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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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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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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仲,字夷吾,春秋时期颍上人。少时家贫,曾以经营小商为生,长期活动在社会下层,比较了解民众,后来因鲍叔牙的推荐,得到齐桓公的重用。他为了齐国的富强,以大半生的精力,从事改革,在历史上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春秋战国之交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分界线,是奴隶主阶级日趋没落、新兴地主阶级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转变时期。而战国时期则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动荡、人心思治的时代,也是竞相发展、急剧变革的时代。春秋时期的齐国,虽与晋、楚、秦同属强盛诸侯,但在管仲任政以前,危机四伏,公室腐败无能,情况十分严重。为了改变这种混乱的局面,使齐国转危为安,齐桓公不记私仇,唯才是任,在他即位后不久就恭迎管仲于郊外,任命他为宰相,开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也是非常成功的改革。

  齐国春秋时期居“五霸”之首,战国时期为“七雄”之一,由初封时方圆百里的小国,发展到后来“膏壤二千里”“粟如丘山”的东方大国。

  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管仲提出了整治内政,实行“叁其国而伍其鄙”的行政区域管理改革。“叁其国”,就是把国都划分成二十一乡,其中工商乡六个;士(农)乡十五个。“鄙”指乡村。“伍五其鄙”,即在全国乡村设立为五属区,分别由五个大夫管理。为了有效控制全国居民,管仲还提出了“四民分业定居”的理论,即按照人口的职业划定固定的地域,把国家大体上分为三部分,划定界域,作为农工商地区,为群臣设立三卿,为工匠设置三族,为商贾设置三乡,为泽设立三虞,为山设立三衡。郊野可观察土地的好坏,定出赋税等级,百姓就不会迁徙。然后,以三十家为一邑,每邑设一司官。十邑为一卒,每卒设一卒师。十卒为一乡,每乡设一乡师。三乡为一县,每县设一县师。十县为一属,每属设大夫。全国共有五属,设五大夫来负责管理。每年初由五大夫将属内情况向国君汇报,督察其功过。这样,全国就形成统一的整体,使士、农、工、商各居其所,各司其事,各安其业,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

  管仲知人善用,在用人上,他注重三个原则:一是被任用者的德行与其爵位是否相称;二是被任用者的功劳与其赏禄是否相称;三是被任用者的才能与其官职是否相称。管仲把这三原则称为“三本”,认为能否把握这三原则是一个国家能否治理的关键。他在任相之初就向齐桓公提出任用“五杰”。他说,建成一座大厦,不是靠一根木材,茫茫大海,也不是只有一条流向它的河流,要实现霸业,必须任用能人。他从人的所长出发,量才善用,发挥其长。他推荐了进退有礼、动静有仪、善于辞令的隰朋为大司行,开荒辟地,充分利用地力多打粮食的宁越为大司田、勇敢善战的王子成父为大司马、公正判决官司的宾须无为大司理、敢犯言直谏的东郭牙为大谏官。管仲还推荐了卫国的一个农夫宁戚为大夫,与管仲一同管理国政。管仲说,不知道谁是贤能之人,会妨害霸业;知道了,却不能任用他们,会妨害霸业;给了相当的职务,又不信任他们,会妨害霸业;信任了,又让小人参与其中,会妨害霸业。

  制定官吏“三选法”。首先由乡长和属大夫荐举贤才,再经中央长官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最后,国君面试,“訾相其质”,确认“足以比成事,诚可立而授之”官者,“升以为上卿之赞”﹙助理﹚。此法实施的结果是“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民皆勉为善”,从而逐渐形成了安定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乡不越长,朝不越爵,罢士无伍,罢女无家”。人们不贪“一朝之便”,而“有终岁之计”,务立“终身之功”。

  在军事体制改革上,实行“作内政而寄军令”,也就是把军令寓于内政之中,寓兵于农,兵民合一,把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有机结合起来,平时生产,战时从征。以五家为一轨,轨设轨长,十轨为一里,里设司里。四里为连,连设连长。十连为乡,乡设乡良人。在十五个士乡中,每五乡设一军,每军一万人,作为国家的常备军。为了提高整体战斗力,在鄙野的五属五十个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军事组织,每年利用农闲时间进行军事训练。这样既扩大了兵源,又增强了军力。经过军事体制的改革,齐国最终建立了一支具有强大战斗力的军队。为了解决铠甲兵器不足的问题,规定那些犯重罪的人用犀牛铠甲和一支车戟赎罪,犯轻罪的用带有花纹的皮盾和一支车戟赎罪,小罪处以罚金,宽宥嫌疑罪。要求诉讼的再三禁阻,如不改变,造成讼案,双方各出一束箭。收集起来的金属,好的用来铸造剑戟,在狗马身上试用,差一点的,用来铸造农具,这样,铠甲兵器就会充足。

  在外交政策上,管仲指出内政是外交的基础,内政不修则难以取得外交上的成功。他提出与邻国亲近的政策,管仲说:“审察我国边境,归还那些侵占来的土地,整顿边界,不接受领国的钱财,准备大量的毛皮布帛作为厚礼,常常聘问看望诸侯,使四邻安定,他们就会亲近我国了。派遣八十个外访人士,给他们提供车马衣裘,多带资财布帛,使他们周游四方各国,号召天下贤能的人来齐国做官。毛皮布帛,是人们喜爱之物,使人民卖给四方各地,观察一个国家上层人士和下层百姓的爱好,选择那些有过失的小国来攻打它,可以增加我国的土地;选择那些荒淫的乱国来讨伐它,可以树立我们的威望。这样一来,天不诸侯就会一起来齐国朝见了。然后,率诸侯来侍奉周王,霸主之名,自然就是桓公的了。不过称霸天下是件大事,切不可轻举妄动。当前的任务是让老百姓休养生息,使国家富强,社会安定,同四邻搞好关系。”孔子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管仲通过“三选法”擢用长吏,“禄贤能”,五鄙之内,从属到邑,逐级隶属,层层对上恭职,最终统于国君。国君责令属大夫“各保治尔所,毋或淫怠而不听治”。丰功者赏,寡功者罚。管仲规定,属大夫必须年初向国君“复事”﹙即述职﹚,这首开战国时代官吏“上计”制度之先河。管仲确实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政体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管仲强调“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认为国家能否安定,人民能否守法,都与经济是否发展密切相关。在他看来,纲常名教,伦理道德,“国之四维”等意识形态,都是由经济的发展决定的。这是他经济改革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管仲对齐桓公说:“君若想成为霸主成大事,必从其本事做起。”齐桓公问:“何为本?”管仲说:“齐国百姓,是君之本。”

  管仲的民本思想,确立“予之为取”的政治原则为纲领,以人性唯利论为依据,以爱民、利民、富民、惠民思想及其措施为基本内容,从民“四欲”,去民“四恶”,以此来换取民心,政通人和,政权巩固。因此,他把发展经济当做治国的第一要务,并采取了许多“富民”的经济政策。他说:“夫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波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当政者应正视客观事实,因势利导,满足人们的合理要求,为民“圉之以害,牵之以利”。

  管仲的经济改革,首先着眼于农业税制,调整分配关系,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国古代的土地制度,自夏、商、周三代以来,名义上为国有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实际上是农村公社集体所有制,土地不准买卖,个人没有处置权。土地由国家主持分配到井、邑、社及书社等,实行劳役税制,结果使田园荒废,农业生产严重凋敝。针对这种现实,管仲果断地改革了分配形式,实行“相地而衰征”,废除了齐国保留的公田的劳役制,“相壤定籍”,按土地肥瘠面积大小核定赋税轻重的土地税收政策。“相地而衰征”首先是分公田为份地,改集体耕作为个体生产,这叫“均地分力”。管仲分地以耕,农民深知产量多少直接关系到自家生活的好坏,故能自觉劳动。“相地而衰征”的结果是实物税取代了劳役税。劳役税集体交纳,耕作时相互观望,徒具形式,庄稼荒芜,国家税源枯竭,农民生活困苦。实物税,一家一户分别交纳,税额稳定,多收多得。

  管仲认为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坚持“相地衰征”“井田畴均”“无夺民时”三者并行。战国后期的商鞅变法,提出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买卖合法化。

  管仲特别强调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把兴修水利看做是治国安邦的根本大计。管仲说:“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水和旱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严重影响,特别是水灾的危害最大。治理国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这五种自然灾害,才能确保农业丰收、国家繁荣昌盛。

  管仲认为“除五害,以水为始”。水分干流、支流、季节河、人工河和湖泽五类。要根据不同水源的特点,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使其为灌溉和航运服务。治理水害必须防患于未然,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重农抑工商,是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共同国策,誉农为本业,贬工商为末业,歧视打击工商业者。管仲第一个将工商与士农并列,肯定了士农工商四民同属“国之石﹙硕﹚民”,把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提到跟农民和士同等高度,这在当时的社会是十分罕见的。在此基础上,他主张发展工商业和发展农业并举,提出“溥本肇末”的著名观点,即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发展工商业。本末有主次,但必须同等看重。管仲在强调粮食是“王者之本”“民之所归”的同时,充分认识到“无市则民乏”,发展工商业同样是社会所必须。因此,他坚持“与俗同好恶”。俗,实则是客观经济规律,“俗之所欲,因而与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是以“贵轻重,慎权衡”,“通货积财”。

  管仲认为只要使农民收益提高三至五倍,则农民就会安心劳作,工商也不会遭到压抑,本末一并发展。同时,管仲强化了对“专营商品”盐和铁的税赋征管,使这两项的商业税收成为国家财政的两大支柱。除了盐铁之外,管仲采取的是完全的市场经济政策。“关几而不征,市正而不布”,商业税收几乎不征,市场运作国家极少干预,让市场决定商业的命运,让竞争决定谁是强者。

  因地制宜,大兴鱼盐、山林、川泽之利,是管仲“本末并重”的经济思想在多方面发展生产的具体运用。“齐带山海,膏壤千里”,自然资源丰富。管仲主张放手让群众生产,国家收购,投入国内外市场出售,结果年收购量达十万八千钟,于盐业生产淡季,运销晋、宋、卫等,“得成金万一千余斤”。滨海产鱼,水产富饶,发展捕捞业,是开发财源、繁荣市场的另一个重要途径。管仲把国内销售之余的海味运往国外出卖,通之“于东莱”。管仲还认为山泽、沟渎所出,桑麻、百果、六畜等经济作物和家庭副业,也都是“国之富也”,应鼓励群众经营,“使民鬻之四方。”齐国向有“冠带衣履天下”之称,“其后中衰,管子修之”,收到了致富的良好效果。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也和其他国家一样,视自己国家以外的列国为“外国”。为了让更多的商人来齐国经商,管仲推出优惠措施:“弛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即减少各种税费的征收。管仲请求齐桓公下令为各诸侯国的商人们建筑住所,对于带着一辆马车来齐国经商的商人,除了提供住所,还免费供给食物;对于带着三辆马车来齐国经商的商人,除了提供住所、食物,还免费提供马的饲料;对于带着五辆马车来齐国经商的商人,另外还有提供仆人为之服务的优惠条件。另外,管仲还在“国道”上每三十里就建立一个招待所,储备食物保证“外商”食品供应。

  管仲利用市场调控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如垄断货币发行、实施盐铁专卖制度,控制重要生产资料、商品的价格,等等。

  重视技术学习,实行各类人员专业化。管仲将全体居民按士农工商分成四大类,“勿使杂处”,以防见异思迁。他认为“成民之事”,须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安排特定的工作环境,“处士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四民分处,就是强调专业分工。社会分工,是历史进步的表现。分工愈细,技术愈精,劳动效果愈好,关键是技术,因此,要求每一个专业工作者学习和提高技术是头等重要的。对于如何有效地学习专业技术,管仲主张从少年时代开始,由专业化家庭培养。他说:“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从小学习,易于培养热爱专业的思想感情,在专业化家庭学习,可以发挥环境影响的作用。父兄教授,耳提面命,可以收到显著成效。

  管仲对齐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等领域进行的广泛而深刻的改革及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得齐国的综合国力遥遥领先于其他诸侯国,成为当时实力最强大的国家。后来他辅助齐桓公扬国威于四方,成为天下公认的霸主。从此以后,齐国“以守则固,以征则强”,出现“大国之君,莫之能御”的强盛局面。司马迁在《史记·管晏列传》评论管仲政绩时指出:“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

  管仲的改革之所以成功,在于他顺乎时代和民意。他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

  管仲执政四十年,地位稳如泰山,不仅得到了齐桓公的信赖,也得到了各级官员和人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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