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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法圣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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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早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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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朝,过来一下!”

  众人散去以后,宋痒把刚才那个讲学叫了过来道:“你们八人今晚就在这里歇息,明天早上辰时,驾起那八人大龙纸鸢,护送屋内两个准诗童,直接去圣石山天帝庙。”

  李元朝一听,心中惊愕万分,如果他记得不错,这东麓诗院建院三百余年,就没有过这种讲学护送准诗童的先例。

  要知道,他们这八个人,可都是法天师,其战斗力那是数一数二,莫说是放在这灞州城中,就算是放在京都颖都,也找不出几个可以独斗的人物。

  更何况那八人大龙纸鸢,虽是一直都放在他这里,可就没用过一次,这完全就是诗督的待遇呀,当下便问道。

  “子义斗胆问学监大人,这二人到底是什么人物,需要这等保护?”

  宋痒听了,眼睛一眯,又是一笑,“天机不可泄露,你依令而行便是!”

  不过见着宋痒这难得的高兴劲,李元朝心中已经猜到了七八分,立即改变了策略,讨好的道:“那掌院大人,这圣,不,这诗童带来的那匹马,是不是也带回诗院?”

  宋痒听了,倒也没怎么说他,毕竟眼前这个人,是他亲自带出来的学生,平时虽唠叨多了一点,可还是知道轻重的,便道。

  “有些事情,你知我知掌院知,可要是有第四个人知道,你是知道后果的。至于那马,一人得道,鸡犬尚且升天,这马该如何,你自己想去吧。”

  说完,扶了林逋右臂,驾起那只已经送给罗杰的纸鸢,迎风而上,飘洒而去。看着远去的二人,李元朝已经没有了刚才的不愿意之色,反而还感谢起宋痒来,心中不禁乐道。

  “还是师父好呀,什么事都想着我这个学生,这次要是服侍好了圣童,就相当于飞上了枝头,我这只四十岁的老公鸡,也是时候成为凤凰了。”

  急忙去喝住几个正在胡乱猜测之人,让四人守着那间隐有风声的小屋,两个时辰一轮,只等明日太阳升起,他便会迎来人生最大的机遇。

  “罗杰小友,你起床了吗?”

  第二天清晨,当第一道阳光刚射进屋里之时,罗杰便听见一声音传了进来,问询中带着恳求,柔和中带着慈祥,让他从梦中醒了过来。

  看着周围的一切,迷糊中还有些不太适应,坐了一会,他才穿起衣服,打开了门。

  “你是?”

  只见门外站着一人,面容干瘦,七尺来高,一身白衫整洁如新,轻绾一条白色逍遥巾,横插一根金笔黄头钗,形容之中,即有几分仙气,又有几分洒脱。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元朝,见着圣童出来,他本想作一辑,可想到自己是个讲学,只好将伸出的两只手搓了搓,看着罗杰,有些不自然地道。

  “我乃东麓诗院讲学李元朝,哦,对了还是法天脉的掌脉,奉学监大人之命,前来护送小友去天帝庙,参加祭融仪式。”

  昨晚,在罗杰给出明确答复以后,宋痒只是告诉他,让他在这里歇息,并没有说,会有专人护送,此时听了,难免有些不适应。

  毕竟在那个世界,很多事情,他都是自己做的,很少找人代劳,更何况眼前之人还是老师,作了一辑,客气回道:“原来是讲学大人,学生有礼了。”

  李元朝一见,有些慌了神,自古只有凡人拜圣人,这圣童一个搞不好,就是下一个圣人,如今让他拜了自己,那还得了。

  忙去扶住罗杰,将他扶正,也忘了自己是个讲学,回作一辑道:“在下,愧不敢当。”

  作完才知,又在众人面前失了礼数,脸上一红,转过身去,有些愤怒地说道:“还不给诗童大人洗漱,准备早膳,一会要是耽搁了祭融仪式,你们可负不起这个责。”

  只见在他身后,还有七八个人,几个小厮手端彩色大盅,几个丫鬟手端各式小盆,听见他这一声喊,齐齐往里而来。

  走近一看,第一个丫环手中端的是一个木盆,里面又放一个錾金银盆,银光灿灿,装有温热之水,内还有一根新色面巾。

  第二个丫环端的是一个浅底铜盆,红光发亮,内放一个花瓷口盅,旁有一个小盐盅,内放有食盐,和这个世界叫做伊清新的绿色小叶。

  第三个则是端着个一尺来高,上盖雕花竹帽的大竹筒,一时不知里面放得是何物。

  再往后面,便是六个小厮,手中都端的是青山绿水大花瓷盅,上用瓷盖盖住,隐红可闻见股股香味传来。

  等这些人都进去之后,李元朝背负着双手,态度傲慢地说道:“东西都放在这里吧,半个时辰之后再来。”。

  “是!讲学大人!”

  众人听了,都把手中器物,各自放在该放的地方,挨个给罗杰和李元朝作了辑,还有一个长相秀美的丫环,趁人不注意,给罗杰抛了个秋波,这才慢慢退了出去。

  弄得罗杰十分的不适应。

  原来在这个世界,富人的生活也是这等逍遥。

  “罗杰小友,别理这些人。”

  待那些人走后,李元朝急忙把那房门给关上,脸上一变,变得笑容可鞠,把有些不知所措的罗杰扶到了桌子边,忙去把面巾拧开,趁热递了过来。

  “他们呀,都只是长着一幅好看的脸,可办起事来呀,一点都不牢靠。来!罗杰小友,先洗把脸。”

  这老师服侍学生,罗杰还是第一次见,顿感不适,忙又要作辑,李元朝忙一把扶住他的肩膀,好像知道了他的想法,笑笑道。

  “罗杰小友,你何必客气。这门一关上,我不再是讲学,你也不再是学生,大家年龄相差不大,那就是兄弟了。大哥照顾一下小老弟,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罗杰看了看李元朝的那张四十多岁的脸宠,点了点头。在这个不提倡晚婚晚育的时代,四十岁的人,孙子都差不多十岁了。

  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好将那面巾接了过来,洗了洗脸,擦了擦手。才刚完,又见那李元朝把口盅递了过来,让他漱口。

  罗杰接了过来,轻轻啜了一口,隐隐有点盐味,喝了一口,漱了几下,吐回了盅内,李元朝急忙把它拿了过去,将水倒在那浅盆里。

  又将旁边竹筒竹帽子拿掉,见着一个带柄的瓷盖,旁边还放有棉布之物,打了开来,只见里面装的是热气腾腾的水。

  原来这东西竟是一个保温瓶。

  他倒出来一些热水,将那口盅涮洗一下,放在桌上,便走了过来,笑道:“小老弟,现在呢,大哥给你介绍一上这京都会馆里的几样当季早膳小菜。”

  说着,打开了一个彩盅,只见里面还有一个小一号的瓷盅,四周都是热水,想来也是起保温之效,他端了出来,放在了桌上。

  “这叫八子登科粥,有八种坚果和秦南粟米,花两个时辰,慢慢熬制而成,味道十分可口,你先尝尝!”

  罗杰看了看,拿起勺子,打了一勺,放在口里,果然不热不冷,软饴甘爽,坚果的香,米粥的糯,完美融合在一起,让人味口不禁大开。

  “好吃!”

  “还有呢,这一道是千军定金山,乃是我大楚北部的特选松仁,先抄后蒸,再浸以香料,加上赛昂斯的黄金玉米,精心配制而成,你再尝尝。”

  罗杰一看,只见一个小盘,还散发着余温,金黄色的玉米粒上,撕着许多淡黄色松仁,相得益彰,乍一看,还真像是千军万马,正在攻打金色的小山。

  罗杰尝了一下,果然是香甜可口,味道鲜美,陪上这米粥,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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