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四 受诅咒的怪物
夜深人静。经过战争的反复蹂躏后,瓦铁鲁镇已是一片瓦砾,找不到一面竖立的残垣断壁。但在镇中央处,有一座名为欧顿的教堂却幸免于难。教堂安静地坐立在碎砖断木堆中,因年久失修,外墙已经开裂剥落,在夜色中宛如老人皮肤上的暗斑皱褶,历史的尘土气息扑面而来。
斯隆在废墟中骑马缓行,向欧顿教堂前进。他发动了体内的困兽之咒,慢慢地将自己的兽性收敛,身体上的野兽性征也在慢慢褪去。与巨人开战前,他已吩咐残余的将士们退往瓦铁鲁镇内驻守,按道理,现在前方应该看得见戍烟和炊火才对。然而眼前是一片空寂,毫无生气,就像整座镇都已经死亡了。
斯隆行至半途,闻到了一丝特殊的味道。若隐若现地,越是靠近欧顿教堂便越是明显。这股味道异常艰涩,超脱了味觉的感知,仿佛感受到了一种苦入心脾的滋味。斯隆警惕了起来,连胯下的战马也发出了不安的低吟,待再往前进几步后,顿时空气中都充满了痛苦的味道,肉眼几可目睹的一阵阵扭曲的情绪从教堂黑邃的正门透出来。
有一个猎人,倒在教堂门前。斯隆驻足察看,只见他挣扎着举起手,抬头睁目看着斯隆,眼神里全是恐惧和痛苦,双唇发抖着张开口,呻吟中断断续续着,含糊不清地道:
“啊…啊……救…救我们…啊…妖怪…恐怖的妖怪…饶命…饶了我吧……哼哼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斯隆用脚镫踢了一下马肚,兹勒便迈腿小跑起来。等斯隆来到那猎人身边时,他已经气绝了。靠近后斯隆才发现他的尸身竟已被拦腰截断,沿着他身后有一条鲜红的爬行血道,血迹中四处散落着闪闪发亮的,象征着赫赫功勋的狼头徽章。
斯隆认出他是谁了。他名叫乌普,一名年轻气盛,才华横溢且野心勃勃的猎人。参加狩猎战争后,他不满哈姆扎谨慎的用兵风格,便离开组织为他铺设的康庄大道,跟随斯隆走上了披荆斩棘的开锋之路。乌普和斯隆一起并肩作战,参与了各种大大小小的战役,砍下了数不清的敌首,摘下了各式各样的兽旗,其“千人砍”威名震动三军,可谓之功成名就。
斯隆眉头紧锁,翻身下马,用手抚合了乌普的双眼。
无论前面是何方神圣,我斯隆绝对要杀死他,赌上我身为猎人的荣耀。他纵身下马,踏入了灰暗破旧的欧顿教堂。
一股浓烈的腥臭腐烂味道扑鼻而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血污的沼泽,浸泡着累累尸骨。纹着象征猎协的狼头盔甲物什被撕碎,糅在血肉模糊之中,已分辨不清原来的形状。
猎人们,在这里被全灭了吗?斯隆环视教堂大厅,四周的黑暗紧紧将穿过琉璃窗户射到大厅中央的一小片月光包围住,扭曲的痛苦情绪弥漫了整个教堂内部。
是被屠杀的人残余下来的痛苦,还是…斯隆疑虑着,眼角余光掠到阴影中有个巨大的轮廓在晃动。
“eeeeeeeeeeeeeeeeeeeeerrrrrr……!!”诡异的动物呻吟,伴随着巨蹄缓缓踏入肉池血沼声沉闷声音,还有一个若隐若现、痴痴呢喃的人类低语,从黑暗由远及近地传来。
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
首先从黑暗中浮现的,是一张长长的扭曲的马脸,高高地在半空中,积满血污和垢迹,额头上两颗斗大白浊的眼珠子咕噜噜地转着,长长的下巴无力地垂搭,参差不齐的牙齿向外翻露,口里吐着黄褐色的气雾,恶臭四溢。
斯隆的眉头拧得更紧了,这头怪兽源源不绝地散发着混杂不祥的元,如同它丑陋无比的外貌般让人感到可怕。
那张渗人的脸后的粗胀脖子也慢慢从阴影中伸出,暴露在雪白的月光下,随之再而浮现了寄生在脖子右侧的另一张脸。
这张脸如同被硫酸淋过似的,一大半消融在和脖子里,两只眼睛和额头都沉没在脖子的肉瘤之中,只有一张嘴朝外张开着,口水顺着突出的牙齿流过下巴滴落在血污池中,并发出“呃呃呃呃…”的呢喃细语。
须臾,怪兽从黑暗中爬出来,在莹莹月色下展示了它的全貌。
这是一个庞然大物,几近有半个泰坦那么高大。躯体构造和蝼蚁类似,有两节躯干,八条分肢;分肢中又有两条前肢,六条后肢,后肢中还有一肢像废腿一样无力地在身后拖沓着,仅有七条肢体支立着庞大的躯体。巨大的、足以让人沉沦和绝望的痛苦,从怪物全身上下并发向四周辐射着。
“猎杀是猎人的天职。”斯隆身上的毛发和獠牙在生长着:“饱受诅咒和折磨的可怜畜生啊…我来让你安息了。”
斯隆提起猎魂大剑,一跃而起。月光淋浴着他与他的剑,在闪闪银光下,大剑向着那丑陋的马脸劈下。
马脸突然扬起,避开了大剑,并抬起了血淋淋的前爪猛地向斯隆一拍,把斯隆打飞在墙上。
“可悲的畜生…明明承受着生不如死的痛苦,身体却愚不可及地任由求生欲望牵着走。”斯隆从尸骨堆中翻身站起,“70…”
“yeeeeeeeeeeeeeeaaaaahhhhh!!!”马脸怪物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惨叫,七肢一起扒地,溅起地上的染血骸骨,身体一拐一起一伏的十分别扭,但动作却异常利索,迅捷地往斯隆的方向爬去。斯隆跃起闪开怪物的直扑,在半空划过时,斯隆留意到了怪物背上挂着一件破烂不堪的披风和一把入鞘的剑,上面沾满血泥污垢,但仍能依稀看到披风和剑鞘上纹着的侧绘狼首。一个跟斗在怪物的身后着地后,斯隆发现怪物屁股上悬着的一条粗大而肮脏的马尾。这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事物。眼前这头怪物,从头颅,到蹄子、尾巴,彻头彻尾就是一匹马的模样。
但是这怪物无论是动作、还是散发出的元,却都掺杂着一种不自然的感觉,令人认知失调。与其把它当做一匹马,不如当做成一个发了疯的人类来得更容易接受一些。这头怪物身上流溢出来的生不如死的痛苦、失智疯狂后残余在肉体中的丑陋的求生欲,全是人类才会拥有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