两大现象,或间接、或直接,都可能导致入仕这一结果。当然,其中最大的通途是——科举。
特别是在大宋帝王,抛出了一个“与士大夫共天下”的香饽饽时,也不管自己或者是家中的小辈,有没有读书的慧根,是不是读书那块料,都无一例外的,被裹挟着,走上了科举这跟独木小桥上。当然,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所以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那个年代,胜者必然是玲珑剔透的精英人物。
而为什么要说山贼,可能会导致间接走官场,入朝堂,成为当朝的一员官吏,续而到手一份很有钱途的职业呢?只因当时的大宋,以重文轻武之策,压制武将的同时,也造成了地方上衙门治安力量,十分有限的窘况。于是乎,面对全武装伤官、抢民的“职业盗贼”,在武器和武力值,暂时都不足以,拿下对方的情况下,该如何才能做到伤亡最小,效果最大化呢?
有这么一招,在当时可谓屡试不爽——招安。
可如若你认为通过“武装反政府”这种路数,入朝为官,而后就能安稳地安享俸禄,那就大错特错了。
都说,这读书人是最清高的。话说,朝堂中的那些,通过寒窗苦读,才熬出头的花花肠子,又怎么会坦然接受,以前让自己闷声吃大亏的“仇人”,成为与自己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是他当时不出手,而后事后,他们有的是办法,既能不落人话柄,又能变着法地弄死你。
秦广当年,就是这么一占山为王的,土霸王。不过,他唯一与,那些被招安的土鳖不同的是,他知道怎么做,才能避免,落得和以前的那些“同行”一样,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悲惨结局。而他的秘诀就是,瞅准了抱人大腿,而且只要,抱着的那大腿够粗、够健壮就行。
可问题又来了,这大腿那是说抱就能抱的?
所谓抱大腿,首先你必须能给它提供必要的养分。譬如说:能毫无怨言的供给大把的银子,而它也不用担心,因为你的告发,而出现营养不良。再譬如说:你要能心甘情愿地为它干见不得光的“脏活”、“累活”。当你和大腿间有了说不清,理还乱的关节纠葛,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恭喜你,已经成功了!
此刻,乘着外面的天色已全然黑透后,秦广才又寻了个借口,循着熟悉的路线寻了下来。
下了一整天的雨,许多地下的排水道,此刻正汹涌澎湃地发挥着,其它最为原始的功能。一刻不停的,将城内堆积下来的雨水,源源不断传递输送而出。也正因此,许多地下甬道,自然而然的积水成“河”,暂时不再适合人通行。
因满身汗湿,将上衣紧扣在腰间,精赤着上身的秦广,在熟练的换了好几次甬道后,才满头汗湿的赶到周集在“鬼樊楼”的地盘,而那枚不曾离身的猛虎玉牌,还是依旧不离不弃地,被紧系在了脖项间。
要是没有亲眼看到赵受益的尸体,这颗心就是放不下来。当然,这与他拍着胸脯,跟那“阉人”干爹说的,自又有些不同。特别是,今天与闵成九,在“八大王”彭王府门前的那一场冲突,不得不让他行事更为小心。
脑中思绪翻飞,不经意间嘴角一掀,却又扯动了那处伤处,而后免不了,又是一番龇牙咧嘴的疼痛。现如今的他,不但脸上挂了彩,就连胸腹处也疼得厉害。要是他猜得不过,闵成九刚刚那一拳,估计累他折了两根肋骨。
真他娘的背!
要是不能做实,谋害皇嗣一事,成功栽赃给“八大王”,倒霉的将不单单是他。而这件事最为关键的一环,无疑就是赵受益——这个“寿春郡王”。
除了赵受益必须得死外,他还必须得死的透透的。最好是,死像越凄惨越好。而,到时一旦当光天化日之下,残破的死尸一旦被公然发现,这毕竟激发出那个“懦弱”帝王,最为凶残的一面。而这,就是他这这些事后,最希望看到的。
而他之所以,会把这件事交给周集——
嗯!
想到此他不由嗤笑出声。想当年,占山为王时,周集据说是犯了事后,听得了他的名头,而来投奔他们山寨的。虽说,当时入寨子,周集并未没明说,自己到底犯了什么事?但就事后,他那变态的行事手段,特别是虐杀这一段,简直可说是做到了人神共愤。可以说,周集是个连幼小的孩童,都不放过的人间败类,人渣的代表。可,他就是喜欢,他的这一点。
也光凭着周集的这一点,他能武断地断定,就算以后有招安的可能,他周集也不会,出现在特赦的这一类人的名单内。
于是乎,后来所发生的事,也正应了他的猜测。周集这厮,果然在得知山寨要被招安的头天晚上,就偷偷地逃了出去。当然,这也是当时做为大当家的他,所受益的。
俗话说,狡兔还要三窟呢?更何况是人呢!所以,周集是,当初他为自己留下的后路之一。没想到这一招,也成了招安后,他找钱的门路之一。
而,身在东京汴梁城,这“鬼樊楼”的生意,他自然也会参合一脚。
但,碍于现在的官方合法身份,除非必要,他绝不会轻易踏足此地。也因此,周集自然而然,就成了,他这地下生意的代理人。而知道这层关系的人,除了最为得力的几个亲信外,别人自然是无从得知的。
“醒醒,醒醒,你他娘的给老子醒醒——”
见着洞**,在地上团缩成一团,且明显已经不省人事的身影,在被暴怒的秦广狠狠地猛踹了数下后,似乎才哼哼唧唧地呻吟出声,有了些微的动静。
“人呢?你他娘的,把那小子给弄哪去了?”高高抬起腿,暴突着血红双眼的秦广,不确定自己的下一脚,会不会在不受控制的情况中,就一脚踏断地上人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