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捕猎
刘晓带着一大队人出发往森林方向走去,族里剩下的人一直送出了村子。刘晓顿时感觉肩上的责任很大,队伍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家庭的支柱,务必得确保大伙的安全!
族人在村外挥手送别的场面历历在目,而现在刘晓一队人已经走了半天了。行走在上次的小路上,众人都是沉默的很,估计他们也都牵挂着家人
戈木似乎是个例外,以前打猎的时候没有带戈木出来过。这次戈万考虑到儿子已经不小了,是时候出来锻炼一下了,就带上了他。
戈木一会儿东瞅瞅一会儿西瞧瞧,显然对打猎有浓厚的兴趣。在这种原始社会里,每一个小孩基因里都有狩猎的欲望和天分,戈木似乎格外出色。路上碰到了一头小鹿,戈万让戈木去试试手。没想到这小子竟然一次就成功逮到了猎物!看来戈万平时没少跟儿子讲述狩猎技巧,再加上戈木实力也不错,能抓到猎物也不算太意外。
走了半天了,众人在一颗大树底下休息,顺便吃点干粮。看着戈木正拿着心爱的匕首熟练分割着鹿肉,戈万比较满意儿子的表现,坐在兽皮袋子上看着。
休息了一会儿,众人又起身继续赶路。戈万背着宰割好的鹿肉和兽皮屁颠颠跟在刘晓后面,对于自己第一次就能捕到猎物,戈木还是高兴地很,鹿肉也不用别人背。他这是想证明自己的成长
虽然这次出行的人比较多,但众人的实力都不错,前进速度并不慢。天色还没暗已经是赶到了森里外围上次的临时营地。既然天色还有点早,众人放下身上的东西就开始在附近搭建帐篷,刘晓带着几个人去打水顺便打几只野味回来吃,他可是对干硬的肉干从心里就排斥。
几人先是来到小河边,戈木将背上的一大捆干瘪的水囊放在了河边。由于戈木心里一直处于兴奋地状态,并极力证明自己,于是将大伙的水囊全都自己背了过来。
灌满了水囊,戈木又屁颠的跑着送了回去。刘晓看到这里直想笑,这孩子不久前还流着鼻涕跟一帮光着屁股的小孩满村子里瞎跑,这么短的时间竟然就长大了?嗯,可能也和实力的成长有很大关系吧
送完了水,戈木又跑了回来,手里还抓着那把铁制匕首。他更在意的是一会儿的捕猎。几个人便在附近寻找了起来。
“啾啾”远处的小树林里有动物的叫声传来,戈木自告奋勇慢慢朝树林方向移动。由于都是经常接触猎物,他们都知道这是一种鹿的叫声,刘晓也观察过周围并没有什么危险,也就让戈木去了。
他每次都轻轻地落脚,怕发出什么声响,身子低伏,尽量让树枝或杂草遮挡住自己的身体。他已经知道那头鹿就藏在了一棵大树后面,还能听到“淅淅索索”吃草的声音。但随着戈木接近了那棵大树,声音瞬间停止了,戈木知道这是猎物警觉了!他也不用再隐藏自己了,瞬间发力朝树后奔跑了过去!果然,一头健壮的雄鹿从树后跑了出来,头上大大的角就像一撮儿小树冠!
戈木速度并不比雄鹿慢,但他只敢在雄鹿一侧紧追不放。因为听父亲说过,追赶鹿的时候要小心它的后踢,追急了可能会挨上一脚!看这雄鹿的体格就知道挨上一脚绝对不轻,甚至会重伤。
戈万使足了力气,终于接近了鹿的身体,跟鹿几乎是在平行奔跑!他只需要再坚持一下,等再靠近一点的时候将匕首插进鹿的脖子就算成功了!只要匕首插进鹿的脖子,鹿虽然还会继续狂奔,但是它的血也会不断大量流出,不用一会儿就会瘫倒在地。
戈万刚要动手,谁知,雄鹿身子一扭,一个跳跃腾起身子两米高,落地后朝另一个方向跑去。变化太突然了,戈木还没反应过来,当然,即使反应过来他也无法立即追上,毕竟奔跑这件事情两只脚比不过四只脚的,惯性在那里摆着呢!戈木只能尽量快速停下前冲的势头,但再想接近那头鹿显然不太可能了。
眼看着雄鹿越跑越远,戈木一颗心也是拔凉了,他无力地耸了耸肩,打算回到队伍里。就在这时,一个身影从眼前快速闪过,他急忙顺着方向看了过去。这道身影当然是刘晓啦,他目睹了戈木吃瘪,他和一起来的几个人其实一点也不意外,因为按照他们目前的实力,这种强壮的鹿最少要三个人同时围捕!
刘晓急速奔跑的身影很快就接近了雄鹿,就在雄鹿反应过来刚要再次起跳故技重施的时候,刘晓扬起了手里的刀往鹿脖子上一按,借着鹿起跳的势头,一条大口子就出现在了鹿的颈部!刘晓连忙闪身到一旁。一阵献血从上方洒落,雄鹿从半空跃下的时候,一个踉跄便趴在了地上抽搐了两下没了声息
由于鹿皮还要留着做衣服,刘晓没有动用火系力量,而是用的砍刀。砍刀锋利、坚固,用着很顺手,刘晓将刀身的鹿血在旁边的草上擦了擦,又插在了背上的刀鞘里。刀鞘还是用上次那头大野猪的皮做的,坚韧的很。
戈木几个人也过来了,叽叽喳喳赞美着“圣人”的威武,刘晓脸皮厚的欣然接受
刚才的失败并没有让戈木灰心,猎物逃脱是常有的事,所以也没有什么丢脸可言。不多时,几人又发现了另一头鹿,头上没有角,可能是母鹿。戈木跟两个族人合作,也是费了一番功夫才逮到了这头母鹿,没办法,刘晓看这头母鹿肚子鼓着,应该是怀孕了,他让戈木几人尽量捉活的,弄回去养在兽栏里。
天色擦黑,刘晓几人也往营地走去,戈木和几个族人又打到了一只野羊。刘晓背着一只怪鸟,模样像野鸡,但全身都是黑色的毛,有十多斤,体型不小。
野鸡是被戈木几人抓野羊的时候在草丛里惊出来的,野鸡会飞,戈木几人也就没理会,专心抓野羊。刘晓确是眼睛一亮!“嘿!正好用来锻炼一下火系力量的运用!”。
刘晓在家也是经常练习的,部落周围的树林里、石头上、草地上甚至自家门口的地上都能看到焦黑的痕迹可以说要不是刘晓对炎族有着巨大贡献还是炎族的希望,就凭这到处搞破坏的行为,族人也得将这个不安定因素扔出去!
这下好了,有活靶子给自己练手。刘晓抬手当即向天上飞的野鸡发出了一个小火球,火球也急速射向了野鸡。奈何准头不够,等火球飞到野鸡飞行的高度时,已经偏离了一米多
刘晓比较有预判的天分,所以他在捕猎雄鹿的时候才能准确判断雄鹿的起跳时机和方向,并且只是将砍刀一横,就借着雄鹿的起跳惯性杀死了它。“目前看来,首要任务就是练习准头啦!”刘晓想道。
接下来刘晓就追着那只野鸡满地跑,火球也是向连珠炮一样射向野鸡。最终,也不知道是练习有了成效还是误打误撞,一颗火球命中了野鸡的身体,野鸡在空中扑棱了两下就掉了下来。捡起地上的野鸡,并赶紧将鸡身上正在继续燃烧的金色火焰扑灭。
是的,野鸡的毛并不是黑的,是被烧黑的都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