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 章 全身是宝
李元朝傻在地下。
炕上被窝里的女孩慢慢从乱发下探出脸面来,是一张血污迷糊的脸,似乎有点慌乱,不过一闪即逝,她很快就安静下来,在镇静地盯着李元朝看。
两个人四只眼睛互相瞅着,眼神都冷冷的。
李元朝哭笑不得,搓了搓手,很快镇静下来了,口气尽量像对方一样冷,质问:“你是谁?为什么大半夜的跑我家树上去了?”
对方怔怔地看着李元朝。
李元朝心里的气盛起来,忽然抬手指着门外,“你是怪我救了你是吧?好吧,就当我做错了,我跟你道歉,现在——请你——立马——离开——回你自己的家!”
李元朝不是那种没有同情心的坏蛋,说实话有时候他挺心软的,只是这女孩一张口那口气,太让人心寒了。
李元朝也就跟着不客气了。
对方还是怔怔地看着,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
“你走啊——听不到是吧——哑巴了是吧——”李元朝同学得理不饶人,提高了声音。他心里说你不知道感谢救命恩人,反过来质问我为何,那我先来个先发制人,让你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乌黑的发丝下,一对圆圆的大眼睛里闪出亮晶晶的光泽,那光芒闪了闪,忽然闪上了薄薄的雾气,像两颗明珠蒙了水汽。
李元朝暗叫不好,这女孩是不是要哭了?
女孩子哭闹前的情绪变化他可是见识过的,和他马马虎虎谈过几天的女孩里就有一个特别爱哭的,动不动掉金豆,害得李元朝不知道如何哄人家才好。
果然,眼前的圆眼睛眨巴眨巴,长长的睫毛抖了抖,却没有泪珠落下。
奇怪的是姑娘并没有哭闹,只是静静地望着李元朝。
竟然能不慌不忙?
不过看样子倒是挺可怜的。
李元朝再次傻眼。
李元朝本来呼啦啦顺着头发稍子往上窜的怒气再也涨不起来了,这姑娘怎么看着有点可怜巴巴呢。
李元朝男子汉大丈夫,却没有欺负女孩子的恶劣习惯。
“哎哎哎,你有话好好说啊,我可没有欺负你——这样子要是叫你家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呢——”李元朝赶紧申明。
女孩慢慢地抬头,看样子要打量自己身处的环境,可她刚一抬头就愣住了,一对好看的眼睛里深色慢慢地变直了。
李元朝被这眼神再次吓一大跳。赶紧顺着她目光抬头,头顶上除了一个粗布蒙起来的顶棚,再啥都没有啊,而这姑娘的眼神,好像看到了世界上最让她惊诧的事物。
是什么?难道是……鬼?
李元朝浑身一冷,赶紧退后几步,冲着头顶上空荡荡黑呜呜的顶棚喊:“别过来啊——我可不怕你——我煞气可是很硬的,我从来不怕鬼——”
屋子里静悄悄的,顶棚上一片安静,除了有一根电绳子上吊着的白炽灯,灯在持续亮着,没有一丝一毫的响动,也没有鬼在李元朝的喝骂下做出反应。
屋子里怎么能这么安静呢?安静得让人难受,让人感觉鬼气森森。
李元朝再次看这女孩,她还是仰着头看高处,这一回李元朝的目光顺着她的目光看,目光再次聚焦到吊在电绳子上的灯泡上。
一个白炽灯有啥可稀罕的,值得那么好奇地观看?
是不是精神病患者都这眼神?
李元朝不耐烦,伸手在她眼前晃动,“哎,是不是想耍赖?不想走?我可告诉你,你是我救回来的没错,不过你要知道我要是不救你会被活活冻死的,上次那场积雪还没有消完呢,冻死个人不成问题,况且你又……”目光狠狠地挖着她,却不好意思直接说你又穿那么少,还有点暴露,在冬夜里纯粹就是找死。
“反正你快点走吧,离开我家——或者,给你家里人打电话叫来接,是不是不知道你现在身在哪里?好我告诉你,我们村叫鸡头山,在GS省PL市西阳乡。叫你家人沿着312国道走,下国道后走西阳乡乡道,到了西阳乡政府再打听鸡头山方向。”
李元朝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完他自己被气笑了,嗨,跟一个脑子有病的女人嘀咕这么多干啥,说不定她就是附近村里的呢,扯不到国道上去。
女孩好像根本没听李元朝叨叨,她慢慢的伸出一只手,指着头顶上,“夜明珠?”
李元朝一梗,抬头看,差点崩溃,这大姐也傻得太厉害了吧,连灯泡都不认识?
算了算了,要不说是大半夜穿着戏服爬树上去的精神病患者呢,看样子病得连灯泡都不知道了。
李元朝耐着性子,声音也柔和了许多,“你说的是那个啊,我告诉你,那不是夜明珠,是灯泡,也叫电灯,是用来照亮的,你看,要不是它我们这屋子里不就是黑漆漆的了,有了它,我们就不怕黑了。”
说完李元朝差点被自己的语气给吓着了,妈呀,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爱心,跟幼儿园阿姨哄小朋友的语气差不多了。
“来——”李元朝看她神色平稳,不像精神病随时发作大闹的样子,赶紧抓住时机,把自己一件旧羽绒服拿过来,“送你棉衣,你穿上快走吧,从哪里来的,回哪里去,你这个样子出来家里人肯定也着急到处找呢。”
为了哄她,李元朝一边口气温柔地说着话,一边弯腰慢慢靠近,想帮她把棉衣披上,然后送她走。
可是女孩冷不丁又开口了,“堪比最好的夜明珠。”
李元朝愣住了,女孩的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是灯光照耀的缘故,还是她本身就生了一对这样的眼神,在灯光的映照下,一对眼里闪出奇异的光泽。
李元朝退开几步,有些傻,有种做梦的感觉,感觉这女孩不是精神病患者,而是一个很正常的人。
怎么可能?
李元朝咧嘴笑,“对对对,你说的对,这灯泡啊,要比古人吹嘘的那些个夜明珠什么的好多了,谁知道夜明珠是什么鬼玩意,反正我没见过。你还是快点穿上棉衣吧,你看我家里也没生炉子,挺冷的。”
女孩的胳膊抬起来了。
好我的姑奶奶呀,总算是听话了。
李元朝在心里念佛。
可人家没有乖乖伸胳膊穿衣,而是用手慢慢捏住了羽绒服的领子,这领子上带了一圈毛,卖服装的吹嘘说是狐狸毛,李元朝压根就没信,一百块钱买的便宜货,哪能配个狐狸毛的领子,狐狸毛也太不值钱了吧。
女孩摸了摸,神奇诧异:“貂裘?”
李元朝好笑,苦笑着摇头,“不是,仿兔毛。”
“仿兔毛?何种动物之毛?难道比貂裘还珍稀?”
李元朝跟她没法说,装作没听见。
“渴,好渴。”
她说。
李元朝想哭,不穿衣,不准备走,居然还要自己伺候,这大半夜的,还叫人休息不。
暖壶里有水,李元朝倒了,端着杯子递到她面前。
女孩的注意力最集中到了玻璃杯上,眼神里再次显出怔怔的神色。
难道是精神病要发作的迹象?
李元朝松开手。
女孩没接住,杯子倒了,水流了一滩。
女孩吃力地挪着胳膊躲闪。
什么意思?李元朝有些生气,倒了水你不喝,耍人啊。
“水晶杯?”
女孩问。
李元朝差点给姑娘跪下——这位姑奶奶真是想象力丰富,我家一个最廉价的破玻璃杯你也能给想象成水晶杯,这也太离谱了吧。
唉唉唉,这哪家的姑娘呀,孩子精神病都到这程度了也不知道好好治疗,不行也得送精神病医院呀,放出来到处乱跑,真是叫人无奈。
李元朝无奈,再次苦笑,摇头,摇着摇着,他的目光一点点伸直了,定格在女孩松开的黑发上面,这一回轮到他的眼睛瞪直了。
难道是……黄金发钗?镶宝石的步摇?玉石耳环?还有,胳膊上明晃晃的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手镯?
这女孩,一身血污,一开始他只注意到了她的狼狈,却没有发现她竟然插戴了这么多首饰,而且,以他曾经跟着一个倒卖古玩的老乡混过一段日子学来的见识判断,他第一眼就断定,这些东西都是真的,而且是——昂贵的——市面上难求的——千年珍品!
好我的乖乖啊——
李元朝的眼珠子简直要从眼眶里蹦出来,这女孩究竟什么来头,竟然是满身珠翠,而且是货真价实的好东西啊,还有呢,她的衣着,一开始他以为是劣质的戏服,现在才看清楚,竟然是古代女子才有的绸缎绫罗裁制的衣衫。
这怎么可能?
李元朝感觉自己的脑子严重缺氧,呼吸都有些困难了。
这样的衣衫,这款式,这衣料,还有佩饰,他在古玩贩子老乡手里的一个古书上看过,老乡告诉他,这种衣饰只有国家博物馆里还有收藏,民间几乎绝迹,要是能弄到一身,不,哪怕是一件半件,倒卖出去,也足够这辈子躺着挥霍了。
李元朝对古玩没兴趣,跟上老乡混了一段时间,发现这一行除了坑蒙拐骗就是黑吃黑,他就知道自己不是吃那碗饭的命,便离开了。
李元朝无意中学来的那点鉴宝知识瞬间一一涌上心头,真的,都是真的,这女孩满身是宝,只要弄到一件也足够自己换取一个媳妇回来,更不要说全部都据为己有。
我该怎么办?
李元朝站起来在地上走了几步,心慌张地跳着,忙为女孩再倒一杯水,看到她那么脏,又掺了半盆热水泡个毛巾,想免费义务为她擦洗。
只有这样才能压制他心里翻江倒海般的惊讶和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