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终将相见
第二天早上,莫紫旋来到公司,她就感觉全身像是要散架了一般。
就在雪莉端着一杯红茶走进来之后,她就听到了莫紫旋持续不断的喷嚏声。
放下红茶杯的雪莉,走到了莫紫旋的身边。
“如果你感冒了,就好好的在家休息,我可不想被你传染。”
“如果不是昨晚我说出大多数女人的心里话,我也不至于会感冒,唉!全身疼死了。”
莫紫旋这句抱怨,让雪莉无奈的摇了摇头。
只听她有些不满的开口回击到。
“在我这里你就别秀恩爱了,你要知道,就因为你给周许岩下套儿,这家伙都好几天没找我了。”
“谁让你总是下不了决心嫁给那个浪子,怎么?你这是担心他会背着你偷腥吗?不过,以你的魅力,和你的暴力,我估计他不敢。”
“他是不敢,有沈朔做例子,他现在老实的多,话说你现在真是悠哉,你这大撒把,把所有事情都丢给我和珈蓝去处理,你还成天在我们眼前晃悠,我可真是既无奈又不满呀。”
面对雪莉的抱怨,莫紫旋一边笑,一边走到了她的身边。
轻轻抓住雪莉的手,十分感激的开口说到。
“你帮我把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我当然感激你,只要一切能快速平息,我会承担我应该承担的责任的。”
“行了,谁让我当时脑子一热,就上了你的贼船了呢,你离我远点儿,我可不想感冒,对了,周许岩让我告诉你,最近邹晴总是秘密守在疗养院,而且,他会在几天之后,约毕总吃饭,他希望你能出现,助他一臂之力。”
“嗯,那一天我会去的,我相信,韩雯现在,应该已经做出决定了。”
第二天的傍晚,韩雯来到了疗养院。
在向医生询问了母亲的病情之后,这一次韩雯没有过多的逗留。
来到疗养院的花园里,韩雯就坐在了长廊之中。
不多时,她就看到邹晴朝她走了过来。
看到邹晴已经走到了自己的面前,韩雯冷冷的开口说到。
“既然你盯了我几天了,为什么现在才敢出现在我的面前呢?”
邹晴在坐在韩雯对面之后,她上下打量了韩雯一番,随即开口回答到。
“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会经常来看常天娇,难道,你像当年的莫紫旋一样,想要帮助一个无亲无故的人吗?”
“那您帮常天娇转院到这里,又请人照顾她,又无偿帮她出医药费,您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韩雯此刻有些狠厉的目光,让邹晴在紧盯了她一会儿之后,不禁冷笑出声。
“作为多年好友,她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怎么?难道我就不能帮她吗?”
“只怕这场无妄之灾,最终的受益者,也是您这位多年好友吧,或许,您觉得,如果接手红云鼎轩拍卖公司,又不帮前董事长做点儿什么事,您不仅会觉得心里不安,您也怕别人怀疑你。”
韩雯这直白的话,让邹晴突然站了起来,她来到了韩雯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语气冰冷的开口问到。
“韩雯,你究竟是谁?”
看着邹晴冰冷的目光,韩雯缓缓的站了起来,她的目光十分平静,她的声音,也是淡然如水。
“多年前,有一个男人,因为贪心,偷了一件稀世珍宝,可是,这件宝贝的拥有者,为了不让自己遭遇麻烦,他就借刀杀人,让另一个男人,拿回了这件宝贝,并陷害偷走东西的男人入狱,最终,害他死在了监狱里,这个男人名叫韩家远,她的妻子名叫常天娇,而我,就是他们的女儿。”
或许邹晴已经猜到韩雯的身份。
然而,在听到韩雯亲口的证实之后,邹晴的表情变得有些复杂。
她没有说话,而是就这样注视着韩雯。
看到邹晴欲言又止的样子,韩雯的目光,逐渐从平静,变成了阴冷,她的声音,也不再平淡如水,而是冷到让人发寒。
“邹晴,你口口声声说,我妈是你的朋友,可是,当年发生的一切,你不会不知道,我妈为了保护我,甚至不让我出现在户口本上,如今,她因为车祸成为了植物人,作为最好朋友的你,在得知我很有可能是你的威胁,你就想要独吞你最好朋友的公司,邹晴,我告诉你,没有人可以让红云鼎轩改名换姓,不管它是姓常,还是姓韩,它都永远不可能姓邹!”
“哼!真的是这样吗?韩雯,当年如果不是陆振华帮你妈渡过危机,你以为现在的红云鼎轩还存在吗?那些过往的种种,就算你知道,又能怎么样?你现在就是孤身一人,没钱、没权、没势,就算你告诉你妈公司的那些股东,你就是她的女儿,如果他们跟你要钱,才同意你接任董事长的位置,你有吗?”
“就算我所拥有的一切,和你相差太多,我也会拼尽全力,如果我不能保住我妈的公司,我会选择和你同归于尽的。”
眼见韩雯处于劣势,此刻的邹晴显得相当不屑。
就在她往前走了一步的瞬间,看到韩雯被迫跌坐回长廊的椅子上,邹晴居高临下不屑的眼神,尽收韩雯眼中。
“韩雯,你敢当着我的面儿,承认你的身份,并且当众向我挑衅,你的勇气我真的很佩服,只可惜,你选错了时机,而你和白东岚之间的关系,我不是不知道,所以,我奉劝你一句,不要企图和我同归于尽,毕竟,你这么做了,你爱的男人,就会先我一步,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如果你肯跟我签署一份协议,自愿放弃你母亲在红云鼎轩的一切股份,我还是可以继续出钱帮你妈治病,你也就无需再偷偷摸摸的来看她了。”
邹晴的话说完,她就看到韩雯眼中浓烈的愤恨。
然而也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的一个声音,让邹晴愣在了原地。
“抢了人家的东西,还这么理直气壮,当初,我真应该把你犯罪的证据,先送到刑警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