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这是我喜欢的女孩
第二天一大早,六点多钟林琳自然醒,看了看手机,没有消息,睡个回笼觉也好。翻了翻身,刚有睡意袭来,“叮叮--”短信声响了,林琳看了看,是昨天晚上耍风流的明天啊,想了想脸颊泛红,看了内容,“琳琳,我跟我爸去一趟香港,你生日之前我一定赶回来。”林琳看后气得坐起来,什么嘛!昨天刚亲了人家,今天就不见了!“叮叮--”某天短信又来了,“不要太想我哦~”林琳把手机往旁边一甩,蒙头睡大觉。
……
中午十二点,明天从机场出来行李都没取,就跟老爸分开了,“爸,我有事先走了。晚上酒店见。”明爸爸一手托着一个小皮箱,还不忘叮嘱儿子,“你别走丢了!随时联系我!”
“don'orry,dadaricaisbigrthanhere”的确,在美国生活过四五年,明天自理能力比较强,不用过多担心。出了机场,明天打了出租车,直奔尖沙咀的半岛酒店。走进餐厅,离老远就看到一个染着一头红发的年轻男子,戴着最新款的dior墨镜,嚼着口香糖,看到明天,立马站起来招手,“hi,tyrone”明天加快步伐走过去,两人伸手击掌,肩膀相撞“hey,kris,“明天企图伸手摸摸对方的头发,但爪子马上被打了下来。
kris把墨镜摘下来,蓝色的瞳孔,深深的眼眶,明明是外国人,却说了一口流利的中文,“说吧,找我什么事。竟然拒绝了我去接机,亲自跑过来找我,一定有事求我。”
“诶,不要这么俗吗,先叙叙旧,”明天看到他鄙视的眼神,便不再装相,“这是我喜欢的女孩,我想请你帮我设计一条手链送给她,作为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foryrose,下个月请我去做设计师,你是不是早就收到消息了呀?”kris眯着眼,撅着嘴,可耻地卖着萌问道。
明天一边喝水,一边瞟着他,“我这不是……给你提供灵感,到时候你去上班,岂不一鸣惊人!”
“这女孩儿,……,”kris看着照片,打量着明天,“看起来纯净无暇,正是青春大好时光。你想把人家追到手,一条手链怕是不够,你再签一份卖身契怎么样?”
“卖身契?”明天纳闷。
“foryrose,这个牌子起来没几年,现在到了发展的瓶颈期。而我这次要给他们带去的就是——灵魂。”kris看着明天一脸疑问的脸,深知是个耍酷的好机会,“珠宝是男人对女人爱的象征,在男士购买珠宝时,签下一份‘一生只爱一人’终身的承诺。这就是我之于foryrose的灵魂作用。”喝了口水,kris挑衅地问道,“怎么样啊?”
“好,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