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女骑士 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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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偶尔会出于习惯把她称为亚历克斯,你会不会介意?”
“那你叫我的时候怎么办?”
“我会记得叫你亚历克山大。”
“怪怪的。大家一般都喊我亚历克斯。”
“我会同样努力记着用亚历克珊德拉称呼她。实际上不仅仅是名字,你和亚历克珊德拉长得也都非常‘拉斯特’,你们有一样颜色的柔软头发,高傲的鼻子,很适合微笑的眼睛——不过她的那只眼睛,不是和你一样的金色,而是碧绿色。”
“长得……‘拉斯特’?”
“我见过很多拉斯特,等你长大了,也能辨识这种共性。”
他微微一笑,接着说:“亚历克珊德拉的眼睛因为是绿色,略显冷酷,而且她很少笑。不过正是因为不同于常人的冷漠,关于女骑士一笑千金的说法在当时非常流行。但我经常回忆起她偶尔展露的微笑,那其实是很普通、很快乐的笑容。”
“我经常笑的。”
“是啊,亚历克山大,你比她开朗许多,但是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性格。亚历克珊德拉十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就去世了,她在十二岁的时候独自前往中央,经历过很多残酷的事情。”
“残酷的事情?”
春天,沾染着湿冷雾气的早晨。
女孩用一块厚厚的毯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只露出那对拉斯特的眼睛,以及苍白脸颊边的一丝鬈发。毯子上绣着来自南方的别致花纹,是昨天夜里她的母亲送给她的。
她用并不慢的脚步往前行走。
那丝垂落的金发宛如日出时的第一缕阳光,却未能温暖女孩冻僵的皮肤。但她并不感到寒冷,相反,她几乎因为竭力抑制自己的悲伤与不安而燥热。她的眼泪在流出前被凭借意志咽下,灼烧着血液。
女孩并没有留下前额短发的习惯,因此那只血红的眼睛在雾气中鲜明地展露着她的决绝。
城堡仍在寂静中沉睡,只有她与她牵着的一匹小马驹,踩踏着古老的石砖路,慢慢离开它沉默的怀抱。
女孩的叔叔英格玛子爵在冬季恩获节的时候回归家乡,他携着那封每五年会由皇室下达的招募令。他肩负的任务是将一名拉斯特的孩子带往中央。
女孩的父亲卡尔伯爵在前年因为流行病去世,只留下了两名子嗣。长女亚历克珊德拉如今十二岁,长男康拉德九岁。康拉德患有癫痫,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可能经受住骑士的考验。
恩获节时为数不多的拉斯特族人齐聚在这座古堡,商量几个昼夜,喝完了那个秋天酿造的所有苹果酒,最终决定将亚历克珊德拉送往中央成为骑士。
她只要接受训练,在五年期满后即可拒绝最终测试,返还故乡——这是最为理想的安排。
他们不知道这对姐弟中最终会由谁背负诅咒,因此更为重要的是继承人,以及目前必须应对的来自中央的要求。
英格玛在中央骑士团已经担任了二十余年骑士长,作为他那一辈同族中背负诅咒的人,他获得的时间并不算少。
英格玛是一名优秀的骑士,也是一个典型的拉斯特。
他有些傲慢,但是很能喝酒享乐,并且幽默风趣;平时总在宽厚的脸上挂着笑眯眯的笑容,把那只与众不同的眼睛遮掩起来。
他站在路口,看着那名少女和她那匹尚未成年的幼马,在浓郁的雾气里缓缓靠近,细瘦的轮廓逐渐浮现。
她不是普通的拉斯特的孩子。从英格玛抵达城堡至今,他看见她的时候,少女始终决然地睁大眼睛,脸上罕见笑容。
英格玛听她的母亲说过,自从伯爵死后,亚历克珊德拉似乎就已做出了代替弟弟背负诅咒的决定。她就像一只预料到自己将被推下悬崖的幼鹰,绷紧了羽翼未丰的柔弱双翅。
现在他们把她推下去了,却没有给她承诺,她究竟是否能够腾空飞起。
——该死的诅咒。
在和平时期,拉斯特们完全有理由这样暗骂几句。
“英格玛叔叔。”
女孩在他面前停下来,她站得笔直,却还够不到英格玛的手肘。女孩似乎一夜未眠,眼眶泛着粉色。但她把嘴唇抿成了坚毅的苍白线条。
“出发吧。”
英格玛不知道自己与自己身旁的高大魔犬在这个瘦小的女孩眼中是何种模样。他伸出手拍拍女孩单薄的肩膀,就像对待那些年轻的预备骑士。
亚历克珊德拉抬起头看了看他的眼睛,又看了看他的魔犬。
英格玛的魔犬叫做泰伦,是一头一百六十多岁的壮年骑士犬,有着格外巨大有力的前掌。他曾在庆典上将两头魔犬一并踩在脚下,为他与他的第一任主人赢得了那场比赛的桂冠。之后国王在酒宴上赐予了泰伦“重击的利爪”这一名号。
巨犬在女孩的注视下俯首,回以沉默的凝视。
拉斯特家族的领地距离格登并不算太过遥远,穿过一部分中央平原和平静的穆柯尔河,骑马至多四天的路程。
“那样的马没有办法长期行走。”英格玛坐在巨犬身上,回头俯视着女孩与她的小马。
她们在他与魔犬身边显得无比袖珍。
在出发前,他将女孩的所有行李放在了泰伦身上,泰伦对于这一点点增加的负重毫无意见。但时常被提醒放慢步伐照顾小马细弱的四蹄,似乎让他有些不耐烦了。
泰伦虽然拥有隐忍耐心的品质,但他会因为情绪波动而无意地鼓动喉咙。
在英格玛第九次用靴子轻拍铁蹬的时候,泰伦意识到了自己鼓动喉咙的动作,于是他立即克制自己,放缓脚步等待落在身后的小马走上前。这是泰伦一百余年都无法纠正的坏习惯,他也从来没打算放弃改掉它,虽然并没有人要求他这样做。
女孩赶上几步与英格玛同排,她从关注前路的双眼中分出目光看向英格玛。
她听上去像是在方才做了个艰难的决定:“我认为莫莉确实很快就会走不动了。或许等到抵达城镇后,我可以把她卖掉,买一匹更善长途的骟马。”
“不,亚历克斯,”听到她这样说,英格玛有些惊讶,他连忙伸出一只手跟随摇头的动作摆了摆,“你不需要丢掉你的伙伴。我的仆人会在进入中央前的爱珀司镇上等待我们,我之前吩咐了他们准备马车。我想告诉你,到爱珀司之后行程就会舒服些了。”
过了一会儿,女孩小声地说:“谢谢你,英格玛叔叔。”
“你不需要说谢谢。”
雾气已经完全散去,拥有和缓起伏的平原沐浴着阳光苏醒。草原在初春汲取水汽,生出嫩绿色的草芽。那是充满了宛如利刺般的拥有生命力的绿色,而这两位来自拉斯特的旅人都不能真正目睹。但他们可以切实地闻到野草散发在空气里的新鲜气味,听到呼啸的东风吹走上一年最后的枯草时,新生命盎然的歌声,看见地平线上光芒闪耀的半轮太阳。
哪怕无法辨识色彩,女孩仍然因为日出绚烂的美丽而四处张望着,嘴唇的弧度变得柔软起来,脸颊上出现血色。
“英格玛叔叔。”
他听见女孩不再紧绷的声音,清脆而年幼,透露出了一份高贵的无畏:“英格玛叔叔,你认为我会像你一样,拥有一头魔犬吗?”
英格玛看到女孩的眼睛里流动着炽烈明亮的阳光,她的神情里有一种渴望——对未来世界的征服。
她在晦暗的早晨抛下了一个少女对家乡的留恋,现在晨雾散去,她的目光已经投向未来。
英格玛意识到他们都是错的——那些已经摆脱了拉斯特诅咒的旁支,他们都没有看到这名少女真正的身份。她才是当之无愧的光辉之虹。
英格玛替所有的拉斯特予她以承诺:“你当然会成为魔犬骑士,亚历克珊德拉·冯·拉斯特,光辉的后裔,胜利的彩虹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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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将这片大陆称之为玫忒,意思是太阳路经之处——玫忒地区大多数时候仅仅指的是从东部沿海一带至往西部的冰凿河,而再往西边的大森林与大沙漠被称为日落之地赛忒。
玫忒区域在早期分为数十个人类国家。千年前位于中央北部的艾希亚人因为肥沃的平原土壤与穆柯尔河的哺育而壮大起来,切翁神临世度返纪年150年,在“黄金之王”摩特恩及其家族格登斯曼的引导下,希尔维的艾希亚人占领了整个中央平原。
艾希亚的主支系来自北方的临冬山,那条山脉盛产银枝松木与金属矿,这是艾希亚人将国名定为希尔维银之国的原因,也是为何他们无比向往南部更为温暖富饶的土地。
格登斯曼家族将国都建立在大平原的中央,并以自己的姓氏命名。艾希亚人花费五百年的时间,将希尔维建成了一个伟大繁荣的帝国,此后在与周边国家的相对稳定中逐步巩固。
在希尔维帝国扩展与繁荣的进程中,有一支力量无疑成为不可取代的助力。
——在黄金之王的那个时代,魔法仍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当时协助格登斯曼的大祭司来自北海的荒芜之境,拥有超越凡人的神赐恩惠。他炼制出了一种勇猛巨大的动物,人们把那些形似犬类的猛兽称为巨犬。
被祭司占卜选中的骑士与巨犬结立契约、共同生存,在战场上所向披靡。
这支骑士团是被选中之人才能加入的荣耀战士的队伍,世世代代由拥有最高贵的血统的骑士组成。而在其中,第一代魔犬骑士的后裔拉斯特从未缺席。
这次他们会看见一个拉斯特的女孩。
年仅十二岁的拉斯特女孩加入皇家骑士团,一个女孩加入骑士团——这个消息比女孩本人早两个月抵达皇城。
当时的国王杰弗里一世,后人称之为“忠厚之王”的,在批准了拉斯特的请求之后,叮嘱大臣不要将这个消息广而告之。
最先由国王那里听到消息的是安杰文斯侯爵。他的封地临近中央,族人历代在皇宫担任要职。用于操练骑士团的银铠堡位于他的领地与皇城之间,银铠堡也是当年第二代安杰文斯与格登斯曼共同出资建造的。
从银铠堡往南穿过一片缓坡,就是安杰文斯的府邸银翼堡。
这里也是英格玛和亚历克珊德拉进入皇城报到前的最后一个落脚处。
他们赶到安杰文斯府上的时候已经是日暮时分,夕阳被远处城镇的轮廓吞没。
位于中央的城堡与南部戴尔希亚地区建筑风格迥异,中部建筑整体显得高窄,装饰有形状优美尖顶。由于格登西北部的饮风山所产石料色泽偏白、光洁细腻,因此当地贵族建筑的城堡也比各处要更加明亮精致。
安杰文斯侯爵已经近八十岁,现在代替他接任财政大臣一职的是他的长子葛列格。
葛列格与妻子居住在位于城市中心的裴罗斯佩尔皇宫内,因此英格玛与亚历克珊德拉见到的是老侯爵夫妇、居住在银翼堡的葛列格最小的儿子,与他们十一岁的长孙女。
安杰文斯侯爵是位好客善谈的老人,英格玛与他们家族的人也常有交往。晚餐后他与安杰文斯一家坐在炉火边闲聊。
亚历克珊德拉大概因为不适应长途跋涉,看上去十分困倦;她坐在安杰文斯的女孩边上,眨着眼睛看向炉火,寡言少语。
“你有两个月不在中央,北方的事情听说了吗?”安杰文斯伯爵与英格玛隔着一张小棋桌对坐。
英格玛摇摇头:“洛卡瓦尔德?”
“对,洛卡瓦尔德公爵在二十天前去世了。”
英格玛皱了皱眉:“愿他的灵魂安息……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下一任公爵是古斯塔夫。从前古斯塔夫在骑士堡受训时我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
老侯爵抚摸了一下颊边雪白的胡须。他为自己和英格玛倒上了葡萄酒。
“是他。古斯塔夫今年刚满三十岁,我记得他十几岁的时候在骑士团里是个狠角色。这么说起来,我也还记得你到中央来的时候,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老侯爵抬起手比划了一个只比椅背高一点点的高度,“那时候你的父亲已经去世了,送你来中央的——应该是你的长兄,也就是这孩子的父亲。”
英格玛点点头。他看向亚历克珊德拉,她正把视线集中过来。
“当时第二天告别的时候你扑在伯爵怀里抱着他,一直不放开,因为你不肯让别人发现你哭了。其实你是在擦眼泪。这是拉斯特的倔脾气吧?”
英格玛听到少年往事,笑起来:“您还记得这种事情,怎么总是自称年迈了?”
“以前的事情经常想起来,现在的却记不清……”老侯爵看着亚历克珊德拉,对她微笑,“这孩子真像你的兄长,比你还要更加傲气。”
“听说大家都觉得拉斯特长得相像,是因为这只眼睛给人印象太深刻的缘故。”英格玛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右眼。
“我和很多个拉斯特打过交道,可不是随便说的。你们拉斯特在中央的人眼里看起来或许都差不多,但我知道,你们每个人对待你们一族使命的态度都不相同。而这个女孩,亚历克珊德拉,所有人都会记住她——这可是希尔维历史上第一个加入预备骑士团的女孩啊!”
英格玛眯起眼睛,抿着嘴角苦笑着点头。
亚历克珊德拉绷直了脊背。
“如果你在银铠堡发生任何事情,都可以来这里找我们,”老侯爵的夫人和蔼地开口。她是安杰文斯侯爵的续弦,比老侯爵年轻十五岁。白发底下还有几层浅褐色,捻着织针的手指很灵活,看上去非常精神,“从那里走过来只用一刻钟时间,你随时过来,我们会尽所能帮助你。一个人生活可是会很辛苦的。我的弟弟曾经在银铠堡,那时候我经常会带些吃的送给他,每次看见他,他都像受过了大委屈。”
“可不是吗,”老侯爵说,“我年轻的时候也在银铠堡吃了不少苦头。真正耐得住艰苦训练的都是那些发誓要进骑士团的人,普通的孩子不过是打算混个几年。英格玛呢,你当时怎么样?”
“感谢夫人的盛情,我们骑士团的所有人可都仰仗着安杰文斯大臣批下来的经费改善生活。”
英格玛娴熟地站起来,向夫人行了一个令人愉快的骑士礼。
他坐下,笑眯眯地回答老侯爵:“我刚加入预备团的时候……和儿时在家里骑马打猎相比,在那里接受的当然是非常高层次的训练强度。不过我在两年后就加入魔犬骑士队了,皇家骑士选拔的时候我只是观战而已。虽然有很多家族的孩子并不打算投身中央,但也有很多进入银铠堡的人是家里的次子或三子,他们十分希望加入骑士团。骑士团每五年仅仅从中央预备队选拔百人左右,竞争的激烈可以想象。”
“亚历克珊德拉,她有什么打算?如果不需要参加骑士团试炼,两年后就可以申请退出了吧。”
“我们暂时还没有确定这件事。”
老侯爵露出吃惊的表情:“她难道打算加入骑士团吗?”
侯爵夫人惊讶地看着亚历克珊德拉,坐在亚历克珊德拉身边的安杰文斯女孩则更为吃惊,手上拿着的刺绣掉到了地上。
英格玛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是拉斯特家的人,是成为魔犬骑士,”英格玛纠正道,“但我们家族里的人还没有就她的事情达成一致意见,亚历克斯自己也还需要更多的磨炼才能决定这件事。”
侯爵不太镇定地说:“她是个女孩。”
“她是个拉斯特。”英格玛睁开眼睛,露出笑容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