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见血
德怀特领,南方牧场
巨石前,戈登与格伦手持未开锋的训练剑,相对而立。
格伦不断在戈登的周围以交替步游走,手中长剑不断在犁位和顶位切换,同时小心控制着两人之间的距离。
“一个成熟战士的强大之处,就在于其对于距离的敏感。”戈登经常这样说。
对于格伦的不断向前试探,戈登只是轻松的摆出一个标准的犁位剑式,在原地调整着方向,将剑尖遥遥指向格伦面门。
渐渐的,格伦的耐心开始耗尽,踏前一步,手中长剑直劈戈登面门。
戈登向右上方举起长剑,轻轻一格,之后右脚闪电般向前踢出。
“砰”
格伦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中的长剑飞到一旁。
“进攻意图太过明显。
剑出全力,无法掌握方向,我教了你多少次了,剑出要留三分力。
一个战士,就算是被人砍成肉酱,手指头也要粘在剑柄上,被我轻轻踢了一脚,剑怎么就飞出去了?”
戈登一边说着,一边将捂着肚子的格伦从地上拉了起来。
距离戈登开始教导格伦已经过了进一个月了,在最开始的两天教导完基础剑术和武器保养后,格伦的苦日子就来了。
每天上午将重力开到承受极限修炼蒙奇八式,下午先进行两小时的极限重力级的四位剑式站桩,之后戈登会给格伦找一块大石头,然后格伦就要对着石头上劈、下劈、横劈、直刺。
什么时候把石头击碎,什么时候回去吃饭。
哦,对了,这一切当然也是在极限重力下进行的。
一个月时间,格伦无疑是痛苦的,每天吃过晚饭,都会一头栽进玛姬怀里,一动也不想动。
这一段时间,玛姬就从来没给过戈登好脸色。
不过吃了这么多苦,成果也是明显的。
训练期间,格伦晋级两次,力量涨到五牛之力。
现在依靠蛮力,荒牛头牛都无法与之正面抗衡。
劈碎巨石,都变得轻而易举。
这让戈登不得不亲自与格伦对练。
而格伦的身高也涨到了175,将将超过玛姬,这让格伦很是振奋。
“现在开始剑术练习。
三式劈砍各1000次,直刺一千次。”
待格伦转身捡起地上的训练剑,戈登开口说到。
至于开启极限重力,戈登并没有提醒格伦。
在突击检查了几次后,戈登也不得不承认,格伦是一个很自律的孩子。
月余的放牧生涯,格伦两人并不是没有碰见过意外。
有一次在戈登外出狩猎时,牧场边出现了一群鬣狗。
牛群警惕的围成一圈,格伦也拔出“野牛”立在牛群之前。
在一剑把一只试探的鬣狗劈成两半后,这些荒原上的“强盗”四散而逃……
格伦一天的苦修结束,牛群也吃饱喝足,两个人赶着群牛向着农场方向行去。
途中,戈登开口对格伦说到:
“明天咱们俩要去镇子里,一会儿赶五头牛回庄园,明天不用早起,好好睡上一觉吧。”
格伦听完点了点头。
回到庄园
格伦发现别墅门前停着一架牛车。
牛车很高,底盘将将到达格伦前胸,很适合荒牛的体型。
大车有四个个车轮,车上有些一圈木制的围栏,看起来很厚实。
遇见紧急情况,应该还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第二天
格伦一口气睡到早上七点(笔者惭愧的摸了摸脑门上的汗)
等到洗漱完毕,穿戴整齐后已经早上八点了。
一边往嘴里塞着面包,一边把“野牛”背在自己的背上。
来到别墅前,戈登正叼着烟斗靠坐在门口的牛车上。
牛车上现在已经装的满满当当的,主要是一大叠戈登猎到的各类野兽的皮毛,旁边是一堆不知名动物的角和骨头,还有很多庄园自产的大量农产品。
一切整装完毕,怀特打开庄园的大门,戈登赶着牛车,格伦骑着马驱着牛,两人一起外面的未知世界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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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中天
牛车缓缓的在荒野中的小路上行着,两旁是齐腰的野草。
戈登在牛车上懒懒的靠着,格伦在后面骑着马,仔细的照看着四头荒牛(一头绑在牛车上)。
“不用那么小心,还有半天的路要走,四周有我看着。”
看了眼身后一脸紧张的格伦,戈登揉了揉鼻子,懒洋洋的说到。
随后将脑袋上的帽檐往下压了压,继续靠在牛车上假寐。
格伦闻言翻了翻白眼,正准备掏出烟斗提提神,只觉四周的草丛中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
拔出长剑,牛车上的戈登也闻声站了起来。
不知何时,牛车被一群身材矮小、衣衫褴褛的类人形生物包围了。
这群“小家伙”身高只到人类腰部,毛发稀疏,皮肤深褐色,松垮垮的搭在身上。
此时正手拿一些简易的木棒、石斧,对着格伦一行人喊叫、恐吓。
不过在两个斗者面前,总是感觉有些莫名的喜感。
“叮,发现已知类人形生物:地精,
身体素质:弱
未知魔法能力:无
习性:欺软怕硬,成群出动,简单社会形态。”
系统适时的发出提醒。
这时,有一个小地精站位太过靠前,再加上大吼大叫,惊动了荒牛。
只见那头荒牛一抬后蹄,那只“倒霉鬼”就尖叫着飞进草丛没了动静。
其他的地精瞬间安静,慢慢远离四只荒牛,反而向着格伦包围过来。
戈登看见是地精,都没有出手,示意格伦解决。
格伦撇了撇嘴,跳下马来,剑尖直指众地精。
地精们被反射着阳光的利刃一晃,纷纷后退。
其中一只比其他“小家伙”略高一头的地精,看起来是首领。
也许是因为部下的胆怯而感耻辱,到首领大吼一声,举起石斧,跃起向着格伦劈来。
格伦见此,一步踏出,手中长剑闪电般刺出。
还在空中的地精首领瞬间就被刺了个“透心凉”。
手中的石斧滑到了格伦脚旁,深红色的鲜血溅了格伦一脸。
地精们见自己的老大“被人砍了”,非但没有上前围攻,反而尖叫的四散而逃。
而第一次杀“人”的格伦也是有些发愣,看着脚下的地精满身是血,狰狞的丑脸上不断的喷出血沫。
胃里只觉一阵翻滚,好似在为亲手终结了一个生命感到难受。
一旁的戈登幽幽的开口了:
“这些小东西对于力量强大的斗者来说有些可笑,可是对于那些身无长技的平民就是最可怕的恶魔。
想想你还没修炼的时候,如果碰见了这些小东西。
他们会扒光你的衣服,把你分成几份当做食物。
地精本身不会制造布料,看看你脚下的地精身上穿的东西,每一厘米都透着受难者的哀嚎。
帝国开发荒原已经百年,之所以举步维艰,不是因为那些强大的荒原怪兽,不是因为那些北方迁徙下来的草原蛮子。
恰恰是这些打不死、杀不完的地精、豺狼人之类的土著。
它们一年能生三四回,一回能生三四个,帝国大规模清理了很多次,每次不过三两年就又会恢复旧观。
荒原上生存不易,在这片土地上活着,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
人类杀土著,土著杀人类,所有人都是满手血腥。”
格伦在一旁有些沉默,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穿越”之前的格伦,只是抱着玩高级虚拟现实游戏的心态来到绿源星。
可是面对这些有血有肉的、有着自我思想的人或非人,格伦收获了友情,爱情,亲情。
家人快乐时,格伦也会快乐。
家人悲伤时,格伦也会难过。
可是格伦心里清楚,现实不是小说,对于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格伦心里一清二楚。
联邦现在还没有进一步动作,只是因为准备可能还不够充分。
或者说联邦已经开始行动,只是自己的位置太过闭塞,还不知道。
等到两个世界战争全面打响,这是一定会发生的。
一边是自己爱的也是爱自己的人,一边是自己的故乡。
最后到底该如何抉择?
也许只要自己“蓝海芯”的身份一暴露,就会被现在的家人们抛弃。
到时候,自己真的可以举起屠刀,对着曾经的家人们么?
格伦不知道,或者说格伦不想知道……
草丛中,之前被荒牛踹出去的地精清醒了过来。
之前被那只“巨兽”袭击,让这只小东西很是惊恐。
“还是趁大家不注意,赶紧回老巢吧。家里还有一个前两天绑来的人类。
之前大家只是吃了两条大腿,尸体虽然已经有点发臭了,可是肉还是有不少的。
比老鼠和蜥蜴,人肉确实美味多了!”
地精一边想着,一边伸手抹了抹嘴上的口水。
突然,头顶的阳光好像被遮住了。
地精慢慢抬头,一个略显单薄的身影出现在脸前,还有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剑。
在地精绝望的尖叫声中,格伦举剑刺下。
剑尖穿过地精的头颅钉在地上。
踩在地精的丑脸上,格伦面无表情的缓缓拔出长剑。
回到马上,掏出一张破布擦拭着长剑,路途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