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魔王在世
东盛集团之所以能在z市屹立不倒主要归功于他的老一辈,而不是如今这个败家子金荣正。\、qb五。c0/话说金荣正的父亲是cx国的一名普通农民,早期的cx整个国家都很穷难以解决温饱问题。
cx整个国家的产业就是种植那种被人称之为神罂粟huā。说起这个罂粟huā,压制出来的东西就是早期的鸦片,再深加工就是毒品之王——海洛因。
正是这名不起眼的农民将一公斤的海洛因包装好吞进肚子里头,这个大胆的举动在那个时候边防人员是怎么也查不出来的。换做现在这种手法才普及起来,不过现在的检查技术相当的高明了,这招已经不管用了。
这名cx来的农民靠着过人的胆识开创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他不惧黑道恐吓照样卖自己的毒品曾经还创下一个人单挑七个的英勇记录,渐渐了成为了一个有钱人。
他先是在华夏安家落户办理了绿卡成为了一位华夏的公民,换了个名字,因他把金钱看作第一位因此姓金名银铜。不要看这个名字老土,金银铜到是个厉害的角sè。很会审时度势,什么对他有利他就去干什么,成为了z市西街一大恶霸。人一担有了钱就想把自己洗白,毕竟谁都不愿意一出生就双手染黑,既然有了这个机会当然不会放过。
黑白无非就是往那些出示个证件说自己是官的人手里撒点钱,那些官一高兴把你做过的错事脏事统统删出掉,比如今电脑的回收站还要方便。
到了金银铜二十岁的时候做了倒娶了当时东盛董事长的千金,说是千金,其实不止千金。东盛董事长的千金是个长相吓人的nv人,还有些智障,一般人也觉得这是个qb5难逢的好机会只要娶了董事长的千金那就是忍辱负重几年的事情,到时候飞黄腾达后想要什么样的nv人要不到。
身为东盛公司的董事长当然是个沉浮很深的人,一生阅人无数,只要是打歪主意的人统统没有好下场。但是他唯一看走眼的人就是金银铜这个人。
早年的金银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不到两年时间当上了一个小小的科长。董事长的宝贝千金却对他一见钟情,一往情深,成天嚷着非他不嫁,傻傻的她只认金银铜这个丈夫。无奈之下董事长暗暗观察着金银铜,几个月的观察让董事长喜欢上了这个没有野心的年轻人,于是将nv人嫁给了他。
整整十年的时间,金银铜靠着自身努力为东盛公司打下半壁江山,老董事长念他是个nv婿又没有生一二半nv,尽管他再有才华还是执意将东盛公司jiāo付给自己的那个败家子。
公司一jiāo出手老董事长就撒手人寰,或许这是他在临死之前看出了金银铜的也心所以没有将公司jiāo给他。但是他没有料到自己的儿子着实无能跟金银铜不在一个档次上,不到一年时间东盛公司反被金银铜掌握生杀大权。金银铜到是还有些人让大舅子跟猫狗同吃同睡,要是换做以前他早就一刀结果了他。
对于自己的结发妻子金银铜每天把他当菩萨一样拱着,因为正是当年这位千金的下嫁才有金银铜的今天。金银铜又娶了个老婆回来,于是才有了金荣正。到了快四十岁的时候他的情fu已经不下三十个,好像当初跟千金一起共枕眠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过活塞运动,到这个时候要尽情的补偿。
金荣正唯一一点像他老子,那就是好sè。不过他不用苦等十几年,也没有父亲那般沉浮,他只知道huā父亲打下来的江山。原本他可以衣食无忧,甚至坐吃山空,可惜他触犯了一个人的逆鳞。
巨龙脖子下都有巴掌大小的一块白sè鳞片,呈月牙状,即俗称逆鳞脾气再好的巨龙一旦被触及逆鳞,立刻就会像火山喷发一样散发出无限龙威。
这个人就是黄胜信,兄弟们视他为神,爱人们视他为能够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的人。每个人身上都有属于自己的逆鳞,不容他人碰触,一担揭逆鳞,离死不远。
黄胜信一声最在意三样东西:亲人、爱人、兄弟。这三样就是他的逆鳞,不容人家触碰。可玩世不恭的金荣正偏偏就将他心爱的付若惜bi入绝境,逆鳞触,怒火焚!
黄胜信在敌人看来那就是魔王在世,除非你是能够只手遮天的大人物,大到跟梁忧患一样的人物,黄胜信自然不会动。东盛公司虽然是头大象,黄胜信吃不下,但是一只大象tui黄胜信这个魔王还是足够消化掉的。
在胖子善跟南邵的手下提供的资料显示,那个金银铜到今年虽然已经五十岁高龄却雄风不减当年,在牡丹huā下做个风流鬼。正是在今日与各位大亨谈成协议之后黄胜信迫不及待的就在高档妓院抓获了金银铜。
黄胜信等不及让五位大佬消灭东盛公司之后才像他们要“付王公司”,这样反倒是黄胜信欠了他们人情。既然他们已经答应将今年的目标对准东盛公司,那黄胜信就能趁机咬东盛集团一口,等东盛集团反过来想要打压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过不了多久就会被消化掉。
五十岁的金银铜却表现出一种与世无争的态势来,既然自己栽在黄胜信的手上他要什么就给什么,不就是小小的“付王公司”,他老人家大手一扬就把公司还给了黄胜信,眼皮都不眨一下。
付乐问过黄胜信,为什么不再多敲诈一笔。黄胜信笑着说道:“金银铜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是因为他有真本事,如今年事已高不想跟我们这种小角sè计较,要是真的迁怒了他的逆鳞,即使东盛公司已经被围攻他也要抓着终幻公司一起死。”听了黄胜信的话付乐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只能做他下属的原因了。
付乐是个jg明能干的大将,上阵是能冲锋陷阵。可黄胜信不一样,他是帝王,是一名决策者,他的决策往往牵动着全部人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三思而行,但是还要有魄力。他像是在悬崖上走的魔王,常常会有跌下去的可能,却永远掉不下去,因为他是魔王。
收腹付王公司之后,他给了付乐更大的空间,让他施展才华。付乐提出让黄胜信有时间去一趟市,与那里的服装业老大李天谈谈合作计划。付乐也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他的野心再与想要统治整个服装行业。也就是他的这个提议才让黄胜信快速的在z市有了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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