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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中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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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骑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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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克森公爵据说是一位骁勇善战的豪杰,等待别人进攻是他极为厌恶的事情,当他的得知梅森公爵召集封臣集结兵力的时候,他决定抢先命令自己的骑士们攻入对方的领地,一方面寻找合适的作战地点,一方面炫耀自己的武力。不过,梅森公爵虽然年纪比萨克森公爵大得多,但也不打算坐以待毙,他命令自己的宫廷将军组织起一小支骑士组成的骑枪队,对萨克森公爵的挑衅进行坚决的反击。

  在茂密的森林小径中,马蹄的声音响起,兵器相互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不时的有人的咳嗽声发出,林中的鸟兽受到惊吓飞速的在灌木中窜动,但是没有人理睬这些平日打牙祭的小动物们。

  “不愧是古代,环境还真好。”阿若德腰间别着那柄伍德洛的宝剑,身上穿着一件皮革甲,中世纪的皮革甲大多是用牛的皮肤缝制,使用粪便制造的粘合剂进行反复鞣制,这样制作出的皮革甲非常坚韧,不过也散发着恶臭,即使是这样阿若德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围绕在他的哥( 哥依夫身边的其他骑枪成员大多只有一身亚麻布衣。

  “安静些阿若德,紧跟在我身边。”依夫骑在战马上,身上穿着由铁环编制而成的锁子甲,头上戴着一顶没有任何装饰的桶装铁头盔,他的背上背着一面画有家族徽章图案的尖底盾牌,双手没有任何武器,只是牢牢的抓着自己的马缰,他的骑枪被自己的弟弟,也就是阿若德抗在肩上,马枪的顶端除了尖锐的枪头便装饰着一面三角形的蓝色旗帜。

  “是的。”阿若德有些垂头丧气的应声道,没有办法自己作为依夫的侍从必须拿着他的武器,在作战的时候迅速递上合适的武器给骑士是自己的职责,其他的武装仆人则手持自己的武器以骑士为中心护卫,防止对方的步兵靠近骑士,作出伤害骑士大腿和战马的行动。

  骑士们为了保持体力,在作战之前尽量不拿武器,武器由自己的侍从和武装仆人背负,最贴身的侍从通常拿着骑枪,上面的小旗帜便代表一个骑枪,因此根据阿若德的观察这是以骑士为中心的军事组织编制。

  得、得、得~~~~,当阿若德一行人走出茂密的丛林的时候,两名骑着马身后背着弓的轻骑兵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身上的号衣是宫廷将军雷尔夫的纹章,一条喷火的黑龙,虽然在阿若德看来那黑龙更像是大蜥蜴,只见轻骑兵急匆匆的驾驭着自己的马走到雷尔夫的身边。

  “怎么了?有什么消息?”身材魁梧的雷尔夫皱着眉头,身体微微向前倾斜,他的身上同样穿着由铁环编制的锁子甲,锁子甲外面是一件红色的鲜艳号衣,号衣罩衫上同样有自己的家族徽章图案,但是这位大人财力比较无压力,在胸口、肩膀、手臂和大腿都覆盖着整块的板甲,甚至他战马的头部还带着一块人物面具铁甲,保护自己战马的头部。

  “萨克森公爵的人正在洗劫村庄,我们甚至能听见农民的尖叫,看见浓浓的黑烟。”侦查的轻骑兵指着前方,对自己的主人说道。

  “哦,他们有多少人?”雷尔夫的眉头皱了皱,他在马上挺直了一下身体,向自己的手下问道。

  “大概有五十人。”侦查骑兵立即向雷尔夫汇报道。

  “有多少骑士?”雷尔夫的脸色变了变,两腮出现了点点红色,西欧人皮肤白皙当情绪激动的时候脸上便会出现玫瑰红,估计雷尔夫觉得敌人的人手太多了,而自己这一边只有不到三十人,在冷兵器时代人手的多寡常常决定胜败。

  “骑士的骑枪没有看清,大概有十人吧。”侦查骑兵顿了顿,吞吞吐吐的说道,其实也不能怪他们,这个时代的侦查完全靠人的眼睛完成,并且还要担心被敌人发现的危险,一般被抓住的侦查兵要么受到严刑拷打,要么直接被处死,风险系数极高。

  “蠢货。”雷尔夫怒气冲冲的一拳将侦查骑兵从马上击落,他粗暴的脾气常常给他带来麻烦,这也是他被逐出丹麦王宫廷的根本原因,但是雷尔夫确实是一位富有战争经验的贵族,他深知没有骑士的领导,乌合之众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但是敌人如果精锐尽出,那么自己的这次任务可能会无功而返,领地受到损失的梅森公爵将不再信任自己的能力,这是寄人篱下的雷尔夫所无法接受的。

  “将军,也许敌人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多,不如我带领我的手下去试探一下吧。”依夫踢了踢自己的战马,向雷尔夫走去并且建议道。

  “哦,依夫骑士你愿意做前锋吗?”雷尔夫看来看依夫口气和缓了一些,确实如果有人愿意去激怒那些该死的萨克森人,那么自己就可以在一旁观测到敌人真正的实力,想到这里他点头允诺。

  “依夫,你的这个决定是否太过莽撞了?”阿若德气喘吁吁的扛着马枪跟着身后,他这次是作为步行的侍从被编入骑枪里的,因此连那匹长毛的马也没得骑,只能奔跑在依夫的身后。

  “哈哈,骑士就应该冒险一搏,你刚没看见雷尔夫将军对我们另眼相看了吗?”依夫满不在乎的哈哈大笑着说道。

  “我倒是是看见其他骑士同情的眼神。”阿若德口中喃喃自语道,可既然已经在将军面前立了“军令状”,如果不能完成估计也会受到处罚的,无奈之下只能跟在依夫的身后。

  依夫带领着阿若德和自己的四名武装仆人,他们一出现在村口便被敌人发现了,萨克森骑士们此时完全没有料到会有人来袭击自己,他们认为凭借自己君主的威名,梅森公爵的人一定龟缩在城堡之中,任由自己这些人在乡间烧杀掠夺,可是没想到还真有人敢来送死。

  “他们有多少人?”为首的萨克森骑士身穿一件锁子甲和板甲组合的装备,盔甲被他的侍从擦拭的闪闪发亮,他的头盔面部犹如两扇小门,当作战的时候便如门般关上,如果平日则打开露出面容,头盔的顶端好似倒立的号角。这位骑士名字叫迪福尼乃是萨克森公爵的远房亲戚,具有男爵的头衔,于此相匹配的是他拥有许多地产和庄园,是一位非常富有的男爵。

  这次萨克森公爵与梅森公爵开战,他自告奋勇的募集士兵和几位同样是骑士的伙伴加入,除了想要获得萨克森公爵的青睐外,更重要的是他厌倦了庄园中一成不变的生活和祈祷,作为一名骑士他内心渴望着鲜血和厮杀,因此他被萨克森公爵派遣为先锋,带领着自己的骑枪进攻梅森公爵的领地。当他带着士兵进入的时候这片领地的时候,村庄的长老已经打算完全配合这位年轻的骑士,甚至有让几名年轻的村姑做出牺牲的准备。可是迪福尼男爵并没有接受长老的贿赂,他拔出自己的佩剑将老头刺穿,然后命令手下的军士将火把投在村庄的屋顶上,茅草的屋顶瞬间燃烧起来,村民惊恐万分尖叫不已,迪福尼满意的对手下说这才是我想要的战争。

  “五个人。”手下的士兵向男爵禀报道。

  “什么?才五个人,他们疯了吗?”迪福尼男爵听了手下的汇报楞了楞,他推开手下走到高处果然看见一名骑士和五个随从向自己走来,这情形让人疑惑。

  “男爵大人,会不会是敌人的陷阱?”一名骑士向迪福尼男爵建议道。

  “唔,那应该怎么办?”迪福尼男爵虽然有着英雄般的壮志,但是他并没有真正的经历战争,于是向自己的私党们问道。

  “我们派人去赶走他们,反正我们的人比他们多。”被迪福尼男爵养在庄园中的骑士们纷纷说道,他们看出来依夫等人衣衫褴褛,即使是有骑马的骑士,打赢了也无法获得多少赎金,与其这样还不如把这苦差事交给手下军士们。

  “恩,就这么办,你们看派多少人合适。”迪福尼男爵喜欢享受战争的厮杀过程,当然流血的是别人那就是最好的,而至于如何排兵布阵就不是他这样养尊处优的贵族考虑的。

  “十个人足够了。”

  “不,他们中有一名骑士,按照传统和惯例应该派出二十人才对。”骑士们争论起来,迪福尼男爵无奈的看着被自己庇护的骑士们,这些骑士在一起除了相互吹嘘就是吵架。

  “派十五人。”迪福尼男爵折中了一下,向自己的手下命令道。

  “男爵大人英明。”俗话说吃人嘴短,骑士们连连向洋洋得意的迪福尼男爵吹捧道,而迪福尼男爵微笑着谦虚的接受私党们的马屁。

  “军士前进~~。”虽然迪福尼男爵没有任何的作战经验,但他雇佣的这些军士却经过一定的训练,军士们立即握着长矛和尖底盾牌排列着两列向前进,一名年纪最大的老军士喊着口号,在口号中他们逐渐接近阿若德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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