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管事大权
郜寻雪上下打量了下曾经自己奉为天神的男人,他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顿时有些懊恼。
“王爷果真剑术无双。”
她的语气颇为讽刺。
南宫玥并不在意,自顾自地低头看书。不过他的眉头微微有些飞扬,似乎心情很好。
“不跟你说这么多。反正就这么定了,这书你给我我也要拿走,不给我也要拿走。”郜寻雪跳上桌子,气呼呼地说道。
反正他腿脚残废,要是他到时候阻止她,那用别的方法对付他吧。
不过,出乎郜寻雪意料的是,这个臭脾气的男人居然没有出声反对,只是云淡风轻地说道:“随你,不要给我惹麻烦。”
对于她想要做什么,南宫玥其实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她到底是谁。
所以,他选择,静观其变。
当然,在他心里知道,他其实是被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所感染。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真正想做一件事了。
见某人没有反对,郜寻雪喜滋滋地摸了摸手里的书,过了好久,她抬头正色道:“用这个赚的钱,我和你五五分。”
她不是不讲道义的人,这里面有他应得的部分。
“不要。”
南宫玥头也不抬。
“不行。”她瞪着眼睛,神色严肃,“如果没有你的这些手稿,我是肯定写不出什么东西来。所以,哪怕你看不上这些钱,但我还是要分给你的。”
这是江湖道义。
“当然,如果你过意不去的话,可以来帮我润色润色稿子。”
郜寻雪笑得格外狡黠。
虽然她从小学习什么诗词歌赋,但对这些东西还是很头疼的。可说书的稿子是必须有这些东西的,如果她可以安排情节,然后这一类的东西有人帮忙的话,似乎也并不亏。
“滚。”
意料之中的拒绝。
郜寻雪淡笑着看着莫名烦躁的男人,眉眼弯弯。“那你总得付出什么吧?毕竟我可以是给你五成的利润。”
“我说了,不要!”
南宫玥瞪着某女,她总是有办法牵动自己的情绪。
“如果我不分给你,就会有人骂我过河拆桥。你明知道我不是这样的人,就别给我找麻烦了好吧?而且,我可不想欠你人情,能用钱解决的事,咱们就用钱解决,好不?”她双手抱胸,笑嘻嘻地道。
“你!”
她居然嫌自己麻烦?
南宫玥恨不得现在就把某人赶出去,可是很无奈的是,因为他从不让旁人进药园,所以此时连个可以使唤的人。
“好啦,钱我是一定会给你的。不过作为回报呢,你就把这个地方给我当办公场所吧。这张桌子够大,还足够安静。”郜寻雪很不客气地推着轮椅坐到他的正前方,眉眼弯弯。
这张桌子很大,给四个人用都绰绰有余。
只是……
她未免有些太得寸进尺了吧?
南宫玥听着这话,脸色都黑了。
最可气的是,他对此毫无办法。
或者说,他不想用那些非常规的手段来对付她。
瞧着某人如黑炭般的神情,郜寻雪笑得格外没心没肺。
良久,她忽然想起自己来这里的用意,顿时一拍脑袋:“瞧我这脑子,差点忘了正事。我现在可是你名正言顺的王妃,皇一品,所以,我要家里的管事大权。”
她是来要管事大权的。
这才是真正的来意。
她以前不管王府的事,不仅仅因为她不是原主,更多的是因为名不正言不顺。而今圣旨都下来了,她可是正正经经的王妃,要家里的管事大权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嘛。
管事大权?
南宫玥抬眸,深深看了眼女子,却只见她亮晶晶格外清澈的双眼,以及信心满满的模样。
“好。”
莫名地,他居然答应了她的要求。
就好像,她想要做什么,只要不涉及原则,他都会答应。
这种异样的感觉让南宫玥皱起了眉头。
“一言为定,记得把当家主母的官印给我。”见他答应,郜寻雪喜滋滋地抱起桌上的书,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东楚国玥亲王,素来一言九鼎。
所以,只要他同意了,那她便放下心来。
南宫玥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眸光深邃,让人看不清情愫。
抱着书的郜寻雪并没有回卧室,反而寻到了偏殿。
偏殿里,兰方正在弹琴,瞧见她立刻恭敬地站了起来,刚想请安,便被她粗暴地打断。
“我说过,我这里不要那些虚礼。”她皱着眉,然后将手里厚厚一堆书全部堆在兰方座椅前的书桌上,“这些,你看完,然后帮我写话本子。”
她的语气很不客气,但却不是那种让人不舒服的不客气,而是带着些许熟络的打趣,让人听了很舒服。
兰方有些疑惑地看着桌上的书,这到底是什么?
但他知道不该问的不问,所以当下拿起一本书来看了几页,顿时吓得目瞪口呆:“这些,是玥亲王的事迹?”
“瞧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郜寻雪无奈摇摇头。他这副表情,活脱脱和之前的自己一样,“而且还是第一手资料,玥亲王自己写的呢!”
“玥亲王自己写的?”
顿时,兰方眼里满是火热。
这东西,可是千金难求啊!
尤其是,他一直视为天神的男人,亲手写的?
“什么时候能写完?”看着某人眼中的狂热,郜寻雪十分无奈地一边捶腰一边问道。
这些书都有她半人多高了,搬过来差点没累死她。
真不知道南宫玥是怎么拖着废了的腿把这些书运到里面的,那里他真的不让人进吗?
怎么听怎么像个笑话。
“啊?什么多久写完?”兰方显然一脸蒙住的模样,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顿时,她有些无奈地摇摇头,伸手捏了捏某人鲜嫩的脸颊,叹道:“这位小兄弟,我之前让你写话本子来着啊!”
她大了他差不多五岁,足够做她姐姐了,这样的动作,至少在以前的秋紫夕看来是很正常的。
因为,很小的时候,大她5岁的百里墨轩也经常做这样的动作。
她的动作让兰方疏忽间脸就红了,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半步,假装认真看着那半人高的书,其实心里跳得跟个拨浪鼓一样。
“啊……这个,最快也得半个月……”
他看着这些起码到他腰高的书,怯怯地补了一句,“如果时间很赶的话,我可以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