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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胡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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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祸从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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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之鹤领着安世杰等人轻车熟路的来到了醉仙楼。看他那副对路线了然于胸的样子定是这儿的熟客。

  “之鹤兄,看样子你是这儿的熟客啊!一会儿你可要给我们介绍介绍这儿的招牌菜。”作为吃界之人,王飞龙好不容易碰上一同道,话匣子一打开就和不上了。

  “那是自然,在下也想知道这醉仙楼的菜相比上令父的手艺究竟差上多少。”

  张之鹤何许人也,曾经的三公之后,今广武县侯的嫡长子。之前未发现王飞龙的身份是因为一路上他与众人交谈甚少。可自打他邀请众人同去醉仙楼后,大家开始愿意同他交谈,其中以王飞龙为最。以肥龙的话痨程度,甚至都不用张之鹤套自己就已经说得差不多了,只差没大喊我就是王大厨的儿子、峨眉掌门的关门弟子。

  “那肯定没得比。想当年连皇帝都下旨让我爹进宫做厨子。要不是我爹跑得快,现在应该已经当上御膳房的总管了。”说起自己的老爹,王飞龙可谓是摇头晃脑一脸的得意。

  “你就吹吧。”覃翔对于肥龙嘴里的话可是一句都不信,“这皇帝的御厨可是你爹说不当就不当的?”

  “你这人咋还不相信呢?想当年司马皇帝可是亲自下诏…”

  “好了,虽说这益州已经不再是司马氏的天下。但在这官道上如此议论也是不妥的。”眼看肥龙就要口无遮拦地继续说下去,安世杰连忙截下了他的话。

  对于几人如此议论司马氏,张之鹤并不在意。虽说在一年之前,朝廷已经平反了张华谋反的冤案,也恢复了世袭的广武县侯一爵。但他目标从来都不是什么继承爵位。对于入朝做官,拱卫晋王朝他可提不起一点兴趣。在他的心中有着更为远大的理想抱负需要实现。故而对于众人口无遮拦的对话,张之鹤不过是一笑置之。

  其实安世杰截下肥龙的话,也是考虑到张之鹤的身份。尽管他并不知晓张之鹤的具体身份,但对于一些传闻他还是略有耳闻的。

  “不知在下有生之年可否有幸一品令尊的手艺,若是有幸怕是今生死而无憾了。”

  “改日我求我爹给我做上几碟小菜,再偷上两坛师傅的好酒,好好与之鹤兄坐而论论着饮食之道,到时候定要不醉不休。”

  “我也要我也要。”覃翔、冉慕和白映雪三人一听有机会品尝到王大厨的手艺,连忙恬着脸要求蹭饭。

  被张之鹤这么一打岔,话题便转到了如何才能求王大厨做菜、怎样才能偷出掌门的珍酿上了。

  不多时,众人便来到了传说中南安城一绝的醉仙楼。

  将马交由店小二拴好,众人迈步走进店内。醉仙楼一共三层,一层为散座,十几张方桌错落的摆放在大堂之内。每张桌旁都已有人落座,整个大堂之内喝酒、交谈之声不绝于耳,人声鼎沸。二楼三楼皆为雅座,专供南安城内的达官贵人饮酒品菜之用。

  张之鹤作为这里的常客,自然是不会坐在大堂这种嘈杂的地方。刚一进门,眼尖的掌柜便迎了过来,对于张之鹤这样的富贵公子他可是从来不会怠慢的。

  “张公子,您又来赏光了?”掌柜一张肥硕的大脸上满面春风。对于眼前的张公子他可是喜欢的紧,不但频频光顾,还出手阔绰。这样的金主他可不敢怠慢,务必要让张之鹤感到宾至如归。

  “掌柜近来生意不错啊。”张之鹤开口寒暄着。

  “都是托张公子的福。您大驾光临,让小店蓬荜生辉啊。”

  掌柜的马屁拍得冉慕众人一阵恶寒,倒是张之鹤早已习惯了这种店家的嘴脸,不以为意。

  说话间掌柜已经亲自将众人领到了楼梯口,伸头冲楼上喊了一句:“贵宾六位,庭轩阁!”转头对张之鹤道歉道:“店内诸事繁杂,还容在下就送到这里。凡有所需,张公子您随时招呼在下。”

  “掌柜的客气了,我们自己上去便是。留步吧。”

  “那在下先行告退。”说完掌柜略施一礼,转身离开。只听得大门之外又传来掌柜的招呼声与熙熙攘攘的脚步声。

  众人拾级而上,进了包房,依次落座。

  不多时,小二便将菜肴端了上来。只见各色山珍海味皆汇于方寸之间,众人还未动筷,单闻香味便已食指大开。这醉仙楼果真是不同凡响,菜色虽比不上王大厨所做,但也能称得上是人间美味。

  不出半个时辰,桌上已是盘干碗净,除去王飞龙外其他人都已酒足饭饱。只有肥龙一人的筷子还在上下翻飞着。直到将盘中的最后一片腊肉夹进自己的嘴里,他才意犹未尽地将手中的筷子放下。

  大大咧咧地一抹嘴上的油,王飞龙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丝毫不注意形象地往凭几(古人席地而坐时倚靠之物)上一摊。“可算吃了个八分饱,要说这醉仙楼,无论是菜肴还是汤饼都是当真不错的。”

  “这才八分饱?拜托,你吃的可比我与覃师兄加起来的还要多啊。”对于肥龙的饭量,冉慕着实吓了一跳。

  “师叔若是还觉不够,师侄便让小二再去做几道。”

  “不了不了,一会儿上街上在吃些小吃填塞填塞就行了。”王飞龙摸摸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心满意足地说。

  众人又在席间嬉笑闲聊了一会儿。一炷香后,掌柜将众人送出了醉香楼。众人约定好汇合的时间、地点后,便各自分开置办自己需要置办的年货了。

  冉慕年级尚小,一个人采买怕会被讹,故而冉慕与覃翔二人一组去置办胡桃、榛子、榧子一类的坚果以供山上众人守岁之时聊天解馋之用。安世杰要去为牛神医才买一些药草。至于王飞龙,下山之前他父亲可是再三叮嘱要他寸步不离地跟着安世杰,自然是与安世杰一同前去置办药材。白映雪一开始倒是想跟着安世杰一起,但一听要去药材铺立刻便失了兴趣。

  还有张之鹤倒是实相,既没有像其他追求者一般紧紧黏住白映雪,也没有强行要求与剩下两组同行。反倒是一个人牵着马,施完礼便独自离开了。

  这一下午冉慕可算是见识到什么叫做杀价,不论是什么东西,覃翔买之前都得砍上一砍。据这位不差钱的大公子说,他这么做从来都不是为了省钱。他的歪理是如果买东西不砍一砍价,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呢?对于覃翔如此的不要脸的行径,冉慕一瞬间真想离他十丈远,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

  安世杰那里也同覃翔这边差不多。安世杰的抠门可是在“进学堂”出了名的。对此王飞龙有所耳闻,只是一直无缘得见。今日恰逢机会,这一下午看得他可是目瞪口呆、瞠目结舌。为了一两粮食(当时交易所用钱财)的差价,安世杰可谓是口吐莲花、颠倒是非,活活把那店家给侃的神烦不已,才把这一两粮食给保住。这时王飞龙才发现,原来一直看上去不善言辞的安世杰,一到砍起价来那口才还真不比自己的差。

  反倒是白映雪作为一个女孩子家买东西倒是爽快得很,只要喜欢直接就给买了。不知不觉间,竟然买了一大包的发簪首饰。可能不论什么朝代,女性对于美的事物向来都是没有抵抗力的。好在峨眉山上也有不少女修,大家一分倒也没有多少。

  何曾想正是这种出手阔绰的行为,一不小心却为白映雪招来了祸端。

  自打白映雪挑选第三个首饰时,不远处人群中,一双猥琐的眼睛已经悄悄地盯上了她。

  王老三这两天可谓是喜上眉梢。

  每当年关将近之时,就是他一年中最为“丰收”的时候。自打四年前,借着流民起义,时局不稳,治安混乱的档口,王老三就趁乱开始了自己的盗匪生涯。作为一名贼,王老三开始时是非常称职的。每天没日没夜的偷,不论是这民房小屋还是深宅大院亦或是闹市街口都有他“辛勤劳作”的身影。

  可是不论偷多少,那些偷来的粮食、布匹和五铢钱还没来得及进自己家的门,就被他全输在了赌桌上。久而久之王老三觉得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他知道自己赌瘾戒不掉,那就得在怎么“挣钱”上下功夫。正所谓偷不如抢,要说来钱来粮,抢还是比偷来得快。迫于生计压力,王老三不得不转行当上了盗匪。经过近两年的打拼,他发现自己做匪比作贼成功多了。凭借着祖上留下的《流星刀法》(其实他祖上留下的是一本刀谱残本,并不知何名。《流星刀法》是王老三觉得拉风自己取的。)和打小在父亲棍棒之下逼出来的童子功,王老三发现竟然没人打的过自己。这下倒好了,王老三仗着这一身功法收服了不少的盗匪团伙,甚至还将他们收编组建成了自己的帮派。

  立帮之后,王老三还制定了两条帮规:其一,他是以偷入行,偷算是他的老本行。人不能忘本,所以凡帮众皆应能偷则不抢,偷窃不成才能明抢。其二,不偷穷人,衣衫褴褛、家中粮米不足一斗者不偷。为了顺应这两条他自认为很侠义的帮规,王老三将自己的帮派命名为义盗帮。

  要说这王老三可当真称得上是“劳动模范”。即使是大过年的他这帮主还是不忘奋斗在第一线。这不这刚用完午膳,他就亲自带着手下来城西集市摸点子(小偷行话,趟活儿)。在人群中那么一打量,只一眼就盯上了白映雪这头肥羊。

  如何挑选下手目标,对于贼来说那是基本功,其重要性不在手上功夫之下。谁有钱,谁没钱,大概都是什么身份,他们只需要扫一眼便基本心中了然。

  像白映雪这种青衫男装打扮,出手阔绰却又没有随从左右护卫,且在这首饰铺里一呆便是一个时辰的。往往不是富家公子便是或男或女的江湖人士。

  前者就是一群纨绔子弟,偷了便偷了。凭脚力,他们是绝不可能追的上王老三这种专业盗匪的。

  至于后者更是王老三的最爱。尽管江湖人士多有功夫在身,有可能追的上他们。但一旦发现对方是江湖人士,王老三等人便会启动另一套方案,将这些个江湖人士引入某些小胡同里。待其进入,再来个瓮中捉鳖。个人一围,他再一提刀压阵,暗偷变明抢,即使是江湖人士也得乖乖就范。

  王老三用这招可是黑过不少的江湖人士。在他眼中,所谓的江湖人士不过是一群吃饱了没事干用打架来消耗多余精力的花架子。抢了便抢了,反正这群人无权无势,更对这世道没有半点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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