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豪门盛婚,程少宠妻成瘾

报错
关灯
护眼
第三十二章 回那个家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江市最高档的酒吧。

  灯光迷离,群魔乱舞,人们尽情释放白天的压力。

  这个酒吧并不是平头百姓能来的地方,随便一杯酒的价格都高得令人咂舌,透露出一股低奢的浮华来。

  包厢里,宋少凌笑得有些不怀好意,没有度数的眼镜做足了斯文败类的样子,他眨了眨一双放电的桃花眼说道:“我赌景恒还会陷进去。”

  一旁的傅鸿宇显然不太赞同,他冷哼一声:“黎锦还没有这么大的魅力。”

  宋少凌:“啧啧,那你就不懂了,阔别许久,再见面恐怕是要黏在一起的劲头……”

  坐在灯光偏暗处的男人,正端了一杯红酒,轻轻地摇晃着,耀眼的红色,在玻璃杯中荡漾。

  他轻抿了一口,然后启唇:“让你们两个来喝酒,不是来当长舌妇的。”

  宋少凌眸光一闪,似是想到了什么,开始了一个新的话题:“景恒,我听说你养了一个女人?”

  虽是疑问句,却是肯定的语气。

  傅鸿宇倒是吃了一惊:“还有这样的事?”

  程景恒放下酒杯,眸色变得有些凌厉,语气也较平时冷了些:“少凌,不知道的事情别乱说。”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好友面前公然的维护一个女人,连一向沉着冷静的傅鸿宇都感到十分惊讶,更别提宋少凌了。

  程景恒站了起来,拿过一旁的西装,对着两个好友说道:“你们慢慢喝,记在我账上。”

  说完,就走了出去。

  门刚一关上,宋少凌就八卦地笑道:“这是急着回家看美人了?绝对有奸情。”

  傅鸿宇也一脸沉思的样子,景恒从来都是不近女色的性子,出了黎锦那样的事后,也一直都没有再找女人,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程景恒打开公寓的门,里面一片暖暖的光亮,一时间还不能太适应。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这些年,搬出老宅后,也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这间公寓,除了自己的好友,以及有时候工作需要,骆永明他们会来之外,不曾来过其他人。

  厨房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还夹杂着愉快的哼歌声,足已见出做饭人的好心情。

  他突然觉得这样的生活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啊,你怎么回来了?”沈昔刚端出一碗蛋炒饭,准备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吃美食来着,没想到就看到了杵在客厅的男人。

  程景恒面色瞬间阴沉了下来:“沈小姐……”

  沈昔看着程景恒不善的脸,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前兆,她急忙开口说道:“我知道,这是您家,您——家,哈哈哈。”

  说完,她觉得似乎还不够诚意,又狗腿地双手捧着蛋炒饭,积极献殷勤道:“你吃晚饭没呀?我炒了一碗……”

  她话还没说完,程景恒就悠悠然地开了口:“端过来。”

  “啊?”沈昔缩了缩手。

  程景恒反问道:“要我再说一遍。”

  “不用,不用,我听得很清楚。”沈昔一脸牙疼地看着迈着长腿走到沙发上去的程景恒,只差把碗丢过去了。

  这么晚了,还没吃晚饭?

  重点是一碗,一碗好吗?

  看不出来她只是客气一下吗?

  沈昔大脑极速运转,然而最终还是端着蛋炒饭,恭恭敬敬地走了过去:“你请。”

  递给程景恒后,她就又进了厨房。算了,米饭都没有了,给自己下一碗面条吧。

  程景恒吃了两口蛋炒饭,不得不说,味道还不错。

  他其实和宋少凌他们一起吃了一点,然而刚刚莫名有了食欲。

  沈昔此时正在剁蒜,她故意剁得震天响。没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就不知道让女生先吃吗?她也饿了好久好不好?

  “嘭,嘭,嘭。”

  程景恒听着厨房的声音,嘴角一勾,这丫头,还真是有趣。
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