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穿着一身暗蓝色笔挺的警服,腰带系的一丝不苟,沈晏脸庞白皙,秀气斯文的模样和他肩头的警彰警衔,实在令人惊叹。
看来今晚是没白白加班,一连瞧见两个惊为天人的型男帅哥,那个胖乎乎的护士偷偷拿来手机来,想拍来传到网上。
警服帅哥貌似黑着脸,很紧张,看了看四通八达的走廊,转而来问房间病床号。
护士的小心脏一阵紧皱,扑腾扑腾地,加蹙呼吸,满心欢喜地刚准备开口,沈晏一转头便看到不远处站着的顾乔。
静默已久,神色不善。
沈晏心头窝着一口气,二话不上,“蹭蹭”窜上去就是一个扎实的拳头,凌厉的拳风直奔顾乔脸上。
真是风一样的美男子,说揍就揍,画风突变的也太快了,“天呐!”护士一阵惊呼,甩下手机便忙跑上前去,强大气场也使她只敢站在几步远,呆愣着。
怎么办,上前拉架?考虑到自己短胳膊短腿,小护士身形未动。
打架斗殴,要不报警吧,可对方就是人民警哎。
护士一头汗水。
完蛋了,自己值夜班,万一二人拼个你死我活,受伤了怎么办……额,转念一想,这里不就是医院。
“我问你,她到底怎么样了!”沈晏揪起顾乔的领口,完全控制不住现在的情绪。
他也不想控制。
花汐朝,是他想碰却始终不敢碰的,没有谁是天生的玻璃心,经历过她的童年,可以说没有人不会疯,饶是沈晏,默默地陪了她这么久,一心一意地开导着,再加上花汐朝仅剩的微薄的勇气,才逐渐走出以前的阴影。
磕着碰着沈晏都会心疼不已,眼前这个男人,居然敢去刺激她!
捧着怕碰着,含着怕化了,在沈晏心底他心甘情愿为花汐朝做任何事,即使她说你别喜欢我,沈晏也能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去跟她开着玩笑。
你别皱眉,我走。能做到这般,沈晏的爱不是卑微,而是尊重。
隔着病房的玻璃,咫尺之遥,他第一次见到花汐朝是在精神疗养院,三楼拐角那个阴暗的房间,钉上了冰冷的防盗栏,是乔谨言的死,让她选择彻底逃离这个世界。
受刺激后精神失常是精神分裂特征的明显表现,特点多为不系统、泛化、荒谬离奇;原发性妄想(妄想知觉);幻觉,以言语性幻听多见。
沈晏是第一次接触精神分裂的患者,却表现出足足地耐心,一点点地开导女孩。半个月后,她眸子中的空洞,逐渐清亮起来,不再迷惘,开口说的一句话,却让沈晏心头一怔,打翻了盛着米汤的瓷碗,发出清脆的摔落声,心绪久久不能平静。
“多数人25岁就死了,但直到75岁才埋,而我8岁就被判了死刑,死缓到今天终于上了刑。我以为是解脱,却不能入土为安,因为余下的五十年,要用来赎罪。”
五个小时之前,从宋离队长手中接到顾乔的电话,沈晏的右眼皮就跳个不停,果然。
任务还是要执行。
沈晏肩头扛着的是祖国和人民,他不能一言不发的离开队伍,即使心绪不宁,他也尽力做好最好,调节好心态去营救被害者。以最小的损伤,围剿获胜,端了整个黑市器官倒卖的老巢,解救了数十名被抓的儿童和年轻少女。
所有人都在欢呼,激动不已,医护人员上前要给他包扎伤口,沈晏拒绝了,蓦然离去,一个人、悄无声息。
待到忙完这一切,拖着疲惫不堪、伤痕累累的身躯,他来到她身旁,迫不及待。
一刻,都不能等。
我的生命是祖国的,我的心留给了你。
顾乔侧头啐了一口血,抬手擦了微微红肿的嘴角,一言不发,面色沉静。
这一拳他该受,是他的疏忽大意。
如果……
昨夜,顾乔抱着割腕自杀的花汐朝,下了出租车一路奔向急诊室,虽然做了紧急处理,伤口不会威胁生命,顾乔还是忍不住的心慌。
那一刻,他真的怕了,沉稳睿智的男人,二十八年来唯一一次惊慌成这样,即使是任务中被组织背叛,即使冒着生命危险冲到第一线,即使被囚禁折磨了一个月形同枯槁,他都不曾像现在这般,发了疯地,失去理智。
洒了一地的血,沿着走廊的楼梯。
男人紧抱着一个眉目紧闭的女孩,自跑进医院大厅就叫喊着医生,声音都喊哑了,连带着男人苍白的脸色,场面骇人。
那架势,让不知情的人都围观了足足两三层,直到后来医院的安保来维持秩序,才疏散了人群。
提心吊胆了三个小时,手术室地灯终于灭了。
想到icu里正在昏迷的女患者,两男争一女的戏码立刻冒出在小护士的脑海,啧啧,真是可惜了,红颜祸水。
本着尽职尽在的工作态度,护士红着脸扯着白色护士服的一角,碎步上前,试图缓解一下剑拔弩张的气氛,“这位先生,你是来探视icu192号的病人吗,是不是姓花,病人手术之后还没清醒,暂时不能探视。”
“病人失血过多,精神状况也不稳定,需要足够的安静环境修养,请你们不要在医院走廊继续争执,有什么话,好好说。”
护士眼前的两个男人,均是剑眉紧皱,抑郁的神情气质上却有很大的差异。警服小哥是斯文秀气,小平头也掩饰不了俊秀的面容,染着血的西装男人,自始至终沉默无言,额前泼墨般的发梢凌乱,白皙肤色衬上血丝浸染的嘴角,别有一番撒旦的妖治魅惑。
还在昏迷?
沈晏一下抓住护士话语中的重点,顾不上教训顾乔,一心只管紧张花汐朝的身体情况,扯掉警服上所有的扣子,直接敞开露出了里面的背心,看呆了一旁的护士,口水直流。
精壮的胸膛,肌肉线条匀称,起伏不断,却也还平静不了他此刻急躁地内心。
花汐朝有精神病史,这几年她独自在外头生活,甚少与家里人联系,除了按月汇寄一些生活费过去,几乎可是说是断绝了来往。花汐朝惧怕那个家,她所有的灾难和痛苦都是来自于家庭,童年的不幸是因为自己还小,对一切的事都无能为力,无知懵懂的她只能承受却不懂反抗,现在能养活自己了,她自然不愿意再困在那一方压抑的空间。
父亲酗酒成瘾,多半是因为花汐颜的走失,平日里对待花汐朝疏离却也不会动手,可若是喝了酒,人就会犯糊涂,下起手来只重不轻。
独自在外的这几个年头,沈晏知道她生活上十分拮据,刑警的工资虽说不多,但也能够她衣食住行吃饱穿暖,可是花汐朝偏不,每次领个薪水绝大多数都是寄到家里。沈晏看着心疼,但是说要帮忙总会被花汐朝拒绝。
沈晏知道她心中,始终难以介怀乔谨言的死。
乔谨言,那个爱穿白衬衫的大男孩,话多,人还顽劣,像极了《我的少女时代》里的徐太宇,痞痞地,却抱揽了她的整个青葱岁月,年少轻狂。
花汐朝读过再多的诗、再多的美文,也不足够用来描述那个他,是那么美好、那么难以企及。
乔谨言第一次跟她告白,说的就是暮光之城里最经典的片段,“ilovethreethgsthisworld:thesun,theoonandyouthesunfortheday,theoonforthenight,andyouforforever”
那时她打趣,怎么会有如此厚脸皮、不知羞的男孩子,却又那么可爱,难以拒绝。
十六个小时的生死挣扎,花汐朝醒了,却不敢睁眼。
她努力地回忆昨夜地梦。
梦里,乔谨言是那样的真实,触感温热,栩栩如生,模样已久像高中时那样俊朗,个子有高了不少。他本来就很高。
梦醒,人也散了,故事该结尾了。你说少年明媚如昨,怎知年少时光如梦。
16岁,可以为了一个牵手激动地整夜睡不早觉,初尝爱情的甜蜜;17岁,会为了一个谎言流泪到深夜,感受另一面爱情带来的痛苦,而现在所有事情都显得那么无关紧要。
因为,花汐朝没有了属于她的乔谨言。
曾经朋友说她听的歌都太矫情,笃定花汐朝一定是爱情里被爱的那一个。她无法开口,眼泪早已泛滥,在他们的爱情里,始终都是乔谨言在付出,主动追她的是乔谨言,第一次牵手的是乔谨言,当着全校师生的面高调告白、被罚跑了二十圈的是乔谨言,花汐朝闭上双眼,心头绞痛,捂着胸口也于事无补。
从未说出口的我爱你,却再也没有机会了。
hewasynorth,yuth,yeastandwestyworkgweekandysundayrest,ynoon,yidnight,ytalk,yng;ithoughtthatlovewouldstforever;iwaswrong
他曾经是我的东,我的西,我的南,我的北,
我的工作天,我的休息日,
我的正午,我的夜半,我的话语,我的歌吟,
我以为爱可以不朽:我错了。
不再需要星星,把每一颗都摘掉,
把月亮包起,拆除太阳,
倾泻大海,扫除森林;
因为什么也不会,再有意义
——奥登《葬礼蓝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