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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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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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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金三顺颤抖着将另外一具尸体摸了个遍,最后哭丧着个脸道:“启禀大寨主,这个除了一千两银票和几块碎银子,其他啥都没有。”

  也不怪金三顺哭着个脸,而是后面这具尸体太恐怖了,不是身体上的伤口有多恐怖,而是表情太恐怖。

  怒目圆睁!五官扭曲!死不瞑目!死不闭嘴!

  是的,他的嘴到死都还大张着,呈现出一个怒吼的动作,不肯闭上。

  他在告诉众人:他不甘心!

  他还有一件天大的事情没有完成!

  可惜,他已经死了。他所有的秘密和大事,都比不过他死了这件大事。

  听了金三顺的汇报,邋遢和尚点点头,什么都没有很正常,这世上的宝贝哪是这么好得的。

  将短刀随手插在了腰间,邋遢和尚凌空一拳,将一名还在抵抗的战天帮成员砸得四分五裂,然后高声道:“今天,大获全胜!”

  “全赖大寨主神威!”

  人群中不知谁喊了一句。

  “神威!”

  “神威!”

  “神威!”

  音浪如雷声鸣动。

  邋遢和尚继续道:“从今天开始,方圆三百里之内,没有霸主!谁敢称霸,贫僧叫他脑袋搬家!”

  “好!”

  众人眼神狂热,一脸崇拜地望着邋遢和尚,自己真是祖坟冒了青烟,才能跟上邋遢和尚这样的江湖高人。

  就今天一天的收货,这几十米长的一车队的大货,他们八辈子都不敢想。

  望了望已经偏西的太阳,邋遢和尚眼睛眯起来,残阳如血,大地镀金。

  不知为何,邋遢和尚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一切也没什么意思,情绪低落下来,挥了挥手,邋遢和尚一点脚,往山上飞纵而去,“贫僧先去睡了,晚上庆功宴不用叫我。”

  大寨主这是怎么了?众人愕然。

  一旁,二寨主连忙站了出来,高声吩咐道:“儿郎们!行动起来!将所有的东西和货物都运上山!”

  “当然,若是有谁敢在中途私吞隐匿,老规矩,三刀六洞!”

  说完,二寨主狠狠瞪了一眼金三顺,作为他的心腹,金三顺刚才搞的事情直接被邋遢和尚逮个现行,他的心都跟着提了起来。

  漆黑的夜晚,带着凉风。

  但是此刻在大僧斋内,灯火通明,喧嚣鼎沸,几百人的狂笑喧哗混合在一起,嘈杂不堪。

  大僧斋后山一处广阔的平地上,立起来几十个灶台,几十口大铁锅里面沸水滚烫,里面熬煮着大块的牛肉、猪肉、羊肉、海鱼、大虾。

  灶台旁边,是一桶桶的香辛辅料,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散发出阵阵香气。

  除了这些,便是酒。

  地上人头大小的酒坛子,足有上百坛,密密麻麻地摆在一起。

  然后是各处人堆聚集的地方,桌子上、地上,都摆满了酒坛和大碗。

  此刻,二寨主和三寨主居于上位,二人对视一眼,都双手端起一碗大酒,站起身。

  二寨主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兄弟们,静一静。这今天的第一碗,当敬下午战死的弟兄。三十五名好儿郎,将热血洒在了江湖,干!”

  “干!”

  众人也没有什么悲伤的情绪,干完了事。

  王腾放下手中的酒碗,低头沉思。他感觉不对劲,他觉得自己遗漏了什么。

  但是到底遗漏了什么,他说不出来。

  王腾抬头,放眼望去,熙攘的人群中大部分人都欢喜无比,高举酒碗,聚众大闹。

  但也有人沉默,有人面露悲伤,有人甚至打起了瞌睡。

  不对!

  王腾突然转头道:“赵大哥,金三顺呢?”

  一旁的赵承祯头情绪也不高,想了想道:“哦,估计在背尸体。他今天想私吞宝物,大寨主虽然没说什么,但二寨主不能不有所表示,罚他一个人把战天帮的那些尸体都清理了。”

  “哈哈,这厮心术不正,想私吞宝物,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我们在这里喝酒吃肉,他一个人在摸着黑背尸体,这都是命啊,腾哥儿。”

  命?王腾脸色一变。命!

  命中注定!

  咔擦!

  王腾终于反应过来,他知道自己遗漏了什么了。

  他再一次想起了老盗金三顺的人物介绍词:命中注定的大机缘。

  命中注定,何为命中注定?

  就是不需要偷,不需要抢,不需要争,自然而然就是你的。

  哪怕是最愚蠢的责罚和脏活,甚至是打扫战场,背尸体,上天都会把它变成你的好事和机缘。

  这才算得上命中注定。

  王腾漫不经心地道:“哦,寨子里平常处理尸体的地方在哪里?”

  “五里外,北里坡后面的一个乱葬岗,你问这个干什么?”

  王腾点点头,端起酒碗猛地灌了一大碗酒,随之剧烈地咳嗽起来,脸都被呛得通红。

  “贤弟,你慢点啊。”

  “大哥,愚弟不胜酒力,回房休息了。”

  王腾告罪一声,脚步虚浮地走了。

  ……

  漆黑的山路上,没有前世地球上的不灭霓虹,只有天上极淡的月光洒下来,勉强能看清半米之外的东西。

  王腾走在山路上,手里提着钢刀。

  王腾的内劲已经入门,此时稍稍将内劲凝聚在自己的双腿和双眼上,速度丝毫不慢。

  一刻钟后,王腾来到了北里坡,翻过这个山坡,后面就是乱葬岗。

  此刻,王腾已经能够听到山坡后面悉悉索索的动静,应该是金三顺在处理尸体了。

  王腾放慢了脚步,伏低了身体,从另一个方向绕了过去,凉风从山坡后面带过来浓烈而奇怪的臭味,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前世地球上的他,成长的经历也是一部传奇,足以写成一本小说。区区一个乱葬岗,无法激起他的一丝情绪。

  “啊!什么啊?”

  忽然,一声惊叫从坡后面传了出来,正是金三顺的声音,然后是连滚带爬的慌乱声。

  很明显,他被吓得不清。

  王腾心中一沉,加快了脚步。

  “诶?!”

  又是一声短促的尖叫,金三顺似乎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声音带着一丝期望和颤抖。

  王腾翻过了坡,踏入了乱葬岗,他已经能看到尸体遍布的前方,一个模糊的黑影正蹲在地上,正是金三顺,他正低着头,细细地在打量着什么。

  然后,又是一声狂呼,金三顺猛地把整个身体都伏了下去,浑身颤抖起来。

  王腾慢慢的朝前走着,此刻,他离金三顺只有二十米。

  “天助我也!天助我也啊!”金三顺完全趴倒在地,颤抖着伸出双手,从地上捧起一个什么东西,

  十米,王腾手中的钢刀举起。

  “哈哈哈哈哈,如此天下异宝,无上奇珍,竟然被我金三顺得到!”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老天啊,你不会让我失望!我绝不会庸碌无为一辈子,老天!你对得起我!你对得起我啊!”

  金三顺的声音癫狂了一般,

  五米。

  “好,好好好,好啊!”金三顺语无伦次,似乎想转身。

  三米。

  王腾一跃而上!

  “谁——!”金三顺猛地回头,眼中是慌乱之极的惊恐。

  空中亮起一道寒芒如电,王腾爆发出全身的内劲,全部聚集到双手之中,带着钢刀狠狠劈下。

  噗!

  人头高飞。

  金三顺惊恐中还遗留着狂喜的怪异表情被定格住,声音戛然而止。

  金三顺无头的尸体仰天倒下。

  在他小心捧住的双手中,有一个金色的东西在发光。

  王腾走上前去,这才看清,这是一只蚕,一只金蚕。

  一只手指粗细长短,全身如琉璃黄金般通透的蚕宝宝,缓缓地在金三顺的手上爬动着,憨态可掬,浑身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此刻,它正抬起头来,两颗芝麻大小,黑色宝石一样的眼睛呆呆地望着王腾,满是天真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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