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可怕到极点的厨艺
萧蕴怡视线逐渐模糊起来,白行简的手也松了松,她不是那么难受了,她头靠着白行简的胸膛,能够感受到他的温暖。
那是一片肆无忌惮的黑,黑的彻底,黑的让人忍不住毛骨悚然,你似乎能够从黑当中找到隐藏在角落里,盯着你看的狼的眼睛,但你无法透过黑穿透他。
你像是一只猎物,等待着猎人的捕食。你又像是生来就为黑夜而生的,注定不见光明,在黑夜里沉沦。
她就像是被关在监狱里的犯人,紧紧的抓住栏杆,费力的呐喊,渴望逃离这个充满了潮湿味的地方。
萧蕴怡无措的望着周围的一切,但她什么都看不见,她的四周都是墙壁,她的手脚上都被上了枷锁,那些枷锁很厚重,厚重到她无法行走。
这……是什么地方,而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无数的疑问接踵而来,“嗷——”,她听到一声狼嚎。
谁……谁在那儿,她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开口说话,她的嗓子像是干涸了一样,她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嘴皮已经干裂。
救,救命!
她听到动物的脚步,一步步像是朝她走来一样。那只动物似乎张开了它的血口大盆,流出的口水滴答滴答的落在她的手上。
她拼命的朝后退,她不想被吃掉。
画面猛地一转!
强烈的光芒,让她忍不住用手挡住,过了片刻,她才把手放下。
这似乎是一个地下室,她站的位置是唯一光能够透过来的位置,这是在一个窗户前,窗是朝上的,只能看到直射的阳光,不能看到周围的事物。
萧蕴怡迷茫的看着这一切,类似古代的木地板,几个大木酒桶倒在地上,蜘蛛在灰扑扑的墙壁上结网,空气中飘散着粉尘。
“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随时可以处理。”
就像是机器人在说话一般,一板一眼,一字一句。
萧蕴怡走到门口凑近听,处理,什么处理,难道她要被处理吗?这个地方她一定要离开。
开着的天窗!她能够翻窗而走,辛亏没有锁掉。
她望了望四周,发现空旷来能用的只有大酒桶,她想将大酒桶搬过来当做踩脚的用。
因为她的高度够不上天窗。
大酒桶很重,她费了很大的力气都搬不上来,她气急败坏的踢了一脚,哐当一声响,大酒桶的木盖掉落下来,一个人头哐当的也跟着掉了出来。
萧蕴怡瞳孔紧缩。她被吓来后退了好几步,等稍微平静一会儿后,她才走向去,把白行简的人头给板正。
白行简瞪大的眼睛里,有红色的血液在流淌,他的脸上是一个凤凰纹身,他的嘴唇是用黑色的丝线缝合起来的,整个人显得恐怖不已。
还没有等萧蕴怡哭诉,一只虫便从白行简的眼睛当中爬出来,萧蕴怡看到后,立马将白行简的头丢在地上。
那是一只白色的类似于蛆的蛹状物,它又和蛇一样,倒尖眼,分叉舌,它现在正吐着腥子,一双眼直直的盯着萧蕴怡看。
萧蕴怡只想逃跑,她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那虫子突然猛地扑向萧蕴怡,萧蕴怡往后退了一大步,然后转身一闪,虫子从她侧面而过。
萧蕴怡捂住自己的胸口,还差一小点,她就要没命了,还没等她松完气,那虫子又像她袭来。
她只能左遮右档,那条虫突然之间朝天窗奔去。就在萧蕴怡以外事情就要结束,她能平静一段时间时,整个地下室都开始晃动。
她扶住了一边墙壁才致使自己没有摔倒。
那些大木桶晃动的比一切都要厉害,木通盖应声而落,萧蕴怡看到了一颗颗人头落了出来,白初擎,苏沫,苏阡陌,阿软……
太多了,直到,最后,她停住了目光。
最后的那个人,是从天窗上落下的,而她整个人此时正抬头望着天窗,刚好和那个人面对面。
“啊!——”
萧蕴怡一下子坐起身来,全身冷汗连连。
光明几净的房间,淡蓝色的窗帘迎风飘扬,泛起微光。床头柜上放着灰黑色的闹钟,墙头上干净的什么都没有。
原来只是一场噩梦啊。
她看了看自己的床边,白行简已经不在了,看起来像是起床了。
床头柜上还贴着一张纸条,是白行简写的。
【to萧蕴怡:关于昨晚我睡着的事情,我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抱着你睡觉了,我今天早上起来才发现的,作业我都做完了,保证是认真的,我今天做了个好梦,你也是吗?这些话我不好意思当面和你说,你知道我脸皮比较薄,所以只能够用写信的方式,谢谢你不辞艰辛的照顾。】
萧蕴怡看完之后,无奈的笑了笑,白行简就是这种性子,总是在对你做出过分的事情后,给你一个无辜或者甜甜的微笑,然后你就对他再也生不起气来。
萧蕴怡摇摇头,“小笨蛋,谁在乎这些啊。”,说完之后,刚刚噩梦里的画面,又浮现出来,那是白行简的人头。
萧蕴怡的眼神一变,强烈的不幸预感在她心中演绎更烈了。难道,在未来的某一天,真的由不幸发生吗?
那那个不幸,到底是针对谁。
她睡梦当中,最后一刻,将她惊醒的那个人是她自己。一个空了眼球的她,正用自己的瞳孔看着她。
嘴上还咧开了大大的笑容,像是要欣赏美味的食物一样。和那些人头不一样,她是有身体的,她的身体倒垂着,就像是被人悬空挂在一起的一样。
萧蕴怡再次回想起那副画面,身上的鸡皮疙瘩只起不消,真的太恐怖了。让人无法想象的恐怖。
为什么到处都是人头,而且,为什么她的身体会被倒挂在上面。一个梦,虽然是梦,但每一个小的点,都能够组成一个大的预感。
萧蕴怡记得自己以前说过白行简梦是假的,但这一次,她真的不得不怀疑梦的真实性了,因为,那种冰冷的触觉,接踵而至,迟迟不能消散。
不仅如此,其中的痛觉,似乎能够带到现实。
喜欢一个人,浅浅地喜欢是最美,不需要告诉他,有时,只是欣赏,还不到爱,喜欢听他的声音,看他的微笑,他颈间小小的痣,还半遮半掩,还欲说还休,还是春天里的二月,还藏着要吐蕊的花苞,这浅浅地喜欢,如饮清茶,淡然而落寂,挑落灯花,满心禅意,是银碗里盛雪的素清,却又听着隔水的云箫,分外的缠绵。
喜欢更长久,更绵延,更适合一个人暗自留恋,不张扬,不对抗,只是默默在一边,它不够彻底不够过瘾,但如果和时光抗衡,它一定是化骨绵掌,这千山万里路,只有喜欢,只有喜欢可以浩浩荡荡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