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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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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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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报名参军。”

  随着才书臣的走出,不少人的眼光都看向他。

  “他脑袋有病吧。”

  “我看何止是有病,而且还病的不轻,这年头,当兵早就没出息了。”

  “年纪会不会大了一点。”不少人在私底下议论着。

  金刚怒目起身看着才书臣,一双眼睛怒目而视,才书臣不卑不亢,依旧直直地看着金刚怒目。

  “没想到,这小小的黎城,竟然还有如此人物。看来,这次自己是捡到宝了。”金刚怒目心中早已乐开了花,对着才书臣说道:“想入我金刚怒目麾下,得看看你有多大本事。”

  话刚说完,一道铁拳狠狠地对着才书臣砸去,这一拳是金刚怒目在赌,赌自己是否眼拙,要知道从他看到才书臣的第一眼,就感觉此人不凡,而且服饰迥异,不像是本地人,虽然现在国度开放,不再拘泥于本土人,但还是试探一下为好。

  看着那铁拳到来,才书臣不躲不避,对于像金刚怒目那样的人,你要是躲了,反而回被他小瞧,他最得意的不过是金刚般的身躯,那么,只有从正面,将他的最强招式给破了,才会得到另眼相待,这对以后在军中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想到这里,才书臣也是捏紧拳头,朝着飞来的铁拳狠狠地砸去。

  “嘭。”

  双方交战,金刚怒目退了三步,反观才书臣却是退了七步,说是铁拳,不过也是肉长的,就是比较硬而已。

  金刚怒目显然还处在惊讶之中,自己的一拳有多大的威力,他不会不知道,可是现如今,眼前的这个人竟然在正面接下自己的一拳后只是退后了七步。

  “你。。。。。。”

  才书臣对着金刚怒目拱手说道:“承让。”

  金刚怒目也不顾身边的将士阻拦,走到才书臣的身边,一把将才书臣抱在怀中,哈哈大笑道:“我金刚怒目麾下有如此猛将,谁还敢再小瞧我军中无人?”

  其他的将士皆是欢呼,一旁观看的人也是兴高采烈,最难受的要数才书臣了,被金刚怒目狠狠地抱在怀中,气都快要喘不过来了,最后无奈之下捶了几下金刚怒目的后背,金刚怒目显然也是察觉到才书臣满脸通红,快速将才书臣放开,难得得如此良将,要是被自己给勒死了,这上哪去找后悔药吃啊。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我金刚怒目今天高兴,想参军的都来,不想的也不强求,但是有一点,参军的,除了给予相应的津贴,其家人任何人不得有所不敬,若有人胆敢欺凌军人家属,我金刚怒目必定血洗他全家。”

  随着金刚怒目说完,那些参军的个个感到光荣,其家属也是感动到流泪,这乱世,能够有个靠山不容易,特别是劳苦人民,没有保障也就算了,更有人欺凌,这日子也不好过,现在金刚怒目说了,这怎能不让那些人开心?

  百姓求的只是个安稳和善待,而不是欺凌和侮辱,只想好好活着,仅此而已。

  对于金刚怒目的做法,才书臣也是赞成,若将领不为士兵考虑这后顾之忧,那么谁又能舍生忘死的在战场厮杀,这一点,金刚怒目是做对了。

  “你叫才书臣?”金刚怒目问道。

  “是。”

  “今日是我在黎城的最后一日征兵,没想到还能得此良将,日后,跟随我吧,只要有我吃的,就有你喝的。”

  才书臣到不在乎在军中混不到一口饭吃,但只是单单地混饭吃,那还有何意义?他的想法很大,想要实现需要时间,而给他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只有三年,也就是说,三年后,他必须回去,无论在这莽荒是否找的到明婕或是才家,因为四方协商的休战契约,有效期也就是三年。

  未决和名流就真的像消失了一般,才书臣独自呆在军营中,之前都是明义军的主公,根本就没能体会到兵心,现在真正的成为一名士兵,他才知道,原来士兵的生活是这样的。

  他看见一个士兵记下的每一行文字:曾不知心中潜藏的梦想在如白驹过隙的岁月中流经此年,抒写青春再现花季雨季的芳华少年,沿着时光的脚步,追寻梦想的足迹,背负着年轻地希望怀揣着崇高的信仰,踏上一条充满荆棘、崎岖坎坷的从军之旅。

  好梦易醒,实现梦想不易,任由时光飞逝道路险阻,热血的胸膛涤荡的心灵依旧相信着自己相信着奇迹,坚定且不懈地追求与不弃,梦想的最初和归宿,只能从军中谈起。

  还有一个傻小子,夜里独自爬起,拿起笔写下的一首诗:《朔杀意》泪眼迷茫隔窗望,水调歌头词一章。金戈远去百夫长,誓叫军旗马上扬。

  梦不到边塞戎马一生,号角零落;岁月展伏冬雪清寒,半生凋残。

  《肃杀》远处,遥望在高山上,钢枪和那疲惫的脸庞。火热的太阳拷问着炙热的胸膛,无云的大地,也抵不过秋衣的凄凉。

  远方,我把思念留在高山上,一起握过的钢枪和笑容的绽放,如今眼中含泪也问自己是走是留,黄沙莽莽,任凭天地悲风肃杀。

  遥远的地方,我把青春留在了最好的时光,秀发拂过的钢枪,和满脸笑容背后的荒凉,纵然万里江山千秋杀伐,你是否还在,为我停留,我想,深深地把爱,埋在心底下。

  。。。。。。

  处在高层,永远不会知道底下人的想法,高高在上,一念之间,尸骸百万,却不曾想过,这都是鲜活的生命,一样有着热血的感情,当身体冰冷成为一具死尸的时候,除了自己的亲人,还会不会有人为那死去的人流泪?

  才书臣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的有些晚了,因为离开黎城的第二天,黎城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伐伐达的军队踏平了黎城,一路狂追金刚怒目的军队。

  军帐中,金刚怒目一脸愤怒,他也没有想到伐伐达的军队会这么早到来,比呼耶世子预计的时间整整提前了三个月,这才刚从黎城征兵,现在那些征来的将士人心涣散,一心想要回城。

  人走了,回来,就已经没有家了。

  那些曾经说好等我回来的人,都已经不再了;

  说好,要等庆功的时候一起还乡,却再也没有在城外等候的人了。

  说好,待我归来,衣食无忧,儿孙满堂,可是终究只是奢望。

  蛮荒在呼耶世子的带领下,本来也算是一个太平盛世,在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中,难免会触碰到其他人的一些利益,因此,也留下了不少的祸根,那些被触动利益者,不敢明面上反叛,却是将金钱用来雇佣其他的军队,以图恢复当初的帝制,继续谋求利益。

  伐伐达军队与呼耶世子交战多年,呼耶世子在继承席位之前,就与伐伐达有过争执,更重要的是,伐伐达也是蛮荒人,而且当初也是席位继承人之一,这才造就今天的局面,一个不死,一个不休。

  “伐伐达。”金刚怒目捏着拳头向着地上狠狠地砸去。仿佛这地就是伐伐达。

  看着那破裂的大地,才书臣也知道金刚怒目心中的火气有多大,只是现在发火也没有用,伐伐达的军队消灭黎城已在一天之前,想要赶回去,怕是早就没了人影,更何况伐伐达与呼耶世子之间还有宿仇,又怎么能够容忍呼耶世子坐大?

  才书臣并不清楚伐伐达与呼耶世子之间的恩怨,也是经过这件事才多多少少知道那么一点,在他看来,争夺世袭之位,本就很平常,双方之间战争本是家常便饭,可是,对一座城内的妇孺孩童都如此残忍,这人神共愤的事,人人得而诛之。

  自加入金刚怒目的军队后,才书臣越发感到,这支军队大多都是意气用事,很果敢不优柔寡断,看来,猛将出自卒武此言非虚,这也正是才书臣当前想要看到的,想要将这支队伍据为己有,想要在这外界拥有自己的一方领土,在这乱世就需要这些勇猛的人,虽然性子直率,尚缺思索,当前之下,不论人品,只要有一技之长,皆可用之。

  归于金刚怒目帐下之后,才书臣并不只是单纯意义上的一个士卒,在他的手下还有九个兵,他是十人组,在十人组之上是百夫长,再往上是千人行,再上面是万人坑,再往后是十虎将,四守护,一人王。

  金刚怒目就是十虎将之一,对于才书臣的出处,他并没有问,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只要是胸怀大志,志同道合者皆可结交,这也是为何金刚怒目在一开始就给予才书臣一个小小职务的原因,之所以没给大的,无外乎是现在才书臣寸功未立,怕人心不服。

  “你看如何?”金刚怒目看着才书臣问道。

  “此战,我愿领兵十人组,接下这任务,伐伐达虽然撤出黎城,但是据探子来报,还是有一股军队留下搬运粮草,这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想要给伐伐达打击,毁掉他的粮仓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

  “只要将军敢用,我就敢打,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好。”

  才书臣没有惊动任何人,在一个夜晚,率领着手下的九个人悄悄地离开了,但是他不知道,这不远处,一个声音问道:“将军,真的让他们十个人去做这么大的事?”

  “我很欣赏才书臣,他若想要有所作为,那么,就让我先看看他有何本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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