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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我的前世是女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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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原来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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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珑连忙拉了拉他的袖子,似乎突然意识到了,诸戈良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

  既然是神仙,眼观八方,耳闻六路这都是基本功。“这还来了一个小友,都进来吧。”月老开口道。

  这时候,在诸戈良心中已经绘画出了月老的样子,他肯定是一个白发苍苍,留着山羊胡的老人,但是没料到,走进去看到的却是一个翩翩少年。

  “你的主人还好吗?”月老客套道,转眼看到了一个小丫头和诸戈良,皱了皱眉头,转而笑道:“玲珑小丫头都这么大了,不过这位小友是谁?”

  月老和二郎神是一个阶层的,所以对苟剩还有玲珑自是有一番高高在上的态度,当然,他是知道这是女娲的元神的,只不过他对女娲是有一些误解,所以才会是现在这样的态度。

  “你好,我是诸戈良。”他礼貌的上前伸出了手。

  “咳咳。”听到玲珑的声音,他意识到这是天界,并不是凡间,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礼节,这让他有一些不知应该进还是退。

  月老看他的眼神有一些复杂,看到他腰间的玉佩眼神是更加的复杂。不过低下头的诸戈良并没有看到。正在他无措的时候,月老用凡间的方式握住了他的手,“很高兴见到你。”

  感觉到尴尬的气氛都没有了,诸戈良才抬起了身子,即使说他是一个学渣,但是对于礼节,他向来做的很好,这也可能是因为他从小是一个孤儿的原因,如果再不知礼节,他真的可能没有办法在社会上立足。

  “其实,月老大人,除了主人之外,我找你,的确是有一些事情的。”

  苟剩似乎不太好意思说接下来的话,整个大殿的气氛有一些凝固,诸戈良那欢脱的性子实在是受不了了,似乎忘记了刚刚的尴尬一样,立马开口道:“这狗子春心萌动了,想要找一个喜欢的人。”

  听到他的话,苟剩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虽然挺看不起他的,但是这一次,他的确是为他解围了。

  如果不是为了自己活命,他真的是没有这个心思的,他觉得自己现在在主人身边,相依为命,挺好的。

  “哦,这个事情啊,我看看。”众人随着月老一起进了宫殿。

  月老东翻翻西找找,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苟剩的身份牌,拍了拍脑袋,苟剩虽然现在已经幻化成了人,但本质上是一只狗。

  找到了苟剩的身份牌之后,月老顺着这条红线找,毕竟牲口找伴侣从来都是随心所欲的,这一辈子也不止有一个,所以这红线很乱。

  不过苟剩不一样,他已经成仙了,天界也是有天界的规则,所以他只能有一个伴侣。

  找到了身份牌之后,看着金闪闪的三个字,金玲玲。虽然诸戈良学习不好,但是他记忆力真的是很强,金鸣鸣,他班级里面不是有一个女生就叫金鸣鸣吗?

  不过,她可是凡人,应该和苟剩扯不到一起吧!现在苟剩害羞的低着头,他觉得自己小媳妇的名字真好听。

  “现在,你的伴侣在凡间,似乎在一个学校里面。不过,苟剩,你确定你要去找她?”

  其实,苟剩也不想啊,可是没办法,如果不去找,等到他精元被吞噬干净了,他连有媳妇的命都没有了。

  “凡间!他的伴侣不应该是一条狗吗?”诸戈良不可置信的说,不会真的是他想的那样吧!

  “猪哥哥,苟剩哥哥是神仙,所以他的伴侣也是神仙,现在在凡间,因为她在历练罢了。”玲珑甜甜的道,为他解惑。

  “不过,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不是你们在一起的时间,如果你提前出现在她面前,你爱上了她,这会让你们两个人分道扬镳,生生世世不能见面,享受孤独终生。”

  听到月老严肃的话,所有的人都呆住了,怎么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那他们两个人什么时候见面?”

  “大概两年后吧。”

  什么,两年后!两年后还有没有命都说不准了,一年后,可能天就塌了,更何况是两年后!

  “有没有可能让两个人提前成伴侣,需要什么条件吗?我愿意交换。”

  这个时候,诸戈良没有想到他自己身上什么交换的条件都没有,这时候也不知道他是为了补天,还是为了自己。

  月老似乎是看透了他,蔑视的看了他一眼,他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他现在什么都没有。

  “除非,让她先他爱上他。”

  这才让诸戈良放下了心,原来是这样,只要能在一年内

  “可是,现在她在哪里啊?”玲珑眨巴着大眼睛问。

  “就在凡间的实验中学,这应该很好找,一般而言,取金鸣鸣这个名字的应该不多,也就那只天天在天庭打鸣的鸡会叫这么搞笑的名字了。”

  月老本来不想说,但是看着诸戈良,面色复杂的还是告诉了金鸣鸣的位置。

  现在诸戈良就像是被天雷打中一样,没有想到,还真的是他们班那个又胖又暴力的那个女人,她那么丑,怎么可能会是神仙?

  不对,她是一只鸡!原来他一直和一只鸡在一个班里。不过,不是有一个词叫鸡犬不宁嘛,鸡和狗怎么能够一起生活?

  “还能够跨种族恋爱?”诸戈良一脸懵逼。

  玲玲想摸了摸他的头,安慰一下从一进来就一直受伤害的猪哥哥,不过,因为她实在是萝莉的身高,只能说扯了扯他的衣角,“猪哥哥,金鸣鸣虽然是一只鸡,但是她已经修炼成仙了,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她和苟剩哥哥都是人。这也就没有跨种族了。”

  没想到还能这样玩,诸戈良摇了摇头,他们神仙的世界,他不懂。

  “既然知道了,那我们就回去吧。”

  诸戈良不傻,有一些事情需要闭上门再说。苟剩也是借着二郎神的名义过来的,自然要再和月老寒暄一会,玲珑倒是无所谓,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月老的宫殿她来过,不过,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

  不过现在猪哥哥想要离开了,她自然是要陪着他的。“苟剩哥哥,我和猪哥哥在宫殿外等你。”

  看着两个人离去的背影,在太阳的温暖的光线下,及其的唯美,但是月老目光依旧复杂。

  “既然是缘分来了,是挡不住的。”月老喃喃道。等到诸戈良回过神之后,自己已经被苟剩踹下去了。“你,你怎么又踹我。”

  似乎察觉到自己的这话有股小媳妇的感觉,气哼哼的坐在了石头上。

  刚刚在月老的大殿里,阆苑没有说一句话,这不符合他的性子啊,诸戈良敲了敲自己别在腰间的玉佩,“你刚刚怎么这么乖?”

  果然,回到了凡间阆苑又恢复了他那高傲的性子,如果他不是一个玉佩的话,现在他应该是挺起了头,不屑的看着他的,别问诸戈良是怎么知道的,反正他就是能够感觉得到。

  “我主人和月老有过节,唉,说了也不懂。”阆苑刚刚开口又闭口不提此事。“不过,现在打算怎么办?”

  虽然现在金鸣鸣的位置已经确定了,但是现在重点是不能够让苟剩先爱上她,不然一切前功尽弃。

  “苟剩这么多年,依旧是一只单身狗,不是说单身狗才吃狗粮的吗?怎么到了你这里,连狗粮都没有了?”

  “猪哥哥,单身狗说的是那些没有伴侣的人类,苟剩哥哥是神仙,即是他是单身,也不能说他是单身狗的,所以所谓的狗粮,也没有他的。”

  听到玲珑这样说,诸戈良无奈的摸了摸额头,无视了苟剩那想杀人的目光,我的蛇精妹妹,如果要是不会说话,可以不开口说,这一开口就往人心窝里面戳,真的好吗?

  “别忘记了,现在是你们有事情拜托我,所以不管怎么说,这是你们应该为我策划的。”

  诸戈良坐在石头上,策划,他倒是会。他是一个学渣,上课从来都不认真听讲的,即是他认真听讲了,他也一样是学不会的。所以,上课的时候他会看一些言情小说,对于追求女孩,还是有一些小浪漫的想法的。

  “不过,苟剩,你这几百年来都没有谈过恋爱,这猛的出来一个女孩,就是你未来的妻子,虽然你知道了,但是你可不能先动心,不然你俩就完蛋了。”当然,他的任务也完蛋了,不过这他只能在心里说。

  “我心里有谱。”

  “猪哥哥,你就放心吧,你看苟剩哥哥这么正太,其实天界追求他的女仙挺多的,只不过他不为所动罢了。”蛇精妹妹踢着脚下的石头道。

  “有时间想这些,不如想一想怎么才能让苟剩进你们学校吧。”阆苑贱兮兮的说。

  都知道,诸戈良在这里只是一个孤儿,没有什么家世,所以安排苟剩进学校,并不简单。

  “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了,玲珑,你那里不是有粉钻嘛,拿出去卖几颗。”

  蛇精妹妹一向听诸戈良的话,听到他这样说,直接就把自己口袋中的粉钻全部都拿了出来,她原来住的那个山头里面都是这样的石头,她只是觉得粉粉的很好看,才拿了几颗放在自己身上玩的。

  “这东西可没有什么源头,你打算怎么卖?”阆苑是真的不愿意泼他冷水,但是诸戈良光做一些傻事,看到他拿着粉钻一脸猥琐的样子,他就忍不住的想要嘲讽他。

  “怕什么,不是有黑市吗?”苟剩一脸无惧的道。

  “嘿嘿,黑市?你觉得这小子敢过去?啧啧,他不行。”经过这两天的相处,阆苑比任何人都知道他的尿性。

  没有一个男人喜欢自己被说不行的,既然是男人,就必须得行,不行也得行,更何况,这是在蛇精妹妹一个女孩面前,他可不能丢这个脸,即使现在心里在打颤。

  “怎么,怎么不敢去!”诸戈良大声说,似乎是在给自己打气一样。

  蛇精妹妹吸吮着自己的手指,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们,这是说了什么字,能够让猪哥哥这么的激动。

  “既然你好去,那就去换了去吧,赶紧的,我们几个人还没有地方睡觉呢!”

  诸戈良住的地方,啧啧,实在是一言难尽,就一个小房间,厨房,卫生间,卧室都是那一间房,压根不够他们3个人住的,更何况还有玲珑一个小女孩。

  如果还在原来的那个地方住,让玲珑和他们在一个房间的话,估计警察得认为他诱拐未成年少女了,这可是重罪。

  “我能自己处置这些钱?”

  “猪哥哥,既然我已经给你了,那就是你的了,你放心,我住的地方还有很多,所以你自己处理就好。”蛇精妹妹甜甜的说,她真的没有把这些东西当成一回事。

  正在他窃窃自喜自己能一下子成富翁的时候,阆苑开口道:“只要你不怕被抢劫就好。”

  也是,现在的这个社会,很多都是仇富的,如果他突然拿出来这些,可能会被一些恶人给盯上,他得给这些钱找一个理由才是。

  “苟剩,你是神仙,你能够在人间变一个人吗?”

  “当然了,苟剩哥哥当然会。”蛇精妹妹替他回答了。

  听到玲珑的话,苟剩咬牙切齿了一番,这丫头,要不是从小就是邻居,他真的想咬她一口。

  在人间不比天上,做一个法术要浪费很多仙气的,要知道,修炼仙气可不简单,他辛辛苦苦打坐五十年的仙气,在人间也就勉强能施展一个法术。蛇精妹妹可真的能坑他。

  “这样,我去黑市去拍卖了这些粉钻,然后你幻化一个有钱的富翁形象,说我是你的侄子,然后把我接走,这样,就没有人能够怀疑了。”

  的确,这只是一个小地方,那些人对富翁也都不了解,所以肯定不会太多怀疑的,顶多就是羡慕罢了。

  “既然你都已经打算好了,就抓紧去黑市吧,还要安排我们住的房子呢。”阆苑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

  横竖都是一个死,既然上天给他一个救世主的头衔,自己周围的这些人,应该不会见死不救吧!

  他迈开步子去了黑市,走到黑市,他租了一个黑色的斗篷,毕竟来这里交易的东西,都是一些见不得光的,所以,他还是学生,并不方便,更何况,那粉钻也是来路不明的东西。

  “你要交易什么?”一个暗沉的声音在门后问。

  在黑市里面,只要你按照他们的规矩来,不管你多大年纪,只要你有东西,他们都是来者不拒的。

  “是钻石,可以拍卖吗?”诸戈良这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他心里是害怕的,声音都有一丝的颤抖。

  “去第二个门,让他们看一下钻石的质量,紧接着如果合格,就可以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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