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狙杀
.牛大顺太过全神贯注,以至没有听到身后传来两声轻响,他突然感到背上传来一股大力,牛大顺心中闪念:“遭了,被鞑子发现了。”他拼命想挣扎,只是背上的大手却象是两座山一样,让牛大顺根本动弹不得。
牛大顺顿时万念皆灰,放弃挣扎,只是兵器加身的感觉却迟迟没有来临,身后传来一声低喝:“你是什么人?”
“狗鞑子,要杀就杀,要剐就剐,你牛爷爷皱一皱眉就不算好汉。”
牛大顺骂出这一句,本以为身后的鞑子必定会恼羞成怒,没想到背上陡然一松,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了起来,正想用手中的猎弓拼命,一人用低沉的声音喝道:“别动,若是惊动鞑子就遭了。”
难道他们不是鞑子,他心中一松,抬眼望去,只见庙中多了十来个人,这些人年龄最多只有二十岁,一身白衣,脚上穿着牛皮官鞋,每人手中都握着一根棍子一样的东西,腰间鼓鼓的,插着五六个带木柄的铁疙瘩,牛大顺也算见多识广,只是完全不知道这些人手中,腰间的东西有什么用,但从外貌来看,这些人无疑不是鞑子。
“你是这个村的村民?”一个十六七岁左右,脸上还显得有点稚嫩,身材却壮实的有如牛犊的黑脸少年问道。
牛大顺点了点头,虽然眼前的这些人很可能和鞑子没有关系,只是牛大顺心中充满愤慨,对这些人的敌意也没有全消。
见到牛大顺点头,黑脸少年大喜:“好极了”
他刚说完这三字,就见牛大顺眼睛一下子通红起来。喉中发出一声低吼,向他扑来,黑脸少年脸上大感意外,轻轻一闪让过牛大顺的扑击,伸脚一绊,牛大顺立足不稳。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刘国轩,不要胡闹!”一个严厉地声音响起,接着牛大顺就感觉到自己身体被扶了起来,刚才的声音转为温和:“这位大哥对不住,我们是皇上的近卫军。这次是来打鞑子的,刚才那名刘兄弟没有恶意,你是这个村庄的人,如果能告诉我们一些鞑子的情况和村中地形,我们就可以更好地消灭这些鞑子,也可以为死在鞑子手中的乡亲们报仇。”
“你们是羽林卫,皇上的军队?”牛大顺呆呆的问道。
“对。”
“你们为什么不早来。为什么不早来……”牛大顺一下甩开扶着自己地手。蹲在地方呜呜地哭了起来。
“郑大哥。这个人太不识好呆了。”刘国轩愤愤地道。
这个郑大哥正是郑芝龙地长子郑森。王福下旨把郑森调到自己身边。接到皇帝地旨意。郑芝龙虽然疑惑皇帝有让郑森为质之意。只是还是将郑森送来。
郑芝龙此时水师在亚洲无敌。陆上也基本控制了整个福建。还与满人勾勾搭搭。却缺泛自立地雄心。面对皇帝地旨意并不敢公然违抗。郑森到来后。王福暂时将他安排在国子监读书。
只是郑森对读书却毫无兴趣。羽林卫第二次扩编时。郑森干脆弃文从武。加入到羽林卫。很快在羽林卫脱颖而出。选入了仅有一百名地特种兵。还担任了什长之职。
刘国轩是年龄最小的一人,今天才刚十五岁。只不过参军时隐瞒了年龄,报自己有八岁,经过数月摸打滚爬地训练,所有人熟悉之后,郑森这一什人马才套出了刘国轩真正的年龄,不过,刘国轩年龄虽然小,只是出身良好,不但读书识字,而且打熬出一身不俗的武功,整个什中,除了郑森还真没有几人可以夸口稳胜刘国轩,大家也就心照不宣的为刘国轩保密。
这次皇帝御驾亲征,正是特种兵进入实战地机会,一百名特种兵分成十队,担任着斥候的任务,牛家村离官道并不远,郑森等人很快就发现了牛家村的异常,悄悄潜入到这座庙宇,正好与牛大顺碰在一起。
牛大顺的哭声渐渐停了下来,将自己的所知告诉了郑森等人,听到清军只有数百人,郑森悄声的吩咐两名队员,让他们返回报信,眼前大军行动,这数百名清军撞上门来,可谓是自寻死路,正好拿这支清军小部队作为大战之前的餐点。
听到郑森派人送来的消息,正在行军的大军顿时停了下来,一支五千人的前锋悄悄脱离大队,朝整个村庄包围过去,为了防止清军闻讯逃走,这五千人分成两路,一路从密林中绕道,准备从前方将清军逃走地道路堵住。
牛家村就位于运河不远处,官道从村口而过,只是村子却是如同凹陷一样**山里,村子后面地就是莽莽群山,这些群山成为淮安与扬州的交界线,只要将村口左右道路堵上,村中地人都插翅难飞,这也就是清军堵住出口,村中无人逃出来的原因。
半个时辰后,五千羽林卫已经运动到位,两队人马以旗帜联络,将整个村口外完全包围。
此时村外只有十余名清军无聊地走来走去,他们并不认为在扬州外围有人会威胁到数百名正蓝旗的精锐,豪格的身份太过显赫,安排警戒只是习惯而已,听到村中传来的各种惨叫和自己同伴的笑声时,这些清军的飞思也早飞到村了,狠不得马上就人接手,自己也可以到村中去大抢一番。
村中的清军更是没有意识到马上就要大祸临头,就在村中生起了炊烟,到处都响起了杀猪宰羊的声音,他们准备在村中大吃一顿再走,许多士兵频频用目光注视着被围在一起的两百多名女人,若不是将领们还没有选,这些士兵恨不得马上将这些女人按倒在地,发泄着兽欲。
豪格已经下马,和十余名正蓝旗的将领围坐村中最大的一所房子里,房中早已生起了一堆大火,数名戈什合将房中各种家具就这么拆下来投入到火堆中,在火堆上方,正在翻烤着数只肥羊,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眼看着肥羊已成为金黄色,何洛会用小刀从肥羊大腿上割下一块最肥美的地方,装在盆子里送到豪格手中:“王爷,慢用。”
豪格接过盆子,用刀子狠狠的割下一块大肉,也不顾滚烫,就这么送到嘴中大嚼起来,随手拍开身边一坛酒的封口,连喝了数大口才道:“痛快!痛快!”
巩阿岱、锡翰大赞起来:“王爷好豪气!”
他们也不客气,直接用刀从中间的肥羊上割肉,大口吃起来,论起来,巩阿岱、锡翰两人是努尔哈赤幼弟巴雅喇之子,还是豪格的叔父,只是倒底不是努尔哈赤的亲子孙,也只能封为贝子,不过,他们的哥哥拜音图却是镶黄旗的固山额真,豪格一向对镶黄旗拉扰,对巩阿岱、锡翰两人也视为心腹。
大厅对面一座假山后面,牛大顺睁大着眼睛,满是仇恨的看着中间正在大嚼吃肉的豪格,他已经认准了豪格就是他最大的仇人,用手中的弓箭比划了一下,无奈放下弓,他的弓射不了那么远。
在牛大顺的带领下,郑森他们从村口的庙宇中摸到了这里,这所房子是村长所有,这个牛村长竟然将自家的房屋建得有如园林,假山流水一样不缺,和江南的一些财主府第相比也毫不逊色,这座假山藏十来个人不在话下,加上清军已经搜过数次,并没有想到会有人从外面摸过来。
对于大厅中的讲话,其他人都听得十分茫然,郑森却是听得呆了,他从小跟随船只走南闯北,日本话、满州语都精通,这几人的对话落到郑森耳中,郑森顿时象一下子被天大馅饼砸中了一样晕晕呼呼的,这里面竟然有一个王爷,而且是满州鞑子的王爷,能跟在王爷身边,其他人的身份想必也不低。
郑森用颤抖的手将腰间的火枪摸了出来,这是一支来复枪,专供特种兵使用,到目前为止,大明军器局不过制造出了二十余支,每个什只分到两支,这种枪一交到特种兵手中就引起了哄动,竟然可以射中两百步外的目标,谁都想先拥有这种枪支,只可惜数量有限,只能给枪法最精通的人使用,眼下这个什中,另一支枪的主人就是最小的刘国轩。
“郑大哥,你干什么见郑森拿出枪支,连呼吸都急促起来,刘国轩忍不住发问,他们潜入进来,当然有杀掉这队清军指挥官的意图,只是肯定要等到外面发起攻击才能进行,否则若让清军提前发现,他们连同牛大顺在内的九人都要被清军砍成肉酱。
郑森脑中一清,手中的枪支还是举起,瞄准豪格的脑袋,只是手指停在板机上,对刘国轩指了指豪格身边的另外一人,刘国轩会意,也举起枪支,他瞄中的是清军二等甲喇章京何洛会。
“砰!砰!砰!”村外一阵爆竹般的声音响了起来。
“怎么回事?”豪格停下割肉的刀子,茫然的问道。
他的话刚问完,郑森、刘国轩两人几乎同时扣动了板机,两颗特制的子弹在空气中发出尖啸声,向大门内的目标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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