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哎呀女一号被抓走了
看到李小虫饿成这样,我居然很邪恶的一阵暗爽!
还有一件更爽的事情——
柳依依被忽然冲进来的几个黑衣人抓走了!
实际上,这些黑衣人是柳依依的保镖,并非是什么坏人。这位大小姐只是一时贪吃,而她老爸又不让她吃这种不卫生的食品,所以,她是偷跑出来的。
而原来的剧情是,主角李小虫会挡住了这些黑衣人避免柳依依被发现,然后他会带着柳依依去喷泉花园找流氓,在流氓调戏了柳依依后,他再用板砖打晕流氓英雄救美。
现在呢?我抢了这段戏!
而且因为我提前站起来,导致了她的保镖提前发现了柳依依,然后柳依依被提前带走了!
全特么的乱了!
乱的好!只有这样,才能把那些狗血的落俗的放在咸菜坛子里腐臭的“英雄救美”的桥段给删掉,换成一个和谐的美好的具有煎饼果子配咖啡情调的新小说啊!
我手里拿着十个馒头,感觉到一伸手就能抓到新的希望,于是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来,我真的摸到了……摸到了一个身穿黑西服的强壮男人……的胸大肌!
“你是谁?想对我们家大小姐怎么样?为什么对我们家大小姐伸出手来?”
“我说自己有感而发,只是巧合……你一定不信吧。那么我的答案是……我我只是想问问她,还要不要馒头?”
“嗯?”
“嗯!”
黑西服男人转身走了,却没带走我的馒头。
当我回过神儿来,发现李小虫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跪在我的面前,声音极为虚弱:“大哥,行行好,赏个馒头吧……我饿!”
当然,作为一个已经拥有金手指的主角,李小虫只是饿虚脱了才不自觉的跪下的,并非真的要磕头乞讨。
但是这个便宜我愿意沾!
“喊哥,喊一声给你一个馒头。”
“哥!哥!哥!哥……哒!”
我黑着脸问道:“你是母鸡吗,最后这个哒字是怎么回事?”
李小虫的声音又弱了一分:“饿嗝。”
我递给李小虫四个馒头的这一刻。一辆加长的凯迪拉克路过,在后座上的柳依依,依依不舍的巴望着原本还属于她的六碗卤肉。
李小虫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原本属于柳依依的卤肉已经被残忍的“遗弃”了!于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冲过去就……
显然,刘欣然是一个很爱面子的姑娘。她很难堪。
作为一个以劝他们分手为终极目标的我来说,这是一个好机会,我说道:“你男朋友是专业学乞丐专业的吗?恐怕还是兼修垃圾处理这门学科吧!”
我本来是为了让刘欣然讨厌李小虫,然而刘欣然却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你!”
我不以为然道:“所有人都这么说!我天生长了个路人的脸!”
我是路小甲,虽然我已经改了名字,但是我路人甲的属性并没有改变。在这个世界里,路人,就等于遗忘——
没有人会在意某个路人的模样。
我感觉这个特殊设定不错,至少不会被吃饱以后的李小虫认出我就是刚才拿着杀猪刀的神父;可是我也有点惆怅,李小虫怎么变成了这个熊样儿,这种素质的男主角,这本书还有希望吗?
我错了!我并非“有点”惆怅,是“非常”惆怅!
李小虫吃饱了。我决定继续开导他。
就这样,我带着柳依依离去的这种惆怅,凑过身子对偷偷李小虫说道:“小虫,你必须和刘欣然分手。不然你会错过一个对你非常重要的人!如果你和她擦肩而过……将会是你一辈子的遗憾!”
我自己我的语调是那么抒情,以至于留下了感人的泪水……
是的,有一滴泪!
我擦拭了一下脸颊,发现了这透明的,和尿成分差不多的透明液体,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我艹,我居然还有个“性情中人”的设定!
我一个大男人,居然在对着另一个男人哭了!虽然并不是因为这个男人,但是这个画面未免太基情了!
显然刘欣然比我还要恶心。她看到了我对李小虫动情哭泣的一幕,然后毅然决然的说道: “李小虫!我们分手吧!我不喜欢被男人喜欢的男人!”
然后,刘欣然摔门而去!
李小虫望着我,足足愣了一分钟才回过神儿来,然后冲着刘欣然追了出去!
误会了!真的误会了!
不过这种误会挺好的,我的心里乐开了花!
虽然被男人喜欢并非是这个男人的错,但是呢,如果他们如果因此而分手,我真的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我也想开了,甚至有点不负责任的想到,管他故事发展成什么样,只要我问心无愧就好!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想到这里,我立马点了三瓶啤酒,没有菜肴,我依然独自喝得津津有味。
过了一会,有几个男人走进了卤肉店。显然他们不是来吃饭的,而是来找我的。
“兄弟!我们等了半天,男主和女一号怎么没来?”
我看了看眼前的光头男人,他空身穿着印着骷髅头的黑色马甲,胸口纹有着看似青龙实则鲤鱼的纹身,脸上还有一道恐怖的刀疤。
我当然认识他,他就是在原书中将要调戏柳依依的流氓。不过因为我的捣乱……不,“捣乱”应该换成“改编”,柳依依提前被自己的保镖带走,这几个流氓当然没有出场机会了。
我呷了一口啤酒,叹息道:“大概是改剧本了吧。”
光头男人立即将脸上的刀疤撕了下来,又招呼后面的小弟坐下,对老板吼道:“老板,来一捆啤酒,再来一盆花生米!”
老板应道:“好咧!”
这我就很奇怪了,不对啊,这家店明明已经没饭了啊!
然而,老板端着整整一大盆花生米走了过来!就是平常家用的洗脸盆辣么大!往桌上放的时候,甚至滑出来不少!特么的居然还是油炸之后,洒了盐的那种!
“太夸张了啊!”我对老板吐槽道,“你刚刚明明告诉李小虫没饭了啊!”
老板说道:“大兄dei!措辞要准确,读书人的花生米能叫饭么?这叫下酒菜!”
得了,这家卤肉店的老板显然是读过《呐喊》、《彷徨》等全书的某省南方人!我是辩论不过他的。
吃吧!
我敬了光头男人一杯酒,问道:“大哥怎么称呼啊?”
光头男人憨厚的一笑:“我姓流,名氓甲。后面是我的兄弟,流氓乙、流氓丙……那位年长一点的是……”
我抢答道:“流氓丁!”
光头男人摇了摇头,说道:“他是我爸。”
我不无尴尬的笑了笑:“大爷好!”
我大爷对我点了下头:“大家都是一本书演戏的同事,不必客气,以后喊我丁爷吧。”
呵呵了我就!丁爷比大爷听上去还不客气好吧!
就这样,在一种诡异和欢乐并存的气氛中,我们酒过三巡,喝的相当愉快!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
外面忽然呼啦啦跑过去一大群人,足足有上百口子,还有人大喊“快点!来不及啦!”
我大爷相当八卦,冲出去抓了一个人回来,问道:“这个人兄弟,大晚上的,你这是往哪儿跑呢?”
“这个人兄弟”?这句式不对啊!不过,聪明的我瞬间就想明白了。这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个人”!姓这,名个人。
这个人说道:“嗨!别提了,隔壁一本写兵王文的作者疯了,我们正过去救场呢!”
我很好奇:“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