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倘若真要仔细回忆,初次见面是有些许不愉快的。
白色的石灰墙,泛黄的海报单,黑亮的锅瓦瓢盆,以及仲夏初阳冉冉上升,黏汗在额头浸渍出油腻的反光,对客人来说,这无论如何不是一个能够得到热情的场所。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余先生躬行实践,不知疲倦,表达着社会蚂蚁对于财富的忠诚信仰。
余先生积累存款的方式十分简单,一碗信春面,不过,两三毛顶好葱蒜,四五点肥瘦猪肉,六七勺隔夜熬汤,八九分炭火温度,十年如一日,盈利不多不少,足养活,够梦想。
“你是说,我起早摸黑赚的辛苦钱,得匀一半给你。”
青昂是个好地方啊,山清水秀,战乱的时候那可是大户人家逃难的首选,怎么,如今见这边又繁华了,想要回上上辈子的财产,就又屁颠屁颠赶回来,小兄弟啊,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你这打扮怕还不如我这疙瘩里的一条虫。
余先生手中掂量着菜刀的斤两,在滚热的汤雾后端详着眼前的破落户。
来讨债的人暂且称之为“他”,他穿着整洁的浅色格纹衬衫,袖口陈旧,阵脚细致,与磨损出白的牛仔裤搭配得恰到好处。
“虽然很不好意思和您开口,但是恐怕日后得这样麻烦您了。”
他从自己的灰麻色工包里掏出一份信件来。
“我的老师,亦是我的养父,临终前将财产托付给我了。信里面有贵店的地契和房契,都已通过律师的协助,在市政府备案记录了。”
荒乱时代流传下来的老房子,住着的人谁也说不清归属权,破破烂烂,要不是大都会扩张,拆迁的计划板上钉钉,其实也值不了多少钱。
真是恨死了那亲生兄弟,余先生这样想着,当初自己年少爱惹事,进了班房,出来后老娘老爷子都走了,留下的财产不清不楚全留给了自己那哥哥嫂嫂。名声臭了找不到工作,寄人篱下打理面馆,哥哥嫂嫂滥堵多年,自己心疼可怜的侄儿,辛苦的血汗一毛都没剩下,如今侄儿带着自己的父母移民享福,自己本也该享受一番了。
余先生不做言语,杵着跟木桩似的,倾着头开始处理半新鲜的猪肉,哒哒哒剁得粉碎。
他见余先生不言语也不尴尬,从店内搬出一张红色的塑料凳出来,摆上二郎腿,在门前看起这城中村的风光来,时不时刻意勾绊来往客人一脚,一个踉跄,少不得余先生出来一番赔罪。
从日上三竿到日落西山,他以正经的借口、无赖的手段,笃定余先生几分好面子,几分没底气,在小店的阁楼里安定了下来。
巷弄里阴暗浑浊,若不是有几户带头闹事的,怕早已经夷为平地了。
他和余先生相处良好,只是早晚各一碗汤面,一点水电费,对于余先生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况且,他每天可以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一连几日,余先生都觉不出他在这屋子里,存在感很微弱,余先生很喜欢。
他不是一个闲人,当然这全凭他自己的角度去看。工包里装满了画具,但不是那种艺术生用的,是工科生用的那种,简单又处处见着力道,过个几天他就会换一次,换出来的工具磨损得很厉害。
一连数月,他都没有去工作,余先生劝他去找份工作,好歹青昂工程大学出来的,在大都会地区随便个工业园找份工作并不是很难。
他拒绝了,并表示,以后的星期五他会想办法在外面住的,请余先生日后锁住阁楼的门窗前打个招呼,虽然有时候待在里面的确是打算要睡了,但有一种被囚禁的感觉,很不好受。
余先生有些脸红,不解释为什么,他就已经骑着不知从哪里搞来的铁锈单车溜出去了。
他出去了一会儿又转了回来,说是橡皮掉了,摸东摸西的,余先生忙着开汤招呼客人没有搭理。
又是一个暗沉沉的夜,星期五。
他蹲坐在阁楼上,戴着耳机,因为是个穷人,所以穿着非常宽大的白衬衫,领口已经被洗得皱皱巴巴了。
他的面前是一个小电视机,这是他从旧货市场淘出来的,是个没多少价值的古董。
这是上个星期五晚上拍下来的画面。
余先生也在其中。
小小的屏幕上依稀可见一群人围坐一圈,互相握着手,闭着眼睛,没有动静,在破落的小面馆里显得极为的诡异。
若不是苍蝇在他们的周围飞来飞去,他还以为自己装的针孔摄像头出了问题。
看到这里,楼下的脚步声密集了起来。
“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个人给弄走。”
楼下传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怪暧昧的。
随后是反复拿起放下不锈钢酒钵的声音。
“他一个人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又没有了任何的亲人,怪可怜的。”
“那又怎么样,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去了,你又不是菩萨,你要救的,可是你自己啊。”
他在阁楼上汗水涔涔,脸上一片木然。
女人继续说话。
“我相信你会想明白的,料不准这又是另一个余世仁。”
余世仁是余先生的宝贝侄子。
一声叹息,良久无声。
“如果你的那件事情成功了,我我就嫁给你。”
女人娇俏的跺了一下脚。
余先生显然受宠若惊:“这合适么,你的丈夫和儿子”
接着阁楼下就是一阵扭扭捏捏,他不觉得自己应该忍受这种恶心,于是假装打了一个哈欠,声音还是挺大的,余先生和那个女人骚动中都吓坏了。
为了避免见到一些不该见到的场面,他特意等了一会儿才下楼,那时候女人已经离开了,但是余先生双脸通红,不知道是酒晕还是其它些什么。
他坐了下来。
余先生开口:“饿了吧,我给你下碗面吧。”
这小子神不知鬼不觉啊,什么时候待在上面的,明明记得他已经出去了的啊。
“要放点雪菜肉丝丝丝”余先生在捞起面的时候好像中了风,一怔住,说话就像个录音机卡带一样了,然后听见咔哒一声,脑袋冒出青烟,再没动静,站在那里像个雕塑。
他接过面,放在桌子上,走到余先生后面,轻轻扣了扣脑勺。
余先生的脑勺就这么突突的开了一道“门帘”,长三公分,宽两公分,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电路板。
一番捯饬,他从余先生的脑袋里面掏出一个烧焦的糊块。
然后关上那”门帘”,又坐在原先的位置上,看着余先生,食指敲打着木桌子。
余先生的眼睛恢复过神情来,一脸难以置信。
年轻的时候犯了事情受重伤不能活,后来自己的父母求人把自己改成了半机械半血肉的“人”。
这件事,只有自己父母和“组织”里的人知道。
“你是谁?为什么会修理我这个版本的智能生命”
最后四个字余先生说得很吃力,很不情愿。
他无声笑了笑,“我是黎正笙啊。”
余先生咬了咬牙齿,“不!我问的是,你的真正身份。”
“这也是我一直想弄懂的疑问。”
“矫情!”黎正笙的笑意让余先生感觉脊背冰凉。
余先生举起了右手,一只变成了手枪的右手,直接指着黎正笙的脑门,只是他动不了了。
黎正笙站了起来,两只手指轻易捏扁了抢口,朝着屋子外面走去。
“余先生,有自我意识的智能生命,在人类的世界里可是被严格限制的存在,我随时能够举报你与朋友们的走私行为。”
智能生命的信息交流不需要言语,所以他们周五的聚会总是寂静无声的。
黎正笙一个响指,余先生摆脱禁锢,支撑不住颤抖,一把瘫坐在椅子上。
“这几年技术的革新的确是太快了,你们这样一批被新技术所抛弃的“半机械人”想要活下去,做一些下流的勾当也无可厚非,我不是个好人,我不关心你们是不是违法犯纪,我救你一命纯粹是手痒,你可以当作我这几个月骗你的一番补偿。”
“你你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要找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